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理学汇编 第二百九卷 |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理学汇编经籍典
第二百九卷目录
春秋部杂录五
经籍典第二百九卷
春秋部杂录五
编辑图书编学《春秋》,叙名分,在天地间,正则世治,紊则世 乱。《春秋》成而乱贼惧,义在正名分也。传《春秋》者,乃以 乱天下名分加诸仲尼,而咸莫之觉,于心忍乎哉!若 曰:“仲尼欲行夏时,故以夏时冠周月。”又曰:“仲尼以天 自处,故黜天王,贬斥当时诸侯卿大夫,以其权与鲁。” 是为乱贼之尤矣。且鲁史未经圣笔已前,其篇章不 知几何,仲尼于每岁特笔其有关名分者数条云耳, 馀则削之,使其辞相属,事相比,一展卷而大义了然。 非故简奥辞旨,俾人莫之测识,然后知所惧也。诸家 或核其事,或精其义,或定为正例、变例以表章之,未 必无小补。特于“从周不倍”之仲尼,使之冒“大不讳”之 名,于心有不安也。故敢冒罪窃义以暴白之云。〈此下俱图 书编大抵皆集先儒之论而不著其姓名故悉附杂录〉 “天下有道,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天下无道,礼乐征伐 自诸侯出;至出自大夫,出自陪臣”,无道极矣。孔子修 《春秋》,诛乱贼,正君臣之名分,严华夷之大防,思以有 道易无道也。然人臣无将,将则必诛。当时陪臣、大夫 以及诸侯,岂徒将焉已哉?书“弑”者三十六人,特乱贼 之尤者耳。《春秋》谨微防渐,戮已往,惧将来,其大书、特 书,诛事诛意,一以天王之法律之,故曰:“《春秋》天子之 事,而孔子窃取之。”义盖指此也。观其首书“元年”,鲁隐 之元也,即书春、书王、书正月,凡《春秋》所纪载,一皆天 王之所统,一皆正朔之所颁。正月乃天王之朔,而元 年独非天王之元,鲁隐之贤,可少逭乎?盖将揭礼乐 征伐之权以归之天子,而诸侯大夫陪臣,其功罪皆 据事实书,褒贬是非,昭然如日星矣。是故礼乐掌于 《大宗伯》,凡朝聘会盟,皆天子之所以敷文命也。以诸 侯而私相朝聘,要结会盟,虽其中不无救灾恤邻之 举,而要之不可以语天子昭德之公。征伐掌于《大司 马》,凡侵伐诛杀,皆天子之所以扬武烈也。以诸侯而 擅侵与国,专杀大夫,虽其中不无诛叛讨贰之举,而 要之不可以语天子。宣威之实,连率方伯,得赐弓矢 斧钺,以讨不庭,乃天子之所以树屏翰也。以五霸而 搂诸侯,伐诸侯,虽其中不无仗义尊王之举,而要之 不可以语天子。独断之乾刚,何也?五霸莫如齐桓、晋 文,其盟于召陵,会王世子于首止,战于城濮,盟于践 土,天王狩于河阳。斯时也,臣不得以陵君,夷不得以 乱华,使天下知有天王之当尊,功亦伟矣。然功之首 也。礼乐征伐,实非天子所自出,而久假不归,谁为之 哉?谓其为罪之魁也,谁曰不宜?故《春秋》直书其事,而 功过自不相掩,圣人无容心也。所以使人心悚然畏 惧,不敢阶乱贼之祸者,实于兹乎寓矣。奈何桓、文之 霸业微,而楚人灭江、灭六、灭萧、灭舒、蓼,入陈、围郑,宋 人及楚人平,而夷狄且得以主中国之盟会焉。由是 会吴于锺离,至会于黄池,夷之凭陵中夏也极矣,且 不特夷狄之亡君也,鲁三桓,晋六卿,齐、陈、鲍各已专 擅国柄,自大夫专兵,战于大棘,至“会于尚”、“会于戚”、会 于溴梁,而直书“大夫盟”,又书“豹及诸侯之大夫盟于 宋”,则列国之政,皆自大夫出也。公孙于齐次于阳州, 公在干侯,而大夫之僭乱,可胜言哉!是以其失弥远, 其反弥难。既书“盗窃宝玉、大弓”,又书“得宝玉、大弓”,既 书“叔孙州仇、仲孙何忌帅师围郈”,又书秋,“叔孙州仇、 仲孙何忌帅师围郈”,而陪臣执国命,虽大夫亦末如 之何也?噫自诸侯出,十世,希不失矣;自大夫出,五世, 希不失矣;陪臣执国命,三世希不失矣。鲁固无道,而 列国皆鲁也。圣人修《春秋》,诛乱贼,思以有道易无道 也,岂得已哉!或者乃疑《春秋》果有贬而无褒矣。是不 知君臣华夷之间,名存实亡,犹愈于名实之俱亡也。 所以功过并录,而彼善于此,褒贬自见。即如初献六 羽,始作两观,初也始也,其文同也,一褒一贬,而义自 殊矣。或者又以经必待传而后明焉,是又不知圣人 自谓见之行事,深切著明,非隐语也。即如牛伤不郊, 其僭郊可知矣;大蒐比蒲,其僭《大蒐》可知矣;初税亩, 作丘甲,作三军,其改田赋可知矣。况前书“公及邾仪 父盟于蔑”,后书“公伐邾”,前书“及宋盟于宿”,后书“公败 宋师于管”,前书“虞师”、“晋师灭下阳”,后书“晋人执虞公”, 如此之类,皆可互观。苟必于《传》之详焉,如许世子虽 弑其君,而药之尝与未尝,未可知也,是圣人窃取之 义,不足信也已。虽然,谁毁谁誉,直道而行,知我罪我, 我何与也?此圣人之心也,安得独抱遗经、究始终者与之共学《春秋》之大义;与之共学,圣人直道而行之 心哉!〈春秋统论〉
甚哉,说《经》之难也。非说之难,能明圣人之意则难矣; 非明圣人之意之难也,能不牵于先儒之说则难矣。 彼以为圣人之意有以异于人乎哉?是是而非非,善 善而恶恶,虽尧、舜与涂人同。而儒者之谈经,则曰:“此 非圣人莫能修之”,自游、夏所不能赞一词者也。于是 乎平也而诡求之,易也而艰寻之,其尊圣人弥甚,其 说弥长,而作者之志益以漓矣。嗟夫!“独抱遗经”之叹, 岂非千古之所同哉!今以《春秋疑义》言之,夫说《春秋》 者,类古所称大儒也,愚何敢以末议于之。虽然,六经 将与天地无终极,而存非一人一世之私论也。敢效 其一得而试择焉。夫自秦人灭学,六经缺如。汉律既 除,孔壁始出,诸儒掇拾煨烬,各名其“家,源远而流益 分,其间悖理乱真者固不少矣。然《易》《诗》《书》之属,皆以 理胜理,悖矣,吾以理绌之,其诬可立而辨也。《春秋》以 词胜事,往矣,吾从千载之下臆度之,孰征之而孰信 之乎?是故说经者宜莫难于《春秋》”也。自汉而下,说《春 秋》者亡虑数百家,而独《公羊》《穀梁》《左氏》最著。胡氏最 晚出,亦最著。至我昭代,胡氏得颛立于学官,而诸家 之说几尽废矣。夫左丘明与孔子共观《史记》者也,公 羊、穀梁皆受业子夏者也,洙泗之渊源非远,笔削之 微旨尚在,然而口说流行,事多失实。如一盟也,而或 以为蔑,或以为昧;一工筑也,而或以为郿,或以为微; 一会也,而或以为屈银,或以为厥慭;一卒也,而或以 为君氏,或以为“尹氏”,盖自名氏土壤已瞀,乱不能尽 原,况乃雌黄出其唇吻,去取凭诸胸臆,如马端临以 意增损之疑者,又焉能元览精诣,券合圣人之志乎? 至安国之作传也,总三家纷纭之说而录其似,汇诸 家后出之论而采其长,义例炳然,衮钺斯备,可谓素 王之忠臣,《麟经》之鼓吹矣。虽然,以为不诡于圣人之 教则可,以为尽得圣人之意则未也。夫《经》之为言常 也。圣人之作《经》也,简易明白,不以微瞹难明之词眩 天下也,不以操切缴绕之文误后世也。要以是是而 非非,善善而恶恶,以昭人道,以达王事,如斯而已矣。 迺胡氏一时进御之言,意存纳约,是故不免激焉,而 偏索圣人之精义于一字笔削之文,是故不免核焉 而深;名其可通者曰《常例》,而强名其不可通者曰《变 例》,是故不免穷焉而凿。如以“春王正月”为行夏之时, 是以周人而改周朔,于义则不顺;以夏时而纪鲁事, 于史则不伦:非夫子之志也。