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古今图书集成/历象汇编/庶征典/第055卷

历象汇编 庶征典 第五十四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历象汇编 第五十五卷
历象汇编 庶征典 第五十六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历象汇编庶征典

 第五十五卷目录

 星变部汇考二十九

  明一太祖吴一则 洪武十八则 惠宗建文二则 成祖永乐九则 仁宗洪熙一则

  宣宗宣德四则 英宗正统一则 代宗景泰三则 英宗天顺一则 宪宗成化十五则

   孝宗弘治九则

庶征典第五十五卷

星变部汇考二十九 编辑

明一 编辑

太祖吴元年星变 编辑

按明《昭代典则》,吴元年十月,太白、岁星、荧惑聚斗。 按《明外史刘基传》:陈友谅兵陷安庆,太祖自将讨之, 以问基,基曰:“今天象金星在前,火星在后,此胜气也。” 太祖大喜,即出师攻安庆。吴元年,以基为太史令,上 《戊申大统历》。日中有黑子。占:“东南失大将。”已而胡深 战殁,荧惑守心,请下诏罪己。

按《山东通志》:“吴元年冬十月,火逐金过齐鲁分,命徐 达攻沂州,拔之,莒、密等州皆降。”时金、火二星会于齐 分,望后火逐金过齐鲁之分,谓“宜大展兵威,复命徐 达进兵益都,遣人谕其守将老保,不听,因急攻之,乃 出降。”

洪武元年星变 编辑

按《明昭代典则》:“洪武元年春正月,彗星见于昴毕。三 月,彗星出昴北。”

按《广东通志》:“洪武元年三月,广州彗星见。”《旧志》:“四月 朔,彗星没。”盖何真降附之兆。

洪武二年,星变。

按《河南通志》:“洪武二年正月丙申夜,太阴犯房,荧惑 入斗。”

按《陕西通志》:“洪武二年,陕西大旱饥,指挥徐呆厮出 兵河套,一日午间,有大星坠于河中,火发延及岸上, 营中有被伤者。”

洪武七年,星变。

按《大政纪》:洪武七年十一月壬午,太阴犯轩辕左角。 谕中书省臣,“各告省卫官,凡公务有乖政体者,宜速 改之。”

洪武八年,星变。

按《广东通志》:“洪武八年冬十月,有星孛于南斗, 洪武九年,星变。”

按明《昭代典则》:洪武九年三月壬申,太白昼见。 按《明外史徐司马传》:洪武九年,迁镇河南。是时南北 两京并建汴梁,号国家重地,帝素贤司马,故特委任 之。宋国公冯胜方练兵河南,会星象有变,占在大梁。 乃使使敕胜,且曰:“并以此语马儿知之”,为帝所亲昵 如此。既复敕胜与司马曰:“天象屡见,不可不警。大梁 军民”错处,尤宜慎防。

按《明通纪》:“时钦天监奏五星紊度,日月相刑,下诏求 言。”于是山东布政使吴印、海州学正曾秉正、监察御 史孙化、刑部主事茹太素等,皆应诏上书,上择其可 行者施行之。

按《河南通志》:“洪武九年正月庚午夜,太阴犯房宿。 洪武十年,星变。”

按《明昭代典则》:“洪武十年十月乙卯,荧惑犯舆鬼, 洪武十一年,星变。”

按《大政纪》,“洪武十一年九月丙戌,有星孛于天。” 按《明昭代典则》,洪武十一年九月,客星扫天井, 洪武十七年,星变。

按《明外史徐达传》:“洪武十七年,太阴犯上将,帝心恶 之。达在北平病背疽,稍愈,召还。明年春,疾笃,遂卒。” 按《河南通志》:洪武十七年九月夜,彗星扫翼宿。 洪武十九年,星变。

按《大政纪》:“洪武十九年七月丙寅,三辰星见。”

按《浙江通志》:“洪武十九年四月,荧惑入南斗。”

洪武二十年,星变。

按《大政纪》,“洪武二十年六月丁未,太白经天。”

洪武二十一年,星变。

按《大政纪》,“洪武二十一年十二月丁卯,三辰,昼见。 洪武二十二年,星变。”

按《浙江通志》:“洪武二十二年六月辛巳,彗星见紫微 侧,在牛度九十分,色白,光长丈馀。”

洪武二十三年,星变。

按《大政纪》:“洪武二十三年正月,荧惑入南斗。”

按《明通纪》,二十三年五月,赐韩国公李善长死。先是 善长坐他累,削禄一千四百石。既又有以胡惟庸党 类为言者,上亦未之究也。是春榜列功臣,犹前善长。 会有星变,其占为大臣灾,上疑之。时大杀京民之怨 逆者,善长请免其党数人。上大怒,遂赐善长死。 洪武二十四年星变按《大政纪》,洪武二十四年四月,彗星入紫微垣。 洪武二十六年,星变。

按《大政纪》:“洪武二十六年四月,太白经天,求直言,录 囚徒。”

洪武二十九年,星变。

按《大政纪》,“洪武二十九年十二月,五星紊度。”

洪武三十年,星变。

按《大政纪》,“洪武三十年五月庚申夜,有星大如鸡子, 尾迹有光,自天厨入紫微垣下有二小星随之,至游 气中没。十月,荧惑犯南斗。”

按《明外史楚昭王桢传》:桢,太祖第六子,洪武五年封 楚。三十年,荧惑入太微,帝以太微楚分,谕桢戒慎,桢 书十事以自警。未几,桢子巴陵王卒,帝复与敕曰:“旧 岁荧惑入太微。太微天廷,居翼轸,楚分也。五星无故 入,灾必甚焉。尔子疾逝,恐灾不止此,尚省慎以回天 意。”至冬,王妃薨。

