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明伦汇编 第一百二卷 |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明伦汇编闺媛典
第一百二卷目录
闺烈部列传五十八
皇清八
史今范妻道氏 吕太和妻吴氏
张𫄧妻钱氏〈万氏附〉 于珣妻贺氏〈荆氏附〉
姜梦熊妻冯氏 虞声先妻王氏
姜廷贵妻赵氏 卞宸俞妻颜氏
王重妻曹氏 张翥妻孙氏
张祖恒妻夏氏 龚行妻谢氏
周统妻吴氏 范绍淳妻朱氏
汪广国女 余有德妻赵氏
储天泽妻邵氏〈王氏附〉毛重泰妻史氏
孙广妻张氏 冯厚敦妻王氏
王汲妻余氏 盛士熊妻魏氏
顾世赏妻吴氏〈李氏附〉水志龙妻徐氏
徐开妻范氏 王士弘妻尹氏
陈太初妻夏氏 孙继先妻沈氏
尢元豹妻何氏 史廷谟妻王氏
程复生妻张氏 沈鸾妻某氏
周琏妻高氏 王世春妻赵氏〈尤氏附〉
查尔莹妻戴氏 苏桂妻张氏
王所相妻周氏 张星焯妻罗氏
高华宗妻张氏 乐环妻薛氏
赵锡畴妻宋氏 王在丰妻龚氏
阎祚兆妻曹氏 陈朝钦妻葛氏
蒋筠孙妻尢氏 孙荣国妻裴氏
汪鸣珮女 张其著女
张其羔妻田氏 徐弘道妻李氏
朱锺妻汪氏 胡成姐
仝铇妻沙氏 刘师云妻陈氏
刘矞云妻冯氏 赵璧女
傅麟生妻张氏 朱锦妻杨氏〈春姐附〉
全翘妻张氏 王广引妻胡氏
程晋生妻何氏 林氏女
吴二妻俞氏 凌思贤妻任氏
陈世纪妻何氏 仲敦妻苗氏
吴允执妻张氏 甘氏女
汪引英妻夏氏 李芗妻王氏
桑旸谷妻吴氏〈李氏附〉贺美明妻林氏
于元璜妻范氏 居士骥妻向氏
陈三宝妻张氏 池氏女
李英妻蒋氏 阎麟生妻郑氏
王二姑 王鲸妻施氏
王房妻刘氏 郑姑
池氏霍氏 季秋实妻成氏
袁君如妻朱氏 张文昌妻韩氏
马文运妻钱氏 何执子妻江氏
王取妻杨氏 李德明妻王氏
严氏两妇 江完初妻彭氏
梁天峻妻罗氏 曹敏行妻徐氏
汤氏女 周氏女
陈迎妻凌氏 陈酉妻昝氏
郝赳妻张氏 阮蕴贞妻陆氏
侯世禄妻韩氏 周之璋妻王氏
亓敬修妻时氏 孙会隆妻罗氏〈张氏附〉
曹廷琇妻甘氏 张氏妇
张海女 杨三魁妻冯氏
孔氏女 张炜妻刘氏
刘扩妻李氏 姚心妻李氏
王臣赓妻齐氏 李珩妻魏氏
牧儿妻郭氏 刘某妻沈氏
夏景虞妻刘氏 赵鸿基妻方氏
张氏女 陈忠妻李氏
张𤐣妻杜氏 佘达远妻钱氏
童师圣妻朱氏 季仲千妻曹氏
谢桂女 刘有绅妻谢氏
蔡蒙勋妻董氏 黄瓒妻吴氏
沈可钊妻张氏 刚启元妻陆氏
陈氏女
闺媛典第一百二卷
闺烈部列传五十八
编辑皇清八
编辑史今范妻道氏
编辑按《镇江府志》:“道氏,史今范妻。今范以法死,氏自缢,遇救溺水又不得,被解至扬州,服金屑而毙。”
吕太和妻吴氏
编辑按《镇江府志》:“吴氏,丹徒人,诸生吕太和妻。太和以法死,吴自缢。”
张𫄧妻钱氏〈万氏附〉
编辑按《镇江府志》:“钱氏,丹徒人,张𫄧妻。少敏慧,适𫄧数载无出。甲申冬,方孕,婢亦有身。乙酉五月,𫄧携之避兵城西山中。山中男妇多被掠,𫄧夜同妻婢走深处,风雨昏黑达旦,仅行五里,至分流冈。兵突至,迫钱及婢以行,令𫄧牵一犊。钱泣欲死,𫄧慰之,令勿死,以孕为念。钱曰:君得生安虑无妇?有妇安虑不孕?吾苟辱君,又何取于此?孕!” 遂偕婢赴水死。从钱死者,有其嫂万氏。
于珣妻贺氏〈荆氏附〉
编辑按《镇江府志》:“贺氏,金坛人,于珣妻,诸生铸咏母。乙酉,湖寇掠金坛,城中悉惊避,县令胡延年以刘良佐三千骑剿之。贺偕咏妻荆氏守泊陆家庄马口。渡兵入舟,姑媳同跃入水死,七日始殡,颜色如生。”
姜梦熊妻冯氏
编辑按《镇江府志》:“冯氏,金坛人,冯厚敦女,适丹阳诸生姜梦熊。性至孝,父司教江阴,城陷死之。女闻涕泣不食,亦自经死。”
虞声先妻王氏
编辑按《镇江府志》:“王氏,金坛人,诸生虞声先妻。年二十,遭乙酉之变,避邑东之周公桥,遇强卒,欲劫之,大骂不屈,投于河。卒怒,以利刃剔其腹中儿以死。”
姜廷贵妻赵氏
编辑按《镇江府志》:“赵氏,姜廷贵妻。顺治己亥夏,海寇犯境,遇赵逼之,赵大骂,自溺运河之猪婆滩以死。廷贵感其烈,终身不再娶。”
卞宸俞妻颜氏
编辑按《镇江府志》:“颜氏,丹徒人。诸生卞宸俞妻,举人士弘母。顺治己亥夏,寇陷镇江,宸俞与士弘忧甚,谋徙避之,未遂,颜独慰之曰:‘此中固有天数’。居一月,寇败遁去,大肆焚掠,火弥漫城中外,兵刃闪烁,男女呼号,颜独戒阖户毋出。顷之,乱兵排户入,颜时疾卧,忽跃起,奔坠于井。宸俞与士弘及幼子士强各仓皇相继赴” 井。贼去,家人出之,宸俞及二子皆得生,而颜已死。宸俞工文艺,不治家人生产;颜节俭,以女红助之。闲居尝语士弘曰:“尔能嗣若父,志勤苦,我复何憾?虽环堵屡空,固愉愉相和乐也。” 越十年己酉,士弘举于乡。