以“王不称天”为贬,夫事 干宗国,往往讳称其过举,而尊为共主,则以小故削 夺之,非夫子之志也;以子滕侯为惩乱贼之党,夫躬 为篡逆者无诛焉,而斥天子之命,侯且并其子孙而 夺之,抑何其惨礉而亡谓也,非夫子之志也;以止不 尝药,而被之以大恶之名,是以微文而致重辟于人, 申商之所不为也,非夫子之志也;卒楚麇也,而曰“扶 中国”,信矣。其扶中国也,曷不重贬子围之会,而姑讳 其弑,是登叛也,非夫子之志也;书《归田》也,而曰“以天 自处”,夫其词无褒,乌在其为序绩也?据事而直书之, 而必曰“以天自处”,是尊圣人之过而诬其实也,非夫 子之志也。绝笔于《获麟》也,而曰“以天道终”,是以瑞应 神其书也。且麟之出,《经》曷故焉,盖所谓感麟而作者, 近之,而必曰“文成麟至”,非圣人之志也。又有甚焉者, 以为夫子托二百四十二年南面之权,以诛赏人也。 夫孔子虽圣,周人也。贱而自专,灾且及之。苟无其位, 不作礼乐,斯非孔氏之炯戒乎?夫子作《春秋》以尊周 室,而憪然揽天子之权,以诛赏天下,夺人之国,贬人 之爵,去人之氏,没人之族,操纵自我,而无少顾忌焉, 则是干纪犯义,己为戎首,而顾以履忠效顺,责僭王 之吴楚,专鲁之三家也,岂不盭哉!然则孟氏所谓天 子之事者何?曰:天子之事者,犹云周天子之法耳。当 是时,姬辙虽东,典刑犹在,《春秋》而有所刺讥,夫子曰 “非吾夺之也”,是文、武之法之所诛也。《春秋》而有所褒 进,夫子曰“非吾予之也”,是文、武之法之所赏也。知我 者文武之法明,谓我能尊周也;罪我者僭乱之罪著, 则诸侯恶其害己也。此乱贼所为惧也。第令夫子以 匹夫自为天子,天下不轨之夫,群起而议其后之不 暇,而又谁能惧之?是故学《春秋》者,明于天子之事之 一言,则孔氏笔削之大义,昭昭乎若揭日月而行,而 彼纷纷者之说,可不辨而息矣。繇斯以谈,汉儒之说 经也,专门名师,保残守缺,不相合而相存,其失也固。 宋儒之说经也,师心背古,揣摩傅会,有所合而不必 尽合也,其失也凿。彼固焉者信滞而不通矣,然而是 非错陈,若苍素然,不可淆而杂也。凿焉者虽辨而可 喜矣,然而凭私臆决,若射覆然,不可幸而中也。是故 《三传》立而圣人之教“分,圣人之志则未失也。胡氏之 传出而圣人之教尊,其得者固多,而失者亦不少矣。” 愚窃考《春秋》之作,实孔子口授弟子。退而异言,流传 失真,其有无疑似之文,盖不特鲁鱼豕亥而已。惟左
丘明论本事而作传,于经文为近,自馀百家之说,未可定以为不刊之训也。学者诚超然远览,本之以《经》,翼之以《左氏》,折衷之以诸家之论,要以会夫子“明王 道,辨人事”之意,而不牵于一曲之议,此亦所以恢弘 圣绪,而俟万世于无穷矣。若必强《经》以从已,徇《传》以 蔑经,即使《左氏》授简,《公》《谷》操牍,愚犹未敢尽信也,况 其它乎?噫!此难与拘儒道也。〈春秋总论〉
玩圣人经典,须先提揭大纲,得圣人作经本旨,则万 目犁然具举,而大义自不容掩。况《春秋》尤经圣人手 笔,而为万世提纲书法也。恶可各以一人意见,牵扯 义理,以相穿凿傅会?匪特圣人笔削大义,不得昭明 于天下,而反使圣人得罪,名教蒙然莫之觉焉。吁,可 痛哉!盖后儒欲尊孔子,不曰“圣人以天自处”,则曰“圣 人以天子之权与鲁。夫孔子亦人也,止曰‘天生德于 予’”,曰“知我其天”,何为便以天自处乎?孔子亦庶人也, 曰天下有道,则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天下无道,则礼 乐征伐自诸侯出。至政出大夫国命执于陪臣,盖屡 伤之矣,未闻与夺天子之权,反自庶人出也。矧孔子 惧乱贼,作《春秋》,故《春秋》成而乱臣贼子惧。观当时列 国僭乱极矣,未有遽改周家之正朔者,乃谓孔子欲 行夏时,故以夏时冠周月,则是孔子身为乱贼之尤 矣。桓不书王,黜天王也;滕、杞书子,贬诸侯也。其于大 夫陪臣,又不待言。至不书秋冬,则天且在其贬黜中 矣。从古僭妄,未有至此极者,乃以加诸孔子,干心安 乎哉!尝闻孔子曰:“今天下车同轨,书同文,行同伦。”曰: “吾学《周礼》,今用之,吾从周。”曰:“为下不倍。”且曰:“谁毁谁 誉?斯民也,三代直道而行也。”信斯言也,吾故确信孔 子,必不敢黜天王,贬诸侯,与夺当时卿大夫,以至黜 天王,改周正朔,而必行己之志也。然则笔削予夺,非 孔子而谁哉?盖鲁之《春秋》,与《晋乘》、楚《梼杌》一也,其事 则齐桓、晋文,其文则史,而其义则孔子自谓“丘窃取 焉。”可见文皆史氏之旧文,孔子未尝有增损也,特择 其有关王迹者笔之,无关王迹者削之。故游、夏文学 无所容。其赞也,虽一字严于衮钺,实合数句以成其 文;虽每条自为始终,实会数条以详其事。惟笔削定 而名分秩,故善恶明而纪法昭,此所以大义灿若日 星,不待孔子褒之贬之,人心劝惩自有不容已者在 矣。是《圣经》本简,诸传必欲求诸繁;《圣经》本易,诸传必 欲求之难。且缘饰以圣贤之义理,纲维以帝王之法 度,附和以仪、秦之智术,参错以孙、吴之兵机,断按以 申、商之法律,推究愈精愈深,而去《经》愈远。虽其间多 言,而中或有得其情者,要亦鳃鳃然指摘推寻于一 字之间,而不知大义,未免放饭流醊而问无齿,决均 于大纲无当也。潢浅陋固拙,岂敢操戈入室,以攻讦 诸儒之短哉?但据一窍之明,过信孔子从周心志,必 不改易正朔,黜天王、贬削诸侯,于二百四十年后,据 义理,凭意识,以改历朝信史。故揭大纲以归诸《易》,俾 学《春秋》者读其本文,是是非非,一开卷而人人可自 得之矣。至于一字一义,不徒四传有可采者,虽诸家 不敢悖也。虽然,孔子于《春秋》之义且谓之“窃取”,故甘 冒僭逾之罪,亦取其意而名之为“窃义”云。〈以下春秋大旨〉 尝诵孔子之言曰:“述而不作,信而好古。”曰:“吾犹及史 之阙文也”;曰:“为下不倍。”曰:“愚而好自用,贱而好自专, 生乎今之世,反古之道,灾及其身者也。”曰:“吾学《周礼》, 今用之,吾从周。学。”孔子之学者。真信孔子数语,则《春 秋》不待传注而可明矣。何也?孔子自谓:吾志在《春秋》, 便可以观孔子之志也。然一字之褒,荣逾华衮;一字 “之贬,严逾𫓧钺。”是谓字句皆孔子所自笔削,而褒贬 王侯大夫诸人者也,何有于述而不作,信而好古耶? 不知褒贬皆旧史也,孔子特择其有关名教者笔之, 无关名教者削之而已。信、述皆实言也。即如谓《旧史》 于隐公原有即位之文,孔子削之以贬隐也;桓公三 年原有《春王》之文,孔子削之以贬王也。桓四年原有 《秋》《冬》之文,孔子削之,以黜天也。他如黜诸侯、责大夫 之文不可胜数,则又何有于阙文哉?“倍上反古”亦至 矣,何有于从周哉?不知“即位”、“春王”、秋冬之类,皆旧史 之阙文也。信以传信,疑以传疑,皆史阙文之实事,而 孔子不敢削即位,不敢削春王,不敢削《秋冬》,不敢改 侯爵,不敢书名,削名才信史官,皆信史也,《春秋》皆实 书也。孔子从周之志,非虚言而为下不倍,生今反古, 皆圣人所必不为者也。如此,则孔子之心才可以暴 白于万世,而不为诸传所诬矣。观昭公娶同姓,本不 知礼,然答陈司败之问,则宁以过自归也,而敢于黜 君王乎?陈恒弑君,尚沐浴请讨之矣,况敢以弑为薨, 而有所讳乎?惟其旧史,原书“弑”者,虽国君不敢讳;原 不书即位者,虽国君不敢加。故曰:“谁毁谁誉斯民也, 三代之所以直道而行也。”又何忍以倍上反古加圣 人耶?
