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古今图书集成/历象汇编/历法典/第082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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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证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历象汇编历法典

 第八十二卷目录

 历法总部艺文三

  闰月定四时        唐罗让

  前题            许稷

  前题           杜周士

  前题            徐至

  前题            乐伸

  书院无历日以诗代书问路侍御六月大小

                李益

  颁新历         明陶望龄

  颁历恭纪         朱国祚

  皇极门颁历作       倪元璐

  谢人惠壬辰历        汪衢

 历法总部选句

 历法总部纪事

 历法总部杂录

历法典第八十二卷

历法总部艺文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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闰月定四时        唐罗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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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闰随寒暑,畴人定职司。馀分将考日,积算自成时。 律候行宜表,阴阳运不欺。气薰灰琯验,数扐卦辞推。 六历文明序,三年理暗移。当知岁功立,唯是奉无私。

《前题》
许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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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律穷三纪,推为积闰期。月馀因妙算,岁遍自成时。 乍觉年华改,翻怜物候迟。六旬知不惑,四气本无欺。 月桂亏还正,阶蓂落复滋。从斯分历象,共仰定毫厘。

《前题》
杜周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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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闰因贞岁,吾身敬授时。”体元承夏道,推历法尧咨。 直取归馀改,非如再失欺。葭灰初变律,斗柄正当离。 寒暑功前定,春秋气可推。更怜幽谷羽,鸣跃尚须期。

《前题》
徐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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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数归成闰,羲和职旧司。分铢标斗建,盈缩正人时。 节候潜相应,星辰自合期。寸阴宁越度,长历信无欺。 定向铜壶辨,还从玉律推。高明终不谬,委鉴本无私。

《前题》
乐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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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代承尧历,恒将闰正时。六旬馀可借,四序应如期。 分至宁愆素,盈虚信不欺。斗杓重指甲,灰琯再推离。 羲氏兼和氏,行之又则之。愿言符大化,永永作元龟。

书院无历日以诗代书问路侍御六月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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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益

野性迷尧历,松窗有《道经》。故人为柱史,为我数阶蓂。

颁新历         明陶望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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轩后凝图玉律悬,蓂阶授节下尧天。乾坤更记颁正 月,宇宙争传历万年。漫讶阳春联紫极,回看象纬丽 瑶编。皇舆此日宜无外,共庆神功格上元。

颁历恭纪         朱国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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阊门开晓日,玉律下云边。一纪逢羲驭,千秋卜汉年。 灵台占气早,上苑得春偏。瑞霭含蓂荚,懽呼杂管弦。 三辰传夏令,万国戴尧天。欲进《升平颂》,惭无《白雪》篇。

皇极门颁历作       倪元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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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阙开彤旭,猊炉散紫烟。六阶齐度纬,七政转玑璿。 甲历龙躔改,寅宾象魏悬。明时功在革,资始义承乾。 黑帝威初试,青皇位早传。《周官》新月令,甘氏旧星篇。 人继羲和后,书成蓂荚前。庚先三日戒,贞下一元旋。 图箓符垂赤,干支德应元。兴王惟省岁,太史又编年。 赐出黄星曜,披看绿字鲜。因知天历数,如日起虞渊。

谢人惠壬辰历        汪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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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虞今圣人,巢许余前身。梅花枝上历,自识山中春。

历法总部选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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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歆《与扬雄书》:“萧何造律,张苍撰历,皆成于帷幕,贡 于王门。”

陶弘景《玉匮纪》:“历数既在于圣躬,卜年又表于长历。” 庾信《乐章》:“戊己成初历,黄钟始变宫。”《贺新乐表》“律 历著微,无烦于太史;阴阳晷度,躬定于天官。”

纥干俞《玉钩赋》:“太阴表精,知就盈之所渐;司历纪候, 见哉生之有常。”

王勃《怀龙寺碑》:“容成校历,揆日用于天经;隶首陈章, 算神功于地箓。”

常衮《中书门下庆云见表》:“十月良月,远膺盈数之期; 后天奉天,近叶下元之历。”

颜师古诗:“七政璿衡始,三元宝历新。”

王维诗:“归燕识故巢,旧人看新历。”

刘长卿诗:“建寅回北斗,看历占春风。”

《元稹诗》:“将课司天历,先观近砌蓂。”

陆龟蒙诗:“休采古书探禹穴,自刊新历𩰚尧蓂。” 《太上隐者》:“山中无历日,寒尽不知年周邦彦《汴都赋》:“天运载周,甲子新历受朝,万方大庆。” 新辟。

陆游诗:“野人无历日,鸟啼知四时。”

刘克庄诗:“若非野店粘官历,不记今朝是立春。”“新 年台历”无人寄,且就村翁壁上看。

《迺贤诗》:“候仪太史立金銮,宝历新成锦作槃。”

马祖常诗:“期绵尧历祚,物阜舜风薰。”

虞集诗:“呼儿检馀历,记日待春风。”

僧明本诗:“就手揭开新岁历,和光吹灭旧年灯。”

历法总部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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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历》“伏羲在位百一十年,始有甲历五运。”

《路史》:“陶唐氏桐梃东厢,蓂生下庭,龟书乃来。于是稽 蓂以正月,访桐以定闰,录龟字而施之,是曰龟历。” 伏淊《述帝功德铭》曰:“胡书龟历之文”,盖尧历曰龟历。 《述异记》:陶唐世,越裳献千岁神龟,背有文,记开辟以 来录为龟历。《唐事始》言尧因轩辕灵龟有图,作龟书 也。

虞舜牧羊潢阳而获玉。“历于河岩,所至向合。”《公孙 尼子》云:“舜牧羊于潢阳,尧举之以为天子。”公孙弘云: “牧羊于黄河。”干宝云:“舜耕历山,获玉历于河际之岩, 知天命之在己,体道不倦。”

《拾遗记》:“成王即政,有泥离之国来朝。其人称自发其 国,视日月以知方国所向,计寒暑以知年月,考国之 正朔,则序历与中国相符。”