王重妻曹氏
编辑按《镇江府志》:“曹氏,金坛人,明吏部郎王重妻。重以法死,曹吞金不即毙,立锉为末,食之遂绝。”
张翥妻孙氏
编辑按《镇江府志》:孙氏,诸生张翥妻,博罗令孙应宗女。先是,应宗有姊,适韩弘典,未三十孀居,历荼苦以抚两孤,孙心慕之。岁己亥,海寇犯京口,翥挈家避城南。及中途遇寇,孙遂抱幼子赴水,随从水中大呼侍婢兰花曰:“亟为我抱此子,觅汝主付之。” 言已遂没。
张祖恒妻夏氏
编辑按《镇江府志》:“夏氏,丹徒人,封翰林院编修夏民仪女也。适同里张祖恒,以勤俭相其夫。顺治己亥,寇犯镇江,夏义不受辱,先以死誓。及城陷,贼逼夏,夏大骂不从,身被数创,赴火死,年二十一。”
龚行妻谢氏
编辑按《镇江府志》:“谢氏,龚行妻,扬州兴化人。避水患,从夫携女巧儿移居丹徒南关口河干,业屑豆为生。是时城中外分屯卒盈万,民间无赖少年,纠合嬉游,凭借放息钱网利。江宁人田五,窜身行伍,亦僦肆南城外,与行居相望,瞰谢暨女美数,数恣戏谑。谢拒避之,更匿其女。一日,行偶出,田偕诸少年饮酒,醉期,必犯之。” 谢未及避,大怒,高声号呼。田仆谢于地,跨其身,拳殴之。女急出救,田乃起,持女手戏。女奋力脱走,取械击田。比邻至,解之,田竟扬扬去。有何三者,田党也,索白金二两,为田主画。令樊某作《龚行负息钱券》,群过行执券索负,恣怒,殴愈甚,谢与行仰天号呼至出血。乡邻并怵其威,无敢一言直之者。乃诉之官。官勿辩券伪,竟笞行,令偿田负,且敕来日系谢同候质行归语。谢语未毕,隶急拥之去。谢既自恨故家子女横受侮辱,更恸夫无罪被笞,念非捐身,田恶状不彰,冤亦不能白。于是篝灯持女哭。女感激愿从母死。母女哭竟夜,乃以赤带系女臂,连袂投于河。谢年三十四,女年十七。谢方有身,一时实殒三命。隶犹责行,匿妻弗出。邻述其状,行沿河大号,声发,尸涌水中,立复诉之官。田、何始并逮系。是时戊午之夏,尸逾五日方殓,无秽气。河上下相往来者,纷纷率维舟拜奠弗绝。巡抚都御史律田罪当斩,疏闻,建坊诸
生葬之釜鼎山侧
周统妻吴氏
编辑按《镇江府志》:“吴氏,周统妻。统以法死,吴服金末而殒。”
范绍淳妻朱氏
编辑按《镇江府志》:“朱氏,丹徒人,进士范绍淳妻。绍淳以法诛,朱系狱,服冰脑,又饮卤汁死。”
汪广国女
编辑按《镇江府志》:“汪广国女许配太学生程道翼。程、汪皆休宁人,占籍丹徒。道翼病亡,女哀毁绝粒,父母百端慰之,从容进曰:‘父母必欲儿食,当从儿所请’。遂请为比丘尼,不许。又请如程守丧,父母心难之,然欲女食,姑许焉。始进薄粥一盂。久之,审知父母意,亦聊慰之耳。遂自经死。先是,其父母甚防之,令诸妾及侍婢环” 伺。未死前数日进粥视前少加,哭泣亦渐少。父母方窃喜,遂得间以行其志。方死,程生之母至,抚之恸哭、双目复开,良久乃瞑。平居严重端慎,临事引义坚决、盖其性然也。事闻,奉
诏“建坊旌表。”
余有德妻赵氏
编辑按《镇江府志》:“赵氏,扬州瓜渚人。年十四,适丹徒余有德。早夜勤女工,奉姑弗少怠。有德嗜酒,尝与营丁宴游。有出征归者,过有德家,值德母子俱出,突入见赵,辄恃强逼犯。赵急奔入厨,取刀自刎,营丁逸去。姑回,赵已死,呼比邻哭诉,讼之兵官,官护其出征功,不论抵,仅鞭责而已。有德卒不能白妇冤。赵既死,手犹执” 刀,指爪陷掌,坚不可剖,血流涔涔,浸灌满体。越数日,面色如生,时年二十四。葬城南釜鼎山侧,临大河之滨。
储天泽妻邵氏〈王氏附〉
编辑按《镇江府志》:“邵氏,储天泽妻。与天源妻王氏,俱金坛人,妯娌也。寇犯其村,并避难于湖滨,时年俱未三十,遇寇被逼,大骂不从,以刃加颈,不惧,伺间同赴水死。”
毛重泰妻史氏
编辑按《镇江府志》:“史氏,金坛人,宜兴诸生毛重泰妻,孝廉培元女也。幼聪敏,能诗文,善事父母。乙酉,避兵太湖,史不愿往,重泰强之,泣辞。母曰:‘吾极知此行不利,但为妇以从夫为义,设有不测,自保其节而已’。以利刃自随。及遇兵,邻舟妇女皆被掠,将及舟,史持刃抱幼子赴水,衣浮水面,健卒钩之,自挥刃断,衣没水死。”
孙广妻张氏