孟子历叙群圣统绪,自舜、禹、文、武、周公而下,直以孔 子作《春秋》继之。且曰:“予未得为孔子徒也,予私淑诸 人也。”他日又曰:“禹抑洪水而天下平,周公兼夷狄,驱 猛兽而百姓宁,孔子成《春秋》而乱臣贼子惧,曰:‘吾欲承三圣者,所以愿学孔子。无如孟子’。”则深知孔子之 《春秋》,亦莫逾于孟子矣。况其相去时甚近,而说孔子 成《春秋》之意为独详乎?曰:世衰道微,邪说暴行有作, 臣弑其君者有之,子弑其父者有之。孔子惧,作《春秋》。 《春秋》,天子之事也。曰:“《春秋》无义战,彼善于此,则有之 矣。”曰:“王者之迹熄而《诗》亡,《诗》亡然后《春秋》作。晋之《乘》, 楚之梼杌,鲁之《春秋》,一也。其事则齐桓、晋文,其文则 史。孔子曰:‘其义则丘窃取之矣’。”果真信得孔子之《春 秋》为诛乱贼而成,则凡谓孔子黜君王、贬当时诸侯 大夫,而以乱贼之尤加诸孔子者,不可信也。真信得 王迹熄而《诗》亡,诗亡然后《春秋》作,则知王迹莫大乎 名分,而《春秋》之作,惟以存王迹而已矣。真信得鲁之 《春秋》,与《晋乘》、楚《梼杌》均之为史,则从古史官书法必 有一定之例,而其所记者不过当时之事而已矣。真 信得,其事则齐桓、晋文,其文则“史”,而孔子未尝增减 一事一字,则其所当注意讲求,存王迹之义而已矣。 自今观之,凡朝聘、会盟、侵伐、战取、围获、败灭、崩、薨、卒、 葬、锡命、赗、赙、郊、雩、蒐、狩、执杀、出奔之类,孰非列国之 事乎?凡各国年月、时日,一以鲁国为主,诸侯朝聘、会 盟、侵伐,一以鲁君为首,爵号名字,或书或不书,各随 事之大小详略而悉严其词,孰非史氏之文乎?若夫 据事直书,而莫非纲常之所系,因文核事,而一皆名 分之所关,惟属词比事,其义自见,此则孔子所谓窃 取之义也,即所以继《诗》亡而存王迹,与晋乘、楚梼杌 其事,文虽同,义则殊也。若曰事有不详,非“传不足以 考其事之颠末,是《春秋》为简略之史矣。文有不显,非 传不足以见其文之精深,是《春秋》为晦昧之词矣。义 虽至精,如书国、书爵、书人、书名字,同一事也,所书之 文,又书与不书各异,故方用此字以为之赏,即用此 字以为之刑,诛心诛意,各有差别,而深密刻核,非传 则不能窥,此方书之以为”定例,彼即不书以为变例。 一褒一贬,各有微旨,而倏忽变动,非传则不能测。譬 诸后世舞文弄法之吏,诡谲百出,各借律例以断决 人之生杀,而《春秋》皆非义之义也。孔子窃取之义,顾 如是哉?孟子之言,信不虚也。《春秋》大义,惟在正名分, 存王迹,事也,文也,一仍其旧,而孔子未尝增减一字 以为之褒贬,则《春秋》本自光明正大,凡善恶刑赏昭 然于简编之中矣,何以纷纷多说为哉?
《春秋书法》,谓当时史官无褒贬予夺,不可也。或者即 谓“书时月者贬也,书日者褒也,是以日月为褒贬矣。” 果《春秋》之义乎?信斯言也,则当以日月为定例也。姑 举诸儒之见言之,彼徒见会盟、卒葬有书日不书日, 不可一例拘,故曲为之词也。是故盟不书日一也。或 以为渝信,或以为危为美,何不同乎?葬以过时而日 隐也;当时而日,危之也。然过时而隐,直指齐桓言之。 彼时公子争国,危之隐之可也。卫穆、宋穆无齐桓之 贤,无争国之患,亦过时书日,果何可隐?而宋穆之日 葬,又何可危乎?“公子益师卒。”《左氏》谓公不与小敛明 矣,而皆书日,《公羊》曰“远也。”然公子𫸩亦远矣,而亦书 日,《穀梁》曰:“恶也。”季孙意如亦恶矣,而亦书日,何欤?胡 氏则又皆以为非,而归诸恩数之厚薄焉。然得臣之 于宣公非薄也,意如之于昭公非厚也,而皆得书日, 又何欤?所以益师之卒不日,四家各持一说,不免互 相矛盾矣。惟程伊川先生曰:“其不日者,古史简略,日 月或不备,而《春秋》因之是也。故以事系日,以日系月, 以月系时,此史家之”通例也。事成于日者书“日”,事成 于月者书“月”,事成于时者书“时”,或有宜月而不月,宜 日而不日者,皆史失之也。甲戌、己丑中有遗其事者, 皆史阙文之意也。日月之书不书,于褒贬之义何关 系哉?虽然,亦有因日月之前后而知其是非者,则亦 不可废也。如庄三十一年,“春筑台于郎,夏筑台于薛, 秋筑台于秦”,三十二年“春城小谷”,则见其才阅三时 而大功屡兴也。宣十五年“秋螽”,“冬蝝生”,则见其连三 时而灾害荐作也。《庄八年》“师次于郎”,“夏师及齐师围 郕,秋师还”,则见其阅三时而兵劳于外也。凡此之类, 不于书时见之乎?如桓二年“秋七月,杞侯来朝”,“九月 入杞”,则见其来朝方阅一月,而遽兴兵以入之也。昭 七年“三月公如楚”,“九月公至自楚”,则见其朝楚阅七 月之久而劳于行也。僖二年“冬十月不雨”,三年“王正 月不雨,夏四月不雨”,则见其阅九月而后雨也。凡此 之类,不于书月见之乎?如“癸酉大雨震电”,“庚辰大雨 雪”,则见八日之间再见天变也。“辛未取郜”,“辛巳取防”, 则见旬日之间取二邑也。“壬申御廪灾,乙亥尝”,则见 其灾馀为不敬。“己丑葬敬嬴”;“庚寅克葬”,则见其明日 乃葬为无备。“丙午及荀庚盟,丁未及孙良夫盟”,则见 鲁人先晋而后卫;己未“同盟于鸡泽,戊寅及陈袁侨 盟”,则见晋之先盟诸侯而后盟大夫。凡此之类,不于 书日见之乎?比而观之,年时月日,其关系于史者,如 此而已。若以日月系《春秋》书法之褒贬,则皆诸家亿 说也,不可不察。
《春秋》书法,于诸侯大夫爵号、名称所书各有不同。诸传每于书爵书字者,便以为褒,于书名者,便以为贬, 似乎褒贬之法,系乎爵号、名称之所书矣。然有当书 字者,原只书名;当书名者,原却书字;当书爵者,或止 书国、书人;当书人者,或又书爵:则又各拘一见而曲 为之词,其自相抵牾,不可胜说矣。是故于谷、邓书名, 则曰贬其朝弑逆之人矣。纪侯独非朝弑逆之人乎? 见其书爵,则为之解曰:“志不朝桓也。”于宰咺书名,则 曰贬其赗诸侯之妾矣。荣叔独非赗诸侯之妾者乎? 见其书字,则又曰“罪在天王”而无贬也。于滕、薛书爵, 则曰“先朝”隐而褒之矣。滕朝桓,则即降侯称子,谓其 朝弑逆之人也。何贬一人?至于历代子孙,皆莫之宥 乎?见季札书名,则曰“为其辞国生乱也。”泰伯、夷、齐,非 辞国者乎?何为以至德称之,得仁许之,而札独辞国 见贬也?胡氏又谓:“‘‘书晋侯’,以常情待晋襄也;书秦人’, 以王事责秦穆也。”纷纷不一,要皆诸儒臆说,各执一 见以明经,而经反因之以晦塞矣。然则名称爵号,可 尽废而不讲乎?盖时变有升降,世道有盛衰,善观时 世者,亦可因是以会通也。如楚,一也,始书“荆”,继书“楚”, 已而书“子吴”,一也,始书吴,继书“吴人”,已而书“吴子”,于 以见吴、楚之寖盛矣。鲁翚、郑宛詹,始也,大夫犹不氏, 其后则大夫无有不氏者。郑段、陈佗、卫州吁,始也皆 名,其后则虽弑君之贼亦有书氏者,于以见大夫之 渐强矣。始也曹、莒无大夫,其后则曹、莒皆有大夫,于 以见小国之大夫皆为政矣。始也吴、楚之君皆书“人”, 其后则吴、楚之臣亦书名,于以见吴、楚之大夫皆往 来于中国矣。诸侯在丧称“子”,有称“子”而与会伐者,于 以见不用周爵,而以国之小大为强弱矣。会于曹、蔡, 先卫,伐郑,则卫先蔡,于以见当时诸侯皆以目前之 利害,而不复用周班矣。“《幽》之盟,男先伯;淮之会,男先 侯;戚之会,子先伯”;萧鱼之会,世子长于小国之君,于 以见霸者为政,皆以私意为重轻,而无复礼文矣。垂 陇之盟,内之则公孙敖会诸侯,召陵侵楚之师,外之 则齐国夏会霸主,于以见大夫敌于诸侯,而莫知其 非矣。由此观其《会通》,凡爵号、名字之异同,或事有大 小,词即因之以详略,或蒙上文而杀其词者有之,不 可以一例拘也明矣。
《春秋》首书元年,乃鲁隐公纪国之元,实周平王四十 九年也。《传》引“乾元”“坤元”以明人君之用,且以体元调 元归乎君相,岂知非天王不可以称元?鲁隐特侯国 耳,何为僭天子之元乎?使诸侯可以改元,则国各一 元,不将千八百元乎?说者乃曰:“孔子鲁人也,故以天 子之权与鲁。”然天子之权,谁得而与?谁得而受?孔子 特庶人也,安能以天子之权与鲁侯哉?况以诸侯之 元加诸“春王正月”之上,是乎非乎?苟谓一字一义悉 出诸孔子所裁定,则《春秋》之作,本以正名分、存王迹 也,何为颠倒王侯名义一至此乎?以愚观之,诸说呶 呶,皆鄙儒之陋说也。何也?天王诸侯之名,分不可乱, 诸侯无改元之礼,而以侯国之元冠于春王之上,必 非孔子所改定也。要皆史氏旧文,孔子不过据其事 与文而直述之,是也,非也。人心之公义昭然天地间, 自不可得而掩矣。或曰:“诸侯称元,自鲁隐公始,以后 十一君,纪年皆系之鲁者,隐公启之,故系元于鲁。隐, 纪事之首,所以深著其无王之罪也。”《春秋》始于鲁隐 之元年者,盖为此欤?至谓仲尼为素王,丘明为素臣, 故得专乎赏罚予夺之权,为此言以启后世儒者僭 妄之弊,其害为尤甚也。知孔子窃取之义者,其慎辨 之。