《史记张苍列传》:“丞相灌婴卒,张苍为丞相。自汉兴,至 孝文二十馀年,会天下初定,将相公卿皆军吏,张苍 为计相时,绪正律历,以高祖十月始至霸上,因故秦 时本以十月为岁首,弗革推五德之运,以为汉当水 德之时,尚黑如故,吹律调乐,入之音声,及以比定律 令,若百工天下作程品,至于为丞相,卒就之。故汉家” 言律历者,本之张苍。苍本好书,无所不观,无所不通, 而尤善律历。又“黄龙见《成纪》”,于是文帝召公孙臣 为博士,草《土德之历》。

《后汉翟酺传》:“酺善图纬天文历算。时尚书有缺,诏将 大夫六百石以上试对政事、天文、道术,以高第者补 之,酺对第一。”

《晋书杜预传》:“预耽思经籍,作《盟会图》,《春秋长历》,备成 一家之学。”

《郭璞传》:“璞好经术,博学有高才,好古文奇字,妙于阴 阳算历。”

《梁书庾诜传》:“诜子曼倩,早有令誉,所著有《算经》及《七 曜历术》。”

《南史祖皓传》:“皓少传学业,善算历。”

《魏书高允传》:“诏允与司徒崔浩述成《国记》,以本官领 著作郎。时浩集诸术士,考校汉元以来日月薄蚀、五 星行度,并讥前史之失,别为《魏历》以示允。允曰:‘天文 历数,不可空论。夫善言远者,必先验于近。且汉元年 冬十月,五星聚于东井,此乃历术之浅。今讥汉史而 不觉此谬,恐后人讥今犹今之讥古’。”浩曰:“所谬云何?” 允曰:“案《星传》,金水二星常附日而行。冬十月,日在尾 箕,昏没于申南,而东井方出于寅北。二星何因背日 而行?是史官欲神其事,不复推之于理。”浩曰:“欲为变 者何所不可,君独不疑三星之聚,而怪二星之来?”允 曰:“此不可以空言争,宜更审之。”时坐者咸怪,唯东宫 少傅游雅曰:“高君长于历数,当不虚也。”后岁馀,浩谓 允曰:“先所论者,本不注心,及更考究,果如君语。以前 三月聚于东井,非十月也。”又谓雅曰:“高允之术,《阳元》 之射也。”众乃叹服。允虽明于历数,初不推步,有所论 说。唯游雅数以灾异问允,允曰:“昔人有言,知之甚难, 既知复恐漏泄,不如不知也。天下妙理至多,何遽问 此!”雅乃止。

《北齐书信都芳传》:“芳,河间人,少明筭术,为州里所称。 有巧思,每精研究,忘寝与食,或坠坑坎。尝语人云:‘筭 之妙,机巧精微。我每一沉思,不闻雷霆之声也’。其用 心如此。以术数干高祖,为馆客,授参军。丞相仓曹祖 珽谓芳曰:‘律管吹灰,术甚微妙。绝来既久,吾思所不 至,卿试思之’。芳遂留意十数日,便云:吾得之矣,然终 须河内葭莩灰。”后得河内葭莩用其术,应节便飞,馀 灰即不动也,不为时所重。竟不行,故此法遂绝云。芳 又撰次古来浑天、地动、欹器、漏刻诸巧事,并画图,名 曰《器准》。又著乐书《遁甲经》四术,周髀宗。芳又私撰历 书,名为《灵宪历》,算月有频大频小,食必以朔,证据甚 甄明。每云:“何承天亦为此法不能精,《灵,宪》若成,必当 百代无异议。”书未就而卒。

《颜氏家训》,前在修文令,曹有山东学士与关中太史 竞历,凡十馀人,纷纭累岁,内史牒付议官平之。吾执 论曰:“大抵诸儒所争,四分并减分两家尔。历象之要, 可以晷景测之。今验其分至薄蚀,则四分疏而减分 密。疏者则称政令有宽猛,运行致盈缩,非算之失也。 密者则云日月有迟速,以术求之,预知其度,无灾祥 也。用疏则藏奸而不信,用密则任数而违经。且议官所知,不能精于讼者,以浅裁深,安有肯服?既非格令, 所司幸勿当也。”举曹贵贱,咸以为然。有一礼官,耻为 此议,苦欲留连,强加考核,机杼既薄,无以测量。还复 采访讼人,窥望长短,朝夕聚议,寒暑烦劳,背春涉冬, 竟无与夺,怨诮滋生,赧然而退,终为“内史所迫。”此好 名好事之辱也。