编辑按《镇江府志》:“张氏,金坛人。孙广妻。继姑悍,氏谨事之。乙酉,刘良佐率兵歼湖寇于北城,已而骑卒四出,张避林丛中。军士先得其母,索镪无有,将杀之。张奔救,愿以身代。卒缚之马上,张曰:‘束缚甚苦,欲吾往,愿勿系也’。卒解其缚,至中途,经危桥,遂跃入水,三跃而死,时年二十九。”
冯厚敦妻王氏
编辑按《镇江府志》:“王氏,金坛人,江阴训导冯厚敦妻。城陷,厚敦死之,王亦投水。”
王汲妻余氏
编辑按《镇江府志》:“余氏,丹徒人,诸生王汲妻。汲以法死,余自缢。”
盛士熊妻魏氏
编辑按《镇江府志》:“魏氏,扬州府人,丹徒举人盛士熊妻。士熊以法死,魏自缢。”
顾世赏妻吴氏〈李氏附〉
编辑按《镇江府志》:“吴氏,丹徒人,顾世赏妻,归世赏甫六载。明天启癸亥,赏病亟,频涕,视吴叹息。时吴年二十五,泣谓世赏曰:‘我必不负夫子,青天白日,实鉴此盟。世赏殁,兄世皋子绍弼嗣焉。绍弼长,为娶妇程氏。三载,绍弼又亡,吴复抚遗孙希曾。顺治乙酉,吴挈妇与孙避乱城西石坑。寻闻兵且至石坑界,夜起,投石坑水’” 死。世赏侄骅妻李氏,平居事吴如姑,每共谈“古今节烈” ,娓娓不倦。年二十五,同死难。石坑二尸纠结,至不可解。
水志龙妻徐氏
编辑按《镇江府志》:“徐氏,水志龙妻。志龙,龙游人。祖父居丹阳,遘疾,徐调护甚谨,屡阅月不倦。及没,徐矢志同死,勺水不入口。数日,父吉劝之曰:‘儿年二十三未举子,家贫,舅姑老,势难守节。氏曰:‘将使女更事人耶’?父持之泣,舅姑亦泪下,恐伤老人心,强进食。阅三月,龙葬,投身圹中,欲抱夫柩以殉,不得归而死,志益坚。徐有’” 小姑先寡,翁令与徐共起卧,密防之。又阅两月,闻媒灼为小姑议婚,泣告父曰:“是不入耳之言,不久及儿矣。不死奚待?” 父曰:“人各有志,儿勿疑。” 又阅月,哭泣渐辍,防稍懈。会修佛事,家人群治具,徐遂投缳簪。
珮,衣履装束端然。距夫死凡六月,衣未尝解带。父至,语其翁曰:“儿蓄志久矣。” 翁无伤
徐开妻范氏
编辑按《镇江府志》:“范氏,丹徒人,举人徐开妻。开任来安学教谕,以法死。范服金屑,饮卤汁而殒。”
王士弘妻尹氏
编辑按《镇江府志》:尹氏,王士弘妻。士弘尝灯下读书,阅归有光所著《归烈妇传》,为击节三叹。尹询之,士弘语以故。尹曰:“孰谓古今人不相及哉?” 阅五载,士弘殁,无子,请于族人,为夫立后,乃告于夫柩前曰:“君有子矣。” 入夜自缢死。
陈太初妻夏氏
编辑按《镇江府志》:“夏氏,陈太初妻。归初六载,初病剧,泣谓夏曰:‘自汝为吾家妇,备历艰苦,吾愧为汝夫甚矣。吾殁后,汝当善择所归’。陈敛容对曰:‘医者言君当愈,脱有不幸,妾将有以自处,不烦君虑也’。” 未几,太初殁,氏尽鬻所有以葬夫,闭户沐浴,自缢而死。
孙继先妻沈氏
编辑按《镇江府志》:“沈氏,丹徒人,举人孙继先妻。继先以法死,沈时居金坛,自缢。”
尢元豹妻何氏
编辑按《镇江府志》:“何氏,丹徒人,诸生尢元豹妻。元豹系狱,何自缢,不得死,继坠井,为家人救出,执赴狱,遂死于狱门外。”
史廷谟妻王氏
编辑按《镇江府志》:“王氏,丹徒人,诸生史廷谟妻。廷谟以法死,王氏坠井而殁。”
程复生妻张氏
编辑按《镇江府志》:“张氏,诸生程复生妻。复生以法死,张自缢。姑以其有身,救之,遂绝食而殒。”
沈鸾妻某氏
编辑按《镇江府志》:“某氏,郡民沈鸾妻。鸾以法死,氏自缢。”
周琏妻高氏
编辑按《镇江府志》:“高氏,丹徒人,诸生周琏妻。琏以法死,高被解赴北,至仪真舟中,饮药而殒。”
王世春妻赵氏〈尤氏附〉
编辑按《镇江府志》:“赵氏,诸生王世春妻。乙酉,江南大乱,土寇四起,世春父年八十,不能远出,躬自侍养于家,令其妻偕妾尢氏避城南山庄。一日,寇至,见尢美,欲掠之去,以邻村多富室,意先掠金帛。赵谓尢曰:‘我辈不可为所辱,幸寇暂去得缓。须臾复至,必为所掠矣’。遂与尢携手跃入池中,仆妇趋援之,尢已死而赵得甦” ,叱仆妇曰:“彼已死,我若偷生,何面目见而主乎?” 复跃入池中。乱定。世春合葬二妇于九华山之原。
查尔莹妻戴氏
编辑按《镇江府志》:“戴氏,丹徒人。查尔莹妻,诸生戴世立姊。乙酉避乱塌山,值乱兵,夫妇失散竟日。抵暮,莹于一塘中得戴尸,血痕淋漓,身受数十创。舁归途遇所失婢,知戴被兵掠上马,过塘,忽自坠,取石击头面,跃入塘中,兵怒,引弓乱射杀之。”
苏桂妻张氏
编辑按《淮安府志》:“张氏,赣榆安东卫生员苏桂妻也。桂病亡,张乘含殓之际,人不知觉,入房自缢死。”
王所相妻周氏
编辑按《淮安府志》:“周氏,睢宁人,生员王所相妻。顺治十年,胶寇陷城,获氏,欲犯之。氏大骂,夺刀欲自刎。贼怒,乱砍杀之。旌表。”