首书“鲁隐之元”,而复书“春王正月”,何也?盖鲁国之史, 其所书者实列国之事也,匪天王曷足以统之哉?但 论时论月,历代诸儒人各一说,不以为改时,则以为 改月,或又以为时月之俱改。予尝据《易》《书》《诗》《礼》诸书 以证其时月之未改矣,兹复详之:彼以为改时者,则 以冬十一月为孟春,二月为孟夏,五月为孟秋,八月 为孟冬矣。以为改月者,则建子为正月,建丑为二月, 建寅为三月,以至建亥为十二月矣。以为时月之俱 改者,则冬十一月为正月,冬十二月为二月,春正月 为春三月,春二月为夏四月焉。以为改月不改时者, 则冬十一月为冬正月,冬十二月为冬二月,春正月 为春三月焉。又以夏时冠周月者,则以周虽时月俱 改,而孔子欲行夏时,故于周所建之月,自子迄亥为 一年,乃以夏人所尚春、夏、秋、冬之序,加于建子起岁 之月矣。殊不知三代虽异建,而时月未尝改也。盍观 诸《三百篇》之诗乎?以周之时训证周之时令,不亦可 见乎?《七月流火》之诗,诸儒以为周公训告成王,乃夏 后氏之邠俗,故其时月皆夏后氏之时月也,且勿之 论矣。如《诗》云:“春日迟迟,卉木萋萋。仓庚喈喈,采繁祈 祈。”云“维暮之春,亦又何求?如何新畬,于皇来牟,将受 厥明。”若以为时之改也,则建丑月为仲春矣,安得日 之迟迟,木之萋萋乎?建寅月为暮春矣,安得来牟之 麦,迄用康年乎?信乎,时未改也,《诗》云:“二月初吉,载离 寒暑。日月方除,日月方奥。”云:“四月维夏,六月徂暑,秋日凄凄,冬日烈烈。”若以为月之改也,则建丑为二月 矣,寒暑安得两分?日月安得方除而方奥乎?建卯为 四月,建已为六月矣,卯月可以为夏已月安得暑之 遽徂?五六七月安得日之凄凄?八九十月安得日之 烈烈乎?信乎,月未改也,若又以为时月之俱改焉,是 以逆天违时,加《武周》矣。何也?时月一改,则木属子丑 寅,火属卯辰巳,金属午未申,水属酉戌亥。况武周纵 能改时令月数,而不能使万物之发生各以其时,何 有于“钦若昊天,敬授人时”哉?若以为夏时冠周月也, 是以乱贼之尤加孔子矣。何也?在诸国虽紊会盟侵 伐之典,僭刑赏生杀之权,犹未敢改周正朔。孔子乃 生今反古,行夏之时,使周王之时训至此尽变易之 矣,孰谓孔子无忌惮一至此耶?即此观之,时月未之 改也,昭昭矣。然必书“春王正月”何哉?盖书春书“月”,所 以尊天时也。凡所书,如“夏城中丘,夏城郎,冬浚洙,冬 筑郿,春新延厩”,“春筑台于郎”,八月筑鹿囿,正月蒸夏 五月蒸,秋八月尝,春正月卜郊,夏四月五卜郊,秋八 月大雩,秋八月大阅,春二月焚咸丘,秋蒐于比蒲。春 正月不雨,夏四月不雨,六月雨。自十二月不雨至于 秋七月春无冰之类,各以天时而考其所行之事,孰 遵时也,孰违时也?不待褒之贬之,而其事之善与不 善不可掩矣。书《王》书“天王”,所以尊周王也。凡其所书, 如“天王狩于河阳”、“公朝于王所”、“天王使宰咺来归惠 公”、“仲子之赗”、“公及邾仪父盟于蔑”、“公”“会戎于潜”、“公如 齐观社”,“丹桓宫楹,刻桓宫桷”、“初献六羽”、“初税亩”、“初作 丘甲,舍三军”、“盟于召陵”、“会王世子于首止”、“会于葵丘”、 “战于城濮”、“盟于践土”之类,各以王度而考其所行之 事,孰尊王也,孰悖王也?不待褒之贬之,而其事之善 与不善,自不可掩矣。是故善学《春秋》者,以天时观人 事,而人事之得失,何必刻意以诛求?以王法治侯邦, 而侯邦之是非,何待深文以极治?此《春秋》所以为简 易也。奈何诸儒各以己意揣摩圣训,一字之间,彼以 为褒,此以为贬,于天时王章咸莫之省也。何怪乎《春 秋》之旨,愈传而愈晦哉!
国君初立,必书即位,礼也。“春王正月”之下,必书“即位” 者,《春秋》之书法也。然而有书、有不书,何哉?观鲁隐不 书即位,三《传》谓隐有让桓之志,不行即位之礼,故不 书,似乎传其事之实矣。考之经传,隐实在位十有一 年,安有始焉不即位,而可在位以秉其君国之政乎? 又安有不即位而可以改元者乎?胡氏乃谓内无所 承,上不禀命则不书,故《春秋》首以王法绳隐公也,似 乎得其义之正矣。考之鲁十二公,均之不禀命也,何 独于隐而责之深乎?列国诸嗣君即位,曾有一人请 命天王者乎?或曰:隐公摄也,故不书即位。且以摄之 义言之,凡国君必上告祖庙,下临百官。礼,居丧不祭, 以嗣王虽在庙而不敢自祭,故冢宰摄而祭之耳。苟 无祭主,为谁而摄其祭乎?《礼》,嗣君居丧,三年不言,百 官总己以听命于冢宰。以嗣君虽朝群臣,而未有命 戒,故冢宰摄而命之耳。苟无嗣君,为谁而摄其朝乎? 伊尹摄之,以有太甲在桐宫也。周公摄之,以有成王 在襁褓也。故伊、周未敢居商、周天子之位也明矣。隐 公在位,告庙临臣,称之。邦人曰“鲁君”,称之异邦曰“鲁 侯”,书之史册曰“鲁公”,乃谓之“居摄。”不书即位,吾不知 之矣。
或曰:隐之摄,将以让桓之嫡也。据古礼,诸侯一娶九 女,苟元妃卒,则次理内事。惠公既有元妃孟子矣,仲 子不过因其手文,而惠公自立为夫人耳。仲子果可 以为嫡乎?仲非嫡母,桓可以为嫡子乎?如此,则隐为 庶长矣。《春秋》果一字一义皆出圣笔,则莫先于嫡庶 之辨矣。隐虽有让桓之志,安在其为摄乎?况隐谓之 “摄”矣,庄、闵、僖俱不书者,何也?然在庄则以为君弑而 子不忍行即位之礼;在定则以昭公丧未至,犹有说 也;而闵、僖则止谓之不请命焉。盖在桓、宣弑夺之人, 均之未请命而犹得书也,何独于闵、僖而过责之乎? 宣公本为弑君者所立,亦书即位,乃曰“书之”,以著其 自立之罪,则愈不通矣。或者又曰:“旧史皆书,而不书 者,孔子削之耳。”此尤不通之甚也。何也?弑逆如桓如 宣,皆莫之削,而何独求备于隐公数君也?要皆求之 不得其说,又从而为之辞,故诸《传》各一其见也。然则 其义何居?盖一年不二君,嗣君逾年始改元者,礼也。 但国家事势不一,或有旧君薨而嗣君遽即位者,未 必人人即位于改元之正月也,或即位于元年正月 者则书之,或即位于君薨之年者则不书,亦一也。观 定公已书“元年”,至六月始书“即位”,亦可证矣。且书与 不书,皆旧史之文也,孔子何所庸其意见,而独削夫 隐、闵、僖三公哉?
经于列国书爵、书人,不一而足。《诸传》则以为书爵者, 褒之也,尊之也,宜乎同一尊崇褒美之义也。然同一 楚子伐郑,在宣四年,则谓特书爵以予之也;宣九年 冬,便谓“书爵”,见其暴陵中华;宣十年冬,则谓“书爵”乃
直辞不以楚为罪焉。书“楚子入陈”,则谓楚子能讨贼;书“楚子入徐”,则谓书爵非予之也,以不诛诛之也。即一楚子之爵,或以为褒,或以为贬,或以为无褒无贬。 他如桓十年冬,书“齐侯、卫侯、郑伯来战于郎”,乃谓称 爵以著其罪,姑举此一二以例其馀,则书爵一款,何 褒贬诛罪皆寓此一字之间,如天渊之相悬乎?经文 “书人”,诸传皆以为贬也,如“齐人侵我西鄙”、“楚人灭夔”、 “楚人围宋”,其贬之也明矣。然楚人杀夏征舒,则曰:“人 众也”,人人得而诛之也;荆人来聘,则曰:“嘉其慕义自 通,故进之也。”此又以书人为予之之辞焉。然其义尚 多,不可一端,尽曰:有寡而称人者,有众而称人者,有 微而称人者,有讳而称人者,有国乱无主而称人者。 不惟贬黜诸侯大夫,不足以该此“人”字之意,而予之 亦无定论也。只此书“爵”书“人”二者竟无定义,而其他 义例又不可胜数矣。是故古者史官必有书法,如谥 法之类,今皆不可考矣。因其文,核其事,以论其世,虽 《左氏》未必尽当,而他又何足据哉? 诸侯薨,大夫卒,礼也。《春秋》于鲁君皆书“薨”,于列国君 皆书卒,《列传》谓书薨,尊鲁君也;书卒,贬诸侯之失臣 道也。此皆旧文,未暇悉论。然鲁君令终曰薨,而被弑 者亦书曰薨,何哉?传者谓其讳国恶也,且曰均之为 薨,而其文各不同。如庄公正终,则曰公薨于路寝,曰 “葬我君庄公”,是薨必有其地,葬必有其时也。隐非正 终,则曰壬申公薨,而葬亦不书,闵公亦然,似乎得其 情矣。然桓公弑也,曰公薨于齐,不有其地乎?曰葬我 君桓公,不成其葬乎?可见书“地”书“卒”,亦不足为定例 矣。盖《春秋》,鲁史也,在鲁国且然,又何疑于列国之卒 葬耶?鲁国臣子固当讳国恶矣,而列国之讳,独非其 臣子之真情乎?况弑多出于嗣君,权臣不以实赴,故 列国不以弑告,而鲁亦据其所赴告者书曰“卒”,此必 然之理也。然则史以卒书,孔子于二百年后独能得 其真情而改旧史乎?知此,则知列国君有虽弑而书 卒者,皆旧史也。如赵盾、许止《书》曰“弑”者,亦旧史也。信 以传信,疑以传疑,孔子何所加损于其间哉?