《北史张胄元传》:“胄元,勃海蓨人也。博学多通,尤精术 数。冀州刺史赵煚荐之,隋文帝征授云骑尉,直太史, 参议律历事。时辈多出其下,由是太史令刘晖等忌 之。然晖言多不中,胄元所推步甚精密,上异之,令杨 素与术士数人立议六十一事,皆旧法久难通者,令 晖与胄元等辩折之。晖杜口一无所答,胄元通者五” 十四焉。由是擢拜员外散骑侍郎,兼太史令,赐物千 段。晖及党与八人皆斥逐之。改定新历,言前历差一 日。内史通事颜慜楚上言曰:“汉时洛下闳改《颛顼历》, 作《太初历》,云后当差一日,八百年,当有圣者定之。计 今相去七百一十年,术者举其成数,圣者之谓,其在 今乎?”上大悦,渐见亲用。胄元所谓历法与古不同者 三事:其一,宋祖冲之于岁周之末,创设差分,冬至渐 移,不循旧轨,每四十六年却差一度。至梁虞𠚳历法, 嫌冲之所差太多,因以一百八十六年冬至移一度。 胄元以此二术年限县隔,追检古注,所失极多,遂折 中两家以为度法。冬至所宿,岁别渐移,八十三年却 行一度,则上合尧时,“日永星火,次符《汉历》,宿起牛初”, 明其前后,并皆密当其二周。马显造《丙寅元历》,有阴 阳转法,加减章分,进退蚀馀,乃推定日,创开此数。当 时术者多不能晓,张宾因而用之,莫能考正。胄元以 为加时先后,逐气参差,就月为断,于理未可。乃因二 十四气,列其盈缩所出,实由日行迟则月逐日易。及 令合“朔加时早,日行速,则月逐日少迟。令合朔加时 晚,检前代加时早晚,以为损益之率,日行自秋分已 后至春分,其势速,计一百八十二日而行一百八十 度。自春分已后至秋分,日行迟,计二百八十一日而 行一百七十六度。每气之至,即其率也。”其二,自古诸 历,朔望逢交,不问内外,交限便蚀。张宾立法,创有外 限,应蚀不蚀,犹未能明。《胄元》以日行黄道,岁一周天; 月行月道,二十七日有馀一周天。月道交络黄道,每 行黄道内十三日有奇而出,又行道外十三日有奇 而入,终而复始。月经黄道,谓之交。朔望去交前后各 五度以下,即为当蚀。若月行内道,则在黄道之北,蚀 多有验。月行黄道,在黄道之南也。虽遇正人,无由掩 映,蚀多不验。遂因前法,别立定限,随交远近,逐气求 差,损益蚀分,事皆明著。其超古独异者有七事:其一, 古历五星行度,皆守恒率,见伏盈缩,悉无格准。《胄元》 候之,各得真率,合见之数,与古不同。其差多者,至加 减三十许日,即如荧惑平。见在雨水气,即均加二十 九日;见在“小雪气,则均减二十五日,加减平见,以为 定见。”诸星各有盈缩之数,皆如此例,但差数不同,特 其积候所知,时人不能原其旨。其二,辰星旧率一终 再见,凡诸古历皆以为然,应见不见,人未能测。《胄元 积候》,知辰星一终之中,有时一见,及同类感召,相随 而出,即如辰星平晨见在雨水者,应见即不见,“若平 晨见在启蛰者,去日十八度外,三十六度内,晨有木、 火、土、金一星者,亦相随见”其三。古历步术,行有定限, 自见已后,依率而推,进退之期,莫知多少。《胄元积候》, 知五星迟速,留退真数,皆与古法不同,多者差八十 馀日,留回所在,亦差八十馀度。即如荧惑前疾,初见 在立冬初,则二百五十日行一“百七十七度,定见《夏 至》,初则一百七十日行九十二度。追步天验,今古皆 密。其四,古历食分依平,即用推验多少,实数罕符。《胄 元积候》知月从木、火、土、金四星行有向背,月向四星 即速,背之则迟,皆十五度外及循本率,遂于交分限 其多少。其五,古历加时朔望同术。《胄元积候》知日蚀 所在,随方改变,傍正高下,每处不同,交有浅深,迟速 亦异,约时立差,皆会天象。其六,古历交分即为蚀数。 去交十四度者食一分,去交十三度食二分,去交十 度食三分。每近一度,食益一分,当交即蚀既,其应多 少,自古诸历,未悉其原。胄元积候,知当交之中,月掩 日不能毕尽,故其蚀反少。去交五六时,月在日内,掩 日便尽,故其蚀乃既。自此以后,更远者其蚀又少,交 之前后,在冬至皆尔,若近夏至,其率又差。”胄元所立 蚀分,最为详密。其七,《古历》二分,昼夜皆等,胄元积候, 知其有差。春秋二分,昼多夜漏半刻,皆由日行迟疾 盈缩使其然也。凡此,胄元独得于心,论者服其精密。 大业中,卒于官。

《隋书卢太翼传》:“太翼博综群书,爰及佛道,皆得其精 微,尤善占候算历之术,隐于白鹿山。”

《唐书孔颖达传》:“颖达,字仲达,冀州衡水人。善属文,通 步历。贞观初,封曲阜县男,转给事中,除国子司业。岁 馀,以太子右庶子兼司业,与诸儒议历及明堂事,多 从其说《玉海》:“唐赐历日,集贤注记。自置院之后,每年十一月 内,即令书院写新历日一百二十本,颁赐亲王公主 及宰相公卿等,皆令朱墨分布,具注历星,递相传写。” 谓集贤院本。

《大唐新语》:崔善为明天文历算,晓达时务,为尚书左 丞,令史恶其明察,乃为谤书曰:“崔子曲如钩,随时待 封侯。”高宗谓之曰:“浇薄之后,人多丑政。昔北齐奸吏 歌斛律明月,高纬暗主,遂灭其家。朕虽不明,幸免斯 事。”乃构流言者罪之。

《唐书王勃传》:“勃尝读《易》,夜梦若有告者曰:‘《易》有太极, 子勉思之’。寤而作《易,发挥》数篇。又作《唐家千岁历》。” 《唐国史补》:“董和究天地阴阳历律之学,著《通干论》十 五卷,成。至荆南,节度裴胄之问,董生言曰:‘日常右转, 星常左转,大凡不满三万年,日行周二十八舍三百 六十五度,然必有差,约八十年差一度。自汉文三年 甲子冬至日,在斗二十二度,至唐兴元元年甲子冬 至日,在斗九度’”,九百六十一年,差十三度矣。

《唐书刘瑑传》:“瑑字子全,徙河东节度使。未几,以户部 侍郎召判度支。始,瑑在翰林,帝素器遇,至是手诏追 还,外无知者。既发太原,人方大惊,后请间,帝视案上 历,谓瑑:‘为朕择一令日’。瑑跪曰:‘某日良’。帝笑曰:‘是日 卿可遂相’。即诏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仍领度支。” 李氏《刊误》:贾相国耽撰日月五星行历,推择吉凶,无 不差缪。夫日星行度,迟速不常。谨按《长历》,太阳与水 星,一年一周天。今贾公言一星直一日,则是唐尧圣 历,甘氏星皆无准,凭何所取?则是知贾公之作,过于 率尔。复有溺于阴阳,曲言其理者,曰:“此是七曜日直, 非干五星常度。所言既有迟速,焉可七日之内能致 一周?”贾公好奇而不悟其怪妄也,遂致高骈慕一公 之作。诳惑愚浅。往往神之。

《五代史王朴传》:“朴为人明敏多材智,非独当世之务, 至于阴阳律历之法,莫不通焉。显德二年,诏朴校定 大历,乃削去近世符天流俗不经之学,设通、经、统三 法,以岁轨离交朔望周变率策之数,步日月五星,为 钦天历。”

《宋史孙思恭传》:“思恭字彦先,登州人,精关氏《易》,尤妙 于《大衍》,尝修天文院浑仪,著《尧年至熙宁长历》,近世 历数之学未有能及之者。”