张星焯妻罗氏
编辑按《淮安府志》:“罗氏,宿迁人,罗涛女。年二十,适张星焯。夫病不起,氏衣不解带,汤药必尝。及死,一切丧具无不亲视,私饮毒药救之。家人防甚严,遂伺间自缢于柩旁,建坊旌表。”
高华宗妻张氏
编辑按《淮安府志》:“张氏,高华宗妻。年十六适高,甫三日夫亡。欲从死,防者甚严。氏视夫殓毕,乘间自缢死。” 奉
旨“建坊旌表。”
乐环妻薛氏
编辑按《淮安府志》:“薛氏,盐城人。年二十二,夫亡自缢,为家人救免,复碎碗绝脰,亦被救,仍闭户经死。”
赵锡畴妻宋氏
编辑按《淮安府志》:“宋氏,盐城贡士宋之骥女,适诸生赵锡畴。盐邑误,累通学挂赋百八十一人,锡亦与焉。入都叩阍,事将释归。次沂州,锡死于地震。氏闻变,痛哭绝食。及柩归,抚之大哭,呕血数升而死。”
王在丰妻龚氏
编辑按《淮安府志》:“龚氏,王在丰妻。年十六归王,夫病。”
危预制绯衣一袭,人莫晓其故。属纩之夕,哭不成声。因掇水一器,闭户作澣濯声。已而寂然。排户视之,则衣绯衣自经而死。奉
旨“建坊旌表。”
阎祚兆妻曹氏
编辑按《淮安府志》:“曹氏,阎祚兆妻。年十九,适曹,半载夫亡。阅七日,自缢夫柩前。”
陈朝钦妻葛氏
编辑按《桃源县志》:“葛氏,陈朝钦妻。夫亡,抚二幼子。家贫,针黹度日,阅六年所,忽遭蝗,岁大饥,父翁劝改适,氏遂自缢。县令旌其门。”
蒋筠孙妻尢氏
编辑按《桃源县志》:“尢氏,蒋筠孙妻。夫病十馀载,勤侍汤药不怠。家贫,掘野菜充饥。夫亡,募棺以葬,寻自缢。”
孙荣国妻裴氏
编辑按《桃源县志》:“裴氏,孙荣国妻。年二十一,家贫夫亡,寻自缢柩侧。”
汪鸣珮女
编辑按《赣榆县志》:“汪鸣珮女,年十七。顺治七年,榆园寇劫青口镇,女被掳,以死拒贼。贼怒杀之,磔其尸。”
张其著女
编辑按《赣榆县志》:“张其著女,年十八。贼至青口,女闻恐被执,自缢死。”
张其羔妻田氏
编辑按《赣榆县志》:“田氏,乡民张其羔妻。年二十三,羔病亡,氏欲从死,恐贻祸夫家,俟其父母兄弟俱至,然后自尽。”
徐弘道妻李氏
编辑按《赣榆县志》:“李氏,乡民徐弘道妻。年二十六,弘道病亡,氏于次日自缢死,遗子方五岁。”
朱锺妻汪氏
编辑按《睢宁县志》:“汪氏,朱锺妻。年二十七,顺治十年,胶贼破城,义不受辱,投泮池死。”
胡成姐
编辑按《睢宁县志》:“胡成姐,维纲妹。顺治十年九月,胶贼攻城,纲率众拒守南门。城破巷战,身被数创,犹杀贼数人,遇害。成姐年十七,未适人,贼执不从,受伤投泮池死。”
仝铇妻沙氏
编辑按《睢宁县志》:“沙氏,仝铇妻。顺治十年九月,胶寇陷城,铇战死。氏从舅姑避兵于乡,归治葬毕,次月自缢死。遗一子方匝月,嫂魏氏抚之成人。”
刘师云妻陈氏
编辑按《睢宁县志》:“陈氏,刘师云妻,生员陈思道女也。年十七,适师云。二载夫病亡,氏呕血死。”
刘矞云妻冯氏
编辑按《雎宁县志》:“冯氏,刘矞云妻,山东举人冯天禄女。年十六适云。未三载,夫病疯癫,氏蓬首垢面,躬侍饮食药饵,七载不倦。及亡三日,视殓毕,自缢柩前。县令请旌表。”
赵璧女
编辑按《睢宁县志》:“生员赵璧女,许字邳州张景绪,未嫁。景绪病亡,女年十六,闻讣自缢死。与景绪合葬于邳治北之竹园。”
傅麟生妻张氏
编辑按《睢宁县志》:“张氏,傅麟生妻,邑人张国俊女。年十九,归麟,麟抱病二载,氏躬亲汤药,昼夜不懈。顺治十七年,麟病亡,氏自缢夫柩前。姑救复苏,绝粒不食,翁姑泣劝再三,不得已,日饮白水半勺。越十有九日,呕血升许而绝。有司旌其门。”
朱锦妻杨氏〈春姐附〉
编辑按《睢宁县志》:杨氏,庐州府教授朱廷献子锦妻,邑庠生杨履泰女也。顺治十年,胶寇至,攻城破之。氏年二十五,锦仓皇谓氏曰:“贼至矣,若当毁容以自伏匿。” 氏笑曰:“此身不令贼见,毁容何为?” 遂淡妆雅服,与小姑春姐同赴泮池死。三日贼去,锦得其尸于泮池之东,姑嫂相携,宛然如生。
全翘妻张氏
编辑按《睢宁县志》:“张氏,全翘妻,邑庠生张毓琦女。顺治十年,胶寇破城,张与翘扶祖母丘氏逃难,路遇贼,欲杀丘。夫妻泣跪抱丘,贼怒,杀丘,而翘亦遇害,张号痛投井死。”
王广引妻胡氏
编辑按《睢宁县志》:“胡氏,名官人,字于朝,邑贡生胡致中女。性颖异,喜读书,垂髫即善属文。年十六,适太学生王某子广引。闺门之内,孝友敦笃。居无何,引病剧,氏视药饵,浃旬不解衣带。引亡,氏恸绝仆地,次夜闭户投缳。姑觉之,急救苏。自是无生志矣。每朔望,草小扎,命婢焚夫墓前,祈死一。”