弑逆大恶也。《春秋》随事立文,诚有之矣,无非记其事 之实以垂戒也。若各随其传以观其释义,果可一律 齐乎?盖有公子公孙弑其君者,不书“公子、公孙”,谓恶 其大恶自绝于先君,故去其属籍,以示讨贼之义,如 卫州吁之类是也。有称“公子、公孙”者,谓人君宠任太 过以致其乱,故录其族属,以谨履霜之戒,如郑公子 归生之类是也。有名其为子者,谓见天性之恩,曾犬 豕不若矣,如《楚世子》商臣之类是也。有以国弑,如莒 弑庶其,晋弑厉公者,见其君无道,国人共欲弑之,示 不敢肆然民上也。他如赵盾在外而书弑,谓欲以示 天下无逃恶之地也;许止不尝药而书弑,谓欲以长 天下爱亲之心也。诸如此类,似乎得其义之精矣,然 皆以意见为之说也,何也?弑之时,其人情事变各有 不同,故各因其赴告,或略或详而书之耳。矧既曰“弑” 矣,又何必于弑之中一一穷其原情,以定其罪,而又 有轻重于其间也?虽然,隐、闵本弑而书“薨”,岂特鲁为 然哉?如楚子麇、齐侯阳生、郑伯顽,本皆被弑而不赴 告,故史皆因其赴告而书“卒”耳。可见圣人无一字加 损于其间也。孰谓千载之下,可各以意见出入人弑 逆之大恶哉?盖亦枉用其心矣。古者诸侯卿大夫士, 悉命于王朝,有罪则请于王朝,非诸侯所得专杀,故 五禁有“无专杀大夫”之条也。春秋之时,列国咸专命, 亦专杀之矣。然《春秋》所书,同一杀也,有称“国”以杀者, 有称人以杀者,而称人、称国,又有书名、不书名之别。 《传》谓称国以杀者,国君大夫与谋其事,不请命天子 而擅杀之也。义系于杀,则止书其官,如曹杀其大夫、 宋人杀其大夫。义系于人,则兼书其名氏,如楚杀其 大夫得臣,陈杀其大夫泄冶是也。然又有称人以杀, 不书其官,而止书姓名,如郑人杀良霄者。或曰:“书人 以杀,杀有罪也。不书名,非其罪也。杀有罪而又非其 罪,是失有罪而误及无辜也。”如此,则不书官而止书 名者,是杀有罪也。彼杀有罪而大夫不名,则是杀无 罪矣。二说不合,故或又以为大夫之下阙文,或以为 不书名者众也。果以为众,则晋杀三郤、陈杀二庆矣, 何以书名?以为阙文,则史何阙文之多哉?噫或称国 也,或称人也,官之与名,或书或不书,而又有书“及”者, 或因弑君而及大夫,或因杀大夫而及公子,或因杀 大夫而及大夫者,止书其名而去官,其说不一,皆不 足以尽其义也。是故善读《经》者,固不可略其所有,亦 何必益其所无而深文以求之哉!
《经》文所书“归”、“取”二字,诸《传》因文立义,其说多端。大抵 内取外邑曰“取”,外取内邑曰“取”,而内自取内邑亦曰 “取”也;外归内邑曰“归”;外以人之邑与人亦曰“归”,外自 入其邑,亦曰“归”也。然其所取之义谓何?盖外归内邑, 始取而终反之,彼其愿偿我也,故曰“归齐人归我济 西田”是也。外以人之邑与人,外之意也。顺其意而书 之,亦曰“归”,“晋人来言汶阳之田,归于齐”是也。外以邑 赂我而乐于赂也,亦曰“归”,“郑伯使宛来归祊”是也。内取外邑,强以力夺之也,故曰“取”,取郜防、“取訾娄”是也。 外取内邑,亦强以力而见夺,则亦曰“取”,“齐人取讙及 阐”是也。外侵内邑而内取之,宜曰“归”矣。而亦书曰“取”, 谓强其所不欲偿也,“取济西”、“取汶阳”是也。只此二字 如此牵合,似初看亦有理。原其《经》文,谓史法果如是 焉否乎?况归曰“来归”,“取”曰“伐取”,种种不齐,恶可各以 己意,务使经义之必我从也?
滕子来朝,谓鲁桓弑逆,既不能讨,乃先邻国而朝之, 故圣人削其侯爵而降之为子。辨者有曰:滕朝桓,罪 其身可也,何为终春秋之世不复称侯,而以一人罚 及后世哉?又曰:“本时王所黜也。”然使时王能黜诸侯, 则《春秋》不必作矣。果如其言,岂独滕乎?薛本侯也,至 庄始书伯,何也?杞初称侯,至庄称伯,僖时称子,文时 称伯,襄时复称子,又何也?况杞之初本公爵耶?殊不 知当时大国不过公侯之爵,在小国不敢与之抗,且 不敢与之等,故咸自降损,以朝会大国,求免其侵伐 之辱耳。况爵尊则贡献之仪隆,稍自贬损则仪物亦 减,如子产争成之意,故其言曰:“昔者天子制贡轻重 以列郑男服也,而使从甸服之贡,所”以惧其不共也。 滕、薛、杞之降,得非自降以求其礼之杀耶?若如胡氏 “党恶”之说,不惟圣人不敢贬谪当时诸侯,而诸国又 将何词以解之乎?
或问:“圣人述而不作之言,亦只是如此说。若《春秋》一 字一义,非圣人裁定,安足以为万世之经?”曰:“‘圣人信 而好古’,子何为不信圣人之言?盖《易》《书》《诗》《礼》皆经也。 《易》自伏羲画卦,文周系辞,孔子不过赞之而已矣,然 犹曰皆圣人之文也。《诗》《书》《礼》《乐》,从古以来,不知该几 千万卷。孔子删《书》止存百篇,删《诗》止存三百篇,定《礼》 止存三《礼》而已,未尝于古人《诗》《书》《礼》《乐》加减一字也, 何独于《春秋》而疑之?盖孔子之意,只是删繁就简,为 天下万世存其经常不易之道,故于《易》《书》《诗》《礼》,只是 有减无损,所以为万世之经也。知《易》《书》《诗》《礼》之所以 为经,则知《春秋》矣。”又问:“古之史官,其于褒贬书法,果 有所传受乎?”曰:“古之天子国君,各设”有右《史记》言左 《史记》动一言一动,必书之史策。曾谓周公经国,独于 史官无书法耶?且古人世为史官,故世掌书法。观老 聃为柱下史,晋董狐楚倚相,俱是何等人品,其于国 家政事,反不能斟酌字义以书之,何足以称史乎?特 其所书者颇繁,孔子不过因鲁史以删削之耳。然则 何为只据鲁史笔削,“便能使乱臣贼子惧也。”曰:“听子 之言,终是为旧时见闻缠缚,故不能于孔子谁毁谁 誉、直道而行处见得端的,未免有所疑也。子知《诗》之 风乎?知《风》之有《二南》乎?一部《国风》,中间多少出于当 时闾巷妇人女子之口,然孔子亦只是删其无关风 教者,却未尝于妇人女子之诗增损一字,如何能感 发人”之善心,惩创人之逸志乎?鲁国史官,曾妇人女 子之不若乎?信得。孔子于各国之风,虽出于妇人女 子者,不必增损一字,自足以致人心之感创,则于《鲁 史》书法,未尝增损一字,而能使乱贼惧者,亦不待辨 矣。
自隐元年至末,二百四十馀年,鲁之史官秉笔以书 者,不下数十人,纵使书法有传,而数十人中所见各 别,则虽同一事例,而所书者各拘其所见,则其文亦 不一也。孔子生于三百年后,以为我圣人也,我即天 也,一一纵笔改之,尽得其实,是以司马迁待孔子也。 且司马迁从上古以来,各徇其见闻意识以记之,反 在孔子上一等矣。此等识见安足以明《春秋》?