《李之才传》:吴遵路调兵河东,辟之才泽州签署判官。 泽人刘羲叟从受历法,世称羲叟历法,远出古今,上 有扬雄、张衡所未喻者,实之才授之。

《刘羲叟传》:“羲叟,字仲更,泽州晋城人。欧阳修使河东, 荐其学术,试大理评事,权赵州军事判官。精算术,兼 通大衍诸历。及修唐史,令专修律历。”《天文五行志 苏颂传》:“颂字子容,泉州南安人。修两朝正史,转右谏 议大夫,使契丹,遇冬至,其国历后宋历一日,北人问 孰为是,颂曰:历家算术小异,迟速不同。如亥时节气 交,犹是今夕,若逾数刻,则属子时,为明日矣。或先或 后,各从其历可也。”北人以为然。使还以奏,神宗嘉曰: “朕尝思之,此最难处,卿所对殊善。”

《梦溪笔谈》:庆历中有一术士姓李,多巧思。尝木刻一 舞锺馗,高二三尺,右手持铁简,以香饵置锺馗左手 中,鼠缘手取食,则左手扼鼠,右手运简毙之,以献荆 王,王馆于门下,会太史言月当蚀于昏时,李自云有 术可禳,荆王试使为之。是夜月果不蚀,王大神之,即 日表闻,诏付内侍省问状。李云:“本善历术,知《崇天历》 蚀限太弱,此月所蚀,当在浊中,以微贱不能自通,始 以机巧干荆邸,今又假禳禬以动朝廷耳。”诏送司天 监考验。李与判监楚衍推步,日月蚀,遂加蚀限二刻。 李补司天学生,至熙宁元年七月,日辰蚀东方,不效, 却是蚀限太强,历官皆坐谪。令监官周琮重修,复减 去《庆历》所加二刻。苟欲求熙宁日蚀,而《庆历》之蚀复 失之,议久纷纷,卒无巧算,遂废《明天》,复行《崇天》。至熙 宁五年,卫朴造《奉元历》,始知旧蚀法止用日平度,故 在疾者过之,在迟者不及。崇明二历加减,皆不曾求 其所因,至是方究其失。

“《开元大衍历》法最为精密,历代用其朔法。至熙宁中 考之,历已,后天五十馀刻,而前世历官皆不能知,《奉 元历》乃移其闰朔。熙宁十年,天正元用午时,新历改 用子时,闰十二月改为闰正月,外国朝贡者用旧历。 比来款塞,众论谓气至,无显验可据,因此以摇新历。” 事下有司考定,凡立冬晷景,与立春之景相若者也。 “今二景短长不同,则知天正之气偏也。凡移五十馀 刻,立冬、立春之景方停,以此为验。”论者乃屈元会,使 人亦至,历法遂定。

《枫窗小牍》:“真宗时,贾昌朝撰《国朝时令》。初,景祐中,丁 度等承诏约《唐时令》为《国朝时令》,以备宣读。最后,昌 朝又参以蔡邕、高诱、李林甫诸家《月令》之说为集。时 刘安静撰《时镜》,所书以四时分十二月,各系其事。孙 岊撰《备用时令》”,见贾昌朝所奏。《时令》见夫。绍兴中虽

访得之,非复旧本,乃以《景祐历》书者日月之合,疏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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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度,并取一二名数,注字音于下,以备阅时之宜焉。

《画墁录》:“历日后宫宿相属相联,本是一甲子,以真庙 后年五十九,嫌于数穷,遂演之为一百二十岁,然竟 以是年登遐。”

《宋史周执羔传》:“执羔拜礼部尚书,升侍读,固辞不许。 方士刘孝荣言《统元历》差,命执羔厘正之。执羔用刘 羲叟法,推日月交食,考五纬赢缩,以纪气朔寒温之 候,撰《历议》《历书》《五星测验》各一卷上之。”

《李焘传》:“焘字仁甫,眉州丹棱人。绍兴八年,擢进士第, 调华阳簿,再调雅州推官,改秩知双流县。乾道四年, 乾道新历成,焘言历不差不改,不验不用。未差无以 知其失,未验无以知其是。旧历多差,不容不改,而新 历亦未有大验。乞申饬历官讨论。”

《金史移剌履传》:“履秀峙通悟,精历算书绘事。先是,旧 《大明历》舛误,履上乙未历,以金受命于乙未也。世服 其善。”

《张行简传》。行简累迁礼部郎中。司天台刘道用改进 新历,诏学士院更定历名。行简奏乞覆校测验,俟将 来月食无差,然后赐名。诏翰林侍讲学士党怀英等 覆校。怀英等校定道用新历,明昌三年不置闰,即以 闰月为三月。二年十二月十四日,金木星俱在危十 三度,道用历在十三日,差一日。三年四月十六日夜 “月食”,时刻不同,道用不曾考验古今所记比证事迹, 辄以上进,不可用。道用当徒一年,收赎。长行彭徽等 四人,各杖八十罢去。

《元史世祖本纪》:“至元九年秋七月丁巳,禁私鬻回回 历。”

至元十六年春二月乙巳,命同知太史院事郭守敬 访求精天文历数者。

至元二十二年夏五月戊寅,广平、汴梁、钧、郑旱,以远 方历日取给京师。

至元二十三年春正月丁亥,焚阴阳伪书。《显明历》 《癸辛杂识》:至元甲午节气之巧:“三十一年正月初一 日壬子立春,二月初二日癸未惊蛰,三月初三日癸 丑清明,四月初四日甲申立夏,五月初五日甲寅芒 种,六月初六日乙酉小暑,七月初七日乙卯立秋,八 月初八日乙酉白露,九月初九日丙辰寒露,十月初 十”日丙戌立冬,十一月十一日丁巳大雪,十二月十 二日丁亥小寒。夷考百年以来,正月一日立春,二月 二日惊蛰,三月三日清明,四月四日立夏,五月五日 芒种,六月六日小暑,七月七日立秋,八月八日白露, 九月九日寒露,十月十日立冬,十一月十一日大雪, 十二月十二日小寒,馀未见如此者,亦一奇事也。 《寒露》系亥正初刻,至初八日,至有四刻日之迟。注疑误 《辍畊录》:耶律文正王于星历筮卜杂算、内算音律、儒、 释异国之书无不通究。尝言“西域历五星密于中国”, 乃作《麻荅把历》,盖回鹘历名也。