日,归宁,忽心痛,父母强以药置之。寻起,作《矢别集》,慨然曰:“留此数月,少尽父母欢。今当永诀,毕我生平事耳。” 趋归,随绝。《矢别集》并诸名人挽诗俱传。
程晋生妻何氏
编辑按《扬州府志》:“何氏,名珍,江都人。适新安程晋生。晋生善病,久不愈,氏刲股肉疗之。及殁无嗣,何哀毁,誓以身殉,汤药不入口者累日。弟起泰怜之,请以己子嗣。氏曰:‘以何继程等,无也’。终不许。及百日葬毕,遂绝粒死,年二十四。”
林氏女
编辑按《扬州府志》:“林氏女,父声宏,仪真诸生。女幼许字于纯嘏,年十八未婚。纯嘏病死,女闻悒悒不乐,遂以成疾,月馀亦亡。”
吴二妻俞氏
编辑按《扬州府志》:“俞氏,新安人。吴二妻,侨居泰州。家贫,岁暮,为索逋者所困,饮鸩死。俞痛哭,治丧具。既毕,举其馀鸩,一饮而尽。邻人欲以药解,俞拒不纳,遂亡。”
凌思贤妻任氏
编辑按《扬州府志》:“任氏,江都人,凌思贤妻。贤亡,泣血三年,殡葬成礼,随自缢。”
陈世纪妻何氏
编辑按《扬州府志》:“何氏,如皋人,陈世纪妻。年十七,归世纪。甫年馀,纪病瘵死。何欲以死殉,时方娠,姑劝之曰:‘汝从夫死,何如使夫有后,倘邀天幸得男,未可知也。何勉从姑言,既产果男,何终有死志。姑又婉谕曰:‘家贫不能佣乳保,愿新妇且乳儿’。一日,其父迓之归宁,何知有异,婉谢之。是夜竟自经死。后数日,知其父受他’” 聘,诱归耳。
仲敦妻苗氏
编辑按《扬州府志》:“苗氏,泰州人,适仲敦。敦遘疾,谓苗曰:‘我死,汝少无子,当为终身计’。苗泣曰:‘惟相从地下耳’。未几敦亡,苗号恸仆地,几绝者数四。至夜,潜自缢于西园树下,成妇仅九十四日。闻者悲之。”
吴允执妻张氏
编辑按《扬州府志》:“张氏,吴允执妻。允执僦居山东,及返泰州,得疾死。张哭之哀,治殓毕,三日后,遂自缢。”
甘氏女
编辑按《扬州府志》:“甘氏女,泰州人,许字州民冷启元。冷病亡,讣至,甘勺水不入口者三日,遂自经。州守亲诣门致奠,表其庐。”
汪引英妻夏氏
编辑按《扬州府志》:“夏氏,汪引英妻。英籍休宁,授徒江都。体素羸,恐遗亲忧,讳不言疾,客安东死。夏适英甫一载,闻讣哀恸,水浆不入口,七日而殁。”
李芗妻王氏
编辑按《扬州府志》:“王氏,李芗妻。遭乱投井死。”
桑旸谷妻吴氏〈李氏附〉
编辑按《扬州府志》:“吴氏,泰州人,桑旸谷妻。年二十六,旸谷死,吴事孀姑尽孝。顺治三年,寇乱,子九级适他出,吴仓卒闻变,偕妇李氏抱幼孙匿草间。贼搜得之,强与俱行,以刃加其颈,吴厉声骂贼,贼怒杀之。李氏见姑死,亦大骂,母子俱被害。”
贺美明妻林氏
编辑按《扬州府志》:“林氏,仪真人,贺美明妻。父以操舟为业,生林,姿甚丽,性端恪,日俛首,事女红。父无子,馆美明甥舍。未二月,同美明挂帆渡洞庭,值逆兵阻绝,逾四年始归。未一月,明病亡,林哭甚哀,邻妇劝之曰:‘负此色目,富贵何难’?林不应。殓夫毕,潜投井死,衣皆密缝,牢固不可解。郡县上其事旌之。”
于元璜妻范氏
编辑按《扬州府志》:“范氏,润州工部尚书仑之曾孙女,适江都孝廉于元璜。己亥,元璜公车北上,会海寇破城,被获不从。贼按刃胁之,氏奋骂不已,知不可屈,遂加害。时年二十一。”
居士骥妻向氏
编辑按《扬州府志》:“向氏,高邮居士骥妻。夫临死,托孤于族人居轩。轩窥向美,百计诱之,向拒不从,遂被害。父讼于官,轩夤贿几脱。司理按之得实,轩伏辜弃市。请于朝,建坊旌表。”
陈三宝妻张氏
编辑按《扬州府志》:“张氏,仪真人陈三宝妻。宝乡居,邻有少年顾英慕张色,逼之。张坚拒,投缳。事觉,狱成,斩英,建坊旌表。”
池氏女
编辑按《扬州府志》:“池氏女,江都人。父天祥,母早丧。女年及笄,许字吴氏。长子廷望,会有南粤之变。廷”
望以勇敢应募,绝音问。七年,吴氏欲易次子纳池,女强委禽焉,“亲迎有日矣。” 女知之,伺其父出,遂自缢死。
李英妻蒋氏
编辑按《扬州府志》:蒋氏,两广督标副将李英妻。英捧檄桂林,侦逆信,值孙延龄叛,英奋不顾身,奔报逆形。氏誓死诀别曰:“君为国忘家,妾为君忘身矣。” 索鸩怀之。及逆屠城,氏惧见辱,服鸩死。督抚具题奉。
旨建坊旌表。墓在江都淮子桥北。
阎麟生妻郑氏
编辑按《扬州府志》:“郑氏,中丞茂华孙女,适廪生阎麟生。幼闲诗书,动以古烈女为法。夫病亡,绝粒六日。夫葬虞祭毕,遂自缢死。”
王二姑