《经》本易而《传》反难之。何也?事迹之参错,与《经》文间有 异同。将信《经》乎?而《传》则各有来历;将信《传》乎?而《经》文 原未详书。此所以愈觉其难也。《经》本明而《传》反晦之。 何也?义理之精深,于《经》文似有发明。但欲合各家之 传以明之,则人各一见,既无所凭;欲止据一《传》之义 以明之,则字各一例,彼又每每自有抵牾。此所以祗 见其晦也。然则窃义于诸家,各有所采,何哉?吾从其 同而《易》者,不敢肆力于其异且难也。故事与《经》同,虽 欲不从,不敢也。苟事与《经》异,吾知从《经》而已矣。纵有 不详,敢不遵夫子阙文之教乎?吾从其简而明者,不 敢劳心于其凿且晦也。故义不背《经》,虽欲不从,不敢 也。苟有未当,吾将以俟后之君子而已矣,敢不遵夫 子阙疑之教乎?所以吾惟即其《易》明者,略述其事,或 直陈其义,以请质于三代直道而行之人耳。况“易”则 易知,“简”则易从夫子之教也。若云艰深难测,则夫子 何不止留各国之信史以垂世,乃使后世徒废精神 于谜语,以遥忖圣人必不然之旨哉?是故处千百年 之下,悬想千百年之上,逞一人测度之臆见,以穿凿 圣人笔削之精,则吾岂敢。
或曰:“事文皆述古矣。窃取之义何谓哉?”曰:“《记》谓属辞 比事,《春秋》之教也。事即桓文之事,辞即史之文也,明 矣。是故属其辞,比其事,而大义昭然,何必深文核事 以晦其义也。”
即如赵东山因日月以明类,谓以日为详者,则以不日为略;以月为恒者,则以不月为变;其以日为恒者, 以不日为变;以不日为恒者,则以日为变,甚则以月 为异。其以月为恒者,以不月为变;以不月为恒者,则 以月为变,甚则以日为异。而日月之法,又相经纬,似 乎极精密矣。但既曰“凡桓文之盟不日,虽公会不日” 矣,又曰:“凡桓主夏盟则日”,而晋又非主夏盟者乎?既 曰内离会不月,外会公不月,必参会后月矣,又曰:“凡 鲁桓之会皆月”,而桓之会岂皆参会者乎?既曰“内外 侵伐皆不月”矣,又曰“凡鲁桓会伐皆月”,果诸侯之恶, 独鲁桓为甚乎?且曰“桓之盟不日”,信之也。庄二十三 年十二月甲寅,公会齐桓盟于扈,何为而日“之欤?”葵 丘之会盟,既曰书日以别之矣,而首止甯母,何为而 不日之欤?以此观之,常变详略,莫非以己意为之,如 之何而可为定例哉?
或问:“赵东山《春秋》属辞,子谓其止得比事之例,而非 属辞之义,何也?”曰:“彼于各国诸侯大夫卒葬、会盟、侵 伐称国,称氏、称名,各为一类,事固可以比而观也,岂 辞之相属哉!然则属辞何谓也?即每岁、每时、每月,止 书数事,中间削去,不知几何。如庄三十二年八月癸 亥,公薨于路寝”,冬十月“己未,子般卒”,“公子庆父如齐”; 闵二年秋八月辛丑,公薨。九月,“夫人姜氏孙于邾,公 子庆父出奔莒。”《文十八》年春王二月丁丑,公薨于台 下。秋,“公子遂、叔孙得臣如齐。”“冬十月,子卒,夫人姜氏 归于齐。季孙行父如齐。”宣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公 子遂如齐逆女。三月,“遂以夫人妇姜至自齐。”夏,季孙 行父如齐。“公会齐侯于平州。公子遂如齐。”“六月,齐人 取济西田。”即其文辞联属,其真情大义,何至简而至 明乎?又如叙齐桓之霸;《僖三年》“秋,齐侯、宋公、江人、黄 人会于阳谷。冬,公子友如齐莅盟。楚人伐郑”;四年春 “王正月,公会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侵 蔡。蔡溃,遂伐楚,次于陉。”夏,“‘楚屈完来盟于师,盟于召 陵。齐人执陈辕涛涂’。秋,及江人、黄人伐陈。冬十有二 月,公孙兹帅师会齐人、宋人、卫人、郑人、许人、曹人侵 陈。”五年夏,公及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 会王世子于首止。“秋,八月,诸侯盟于首止。郑伯逃归 不盟。”其中或间一事者有之,而联属上下词观之,其 大义何待《传》注后明也?此所谓属辞之义也。以此求 诸二百四十二年孔子“窃取”之义,可默识矣。
孔子修《春秋》,不过因旧史文而笔削之,取其足为世 道之劝惩者存之云尔。苟足以维世道,正人心,则事 何取于不可穷诘,何取于不可测识哉?是故其辞约, 其义尽,一开卷而是非善恶,暸然具在,不待考之传 记而后详也。邵康节云:“《春秋》,孔子之刑书也,常即法 家之断刑狱者例观之,如拟某人以强盗得财之律”, 即信其强盗得财。如拟某人以“违禁取利”之律,即信 其违禁取利。况《春秋》之刑书,皆经孔子断拟,若必待 传记而后详其事,精其义焉,不惟书法隐而不明,且 疑其所拟不当,果将翻驳招案,而出脱之乎?抑欲别 为比拟,而深罪之乎?一字之间,多为条例,旁引曲证, 又欲深文以为能乎?要皆不信圣人所拟之律,故欲 详审招案,以究其所以案律之由也。笃信圣人者,顾 如是哉?后世所崇信者,莫如《左》《公》《谷》三《传》。使《春秋》非 传不明,则孔子何不只存旧史,而加以笔削,反滋后 人之惑也耶?纵使三《传》不可尽废,而其各有长短,可 无辨乎?故以言其长,则事莫备于《左氏》,例莫明于《公 羊》,义莫精于《穀梁》;以言其短,则《左氏》失之诬,《公羊》失 之乱,《穀梁》失之凿,何也?如载惠公元妃继室,及仲子 之归于鲁,则隐公兄弟嫡庶之辨,摄位之实,可按而 知,此《左氏》叙事之备也。若“来赗仲子”,以为预凶事,则 诬矣。“王正月”以为大一统,此《公羊》之明于例。若母以 子贵,媵妾许称夫人,则乱矣。段,弟也;弗谓弟,公子也。 弗谓公子贱段而见郑伯之处心积虑在于杀弟,此 《穀梁》之精于义也。若曲陈义例,以大夫曰卒为正,则 凿矣。昔人谓《左氏》晓事该博,是做文章之人,《公》《谷》却 是不晓事,儒者说道理处不甚差,此语良近之。今合 观三《传》之异同,如僖公三年“正月,不雨”,《左氏》谓之“不 为灾”,《公羊》谓之“记异”,《穀梁》谓之“勤雨”,各以己见自为 一说,皆不知《春秋》凡经“时不雨,告庙则书”之义也。析 观三《传》之乖缪,如《公羊》谓“求车”、“求金”为非礼,而不知 责诸侯之不贡也。谓“大阅”、“大蒐”为罕书,而不知讥列 国之僭王也。《穀梁》谓“秋蒐于红”为正,而不知蒐本春 田,不可用于秋也。不纳子纠为内恶,而不知仇敌不 可得而容也。《左氏》以郎之狩为礼,而不知其废国务 而远田猎也。四国伐郑,以为“围郑”;狄人入卫,以为灭 卫,《经》何以不书“围”与灭也?至如“仲子”,一也;《公羊》以为 惠公之妾,《穀梁》以为惠公之母子氏,一也;《公羊》以为 隐公之母,《穀梁》以为隐公之妾尹氏,一也;《左氏》以为 夫人,《公羊》以为“世卿。”姑举此一二言之,《三传》果可尽 信否乎?《三〈传〉》果足以发明经旨否乎?《经》不得三《传》则 不明否乎?若后三《传》而为世所最尊信者,莫如胡《传》。 其中未能详举,试即其所关之大者略陈之。如“春王正月”,谓以夏时冠周月,在孔子不免生今而反古矣。 以王不称天为贬周,以桓不书王为归罪天子,是孔 子以匹夫而黜天王也。滕本侯爵,因其党恶来朝,故 贬而称子。是孔子假鲁史,用五刑,奉天讨,故得以擅 黜陟诸侯之爵位也。夫圣人本欲惧乱贼,正人心,而 身为乱贼之尤,有是理哉!况其释《经》者十之三,而释 《传》者十之七。昔人谓胡氏《春秋传》有牵强处,又有谓 其以义理穿凿,岂欺我哉?呜呼!传愈多而经愈晦,又 何以传为也?予尝闻《春秋》,名分之书也;《春秋》,性命之 书也。知《春秋》为名分之书,而贬周黜王,何有于名分 之正?知《春秋》为性命之书,而载事比例,何有于性命 之精?安得读《春秋》者惟知尊信圣经而不为后儒见 闻所牿,则其义固已暸然于经文中也。呜呼!人皆轻 于叛经,而重于叛传,何哉?〈春秋四传〉