野获编。历日之颁。太祖定于九月之朔,其后改于十 一月之朔,分赐百官,颁行天下。继又改十月朔。是日 御殿,比于大朝会,一切士民拜于廷者,例俱得赐。 《明外史胡俨传》:“俨字若思,南昌人。博学于天文律历。 举洪武二十年乡试,授华亭教谕。建文四年,副都御 史练安荐于朝,曰:‘俨学足达天人,智足资帷幄。成祖 即’”位曰:“俨知天文,其令钦天监试。”既试奏俨实通象 纬气候之学。

《彭谊传》:“谊字景宜,东莞人。正统中,由乡举除工部司 务,历官右副都御史。好古博学,通律历占象。”

《见闻录》:荆川公于书无所不读,技艺亦无不名家,尤 精于算历,二家自谓得之神悟,算法有诸论,刻之前 后集。历法合唐一行及郭守敬之说,参之《回回历》,亦 自谓守敬之后一人而已,惜其未成书也。

历法总部杂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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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月令问答》,问者曰:“既用古文于历数,乃不用三统, 用四分,何也?”曰:“《月令》所用,参诸历象,非一家之事,传 之于世,不晓学者,宜以当时所施行。夫密近者三统, 已疏阔废弛,故不用也。”

问者曰:“既不用三统,以惊蛰为孟春,中春,雨水为二 月节,皆三统法也。独用之何?”曰:“孟春《月令》曰:‘蛰虫始 震’,在正月也。中春始雨水,则雨水二月也。以其合,故 用之。”

问者曰:“《历》云‘小暑,季夏节也’,而今文见于五月,何也?” 曰:“今不以历节言,据时始暑而记也。历于大雪、小雪、 大寒、小寒皆去十五日,然则小暑当去大暑十五日, 不得及四十五日。不以节言,据时暑也。”

《后汉书百官志》:“太史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天时 星历,凡岁将终,奏新年历。”《汉官仪》曰:“太史待诏三 十七人,其六人治历。”

《晋书礼志》:“汉仪,太史每岁上其年历。”“每月旦,上其 月历《南史陶弘景传》:“弘景,明帝代年历,以算推知汉熹平 三年丁丑冬至,加时在日中,而天实以乙亥冬至,加 时在夜半,凡差三十八刻。”是汉历后天二日十二刻 也。

《文心雕龙》:“术者,路也。算历极数,见路乃明。《九章》积微, 故以为术。”

《邻几杂志》:《己亥历》曰:十一月大尽,契丹历此月小。十 二月十四日夜才昏月蚀。戎使言:“窃谓已望。”时修《唐 书》问刘羲叟,云:“见用《楚衍历》差一日,《宣明历》十一月 当小尽。”

懒真子今之《僧尼戒牒》云:“知月黑白大小及结解夏 之制”,皆五印度之法也。中国以月晦为一月,而天竺 以月满为一月。《唐西域记》云:“月生至满谓之白月,月 亏至晦谓之黑月。”又其十二月所建,各以所直二十 八宿名之,如中国建寅之类是也。故夏三月,自四月 十六日至五月十五日,谓之额沙茶月,即鬼宿名也。 “自五月十六日至六月十五日,谓之室罗伐拏月,即 柳星名也。自六月十六日至七月十五日,谓之婆达 罗钵陀月”,即翼星名也。黑月或十四日,或十五日,月 有大小故也。故中国节气,与印度逓争半月。中国以 二十九日为小尽,印度以十四日为小尽。中国之十 六日,乃印度之初一日也。然结夏之制,宜如《西域记》, 用四月十六日。盖四月十五日乃属道瑟吒月,乃印 度四月尽日也。仆因读藏经,故谩录出之。

襄邓之间,多隐君子。仆尝记陕州夏县士人乐举明 远尝云,二十四气,其名皆可解,独小满、芒种,说者不 一。仆因问之,明远曰:“皆谓麦也。小满四月中,谓麦之 气至此,方小满而未熟也。芒种,五月节种,读种类之 种,谓种之有芒者,麦也,至是当熟矣。”仆因记《周礼》稻 人,“泽草所生,种之芒种。”注云:“泽草之所生,其地可芒 《种,种稻麦也》。”仆近为老农,始知过五月节则稻不可 种。所谓“芒种五月节”者,谓麦至是而始可收,稻过是 而不可种也。古人名节之意,所以告农候之早晚深 哉。

《梦溪笔谈》:“历法天有黄赤二道,月有九道,此皆强名 而已,非实有也。”亦由天之有三百六十五度,天何尝 有度?以日行三百六十五日而一期,强谓之度,以步 日月五星行次而已。日之所由谓之黄道,南北极之 中度最均处谓之赤道,月行黄道之南谓之朱道,行 黄道之北谓之黑道,黄道之东谓之青道,黄道之西 谓之“白道。”黄道内外各四,并黄道为九。日月之行,有 迟有速,难可以一术御也。故因其合散,分为数段,每 段以一色名之,欲以别算位而已。如算法用赤筹、黑 筹以别正负之数,历家不知其意,遂以谓实有九道, 甚可嗤也。

二十八宿,为其有二十八星当度,故立以为宿。前世 测候,多或改变,如《唐书》“测得毕有十七度半,觜只有 半度”之类,皆谬说也。星既不当度,自不当用为宿次, 自是浑仪度距疏密不等耳。凡二十八宿度数,皆以 赤道为法,唯黄道度有不全度者,盖黄道有斜有直, 故度数与赤道不等,即须以当度星为宿,唯虚宿未 有奇数,自是日之馀分,历家取以为斗分者,此也。馀 宿则不然。

予尝考古今历法,“五星行度,唯留逆之际最多差,自 内而进者,其退必向外;自外而进者,其退必由内。其 迹如循柳叶,两末锐、中间往还之道相去甚远。故两 末星行成度稍迟,以其斜行故也;中间成度稍速,以 其径绝故也。历家但知行道有迟速,不知道径又有 斜直之异。”熙宁中,予领太史,令卫朴造历,气朔已正, “但五星未有候簿可验。前世修历,多只增损旧历而 已,未尝实考天度。其法须测验每夜昏晓夜半,月及 五星所在度秒,置簿录之。满五年,其间剔去云阴及 昼见日数外,可得三年实行,然后以算日缀之,古所 谓缀术”者此也。是时,司天历官皆承世族,隶名食禄, 本无知历者,恶朴之术过己,群沮之,屡起大狱,虽终 不能摇朴,而候簿至今不成。《奉元历》五星步术,但增 损旧历,正其甚谬处,十得五六而已。朴之历术,今古 未有,为群历人所沮,不能尽其艺,惜哉!