编辑按《仪真县志》:“王二姑,郡功曹王国祚女,许字吴与邻,未嫁。会兵兴,入扬州,国祚谕以名节,女阴与嫂如东邻井,不获投,遂自缢而死。”
王鲸妻施氏
编辑按《仪真县志》:施氏,王国祚长子鲸妻。乙酉夏,大兵克扬,国祚集亲丁七口,戒之曰:“男子将死,幼妇弱女,盍早自裁。” 皆唯唯而退。施与姑私相谓曰:“可同入井主。” 井家拒之,坚不克入。方皇措,而兵已入其家,国祚夫妇及三子皆死。施度不能脱,佯丐生于兵,乞拜翁姑而从去,许之。因匍匐大恸,举刀一刎而仆。兵舍走,施命未绝,但口不能言,隐隐闻人语曰:“风入肺,即不活。” 或又曰:“得马粪裹之,即生惜喑矣。” 治如法,而施起且能言,但口苦吃。有苍头王伦匿其子,寻夫妇俱陷营中。施与人曰:“不得吾儿,生不若死。” 百计求之,苍头夫妇果抱其子而至,复相与遍觅其翁姑与夫妹及弟,鳟骸骨,归葬仪真。越二十四年,子既授室,且弄孙,王氏得有后。
王房妻刘氏
编辑按《仪真县志》:刘氏,王房妻。年十八归房,生一子,未周房病,刘每煮药必跪祝于天,十数月衣不解带。寻子殇,房亦殁。刘告父母曰:“妇人所依者,惟夫与子,今俱亡,独生何为?” 哀毁成疾而死。
郑姑
编辑按《仪真县志》:郑姑,诰封庶吉士,侠如女,许字诸生程起善。会善回新安,经富春,以父舟火往救,溺江中。讣至,姑日饮泣,三年不言笑。家人数挑之,姑曰:“非不即死,欲有待耳。” 父母窥其志,遣之。程以妇礼见善,父母服丧,谋立嗣毕,设奠大恸,绝粒而死。督学李嵩阳题旌。
池氏霍氏
编辑按《江都县志》:“池氏、霍氏,皆小人家女,许人,未出室,夫亡,一自缢死,一自刎死。绅士征双烈诗,汇成一集,有司建双烈祠” 于平山堂之西。
季秋实妻成氏
编辑按《宝应县志》:“成氏,诸生季秋实妻。实与兄良玉并溺死,成年二十,守节五年。父母怜其无子,数强之嫁,因自缢。顺治间,建坊旌表。良玉妻张氏,年二十五,守节四十七年。”
袁君如妻朱氏
编辑按《宝应县志》:“朱氏,袁君如妻,家松原庄。城守兵殷凤、高升友至庄,瞰君如他出,乘夜入室。氏无备,因被污,遂自缢死。县令叶上其事,二凶皆伏诛。”
张文昌妻韩氏
编辑按《如皋县志》:“韩氏,张文昌妻,邑诸生圯授母。昌殁无子,立授为嗣。韩年二十,授仅二岁,授稍长,聪慧。韩闻陆舜名,通五经,因携授之海安,依母家就陆氏学。申酉之变,兵戈四起,大肆杀掠。睹韩美,扶之上马。韩大骂堕马,卒大恚,兵刃交下,脑血迸流而死。”
马文运妻钱氏
编辑按《如皋县志》:“钱氏,丰利场诸生马文运妻。顺治二年,沿海兵乱,肆行抄掠,运欲钱避乱他走,钱曰:‘我能往,彼亦能来,不如无出’。运强之行,中途果遇兵,运与妻匿草中,被搜得,勒上马,凡三拒。文运护其妻,兵怒,挥刀断运指三,钱奋力夺刀,自刎死。”
何执子妻江氏
编辑按《通州志》:江氏,何执子妻。甫及笄,归何止十日。适高兵焚劫江场,氏同母姜氏挈一老婢逃窜,为贼所追。女大呼曰:“余不能扶母俱生矣!” 投河而死。母复奔泣数里,兵复迫之,亦赴水死。越三日,母子抱立水中,颜色如生。
王取妻杨氏
编辑按《通州志》:“杨氏,王取妻。因时事扰攘,依其兄隆。”
以居藩镇。既败,隆不免,取亦见收。官军悦氏姣好,欲有之,氏请死,不从。强劫马上去,氏骂不绝口,奋身投地者三,军竟杀之。取已先死于仓卒,土人怜而合葬之。
李德明妻王氏
编辑按《通州志》:王氏,李德明妻。大兵临城,绅民咸避村落,氏以德明为学中掾史,从官分守于外,义不肯独行。及城下,邻媪怜而伴之,夜赴仓河求死。媪劝留至再,氏曰:“妾与媪不同也。年少而无援,脱或被淫辱,媪能免我乎?” 言讫而瞑。
严氏两妇
编辑按《通州志》:“严氏两妇,妯娌也,不知其姓,居西南营。问罪之师猝至,两妇不能出城,迷道至西寺前,为兵所逐,恐被污辱,结襟赴池中。兵亟呼救之,已不及矣。”
江完初妻彭氏
编辑按《通州志》:“彭氏,江完初妻。父取采就养婿,家寇至,老不能行,彭扶之而逃,为贼所迫,跪献衣饰,乞父命,不克,欲狎之,遂夺贼刀自刎,僵立不仆。贼惊异,不敢携一物而去。”
梁天峻妻罗氏
编辑按《通州志》:“罗氏,诸生梁天峻妻。幼读《列女传》,颇能解悟。平时整风仪,娴礼法。高进忠作乱,兵将劫而污之,氏号骂不屈,褫其衣缚之。罗自嚼其舌,喷血满贼面,骂不绝口。贼以刀剖其腹,脏腑迸流,犹恨詈有声。贼党惊畏,争以衣覆之而散。”
曹敏行妻徐氏
编辑按《通州志》:“徐氏,诸生曹敏行妻。年二十七,夫亡。孀居十五年,义不从贼,被支解。”
汤氏女