按《四川总志》:“洪武三十年九月,长星西陨。冬十月,荧 惑守心。”

洪武三十一年,星变。

按《明通纪》:三十一年,燕荧惑守心。四川岳池教谕程 济,通术数,上书言北方兵起,期在明年。朝议以济妄 言,召入,将杀之。济叩头曰:“陛下幸囚臣,至期无兵,杀 臣未晚也。”乃囚济于狱。十一月,以工部右侍郎张昺 为北平左布政使,以谢贵为都指挥使。时燕齐皆有 告变者,帝以问黄子澄曰:“孰当先讨?”子澄曰:“燕王久 称病,而日操练军马,且招异人术士使在左右,此其 机己彰露,讨之不可不亟。”帝召齐泰问曰:“燕王素善 用兵,讨之计将安出?”泰对曰:“今边报声息甚警,但以 防边为名,发军戍开平,其燕府护卫精锐,悉调出塞, 去其羽翼,无能为矣。不乘此时图之,噬脐无及也。”帝 善之,乃选用昺贵,俾察燕府动静,徐“为之计。”

按《正气纪》:“洪武三十一年,皇太孙于闰五月十六日 即皇帝位。九月,长星西陨,有声如雷。”

惠宗建文二年星变 编辑

按《广西通志》:“洪武三十三年,荧惑犯南斗。”即建文二年 《建文》四年六月,成祖即位。八月,星变。

按《明通纪》:建文四年八月既望,左佥都御史景清犯 驾,伏诛。清,陕西真宁人,洪武甲戌,廷试第二人及第, 授翰林编修,寻嘉其才能,命署左佥都御史。建文初, 改为北平参议,往察燕邸动静。上䜩之,清言论明爽, 大被称赏,寻还旧任。及建文阖宫自焚,清觇,知其出 亡也,犹思兴复,乃诣上自归。上喜曰:“吾故人也。”即厚 遇之,仍以官。清自是恒伏利剑,衣衽中委蛇侍朝,人 疑焉。至是入早朝,清衣新绯衣而入。朝毕,上出殿门, 清奋跃而前,将犯驾。先是,钦天监奏有星红色,犯帝 座甚急。至是清衣绯,果独鲜也。

成祖永乐元年星变 编辑

按《大政纪》,“永乐元年正月丙戌夜,木星犯建星西第 三星。”

按《明昭代典则》,“永乐元年夏四月,太白出昴北。 永乐六年,星变。”

按《四川通志》:“永乐六年八月丙申夜,有星如大盏,青 白色,尾迹有光,出西方,南行入游气。”

永乐八年,星变。

按《大政纪》,“永乐八年正月夜,有星大如盏,青白色,尾 迹有光,出文昌,西北行至近浊。甲午夜,有星如鸡子, 青白色,有光,出天厨,西南行至云中。二月丁未夜,有 星大如鸡子,青白色,尾迹有光,出右摄提,南行至近 浊。壬子夜,有星大如鸡子,青白色,有光,出女床,西北 行至游气。三月戊辰夜,有星大如碗,赤色,光烛地,出” 太微东垣外,西南行入太微垣右执法星旁。乙酉夜, 有星大如盏,赤色,有光出渐台,东北行至近浊。四月 庚子夜,有星大如鸡子,青白赤色,尾迹有光,出紫微 垣内后星旁,西北行至北斗魁。乙巳夜,月犯灵台上 星。五月丁卯夜,有星大如鸡子,青白色,有光,出东南 云中,东北行至近浊。辛卯夜,月犯昴宿。六月壬寅夜, 有星大如鸡子,赤色,光烛地,出辇道,东北行,入贯索 内。丙午夜,火星犯太微垣右执法。八月丙申夜,有星 大如盏,青白色,尾迹有光,出西方,西南行,入游气。辛 酉,老人星见丙位,色赤黄。甲子,水星犯右执法。乙卯 夜,月犯十二国之秦星。九月乙亥夜,木星犯灵台土 官。乙丑夜,月犯太微西垣上将星。辛卯夜,金星犯天 二星。戊辰夜,有星大如盏,青白色,光烛地,出正南云 中,西南行至近浊舆鬼星。戊申昼,太白见未位。壬子 夜,月犯五诸侯二星。甲寅夜,有星大如弹丸,赤色,尾 迹有光,出天关,流五丈馀,光如鸡子大,西南行入天 桴。十月戊午夜,月犯太微垣右执法。谕三法司:“宜加 敬谨,无罪不可枉,有罪不可纵,须得中道,无纎毫轻 重。”十二月壬子夜,月犯水星。

永乐九年,星变。

按《大政纪》,“永乐九年二月甲辰夜,有星大如盏,赤色有光出阵车,流丈馀。乙未夜,有星大如碗,青白色,出 正西云中,西北行入云中。四月,月犯水星。庚戌夜,有 星大如盏,赤色有尾,光烛地,出紫微垣内四辅旁,北 行出游气。”

永乐十年,星变。

按《大政纪》,“永乐十年三月甲午夜,月犯轩辕大星。六 月癸亥夜,月犯心宿后星。九月乙丑夜,月掩犯昴宿。 十月甲午夜,有星大如碗,赤色,有尾迹,光烛地,出司 怪旁,东北行近浊,西北行至游气。”

永乐十三年,星变。

按《广东通志》:“永乐十三年秋八月,有星孛于南斗。 永乐十四年,老人星见。”

按《明昭代典则》:“永乐十四年九月老人星见。敕谕文 武群臣免贺。”

永乐十五年,老人星见。

按明《昭代典则》:“永乐十五年八月老人星再见。敕文 武群臣免贺。”

永乐十六年,老人星见。

按《明昭代典则》:“永乐十六年,老人星三见,敕谕群臣 修职。”