《春秋》,王道也;“天下无二尊”,是王道也;礼乐征伐、会盟 朝聘生杀之权,一出于天子,而无有一人之敢衡行, 无有一人之敢作好恶,作威福,是王道也。是故大宗 伯以宾礼亲邦国,而以盟会发四方之志。天子巡狩, 诸侯既朝,则设方盟,是会盟者,天子之权也。其或不 出于天子,而私会私盟者,罪也。故《春秋》凡书“会”、书盟 者,皆罪之。诸侯朝于天子,而诸侯之自相与也。有聘 礼,无朝礼。凡其不朝于天子而私相朝者,罪也。故凡 《春秋》之书,如书“朝”者,皆以罪其朝者与其受朝者。九 伐之法,掌于司马,而天子赐诸侯弓矢斧钺,然后得 颛征伐。虽其颛之,亦必临时请命于天子而后行。是 侵伐者,天子之权也。其不出于天子,而私侵私伐者, 罪也。故凡《春秋》之书侵、书“伐”者,皆罪之。诸侯之大夫 公子,虽其有罪,必请于天子而后刑杀焉。其不请于 天子而颛杀者,罪也。故凡《春秋》书杀大夫、杀公子者, 皆罪之。夫侵伐有贪兵,有愤兵,有应兵,有讨不睦,有 以夷狄侵中国,有以中国攘夷狄,有以中国借夷狄 而戕中国者。故战有彼善于此者,要之,无义战。“盟会 有解仇,有固党,有同欲相求,有同力相援,有同患相 恤”,有以夷狄受盟,有以夷狄主盟者。故会盟有彼善 于此者,而要之,无义会。义盟。杀大夫有诛叛,有讨贰, 有愎谏,有借以说于大国,有为强臣去其所忌,故杀 大夫有彼善于此者,要之,无义杀。是故《春秋》自于稷、 澶渊两会之外,并不书其故,而至于盟会侵伐,则绝 无一书其故者,非略也。以为其会、其盟、其侵、其伐、其 战,既足以著其罪矣,不必问其故也。杀大夫必名,亦 有不名而但书其官,如宋人杀其大夫司马者;亦有 并其官不书,如曹杀其大夫者,此非略也。以为义系 乎其杀之者,而不系乎其杀者,义系乎其杀之者,则 其杀也足以著其罪矣。义不系乎其杀者,则不必问 其为何人,与其为有罪无罪焉可也。说《春秋》者,不达 其意,而琐为之说,曰其会也以某故,杀某大夫也以 某故,至于盟战、侵伐亦然,是皆无益于《春秋》也,而徒 为蛇足之画者夫《春秋》,经世之书也。其经世也,以正 乱贼也。《易》曰:“臣弑君,子弑”父,非一朝一夕矣,不早辨 也。说《春秋》者亦云人臣无将。夫人臣而窃其君侵伐、 会盟、刑杀之权,其为将也甚矣;人臣窃其君侵伐、会 盟、刑杀之权,而久假焉而莫之归也,其为渐也甚矣。 故臣子至于推刀于其君父,而《春秋》书“某国弑其君 某”、“某人弑其君某”者,是弑之成也,是《春秋》之所痛也。 人臣而窃其君会盟侵伐刑杀之权,是弑之渐也,将 也,是《春秋》之所辨也。孔子尝自言之矣,曰:“天下有道, 则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天下无道,则礼乐征伐自诸 侯出;无道而至于自大夫出,无道而至于陪臣执国 命。”呜呼!是《春秋》之势也。挈其漏于陪臣大夫者而还 之诸侯,挈其漏于诸侯者而还之天子,是《春秋》之拨 乱而反之正也。夫周自东迁以前,虽王室已不竞矣, 而其权固在也。幽弑而平徙岐、丰之地,委为草莽,瀍、 洛之外,声教阻绝,于是尾大之势成,而诸侯横,变易 礼乐,冯众暴寡,大小相朝,强弱相劫,无一不出于诸 侯者,而天子曾不得尺寸之权矣。盖周之盛,王道行, 颂声作,而其可见者莫如《诗》《雅》《蓼萧》《湛露》,是诸侯之 会同于天子者也;《彤弓》,是诸侯听征伐之命于天子 者也;《出车》《采薇》,是天子之自为征伐而四夷不敢侵 叛者也。故曰:“诗亡而《春秋》作。”诗未亡,天子之权存;《诗》 亡,天子之权丧;《春秋》收既丧之权而还之天子者也; 《春秋》所以接诗亡之后,虽一日不得缓也。文、宣而下, 则诸侯又不能自执其权,而大夫之交政于中国者 攘攘矣。三桓、六卿,七穆,孙甯、鱼华、陈、鲍,拥兵树党,而 主势孤矣。葬原仲,而私交始矣。作三军,舍中军,而鲁 之权罄于大夫矣。衎出奔孙阳州,孙越入彭城,入朝 歌,入晋阳,而大夫之为祸烈矣。盖天下之势愈下,而 《春秋》之治也愈详。桓、僖以前,列国之大夫,惟持使而 与鲁接者则名之,而会盟、侵、伐,则大夫未有以名见 者。夫救徐大夫特将也,翟泉大夫特盟也,《春秋》第曰 人、曰大夫而已,不以名见也。若此者,非略也,以为不 系乎大夫也?文、宣而下,侵、伐、会盟,大夫未有不以名见者。虽溴梁之会,其在君也,而大夫盟书;鸡泽之盟, 君既盟也,而大夫盟书。若此者,非烦也,以为“系乎大 夫也。”不系乎大夫,虽夷吾、隰朋、狐偃、赵衰之勋且贤, 未尝以名见焉。系乎大夫,虽劣如栾黡、荀偃、高厚、华 阅,则琐琐以名见焉。不系乎大夫,虽其君不在,而大 夫特盟则亦弗详焉,翟泉是矣。系乎大夫,虽其君在, 而大夫缀盟则亦详焉,《溴梁》《鸡泽》是矣。不系乎大夫, 虽主帅亦略而人之。桓、僖以前侵伐书人者是矣;系 乎大夫,虽偏裨亦牵连而名之,鞍之战是矣。其弗详 大夫者,以专治诸侯之为乱贼也;其详大夫者,以并 治大夫之为乱贼也。说《春秋》者不达其义,而曰“人大 夫,贬也。”夫书人为贬,彼黡阅之徒以名见者,乃为褒 也耶?惟曹、薛、滕、许之大夫,始终书人,说《春秋》者曰“小 国无大夫”,非也。夫此数君者,且为人役之不暇,而未 尝敢执天下之权也,而况其大夫乎?盖不系乎其大 夫,是以终始人之而弗详。今曰“书人”为贬,则曰齐、晋 诸大国之大夫偏受褒,而曹、薛、滕、许之大夫偏受贬 耶?侯犯、南蒯、弗狃、阳虎之徒出,则大夫又不能自执 其权,而陪臣实执之矣。“堕郈”书“堕费”书,“围城弗克”书, 窃宝玉大弓书,而《春秋》之正陪臣者又详矣。故孔子 欲往公山佛肸之召,而曰“吾为东周”云者,即《春秋》书 “堕费”、“堕郈”意也,是《春秋》之终也。或曰,盟葵丘,盟践土, 师于召陵、城濮,说《春秋》者以为圣人予之也。今亦曰 是礼乐征伐自诸侯出也,而夺焉,可乎?曰:是不然矣。 桓文之未出也,权虽不在天子,而诸侯亦未能尽得 天子之权也,盖其权散。桓文之既出也,则权既不在 天子,又不在他诸侯,而桓文独尽得天子权也,盖其 权聚。譬之主人有千金焉,而窃之者十人,虽金已不 在主人矣,然十人而人得百金焉,尚未足以当主人 也,而窃之者一人,苟一人而并千金焉,则是疑于主 人也。权之散,臣悖于主;权之聚,臣疑于主。故较利害, 则权之散而交斗,犹不若权之散而未有所属。《随》之 《屯》曰“随有获”,人随而我获之,未害也,而谓之凶。《豫》之 《坤》曰“由《豫》”曰“我致豫”,未害也。而六五以为贞疾。故桓 文者,臣之凶而主之所以贞疾者也。且桓文以前,诸 侯固有相朝者,则亦一二小邦而已,犹未有六服群 然相朝者;固有私盟会擅侵伐者,则亦一国两国相 仇相结而已,未有举中国而听于一人,未有十馀国 而共攻一国者,是天子之权未有所属也。桓、文之兴, 五年一朝,三年一聘,而诸侯之玉帛相率而走于其 庭,天子黼扆之前,乃不得一人秉圭而北面者。彼齐、 晋亦偃然诸侯之朝已,而终其身未尝一涉天子之 庭也。衣裳之会,兵车之会,未尝有一介请于天子也。 是故纠合诸侯,同奖王室,未有如葵丘、践土者。诸侯 之群然役属臣仆于诸侯,亦未有如葵丘、践土之甚 者。戎狄攘斥,中夏乂安,未有如召陵、城濮者;而搂诸 侯以伐诸侯,亦未有如召陵、城濮之甚者。说《春秋》者 不达其意,而曰“会于某,盟于某”,是圣人以诸侯授之 齐、晋也。夫王室之不竞也,诸侯既已尽拆而入于齐、 晋矣,圣人不能挈而还之天子也,其又推而授之以 益其逼也耶?夫权自诸侯出,不问其如何而均谓之 无道;敌国相征,不问其如何而均谓之无义。不知礼 乐征伐之出于桓、文也,其为道耶?其为无道耶?桓文 之战,其为义耶?其为无义耶?使桓、文而诚于勤王,诚 于急病,而其柄则倒持也,其分则上陵也,圣人犹必 律之以法,而桓文且将为法受恶矣。况其借名勤王 而实则自殖,阳为急病,而阴欲养乱哉!灭谭灭遂,本 以自肥,执曹𢌿宋,为谲已甚。桓之末年,侈然有封禅 革命之心,而文至于请隧以葬,此其去问鼎者无几 耳,又何以责楚也?然则圣人所称“民免于左衽而仁 之”,何也?曰:是圣人之颛论功也。而《春秋》者颛以明道 也。