编辑按《通州志》:“汤氏女,受聘于单茂芬。乙酉之变,从其亲避乱于乡,遇兵河口,挟上马相狎。女探刀刺兵,兵惊跃掷之,女更追杀兵,兵竟杀女。”
周氏女
编辑按《通州志》:周氏女,幼许字张人经,经未娶而夭,女往吊之,初不哭泣而毁容,守丧不复归。母家或问之曰:“以身许人,义不可返,然面不相识,未为有情,于何而哭?” 一日邻家失火,势渐逼,家人皆避出,女独伏棺号泣,火熄而棺仅存。其事经父母甚孝,年逾五十,齿已半落,面毫长寸许,见者无不起敬。
陈迎妻凌氏
编辑按《通州志》:凌氏,陈迎妻。家世衣冠有礼教,里人称“内则焉。乙酉夏,乱民杀州长吏,城中人知,旦夕兵至,避入乡,迎亦避严家东原氏谓家人曰:‘兵未必可避,皇皇焉忧之,时时自为计,将以死自全。抚其子若女,属左右善视之,而分给以簪珥,示相托。既而兵大至,城中相传首祸者在东原,举相惊窜,果有戎马数十骑’” 来捕乱民,马上或挟少妇往来田间,畏死者恣受其辱。氏闻,遂投水死。
陈酉妻昝氏
编辑按《通州志》:昝氏,漆匠陈酉妻。家甚贫,夫妇颇相得。大兵临城,城中有力者先避去,独酉夫妇靡所适。兵且至,乃仓皇出城。妇又怯,步不得前,泣谓其夫曰:“倘为所掠奈何?吾义不负汝,不若先死为洁。” 酉曰:“何至是?” 妇曰:“必迫而后死,晚矣。” 俄见被创者渡河而来,人咸大惊,妇即投于水,酉抚肤大痛,亦投水,抱其妇尸同殁焉。
郝赳妻张氏
编辑按《凤阳府志》:“张氏,郝赳妻。年十七,夫亡,自缢而死。”
阮蕴贞妻陆氏
编辑按《凤阳府志》:“陆氏,阮蕴贞妻。夫避寇乱,覆舟死。氏闻,投缳以殉。”
侯世禄妻韩氏
编辑按《凤阳府志》:“韩氏,侯世禄妻。年十六,夫亡,自缢死。”
周之璋妻王氏
编辑按《凤阳府志》:王氏,周之璋妻。之璋久在床褥,氏侍汤药,不遑寝处二年。顺治十二年,璋死,泣语其姒曰:“予失所天,不能独生。姑之生养死葬,惟姒始终其事。” 伺姑就寝,潜往拜辞自缢。邑令上其事,请旌之。
亓敬修妻时氏
编辑按《凤阳府志》:“时氏,亓敬修妻。顺治十七年,年二十,夫亡,自缢死。”
孙会隆妻罗氏〈张氏附〉
编辑按《凤阳府志》:“罗氏,孙会隆妻。与培隆妻张氏妯娌并早丧夫,共依夫兄运隆住石桥集。顺治八年,贼至,执运隆拷掠,二妇自后门乘小船走贼。”
追及之,张骂贼,贼怒杀之。罗急持棹击贼,中首,并见杀。罗执棹甚坚,不得去,遂锯杆两头,握中节以殓。罗年二十,张年十九。
曹廷琇妻甘氏
编辑按《凤阳府志》:“甘氏,曹廷琇妻。甫亲迎而夫病笃,未行合巹,氏奉汤药,朝夕匪懈。半载夫亡,氏自缢,翁姑惊救。寻翁殁,与孀姑同寝处,强存视息。及服除之日,仍自缢死。”
张氏妇
编辑按《凤阳府志》:“张氏妇,不知其姓。顺治十四年,闵孝乡有张氏子,樵于野,遇狼,逐之,氏夫往救,被噬。氏哭至其所,以镰绝脰而死。”
张海女
编辑按《凤阳府志》:张海女,幼许嫁唐昕。昕死,女毁容不食,欲自尽。父母止之,将择配,女曰:“天乎!是不容吾生也。” 遂自缢死。邑令往祭其家,旌表。
杨三魁妻冯氏
编辑按《凤阳府志》:“冯氏,杨三魁妻。以强奸不从,投水死。奉”
旨“建坊。”
孔氏女
编辑按《凤阳府志》:“孔氏女,孔士毅妹,许字明季镇将之子。后以远隔,音耗不闻。或劝改聘,女即自缢死。”
张炜妻刘氏
编辑按《凤阳府志》:刘氏,浔州府同知刘鸣凤女,张炜妻。炜有淮安之役,乡贼突入刘室,执刘,刘诳之曰:“是窖藏所在。” 贼拥往掘之,刘乘间取刀自刎死。顺治十七年,巡方上其事,建坊旌之。
刘扩妻李氏
编辑按《凤阳府志》:“李氏,刘扩妻,进士李敏孙女。十岁失怙,哀痛如成人。年十八,归刘,事翁姑未逾年,夫病,药饵𫗴粥必亲夫,与诀曰:‘余不孝,不能奉养父母,尔年方富,无所出,奈何’?氏曰:‘勿以我为念,我不负汝’。夫亡,投缳两次,俱救免。时方有身,众劝久之,遂不言死。未几,㝃女复不育,乃于葬前三日,手涤瓣香再拜,自经柩” 侧及家人惊觉,起视,已死。缟素重袭,密纫如织。郡守申请旌之。
姚心妻李氏
编辑按《凤阳府志》:“李氏,姚心妻。心病亡,氏视殓毕,随自缢柩前。具题旌表。”
王臣赓妻齐氏
编辑按《凤阳府志》:齐氏,王臣赓妻。年十九,夫亡。殡殓毕,即自缢死。顺治十五年,奉
旨“建坊。”
李珩妻魏氏
编辑按《凤阳府志》:“魏氏,李珩妻。生子梴杵。珩年十五,病亡,梴杵亦殇,氏涕泣欲死。当归宁,其母常留之,曰:‘久住何为’?归即拜墓,夜易衣自缢死。邑令表其墓。”