仁宗洪熙元年星变 编辑

按明《昭代典则》:洪熙元年夏四月,南京有星变。上问 蹇义、夏原吉、杨荣、杨士奇曰:“昨夜星变见否?”对曰:“未 见。”上惨然曰:“天命也!”叹息而起。又明日召杨士奇及 蹇义,谕曰:“朕监国二十年,谗慝交构,心之艰危,吾三 人共之。赖皇考仁明,得保全。”言已泣,二人亦流涕慰 上。上曰:“即吾不幸,后谁知吾三人心一诚。”

宣宗宣德三年星陨 编辑

按《江南通志》:“宣德三年,邳州民高浩家昼落一星,不 逾月,选其女入侍御。”

宣德五年,星变。

按《明通纪》:“宣德五年十一月二十日夜,含誉星见于 九斿,大如弹丸,色黄白,光耀有彗,群臣表贺。”

宣德六年,星变。

按《明昭代典则》:“宣德六年夏四月,有星孛于东井。九 月,荧惑犯南斗。”

宣德八年,星变。

按明《昭代典则》:“宣德八年八月,荧惑犯南斗。闰八月, 彗出天仓。”

按《明通纪》:“宣德八年闰八月戊午,景星见于天门,少 詹事兼侍讲学士王直进颂。”

英宗正统十四年星变 编辑

按《大政纪》,正统十四年七月,荧惑入南斗。时侍讲徐 珵知天文,语其友刘溥以不祥,久之不退舍,曰:“祸不 远矣。”按梁武帝中大通六年,荧惑入南斗,去而复还, 留止六日。梁武帝以谚云:“荧惑入南斗,天子下殿走。” 乃跪而下殿以禳之。时魏主为高欢所迫,自洛阳走 长安。梁主闻之,叹曰:“彼亦应象也。”盖变不虚生类此。

代宗景泰元年星变 编辑

按《大政纪》:“景泰元年正月,彗星见。”

景泰三年,星变。

按《明昭代典则》,“景泰三年三月,有星孛于毕。八月,荧 惑昼见。十一月癸未,客星见舆鬼。”

景泰四年,星变。

按《大政纪》,“景泰四年五月,岁星昼见。”

英宗天顺元年星变 编辑

按《大政纪》:“天顺元年六月,彗孛连见,御史张鹏率御 史周斌等会本,劾总兵官石亨招权纳贿不法事。上 震怒,收鹏及杨瑄、井各御史,下锦衣卫狱,拷讯主使 之人。鹏等将纠亨不法,兵科给事中王铉知之,潜以 告亨。亨疑徐有贞与李贤主使,乃与曹吉祥合谋,潜 入遂同泣于上前,诉其迎驾夺门之功。有贞等欲加” 排陷,悲哭不已,且言“鹏乃已诛奸臣内官张永从子, 故结党诬臣。”及疏入,上震怒,召诸御史诣文华殿,俾 诵弹章而历诘之。有御史周斌,且诵且对,历陈二凶 罪状明甚。上意巳主,先入之谮,竟莫能回,遂下狱严 刑,逼鹏等诬引大臣,刑甚惨酷。数濒死,卒无一言他 及。

宪宗成化元年星变 编辑

按明《昭代典则》,“成化元年春正月己酉朔夜,有流星, 光烛地,自左摄提东南行至天市西垣。二月,彗星见 西北,长三丈馀,三阅月乃没。十一月乙丑夜,月犯太 微垣上将星。十二月丙子晓刻,金星犯键闭星。癸巳 夜,月犯右执法星。”

成化二年,星变。

按《广西通志》:“成化二年,太白曳入南斗。”

成化三年星变。

按《明昭代典则》:“成化三年八月乙未夜,火星犯叠壁 阵东方第一星。”

成化四年,星变。

按《明外史魏元传》:“成化四年九月,彗星见,元率诸给事上言:入春以来,灾异叠至。近又彗星见东方,光拂 台垣,皆阴盛阳微之证。臣闻君之与后,犹天之与地, 不可得而参贰也。传闻宫中乃有盛宠,匹耦中宫。尚 书姚夔等向尝言之,陛下谓内事朕自裁置,屏息倾 听,将及半载,而昭德宫进膳未少减,中宫未闻少增。 夫宫闱虽远,而视听犹咫尺;衽席之微,谪见悬象,不 可不惧。”且陛下富有春秋,而震位尚虚,岂可以宗社 大计,一付之爱,专情一之人,而不求所以固国本、安 民心哉?愿明伉俪之义,严嫡妾之防,俾尊卑较然,各 安其分,本支百世之基,实在于此。四方旱潦相仍,民 困日棘,荆襄流民,所在告变。陛下作民父母,初无怵 惕,仅循故事,付部施行。而户部尚书马昂凡有奏报, 遇上意喜,则曰“移所司处置。”遇上意怒,则曰“事窒难 行,微有利害。”即乞圣裁。首鼠依违,民更何望?惟亟罢 征税,发内帑,遣官赈赡,庶可少慰人心。陛下崇信异 教,每遇生愍之辰,辄重靡赀财,广建斋醮,而西僧札 实巴等至加法王诸“号,赐予骈蕃,出乘棕舆,导用金 吾仗。搢绅为避道,奉养过于亲王。悖理乱纪,孰甚于 此!乞革夺名号,遣还其国,追录横赐,用赈饥民。仍敕 寺观永不得再请斋醮,以蠹国用。天下之财,不在官, 则在民。今公私交困,由玩好太多,赏赉无节。或营立 塔寺,或购市奇珍,一物之微,累价钜万,国帑安得不 绌。愿屏绝淫巧,停罢晏游,诸银场及不急务悉为禁 止。至两京文武大臣,不乏奸贪,争为蒙蔽,陛下勿谓 其位高而不忍遽去,勿谓其旧臣而姑且宽容,宜令 各自陈免,用全大体。其贪位不去者,则言官纠劾。而 臣等滥居言路,无补于时,亦望罢归,为不职戒。”帝优 诏褒答之,然竟不能用。 按《宪宗贵妃万氏传》:宪宗 未有子,言者每劝溥恩泽,然未敢显言妃妒也。成化 四年秋,彗星屡见,大学士彭时、尚书姚夔以为言,帝 曰:“内事也,朕自主之。”寻给事中魏元、御史康永韶等 疏入,皆不听。 按《项忠传》:成化四年满俊反,乃命忠 总督军务讨之。适有星孛于台斗中,朝多言占在秦 分,不利西师。忠曰:“昔李晟讨朱泚,荧惑守岁,此何害?” 日遣兵薄贼城下,焚刍草,绝汲道,贼益窘。