《穀梁氏》曰:“仁不胜道,存王室也。”然则说《春秋》者曰: “谨华夷之辨”,何也?曰:此诛乱贼之一也。夫《春秋》之所 夷者吴与楚,楚之先鬻熊为姬文师国于江汉之间, 而太伯委以临吴,盖皆神明之胄矣。荆人不道,间周 之乱,革子以王,丛毒上国,吴亦相效而王,是乱贼之 由也,是以《春秋》从而夷之。《春秋》诸侯中显然为逆者, 莫如楚、吴;其阴逆而阳顺者,莫如齐、晋。如断狱之家, 吴、楚则功意俱恶,齐、晋则功遂意恶。功意俱恶,故圣 人显诛之。显诛之故其辞直,如“卒不书葬”,“君臣同词” 之类,凡皆直辞也。功遂意恶,故圣人阴夺之,阴夺之 故其辞微,如“邢迁于仪夷,城楚丘”,“狩河阳”之类,凡皆 微辞也。大《小雅》未废,而四夷不敢交侵;《小雅》尽废,而 后四夷交侵,《春秋》始书“荆入蔡以献舞归”,则其蹢躅 之势已见。桓、文奋而扼之,其锋稍阻。文也没而晋霸, 衰而楚人之图北方者,遂日长而不可制,是故《春秋》 书“荆入蔡”,此霸之未兴而楚猾中国之始;《春秋》书“次 于厥貉”,此霸之既衰而楚窥中国之始。盖桓、文之所 以扼楚者,其力有难易,而楚与中国之所以盛衰者, 其几有倚伏。起于海滨,而所从者宋、卫、陈、蔡皆弱国, 故谋之十馀年,结江结黄,连十二国之师,而后能服楚于召陵,文据表里山河之固,而所从者齐、秦皆劲 国,故反国一年,仅连三国之师,而遂能克楚于城濮, 一战而杀其专兵之将。然晋之克楚也,得策于结秦; 而晋之不竞于楚也,失策于仇秦。自“殽”之役,而秦晋 相仇杀者,历四五世。战彭衙、战令狐,战河曲,积十馀 战而不解。是晋人自失一强援,自生一强敌,失一强 援,则其气力不完;强敌伺近,则其势不暇于略远。故 晋霸之衰而楚益横者,殽之役实然。说《春秋》者乃曰: “殽之役,春秋许晋襄继霸,吾不知也。”夫楚庄者,又蛮 酋之雄耳,而远交秦、巴,近攻陈、郑,则是晋之仇秦,非 特生一强敌,乃又借盗以兵也。《春秋》书楚人、秦人、巴 人灭庸,而楚之谋益狡矣;书楚子围郑,而中国虎牢 之险沦于夷矣。《书》“宋人及楚人平”,而南北衡矣,天下 之势一变也。虽然,于时诸侯固有附楚者,而犹未敢 公然附楚也。晋虽已不能尽得诸侯,而犹未肯甘心 以诸侯委之楚也。蜀之盟谓之匮盟,盖诸侯犹惴晋 人知之也。弭兵之说倡,而南北之从交见,于是中国 诸侯公然朝楚,向之玉帛于齐、晋者,尽在楚矣。申之 会,空中国而听焉,齐、晋之所连以扼楚者,今楚人连 之以扼中国矣。申之会,诸侯献六王之礼;宋之会、虢 之会,长楚于晋,则是诸侯甘心为楚后,而晋人甘心 以诸侯委于楚也。天下之势,又一变也。至于吴、越交 兵,而其祸极矣。书“伐郯入州来会”,“黄池入吴”,而《春秋》 所以治之者又“详矣,是《春秋》之终也。或曰:楚横而齐 晋扼之,则是中国果不可无桓文也。今曰礼乐征伐 自诸侯出也,而夺焉。夫赖人之功以纾患,靳人之权 以资敌,是责鹰鹘之搏而絷其足也,不亦迂乎?”曰:不 然。吾又有以譬之。今有仆于此,鸠党铸兵,而主人弗 能令也。然盗夜入其室,则其仆揭兵啸党而逐之,以 仆为不善也,然而足以逐盗;以仆为善也,然而足以 抗主。故天下无霸,而至于四夷纵横而莫之禁者,非 天下之幸也;天下有霸,而至于臣疑于主而莫之怪 者,非天下之幸也。夫《春秋》之事,齐桓、晋文是也。齐桓、 晋文之功定而王道明矣,王道明而乱贼惧矣。或谓 《春秋》诛乱贼者,诛其弑君者也。曰:“若是则《春秋》所诛 者,止于弑三十六君之人耳,其亦狭矣。”“然则所谓诛 乱贼者何也?”曰:“治弑也,治诸侯之专也;治大夫也,治 陪臣也,治四夷也。凡无王道者,皆乱贼之道也。”〈读春秋〉 六经之教,其要在于淑世道,正人心也。人心正,世道 淑,此《诗》与《春秋》所以后先之一揆乎?彼《春秋》有关于 人心世道也,人知其笔削予夺,义例谨严,其权一归 之天王,而欲考王者之迹悉于《春秋》乎?是知天下无 王而有王,王者无史而有史,故曰:“《春秋》,天子之事也, 至于《春秋》之所以作也”,孔子因《诗》亡而迹熄,故不得 已而窃取其义。但王者之迹尚存,十一于千百,乃所 以继诗之亡而存诗之教焉,微孟氏其谁知之?然则 《诗》之亡也,果《黍离》降为国风,而《雅》于是乎亡欤?《风》《雅》 皆《诗》也,《雅》亡而风存,曷为而谓之诗亡也?不知《风》《雅》 《颂》皆王者迹也,王迹熄则虽诗存而实亡矣。何也?古 者天王巡狩列国,使大师采民风焉,“诸侯朝于方岳, 必陈诗而观之,以行黜陟之典。”迨周室东迁,则天王 不巡狩,诸侯不朝会矣,又何有于诗之陈而采也?夫 巡狩朝会而陈诗以观,此王迹也。诗不陈于大师,而 巡狩朝会之迹熄矣。王迹熄而诗亡也,非欤,况《关雎》 《葛覃》,王者闺门之化也。继世虽无文王后妃之德,而 是诗乐作于房中,则王者正家之迹尚于此乎存。故 师挚之始,《关雎》之乱,洋洋乎盈耳哉!想自太师挚适 齐,而《关雎》之乐无闻矣。《雍诗》,王者祀宗庙之乐歌也。 继世虽无天子穆穆之德,而周之祖庙主祭者天子 也;助祭者辟公也。闻其歌乐,尚可以想见先王之迹。 及三家以雍彻,而大夫僭用天王礼乐,谓王迹尚存 于祖庙,可乎哉?《湛露》《彤弓》,甯武子曰:“昔诸侯朝正于 王,王宴乐之,于是赋《湛露》,则天子当阳,诸侯用命也。 诸侯敌王所忾而献其功,王于是乎赐之彤弓一,彤 矢百,玈弓矢千,以觉报宴。今陪臣继旧好,君辱贶之, 其敢干大礼以自取戾?”观武子之言,王迹存乎否也。 由此推之,他如《鹿鸣》,王者乞言之迹也;《四牡》,劳使臣 也;《皇华》,遣使臣也;《采薇》,遣戍役也;《出车》,劳还卒也;《杕 杜》,劳还役也;《鱼丽》《嘉鱼》《南山》,王者燕享所通用也;《蓼 萧》《桑扈》《鱼藻》,王者燕诸侯也。天子不乞言,则《鹿鸣》不 形之歌乐,而王迹不既熄乎?乞言之迹熄,《鹿鸣》虽存 而实亡矣。即《鹿鸣》《雅》《颂》皆可类知。不然,三百篇至今 存也,谓之诗亡,何哉?孔子惧王迹熄也,因《诗》亡而作 《春秋》,则《春秋》正以存王迹耳。是故其事齐桓、晋文,其 文则史,其义则丘窃取之。独“春王正月”冠诸首,而据 事直书笔,其有关于人心世道者,削;其无关于人心 世道者,自周王世卿以及列国诸侯大夫,凡奉周正 朔,而礼乐征伐,一遵乎王者之成宪,则不待孔子褒 之,天下莫不以为是。凡悖周正朔而礼乐征伐或违 乎王者之宪章,则不待孔子贬之,天下莫不以为非。 是是非非,粲如日星,王政虽不大行于天下,而犹存于《春秋》之笔削,此所以乱臣贼子惧也。犹之乎告朔 之礼不行于鲁庙,而饩羊存焉,尚可以循迹而求其 实也已。噫知孔子爱礼,存饩羊之心,则知作《春秋》存 王迹之意。知我罪我,殆深有不得已者在矣。虽然,惧 乱贼即所以存王迹也,即所以淑世道、正人心也。周 道陵夷,使天下尚知周王之当尊者,固由于桓、文之 霸;使桓、文之徒尚知王者之大义不敢逾越,而凛然 有所畏忌者,孰非作《春秋》之功哉?但王政不得大行 于华夷,而其迹仅存于《春秋》,犹愈于诗亡而并亡其 迹乎?然则诗虽亡而未亡者,以有《春秋》在也。信乎《诗》 也,《春秋》也,其教一而已矣。要之,王迹存则治,熄则乱。 孔子删诗作《春秋》,不待存王迹于当时,而万世之下 咸得以见先王之迹者,皆其泽也。遐想《三百篇》未删 之前,其杂乱当何如也?二百四十二年之行事,未笔 削之前,其繁芜当何如也?《雅》《颂》各得其所,孔子特删 其无关于王迹者耳;予夺一循乎史文,孔子特削其 无关于王迹者耳。惟其一经圣人手笔,遂为不刊之 典。奈何后之儒者既曰“孔子降《黍离》为国风”,又曰“孔 子以夏时冠周月”,是居下悖上,生今反古,而反以悖 乱王章加孔子也,于心安乎哉!今《诗》与《春秋》具在也, 安得知尊王之义者,与之共论孔子之心?〈诗亡春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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