《补笔谈》:“历法见于经者,唯《尧典》言以闰月定四时成 岁。”置闰之法,以尧时始有,太古以前又未知如何。置 闰之法,先圣王所遗也,固不当议。然事固有古人所 未至而俟后世者,如岁差之类,方出于近世,此固无 古今之嫌也。凡日一出没,谓之一日;月一亏盈,谓之 一月。以日月纪天,虽令名,然月行二十九日有奇,复 “与日会。岁十二会而尚有馀日,积三十二月复馀一 会。气与朔渐相远,中气不在本月,名实相乖,加一月 谓之闰。”闰生于不得已,犹构舍之用磹楔也。自此气 朔交争,岁时年错乱,四时失位,算数繁猥。凡积月以 为四,时以成岁,阴阳消长,万物生杀变化之节,皆主 于气而已。但记月之盈亏,都不系岁事之惨舒。今乃

专以朔定十二月,而炁反不得主本月之政,时已谓
考证
之春矣,而犹行肃杀之政,则朔在气前者是也;徒谓

之乙岁之春,而实甲岁之冬也。时尚谓甲之冬矣,而 已行发生之令,则朔在气后者是也;徒谓之甲岁之 冬,而实乙岁之春也。是以空名之正,二三四反为实, 而生杀之实反为寓,“而又生闰月之赘疣,此殆古人 未之思也。今为术莫若用十二月气为一年,更不用 十二月,直以立春之日为孟春之一日,惊蛰为仲春 之一日,大尽三十日,岁岁齐尽,永无闰馀。十二月常 一大一小相间,纵两小相并,一岁不过一次。如此则 四时之气常正,岁政不相凌夺,日月五星亦自从之, 不须”改旧法。惟月之盈亏,事虽有系之者,如海胎育 之类,不预岁时,寒暑之节,寓之历间可也。借以元祐 元年为法,当孟春小一日,壬寅三日望、十九日朔;仲 春大一日,壬申三日望、十八日朔。如此历术,岂不简 易?端平上符天运,无补缀之劳。予先验天,百刻有馀 有不足,人已疑其说。又谓十二次斗建,当“随岁差迁 徙,人愈骇之。”今此《历论》,尤当取怪怒攻骂,然异时必 有用予之说者。

《甲申杂记》:“老人多言历日载几龙治水,惟少为雨多”, 以其龙数多即少雨也。又旧言雨旸有常数,春多即 夏旱,夏旱即秋霖,皆大不然。崇宁四年岁次乙酉,凡 十一龙治水,自春及夏及秋皆大雨水。

《齐东野语》沈存中云:“近世精于历者,莫若卫朴,虽一 行亦不及之。《春秋》日食三十六,诸历通验,密者不过 得二十六,惟一行得二十七,朴乃得三十五。朴能不 用推算古今日月食,但口诵乘除,不差一算。凡古历 算数,令人就耳一读,即能暗诵旁通,纵横诵之。尝令 人写算书,写讫,令附耳读之,有差一算者,读至其处”, 则曰:“此误某字。”其精如此。《大乘除》皆不下照位,运筹 如飞,人眼不能逐人。有故移其一算者,朴自上至下, 手循一遍,至移算处,则检正而去。熙宁中,选《奉元历》, 以无候簿未能尽其术,自言其得六七而已,然已密 于他历矣。至姚虞孙乃出新意,用艺祖受命之年。即 位之日,元用庚辰日,起己卯,号《纪元》历。于是立朔既 差,定腊亦舛,日食亦皆不验,未几遂更焉。宣和间,妄 人方士魏汉津唱为皇帝、夏禹以声为律、身为度之 说,不以絫黍而用帝指。凡中指之中寸三,次指之中 寸三,小指之中寸三,合而为九,为《黄钟律》。又云:“中指 之经围为容盛”,则度量权衡皆自此出焉。或难之曰: “上《春秋》冨手指,后或”不同,奈何?复为之说曰:“请指之 岁上适年二十四,得三八之数,是为太蔟人统,过是 则寸有馀,不可用矣。”其敢为欺诞也如此,然终于不 可用而止。此事前所未有,于理亦不可诬。小人欺罔 取媚,而世主大臣方甘心受侮而不悟,可发识者一 笑也。

古有“数九九”之语,盖自至后起,数至九九,则春已分 矣,如至后一百六日为寒食之类也。余尝闻判太史 局邓宗文云:“岂特此为然,凡推算皆有约法。”《推闰歌 括》云:“欲知来岁闰,先算至之馀。更看大小尽,决定不 差殊。”谓如来岁合置闰,止以今年冬至后馀日为率。 且以今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冬至,则本月尚馀八日, 则来年之闰,当在八月,或小尽则止,馀七日,则当闰 七月。若冬至在上旬,则以望日为断,十二日足,则复 起一数焉。《推节气歌括》云:“中气与节气,但有半月隔。 若要知仔细,两时零五刻。”谓如正月中子时初刻立 春,则数至己卯日寅时正一刻,则是雨水节正。《推立 春歌括》云:“今岁先知来岁春,但看五日三时辰。”谓如 今年甲子日子时立春,则明年合是己巳日卯时立 春。若夫刻数,则用前法推之,凡朔望大小尽等,悉有 歌括,惜乎不能尽记,然此亦历家之浅事耳。若夫精 微,则非布算乘除不可也。