按《大政纪》:成化四年七月己未夜,北方有流星,青白 色,光明烛地,自阁道旁西北行,冲勾陈,尾迹后炸散, 有星犯于台斗。九月癸酉夜,客星色苍白,光芒长三 丈馀,尾指西南,变为彗星。大学士彭时以彗星见,乞 罢免,不允。时言:“比年以来,地震水旱相仍,民不聊生。 迩者彗星复见,灾异尤甚,皆臣下不职所致,乞赐罢 免。”上曰:“朕自修省。”所辞不允。吏部尚书李秉等以彗 星见,俱引咎乞免,不允。丁丑昏刻,彗星犯七公等四 星。壬午昏刻,彗星入天市垣。御史左钰言请发遣番 僧,不报。钰言:“比者科道因星变陈言,欲革番僧名号, 陛下谓所言有理。及吏部欲行发遣,陛下又谓恐失 远人之心。臣以为陛下不忍失远人心,乃忍失迩人 心乎?乞发廷臣计议。”御史胡深等劾商辂、程信、姚夔、 马昂,乞罢黜,不从。深等六人言:“迩者天出彗星示鉴, 皇上兢惕不宁。臣等亦皆忧畏,已略陈愚衷,诏议行 之。窃惟应天以实不以文,今日虽云上下修省,亦徒 为虚文而巳,未得弭灾之实。伏望皇上总揽乾纲,凡 大赏罚、大机务,断自”宸衷,毋令左右窃以市恩。如兵 部左侍郎商辂,乃先帝亲擢,恩幸无比,当皇上在青 宫郕邸,密谋废立。彼以内阁大臣,略无一言正救,方 且自图富贵,徇其邪谋,是乃卖国之奸也。兵部尚书 程信,顷承朝命,督师四川,听嘱权豪之子弟,多分首 级以报功。礼部尚书姚夔,用私灭公,贪财黩货,比因 度僧,“受银钜万。故京师有‘反贼刘千斤,赃官姚万两’ 之谣。户部尚书马昂,不学无术,妨政害民。纳馈送之 女,结势要之人。四方水旱,赈济无方。三边军饷,调度 无策。凡此数人,皆足致变。乞赐显黜,用答天意。”上曰: “如今急切用人之际,岂宜求备?”所言不允。翌日早朝, 兵科给事中王旻等三人,具疏于御前面进。上曰:“进 疏自有旧规,旻等紊乱朝仪,本当治罪,姑宥之。”十月 甲寅,彗星犯天屏西第二星。十一月戊午,彗星灭。 按《明昭代典则》,成化四年秋七月己未夜,北方有流 星,赤白色,光烛地,自阁道旁西北行,冲勾陈,尾迹后 炸散。八月甲午夜,月犯房宿南第二星。九月戊辰,彗 星晨见东北方。己巳,彗星昏见西南方。六科给事中 魏元等、十三道御史康永韶等皆以星变陈言,嘉之。 九月丁丑,昏刻,彗星犯七宫西等四星。壬午,昏刻,彗 星入天市垣。十月甲寅,彗星犯天屏西第一星。十一 月戊午夜,彗星灭。南京十三道御史杨智等言:“妖彗 示警,灾异迭至。非进君子,退小人,不足以尽应天之 实。如南京守备成国公朱仪、兵部尚书李宾、吏部侍 郎章纶、刑部侍郎王恕、工部侍郎范理、大理少卿金 绅,皆当严加黜责。庶足以答天戒、安人心。”南京兵科 给事中朱清等亦以为言。命叶盛往按之。

按《明通纪》:“成化四年九月,彗星扫三台。先是,英庙令 宫人万氏侍上于东宫,司盥栉,谲智善媚。及上登极册为贵妃,专宠居昭德宫,太监段英掌其宫事,父贵 为都城邑吏,至是以妃贵授都督同知,兄通亦为锦 衣卫都指挥。万喜、万达皆授官,权宠震耀。通妻王氏 出入掖庭,学士万安认为同宗,与刘吉皆附之。安阴” 使人结通之妻往来于家,朝士无耻希进者群趋其 门。彭时因彗见,乞休,不允。因疏请修省,谓:“外廷大政, 固所当先,而宫中根本,尤为至急。凡女子年过四十 则无子,虽有所生,亦多不育。《谚》云:‘子出多母’。今宫嫔 数多,宜生子亦众。然数年无一生育者,必爱其所专。 其所专者,必过生育之期故也。伏望舍其旧而新是 图,务正名分,均恩爱,以广继嗣,为宗社大计。则人心 安而灾异息矣。”又言:“黜陟人才,宜断自宸衷,不可专 委近幸。”上优诏答之。十月进商辂兵部尚书兼学士, 仍旧。先是,御史林诚因星变劾辂不职,因及景泰中 易储事。辂求退,上曰:“朕用卿不疑,何恤”人言欲谴诚, 辂奏言:“臣尝劝陛下优容言官,已荷嘉纳。如修撰罗 伦辈,皆复收用。今因论臣而斥责之,如公论何?”上从 之,乃释诚,复其职。户部尚书马昂罢,以星变,言者交 章劾之故也。