牧儿妻郭氏
编辑按《凤阳府志》:“郭氏,农家牧儿妻。夫与其侪浴于河,溺死。氏询知其处,以襟蒙面自投。明日,二尸相抱而出。”
刘某妻沈氏
编辑按《定远县志》:沈氏,耆民沈望楼女,少适刘某,赤贫无依,以女工给𫗴粥。一日刘出,有强暴艳其姿,欲犯之,沈峻拒,自揣夫懦门单,恐贻横辱,遂自缢。柿下遗诗末句云:“青泥莫漫污冰雪,明月芦花不系舟。”
夏景虞妻刘氏
编辑按《太和县志》:“刘氏,生员夏景虞妻。年十二,养于夏,长乃毕婚。夫病亡,遗嘱令抚女。顺治七年,女殇,氏自缢死。”
赵鸿基妻方氏
编辑按《太和县志》:“方氏,赵鸿基妻。幼时母病,祷天愿以身代。年十七,适鸿基,越二载夫亡,自缢死,与夫同殓。有司旌其门。”
张氏女
编辑按《合肥县志》:“张氏女,张慊庵女也。许字黄穆生子未嫁。穆生子亡。讣闻女素服悲号,遥拜之,夜静,自缢而死。”
陈忠妻李氏
编辑按《合肥县志》:“李氏,陈忠妻。年二十,夫亡,守节抚孤,孤殇,遂投水死。”
张𤐣妻杜氏
编辑按《合肥县志》:“杜氏本定远人,适诸生张𤐣。𤐣婴弱疾不起,杜刲股进药,不效。𤐣亡,哀号欲以身殉,辄为家人救免。后绐侍婢寝,自经死,年二十。𤐣父启元白发跄踉,向人陈请,得具题旌表。”
===佘达远妻钱氏===
按《无为州志》:“钱氏,大理卿策之女孙,廪生人,赡女也。年十七,适武昌节推佘有灏之子达远。顺治乙酉,翁随左镇投诚,至江宁大淳关,兵噪逼舟。时达远在运漕,氏知不免,以幼子付乳母李氏,投江而死,时年二十。”
童师圣妻朱氏
编辑按《无为州志》:“朱氏,童师圣妻。顺治五年,伪史阁部破州,举家逃避。氏子才数月,度必为贼获,遂纳子怀中,缝其衣,闭门自缢死,子亦死于怀。”
季仲千妻曹氏
编辑按《无为州志》:“曹氏,季仲千妻。年二十,夫亡。殡讫,投水死。”
谢桂女
编辑按《无为州志》:谢桂女,年十四,许聘王道。未嫁,道死,女随母往奠。至道家,抚棺哭几绝,以死自誓,遂留不归。久之,父母念其幼,欲令改适。绐以母病笃,诱之回,私约媒妁,令鲙鱼款媒。女悉其事,谓母曰:“此鱼生可悯,奈何必令之死也。” 母不觉,从容入房栉沐,坐帷中缢死。年十五,项无缢痕,面色如生。顺治三年,兵宪旌其门。
刘有绅妻谢氏
编辑按《无为州志》:“谢氏,刘有绅妻。绅亡,二子俱殇。氏投缳,家人救甦。泣曰:‘我不即从夫地下者,以两孤,今复何事’!” 遂不食死。
蔡蒙勋妻董氏
编辑按《无为州志》:“董氏,蔡蒙勋妻。嫁未期,夫病羸疾,氏扶持起居,供汤药数年。其兄素无行,料弟必不起,逼令改嫁。氏泣誓同穴,欲先夫死,夜投于河。时盛夏,河流湍急,遂死焉。经二昼夜,颜色如生,犹衔发于口,作切齿状。”
黄瓒妻吴氏
编辑按《无为州志》:“吴氏,黄瓒妻。年二十四,夫亡。族人逼改适,不从,强许胡姓入赘。及期,乃潜启后扉,沉冰池中死。”
沈可钊妻张氏
编辑按《无为州志》:张氏,诸生沈可钊妻。顺治五年,伪史阁部自他郡拥众据州,百姓争携家避。大兵至,扑灭之,搜索藏匿。氏随姑避邻家壁中,为两卒所获,因跪祈曰:“姑老疾,幸释之。对门即吾家,家有厚藏,引君至彼,任所取择,身亦唯命。” 卒遂不疑,与俱往。二卒见所藏,争攫之。氏乘间至寝室,坚抵扉。老婢抱其子入,拒之门外,且拜之曰:“我不获事姑,烦尔并抚我子也。” 遂自缢。婢大呼救,二卒急,启户视之,死矣。后数月,兵解去,乃得殓。
刚启元妻陆氏
编辑按《巢县志》:陆氏生甫七日,失恃,寄养舅氏家。龆年还父所。年十四,适刚启元。元有慧质,能文,谐伉俪。五年生一子。刚病笃,执氏手泣曰:“汝有怀中雏,幸无萌异志。” 氏泣曰:“恶是何言!汝去,吾即来耳。” 及元殁,氏悲恸匝旬,果死。
陈氏女
编辑按《和州志》:陈氏女,和州陈孟玨女也。生而端淑,识文字,通《孝经》《论语》大义。幼许字黄季子彝铉,将归而铉死,女闻讣,数引决,皆救免。慨然曰:“父母欲儿不死,当令归黄。” 或以未嫁不可,女曰:“我闻古有共姜,岂已嫁耶?” 劝者语塞。自是缟衣蔬食,不安寝食。越七日,如黄拜铉父母。夕与保姆卧将五更,保姆梦中遽惊醒,索火烛之,则女发杂缳辫绕作数结以死。启其箧,则《豫遗书》焉。有司闻之,为致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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