余尝读班史历,至周三月二日庚申惊蛰而有疑焉。 盖周建子为岁首,则三月为寅,今之正月也。虽今历 法亦有因置闰而惊蛰在寅之时,然多在既望之后, 不应在月初而言二日庚申也。及考《月令章句》,孟春 以立春为节,惊蛰为中。又自危十度至壁八度,谓之 豕韦之次,立春惊蛰居之,卫之分野;自壁八度至胃 一度,谓之降娄之次。雨水春分居之,鲁之分野。然后 知汉以前皆以立春为正月节,惊蛰为中,雨水为二 月节,春分为中也。后汉至始以立春、雨水、惊蛰春分 为序。《尔雅》师古于惊蛰注云:“今日雨水,于夏为正月, 周为三月。”于雨水注云:“今日惊蛰,夏为二月,周为四 月。”盖可见矣。《史记历书》亦为孟春水泮启蛰。《左传》桓 公五年,“启蛰而郊。”杜氏注以为夏正建寅之月。《疏》引 《夏小正》曰:“正月启蛰。”故汉初,启蛰为正月中,雨水为 二月节。及天初以后,更改气名,以雨水为正月中,惊 蛰为二月节,以至于今。由是观之,自三代以至汉初, 皆以惊蛰为正月中矣。又汉以前,谷雨为三月节,清 明为三月中,亦与今不同。并见《前志》。

《王氏谈录》:“公言近世司天算,楚衍为首。既老昏,有弟 予、贾宪、朱吉著名。宪今为左班殿直,吉隶太史,宪运算亦妙,有书传于世,而吉駮宪,弃去馀分,于法未尽。 《学斋呫哔》:《尧典》虽曰历象日月星辰,然未尝连文说 历日字,后世方言历日,然竟莫明其所始。至坡诗云: ‘老去怕看新历日’。”虽百家注之,亦无有一人及之者。 余按《周礼》“冯相氏以会天位”,注谓合此岁日月星辰 宿五者,以为时事之候,若今历日,太岁在某月某日 某甲朔日直某也。又引《孝经说》曰:“故敕以天期四时, 节有晚早,趣勉趣时,无失天位。”皆此术也。以此观之, 则今之历法已详备于汉时,然是汉世已谓之历日 矣。宝祐元年,改历名会天,深得历日经注本旨。 《枫窗小牍》:“本朝历凡十变,在建隆则曰应天,在太平 兴国则曰乾元,在咸平则曰仪天,在天圣曰崇天,在 治平曰明天,在熙宁曰奉天,在元祐曰观天,在崇宁 曰占天,未几又改曰纪元,在绍兴曰统元。”

张世南《游宦纪闻》书云:“期三百有六旬有六日,以闰 月定四时成岁”,是一岁三百六十有六日明甚。今以 每岁十二月计之,只三百六十日,又有小尽不与焉。 世南尝以问学,历者所对皆未精切,其说当以今岁 立春数至来岁立春,恰三百六十有六日。世南始得 其说,未以为然。取百中经试加稽考,殊无差者,盖三 “百六旬有六日,言其凡也。其实周天三百六十五度 四分度之一,日行一度,一岁一周天。”一岁云者,自今 岁冬至数至明年冬至,凡三百六十有五日,奇三时, 所奇三时,即四分日之一也。若以十二月计之,不满 三百六十日者,月有小尽,又积其馀五度有奇,合之 以置闰。其所以有小尽有闰月者,以月行速二十七 日有奇,已周天,进三十度,与日合朔,合朔之际即为 一月,凡一岁十二合朔,故曰“十二月。”若论期之一,当 以气周断,不当以十二月断也。

世南于《纪闻》首端尝论“期三百有六旬有六日”之说, 以求教于白鹿胡云:“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 一,天左旋,日月五星右转,此古今历家之说皆然也, 天左旋之说信然矣。日一日行一度,月一日行十三 度有零。日者阳之精而行迟,月者阴之精而行反速。 大抵阳健而阴顺,阳刚而阴柔。健而刚者运行当速, 顺而柔者运行当迟。”今不特反是,月之行乃过于日 十有二倍,其理不通,从来无人推见其所以然。近时 晦庵朱文公解《毛诗正月篇》,亦用旧说,惟于《楚词天 问篇》发其端而不详其实。天左旋,日月亦左旋,一昼 夜以日之明晦为节。日之行三百六十五度四分日 之一,则比天之旋少一周,逐日所不“及。天之运以二 十八宿计之,分为度数。”盖二十八宿及经星附天而 行,凝然不动,可从而纪其度数,亦犹量地之里云。“至 某州某郡若干里,州郡有定所,人莫不知,姑借之以 为限节也。”高丽国有《九执历》,正如此。窃意历家以数 之少者易算,日、月天左旋,数之不及者少,取其易算, 故假日月右转也。期“三百六旬有五日,又四分日之 一,《尧典》特举成数而言耳,以之均为十二月,则多六 日无所归,故又每岁作五六小,尽取其赢而凑足多 之数,是以五年必有两闰,以定每岁三百六旬有六 日之成数也。虽是除闰月,每岁只三百六旬有四,五 日只有二十四气,前后相去皆三百六十五六日也。” 胡学于文公者多见前辈议论皆有所本,故复记于 此。

《鸡肋编》:“按《天官历》:历日中治水龙数,乃自元日之后 逢辰为支节,是得寅卯在六日,为丰年之兆。”

搜采异闻,录“历家以雨水为正月中气,惊蛰为二月 节,清明为三月节,谷雨为三月中气。”而汉世之初,仍 用秦所用,“惊蛰在雨水之前,谷雨在清明之前,至于 太初始正之”云。

虞喜《天文论》:“汉《太初历》十一月甲子夜半冬至云:‘岁 雄在阏,逢雌在摄提格,月雄在毕,雌在觜,日雄在子’。 又云:‘甲,岁雄也;毕,月雄也;陬,月雌也。大抵以十干为 岁阳,故谓之雄;十干支为岁阴,故谓之雌。但毕、觜为 月雄,雌不可晓。今之言阴阳者,未尝用雄雌二字也。 即《𫖮传》引《易雄雌秘历》,今亡此书。宋玉《风赋》有雄雌’” 风之说,沈约有雌电连蜷之说。《春秋元命包》曰:“阴阳 合而为雷。”师旷占曰:“春雷始起,其音格格。”其霹雳者, 所为。雄雷,旱气也;其鸣音,音不大霹雳者,雌雷,水气 也。见《法苑珠林》。予家有故书一种,曰《孝经雌雄图》,云 出《京房易传》,亦日星占相书也。