成化五年,星变。

按《大政纪》:“成化五年正月戊寅,月犯心宿。闰二月癸 亥夜,月犯积薪及木星。甲子夜,月犯轩辕御女星。” 按《明昭代典则》,“成化五年春正月乙丑夜,月犯五诸 侯南第一星。己巳夜,月入鬼宿,犯积尸气。二月癸巳 晓刻金星犯牛宿。丙申夜,月犯木星,又犯鬼宿。闰二 月己未夜,月犯昴星。秋七月己酉晓刻木星犯轩辕 大”星。

成化六年,星变。

按《大政纪》,“成化六年三月癸未昏刻,月犯金星。七月 戊戌晓刻月犯昴宿。八月己巳夜,月犯天樽星。九月 丙子朔晓刻金星犯轩辕左角星。甲午夜,金星犯左 执法。己亥晓刻金星犯木星。庚子晓刻金星犯左执 法。十月丙午夜,东方流星赤色,光明烛地,自昴宿东 北行至井宿。”

成化七年,星变。

按《明外史悼恭太子祐极传》:“祐极,宪宗长子,成化七 年,立为皇太子。是年冬,彗星见东方。未几,太子薨。” 按《大政纪》,“成化七年二月丁卯晓刻月犯罗堰星。三 月,有星孛于天田。四月己卯夜,木星入太微垣,守端 门。闰九月辛亥晓刻土星犯天高星。十一月,彗见轩 辕,出天田,入太微垣。十二月丁丑夜,彗星北行,光益 著”,横扫太微垣郎位星。己卯夜,彗星光芒长大,东西 竟天,自十一日北行二十八度馀,犯天枪尾,扫北斗、 三公、太阳守。己卯,大学士彭时上《修德安民七事》,上 纳之。时等言:“比者彗星见于天田,西扫太微,北近紫 宫,其谴告警惧之至,即汉董仲舒所谓‘天心仁爱’之 意也。皇上忧切于心,戒谕群臣,同加修”省。臣等备员 近辅,无以少裨,实深愧惧。谨采修德大端,安民大要, 条陈如左:一曰正心术,二曰谨命令,三曰亲接见,四 曰慎赏罚,五曰纳谏诤,六曰励官守,七曰恤军民。凡 此七事,伏望皇上鉴“除旧布新之象,断自宸衷,力行 新政。以正心为修德之本,以力行为修德之助。德修 于上,则群臣咸知效职,而善政皆次第举行矣。转灾 为祥,莫切于此。”上曰:“具见所言,事皆切实。卿等宜勉 力佐理,以副朕怀。”上以星变,避正殿,撤乐。丙戌,立春 昏刻,彗星犯天江星。谕德谢一夔因彗星之变上五 事。上怒斥之:一曰正宫闱以端治本,二曰亲大臣以 询治道,三曰开言路以决壅蔽,四曰慎刑狱以广好 生,五曰谨妄费以足财用。忠恳剀切,多人所难言者。 按《明昭代典则》,“成化七年十一月,彗出轩辕。诏曰:‘朕 以凉德,祗绍鸿图,敬天勤民,罔敢或怠。所冀臻于致 治,用召嘉祥。乃者彗见天东,光芒西指,仰观元象,祗 惧实深,俯自修省,罔知厥咎。岂朕涉道尚浅,烛理未 明,而刑政之不善与?抑用人有未当,而贤否混淆与? 听言有不察,而是非乖舛与?将用度奢侈,赏赐无节, 妄费府库之财与营缮频繁,征科无艺,致伤军民之 心与?有一于此,悉朕之过。方图斋沐告天,改过修德, 以消变异。而尔文武群臣皆居官食禄,何不痛自修 省与其有背公循私,怠废政事,宜速改励修庶政,以 匡朕不逮。凡时政得失,生民利病,有可张弛兴革者, 尔文武大臣并科道公同会议停当以闻。务在切实 可行。庶几君臣上下同心协德,尽交修之道,则人心 悦而天意回矣。勉之惧之’。”

按《明通纪》:成化七年十一月,彗星见,出天田,入太微 垣。廷臣谏言,皆谓君臣悬隔,情意不通,请时召入内 阁大臣面议政机。彭时亦对司礼监言:“莫谓上不得 见,虽诸老太监亦不得见。”于是诸内臣乃约一二日 间,上御文华殿召见众先生。但初见时情未浃洽,不 宜多言,姑俟再见可说。时等诺之,至期方入,复约如 初。既见时言天变可畏。上曰:“已知,卿等,宜尽心办事。” 成化八年星变按《大政纪》,成化八年正月戊戌朔,以星变,免庆成宴。 夜,月犯轩辕左角星。福建左布政使刘敷述职在京, 以彗星见,上时务十二事,下所司知之。癸酉晓刻,月 犯金星。二月甲申晓刻,金星犯辰,垒壁阵东第五星。 十一月癸丑晓刻,木星犯钩钤。

成化十一年,星变。

按《明昭代典则》:“成化十一年二月癸卯晓刻,月犯牛 宿火星。四月乙卯昏刻,月犯明堂中星。己未辰时,金 星昼见于巳。”

成化十三年,星变。

按《明昭代典则》:“成化十三年闰二月壬子夜,月犯进 贤星。”

成化十六年,星变。

按《大政纪》,“成化十六年九月夜,西方流星如大盏,赤 色,光烛地,自娄宿西北行,至霹雳旁,尾迹散。”

成化十八年,星变。

按《大政纪》,“成化十八年九月庚戌,金星昼见于申。 成化二十年,星变。”

按《大政纪》:“成化二十年正月己丑,星变。敕谕群臣同 加修省,指陈时政利病。”

成化二十一年,星变。

按《明外史余子俊传》:“成化二十年,命兼左副都御史, 总督大同、宣府军务。其冬还朝。明年正月,星变,陈时 政八事,帝多采纳。” 按《朱英传》:“英掌都察院事,明年 正月,星变,疏陈八事:请禁边将节旦献马;镇守中官 武将不得私立庄田,侵夺官地;烧丹符咒左道之人, 当置重典;四方分守监仓内官,勿进贡品物;罢撤仓 场”马房、上林苑,增设内侍,召还建言得罪诸臣,清内 府收白粮积弊,治奸民投献庄田及贵戚受献者罪, 皆不便于权幸者,执政多持之不行。英造内阁,力申 前说,竟不能尽从也。 按《李俊传》,成化二十一年正 月朔,申刻有星西流,化白气,声如雷,帝颇惧,诏求直 言。俊率六科诸臣上疏曰:“今之弊政最大”且急者,曰 近幸干纪也,大臣不职也,赏爵太滥也,工役过烦也, 进献无厌也,流亡未复也。天变之来,率由于此。夫内 侍之设,国初皆有“定制。今或一监而丛一二十人,或 一事而参五六七辈;或分布藩郡,享王者之奉;或总 领边疆,专大将之权;或依凭左右,援引憸邪;或交通 中外,投献奇巧。司钱谷则法外取财,贡方物则多端 责赂,兵民坐困,官吏蒙殃,杀人者见原,偾事者逃罪, 如梁芳、韦兴、陈喜辈,不可枚举。陛下大施刚断,无令 干纪,奉使于外者悉为召还,用事于内者严加省汰, 则近幸戢而天意可回矣。今之大臣,其未进也,非夤 缘内臣则不得;其既进也,非依凭内臣则不安。此以 财贸官,彼以官鬻财,无怪其渔猎四方而转输权贵 也。如尚书殷谦、张鹏、李本,侍郎艾福、杜铭、刘俊,皆既 老且懦。尚书张蓥、张瑄,侍郎尹直,大理卿田景旸,皆 清论不惬。惟陛下大加黜罚,勿为姑息,则大臣知警 而天意可回矣。夫爵以待有德,赏以待有功也。今或 无故而爵一庸流,或无功而赏一贵幸,祈雨雪者得 美官,进金宝者射厚利。方士献炼服之书,伶人奏曼 延之戏,掾史胥徒,皆叨官禄,俳优僧道,亦玷班资。一 岁而传奉或至千人,数岁则数千人矣。数千人之禄, 岁以数十万计,是皆国之命脉,民之膏脂,可以养贤 士,可以活饥民,诚可惜也。”方士道流如左通政李孜 省、太常少卿邓常恩辈,尢为诞“妄,此招天变之甚者。 乞尽罢传奉之官,毋令污玷朝列,则爵赏不滥而天 意可回矣。今都城佛刹,迄无宁工,京营军士,不复遗 力。如国师继晓,假术济私,糜耗特甚,中外切齿。愿陛 下内惜资财,外惜人力,不急之役,姑赐停罢,则工役 不烦而天意可回矣。”近来规利之徒,率假进奉,以耗 国财,或录一方“书,市一玩器,购一画图,制一簪珥,所 费不多,获利十倍。愿陛下洞烛此弊,留府库之财,为 军国之需,则进献息而天意可回矣。陕西、河南、山西, 赤地千里,尸骸枕藉,流亡日多,萑苻可虑。愿体天心 之仁爱,悯生民之困穷,追录贵幸盐课,暂假造寺资 财,移赈饥民,俾可存活,则流亡复而天意可回矣。夫” 天下譬之人身,人主,元首也;大臣,股肱也;谏官,耳目 也;京师,腹心也;藩郡,躯干也。大臣不职则股肱痿痹, 谏官缄默则耳目涂塞,京师不戢则腹心受病,藩郡 灾荒则躯干削弱。元首岂能晏然而安哉!伏望陛下 听言必行,事天以实,疏斥群小,亲近贤臣,咨治道之 得失,究前代之兴亡。以圣贤之经代“方书,以文学之 臣代方士,则必有正谊足以广圣学,谠论足以究天 变,而手足便利,耳目聪明,腹心安泰,躯干强健,元首 于是乎大明矣。”帝优诏答之。 按《彭韶传》,成化二十 年擢右副都御史,巡抚应天。明年正月,星变,上言:“彗 星示灾,见于岁暮,遂及正旦。岁暮者,天道之终;正旦 者,岁事之始。此天心仁爱,欲陛下善始善终也。陛下 嗣位之初,《家礼》正,防微固。俭德昭,用人慎。乃。迩年以 来,进奉贵妃,加于嫡后,褒宠其家,几与先帝后家埒此正家之道未终也。监局内臣,数以万计,利源兵柄, 尽以付之,犯法纵奸,一切容贷,此防微之道未终也。 四方镇守中官,争献珍异,动称敕旨,科扰小民,此持 俭之道未终也。六卿并加师保,监寺兼领崇阶,及予 告而归,廪食舆夫,滥加庸鄙,爵赏一轻,人谁知劝?此 用人之道未终也。惟陛下慎终如始,天下幸甚。”时方 召为大理卿,帝得疏不悦,命仍故官。