《公馀日录》:“我朝《大统历》,每岁各省俱降自礼部,有所 谓样历者,依式翻刻,不敢更写。其印篆,则钦天监历 日印,亦先降以俟用者。成化之后,西北如山、陜、河南, 东南如江、浙、湖、闽,俱有解送两京各衙门者。近虽言 官论列,亦未罢止。岂本监成造实少,而京师仰用故 多耶?窃意当有调停之法可也。”

《春明梦馀录》:“治历之学,始于《尧典》,衍于历代而精于 元。盖郭守敬深于数学,而又以一代大儒许衡参之, 故其上合往古,下质来今,无不吻合,即圣人复起,不 能易也。后人再斟酌于岁差之法,百世行之可也。故以明之太祖为一代神圣,袭用其法而不改,自太祖 至今,行之而无弊,可谓历之圣矣。后乃不能用郭之” 法以合郭之历,而曰“别事捷法”,岂其然乎?保定邢云 路,邃于郭《历》者也,时不能用,惜矣。

《农田馀话》:“唐《麟德》《开元历》,皆以惊蛰为正月中气,雨 水为二月节气,未审今法起于何时。”

《三馀赘笔》:“昼夜有十二时,十二时有百刻,一时八刻, 以十二时计之,止九十六刻,馀四刻不知何在。”或以 问予,予曰:“天地之间,不过阴阳两端而已。昼夜者,阴 阳之象也。以昼夜而分之,则有十二时,以十二时而 分之,则有百刻,以百刻而细分之,则又有六千分焉, 非阴阳之数止于此也。盖阴阳无穷尽者,愈推则愈” 有,姑以六千分而为之限耳。故以一刻言之,则得六 十分。八刻六八四百八十分,亦多二十分。盖八刻有 上四刻,下四刻。上四刻如初刻正也。有初初刻多十 分焉。合二百四十分,所以十二时一百刻,而总六千 分也。

锺馗历日表唐故事,岁暮,赐群臣历日,并画锺馗。刘 禹锡有《代杜相公谢锺馗历日表》云:“图写威神,驱除 群厉。颁行元历,敬授四时。弛张有严,光增门户之贵; 动用协吉,常为掌握之珍。”又有《代李中丞谢锺馗历 日表》云:“绩其神象,表去厉之方;颁以历书,敬授时之 始。”

《日知录》:《礼记月令》:“仲春之月,始雨水,桃始华,《仓庚》鸣, 鹰化为鸠。”始雨水者,谓天所雨者水而非雪也。今历 去此一句,嫌于雨水为正月中气也。郑康成《月令注》 曰:“《夏小正》正月启蛰,汉始亦以惊蛰为正月中。”疏引 《汉书律历志》云:“正月立春节,雨水中。二月惊蛰节,春 分中。”是前汉之末,刘歆作《三统历》,改惊蛰为二月节 也。然《淮南子》先雨水后惊蛰,则汉初已有此说。而蔡 邕《月令问答》云:“问者曰:‘既不用三统,以惊蛰为正月 中,雨水为二月节,皆三统法也。独用之何’?”曰:“孟夏《月 令》曰:‘蛰虫始震’,在正月也。仲春始雨水,则雨水二月 也。以其合,故用之。是则三统未尝改,雨水在惊蛰之 前也。改之者,四分历耳,记疏误也。今”二月间尚有雨 雪,唯南方地煖,有正月雨水者。《左传》桓五年:“启蛰而 郊。”注:“启蛰,夏正建寅之月。”《夏小正》:“正月启蛰。”则当依 古以惊蛰为正月中,雨水为二月节为是。《律历志》: “又先谷雨,后清明。”

《淮南子五行》:“子生母曰义,母生子曰保,子母相得曰 专,母胜子曰制,子胜母曰困。”《抱朴子》引《灵宝经》谓:“支 干上生下曰宝,下生上曰义,上克下曰制,下克上曰 伐,上下同曰专。”以保为宝,以困为伐。今历家承用之。 建除之名,自斗而起,始见于太公《六韬》云:“开牙门,当 背建向破。”《越绝书》:“黄帝之元,执辰破已,霸王之气,见” 于地户。《淮南子天文训》:“寅为建,卯为除,辰为满,已为 平,午为定,未为执,申为破,酉为危,戌为成,亥为收,子 为开,丑为闭。”《汉书王莽传》:“十一月壬子直建,戊辰直 定。”盖是战国后语。《史记日者传》有建除家 解缙封事言:治历明时,授民作事,但伸播种之宜,何 用建除之谬。方向煞神,事甚无谓。孤虚宜忌,亦且不 经。“东行西行”之论,天德月德之云,臣料唐虞之历,必 无此等之文。所宜著者,日月之行,星辰之次,仰观俯 察,事合逆顺,七政之齐,正此类也。

历家天盘二十四时,有所谓艮巽坤乾者,不知其所 始。按《淮南子天文训》曰:“子午卯酉为二绳,丑寅辰巳 未申戌亥为四钩,东北为报德之维,西南为背阳之 维,东南为常羊之维,西北为蹄通之维。”斗指子则冬 至加十五日,指癸则小寒加十五日;指丑则大寒加 十五日,指报德之维,则越阴在地。故曰:距日冬至四 “十六日,而立春。加十五日,指寅则雨水。加十五日,指 甲则雷、惊蛰加十五日,指卯中绳,故曰春分则雷行。 加十五日,指乙则清明风至。加十五日,指辰则谷雨。 加十五日,指常羊之维则春分尽。故曰有四十六日 而立夏。加十五日,指巳则小满。加十五日,指丙则芒 种。加十五日,指午则阳气极。故曰有四十六日而夏 至。加十五日指丁则小暑,加十五日指未则大暑。加 十五日指背阳之维,则夏分尽,故曰有四十六日而 立秋。加十五日指甲则处暑。加十五日指庚则白露 降。加十五日指酉中绳,故曰秋分。”加十五日指辛则 寒露。加十五日指戌则霜降。加十五日指蹄通之维, 则秋分尽,故曰“有四十六日而立冬。”加十五日指亥, 则小雪。加十五日指壬则大雪。加十五日指子,所谓 “报德之维,常羊之维,背阳之维,蹄通”之“维”,即艮巽坤 干也,后人省文取卦名当之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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