按《大政纪》,成化二十一年正月以星变赦天下 按明《昭代典则》:“成化二十一年春正月甲申朔,申刻 有火自中天西坠。化白气,复曲折上腾,声如雷。逾时 西方复有大星赤色,自中天西行,近浊。尾迹化白气, 曲曲如蛇形。久之如雷震地。”诏宽恤天下。旧年粮米 及坐派物料,未征者尽行蠲免。已征者粮米就留本 处赈“济,物料准作次年之数,不许朦胧再征。”

按《畿辅通志》,“成化二十一年,束鹿西二星陨为石。” 按《四川通志》,“成化二十一年春正月朔,有火自中天 西坠,化白气,复曲折上腾,声如雷。逾时,西方有大星 赤色,自中天西行,近浊,尾迹化白气,曲曲如蛇形,久 之如雷震地。”

成化二十三年,星变。

按《大政纪》:“成化二十三年八月夜,金星犯亢宿。十月 丙子五更,星变。下诏求言,有大星飞流起西北,亘东 南,光芒烛地,蜿蜒如龙蛇。朝宁之间,人马辟易。庶吉 士邹智上疏言:内阁万安、刘吉、尹直皆小人不退,王 恕、王竑、彭韶皆君子不进,由宦者阴主之。”不报。 按《四川总志》。邹智《回天变疏》:臣伏睹今月初十日五 鼓,有“大星飞流,起西北,亘东南,光芒烛地,蜿蜒如龙 蛇,人马辟易,盖阳不能制阴之象也。”臣窃惟陛下即 位以来,慷慨奋发,恭俭勤劳,摈斥宦官,黜远左道,根 究浮费,裁抑冗员,痛惩法王佛子,大放珍禽奇兽。凡 天下之人所欲而未得,所患而未去者,以次能行,几 无遗憾,宜其克享天心。景星卿云,昭回霄汉。今变异 若此何哉?反复思之,无乃阴之当消者未消、阳之当 长者未长,而陛下所以事天者犹未至。昔孔子修《春 秋》,凡星变必书。朱子修《纲目》,凡星变必书。所以垂万 世帝王之明戒也。伏读诏书内一款天下大小衙门 政务如有利所当兴有弊所当革者所在官员人等 指实条具以闻臣有以见陛下知前日《登极诏书》为 奸臣所误,阻塞言路,物论嚣然,故复下此条以自解 耳。夫不曰朕躬有过失、朝政有阙遗,而曰利所当兴、 弊所当革;不曰许诸人直言无隐,而曰“所在官员人 等指实条具以闻。”陛下之求言,已不广矣,然欲兴天 下之利,当求利之所以兴;欲革天下之弊,当求弊之 所以革;欲正天下之衙门,当自大衙门始。臣请愬流 穷源,为陛下陈之。夫内阁者,天下之大衙门也。以内 阁之利言,莫利于君子;以内阁之弊言,莫弊于小人。 小人不退,欲弊之革,不可得已;君子不进,欲利之兴, 不可得已。窃照少师万安,恃禄怙宠,殊无厌足。少保 刘吉,附下罔上,漫无可否。太子少保尹直,挟诈“怀奸, 全无廉耻,世之所谓小人也。陛下留之,则君德必不 能辅,朝政必不能修,纪纲必坏,风俗必偷;天下之贤 必有所观望而不敢来,天下之邪必有所盘结而不 肯去。上弊社稷,下弊苍生,此弊之所当革者也。臣愿 陛下讽之再辞以全其体,给之馀禄以饱其欲,放之 田里以休其劳,则天下之弊无不革矣。再照南京兵 部尚书致仕王恕,托志忠勤,可任大事;兵部尚书致 仕王竑,秉节刚劲,可寝大奸;北直巡抚右副都御史 彭韶,学识醇正,可决大疑。世之所谓君子也。陛下用 之,则君德必为之开明,朝政必为之清肃,纪网以振, 风俗以淳。天下之贤,必拔茅而来;天下之邪,必望风 而去。上利社稷,下利苍生,此利所当兴者也。臣愿陛 下予之安车以优其礼,赐之手诏以重其行,置之左 右以展其蕴,则天下之利无不兴矣。然君子之所以 不进,小人之所以不退,岂无自哉?”大抵宦官之权重 也。汉元帝尝任萧望之、周堪矣,一制于弘恭、石显,则 不得以行其志。宋孝宗尝任陈俊卿、刘珙矣,一间于 陈源、甘昇,则不得以尽其才。李林甫、牛仙客与高力 士相为掎角,而明皇之朝政不经;贾似道、丁大全与 董宋臣相为表里,而理宗之国势不振。自古君子小 人进退之几,未尝不决于此曹之盛衰也。臣愿陛下 鉴其所既往,谨其所未来,大张英断,总揽天纲。凡所 以待宦官者,一以太祖高皇帝为法;凡所以任内阁 者,一以《太宗文皇帝》为法,则君子可进,小人可退,而 天下之论出于一矣。陛下聪明冠绝百王,神武震惊 六合,岂不知刑臣之不可以弄天纲哉?然而一操一 纵之间,卒无一定之守者,殆正心之功未之讲也。心 者,人之神明,常为一身之主,以提万事之纲者也。但 其所发,不能无天理,与人欲之异耳发于天理,则耳 自然聪,目自然明,言自然当理,发自然中节,可以对 越上帝而无愧,何宦官之能惑?发于人欲,则一身无

主,万事无纲。仪狄之酒,或得以甘吾之饮;《易牙》之味
考证
或得以饱吾之嗛;兰台闾须之美,夹林强台之乐,或

得以荡吾之目。彼必投闲抵隙,以施其蒙蔽撇弄之 术于不知不觉之中,虽有聪明神武之资,亦将日消 月化,而寖失其本初矣。欲进君子,退小人,兴天下之 利,革天下之弊,正天下之衙门,岂易得哉?陛下早朝 后,深居法宫,其心之发于天理,与臣不得而知也。或 天理人欲交战于胸中,与臣不得而知也。此全在陛 下自简点,自省察。果天理耶?则敬以养之,“如芝兰之 必生;果人欲耶,则敬以克之,如荆棘之必尽。”则静与 天俱,动与人合,而宦官不敢惑矣。盖以君子对小人 言之,君子为阳,小人为阴;以群臣对宦官言之,群臣 为阳,宦官为阴。以天理对人欲言之,天理为阳,人欲 为阴。所谓阳者,当力扶之,使之日长;所谓阴者,当痛 抑之,使之日消。阳日以长,“阴日以消”,则所以格天者 在是,所以配天者在是,所以祈天永命者在是,岂特 天变之可弭而已哉!臣又闻今日中外之论,有谓三 年无改于父之道者。臣请论之,君子之事天也如事 亲,事亲也如事天,天者理而已矣。顺理所以事天也, 事天所以事亲也,岂有违天而可谓之孝哉?古之圣 帝明王,莫如尧、舜。史臣赞舜之德曰“重华协于帝”,宜 其无一事不合于尧矣。今以《书》考之,舜去四凶,尧之 所未去也;舜举十六相,尧之所未举也。舜之所以协 尧者,一顺乎理而已。舜之心岂异于尧之心哉?苟徒 泥圣人之言而不会其言外之意,则前日之宦官亦 不必摈斥,左道亦不必黜远,浮费亦不必根究,“冗员 亦不必裁抑,法王佛子亦不必痛惩,珍禽奇兽亦不 必大放”,是诚何理也哉?臣愿陛下不惑于浮言,不拘 于浅见,凡所以事先皇帝者,一以事天为法可也。臣 三尺微命,一介书生,非不知言发而祸应,计行而身 危,顾以天变赫然可畏如此,而中外小大之臣,拱手 熟视,无一人敢为陛下言之,是人心天理,可磨灭也; 天经地义,可澌尽也。天下以为何如,后世以为何如? 臣之痛心,实在于此。昔朱云以槐里令而论安昌侯 张禹,梅福以南昌尉而论大将军王凤,孝宗诏监司、 郡守条具民间利病以闻,而朱熹极论其故,以为“宰 相、台省、师傅、宾友、谏诤之臣,皆失其职,而左右近习 之臣阴执独断”之柄也。臣虽不肖,蒙先皇帝采取收 拾,作养翰林,固非一令一尉之可比,岂敢汎汎若水 中之凫,与波上下偷生以全吾躯乎?惟陛下为太祖 二“十年艰难辛苦之业,千万世弘大灵长之统,一留 意焉,则天下幸甚,万民幸甚!”

按《明昭代典则》:“成化二十三年八月甲申夜,金星犯 亢宿。冬十月丙子,有大星飞流亘天,求直言。”

孝宗弘治元年星变 编辑

按《大政纪》,“弘治元年三月,南京钦天监奏,白昼太白 守辰,岁星守巳。”

弘治二年,星变。

按《明外史彭韶传》,“弘治二年,彗星见,上言宦官太盛, 不可不亟裁损,因请午朝面议大政。已又言滥授官 太多,乞严杜幸门,痛为厘正。帝是其言,然竟不能用。” 按《江南通志》,“弘治二年,苏州有星自西北至东南,大 如车轮,光芒如昼,堕地,响振三百里,鸡犬皆鸣吠。” 弘治三年,星变。

按何乔新本集奏为致政以弭灾变事:迩者,乾象示 变,彗星见于天津,皆由臣等失职所致。皇上不忍加 罪,特赐敕戒论,俾痛加警省,修举职业;圣恩深厚,天 地莫量。伏念臣以菲材,叨掌邦禁;明不足以察情伪, 刚不足以折奸匿;刑罚失中,上干天象;彗星之变,咎 实在臣。加以年老多病,两目昏眊,佥署惟艰,久玷班 行,实切惭惧。伏望圣恩怜悯,准臣致仕,归老田园。另 选贤能,以理刑狱。庶几和气所致,灾变可消。臣不胜 恐惧,恳祈之至。弘治三年十二月十一日具本,十三 日奉圣旨:“卿掌刑狱,当勉尽职务,以副委任,不允所 辞。”朝廷进退大臣,自有公论。以后各官,不必纷扰自 陈。吏部知道。

弘治八年,星变。

按《畿辅通志》:“弘治八年闰八月戊午夕,景星见天门。 弘治十一年,星变。”

按《异林》,“弘治戊午,温州泰顺县左忽有一物,横飞曳 空,状如箕,尾如帚,色杂粉紫,长数丈馀,无首,吼若沈 雷,从东北去。修武县东岳祠北,忽有黑气,声如雷,隐 隐坠地。村民李云往视之,得温石一枚,良久乃冷。” 按《广东通志》,“弘治十一年秋七月,儋州流星有声,自 东南流于西北,有声如雷。”

弘治十二年,星变。

按《山西通志》:“弘治十二年夏五月,朔州陨石。是月二 十日,朔州城北园头空中有声如雷,白气冲天,火光 迸裂,陨一石,大如车轮,入地七尺馀。随有碎石迸出 二三十里外,色青黑,气如硫黄屑,甚坚腻。又河曲有 星如火,落于西南。”

弘治十三年,星变按《明昭代典则》,弘治十三年五月甲寅,彗星见。 按《广西通志》,“弘治十三年秋八月十一夜,融县大星 陨,约长丈馀,自西南陨于西北。”

弘治十六年,星变。

按《江西通志》:“弘治十六年元日昧爽,广信有星流于 东北。”

弘治十八年,武宗即位,星变。

按:《明昭代典则》:“弘治十八年五月壬寅,皇太子即皇 帝位。九月庚子,恒星昼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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