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理学汇编/经籍典/第411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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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百十一卷目录

 史学部汇考七

  宋马端临文献通考四伪史霸史 史评史抄 故事

经籍典第四百十一卷

史学部汇考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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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马端临文献通考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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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史霸史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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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阳国志》十二卷。

晁氏曰:晋常据撰。华阳,梁州地也,记汉以来巴、蜀人物。吕微仲《跋》云:“汉至晋初四百载间,士女可书四百人,亦可谓盛矣。复自晋至周显德仅七百载,而史所纪者无几人,忠魂义骨,与尘埃同殁,何可胜数,岂不重可叹哉!”

陈氏曰:志巴蜀地理、风俗、人物,及公孙述、刘焉、刘璋先后主,以及李特等事迹。末卷为《序志》云:“肇自开辟,终乎永和三年。”

《九州春秋》九卷。

陈氏曰:晋司马彪绍统撰。记汉永州部之乱,司、冀、徐、兖、青、荆、扬、凉、益、幽凡盗贼僭叛皆记之。

《淝上英雄小录》二卷。

陈氏曰:信都镐撰。所录杨行密将吏有勋名者四十人,其二十四人皆淝人,馀诸道人又有僧、道、渔、樵之属十人,录其小事,故名《小录》。

《江淮异人录》二卷。

陈氏曰:吴淑撰。所记“道流” 、侠客、术士之类,凡二十五人。

《南唐烈祖开基志》十卷。

陈氏曰:南唐滁州刺史王颜撰。起天佑乙丑,止昇元癸卯,合三十九年。

《南唐烈祖实录》十三卷。

陈氏曰:南唐史馆修撰高远撰。阙第八、第十二卷。远又尝为《吴录》十二卷,而徐铉、郑文宝皆云“开宝中,远始缉昇元以来事,书未成而疾焚其草,故事多遗落。”

《江南录》十卷。

晁氏曰:皇朝徐铉等撰。铉等自江南归朝,奉诏集李氏时事。王介甫尝谓铉书至亡国之际,不言其君之过,但以历数存亡论之,于《春秋》箕子之义为得也。虽然,潘佑以直见杀,而铉书佑死以妖妄,殆与佑争名,且取其善不及佑,故匿其忠,污之以罪耳。若然,岂唯厚诬忠臣,其欺吾君不亦甚乎!世多以介甫之言为然。独刘道原得佑、子华所上其父事迹,略与《江南录》所书同,乃知铉等非欺诬也。陈氏曰:“徐铉、汤悦撰。二人皆唐旧臣,故太宗命之撰。汤悦即殷崇义,避宣祖讳,并姓改焉。”

《南唐近事》二卷。

晁氏曰:皇朝郑文宝编。记李氏三主四十年间杂事。

陈氏曰:起天福乙酉,终开宝乙亥。然泛记杂事,实小说传记之流耳。

《江南别录》四卷。

晁氏曰:皇朝陈彭年撰。伪吴、《伪唐四主传》也。

《江表志》三卷。

晁氏曰:郑文宝撰。序言:“徐铉、汤悦所录,事多遗落,无年可编。” 然《前录》固为略,而犹以年月记事,今此书亦止杂记,如《事实》之类耳。《近事》称太平兴国二年丁丑,今称庚戌者,大中祥符三年。

《江南野史》二十卷。

晁氏曰:皇朝龙兖撰。凡八十四传。

《江南馆载》二卷。

陈氏曰:不著姓名。序言“徐铉始奉诏为《江南录》。” 其后王举、路振、陈彭年、杨亿皆有书。大概六家皆不足以史称,而龙兖为尤甚。熙宁八年,得郑君所述于楚州,其事迹有六家所遗或少异者,删落是正。取百九十五段以类相从。郑君者,莫知何人。

《南唐书》三十卷。

陈氏曰:阳羡马令撰。《序》言“其祖太傅元康世家金陵,多知南唐故事,未及撰次。今纂先志而成之,实崇宁乙酉。” 其书略备记传体,亦言徐、汤之《疏略》云。

“新修《南唐书》”十五卷。

陈氏曰:宝谟阁待制山阴陆游务观撰。采获诸书,颇有《史》法。

《蜀桂堂编事》二十卷。

晁氏曰:伪蜀杨九龄撰。杂记孟氏广政中举试事。载诗赋、策题及知举登科人姓氏,且云“科举起于”

“隋开皇前” ,陋者谓唐太宗时,非也。

《外史梼杌》十卷。

晁氏曰:皇朝张唐英次公撰。称“王建、孟知祥父子四世八十年,比之公孙述辈最为久远。其间善恶有可为世戒者,路振之书未备,治平成此书,以补其遗。” 凡《五代史》及皇朝日历所书皆略之。温公修《通鉴》,搜罗小说殆遍,未尝取此书。盖多差舛,如光大至二年之类是也。

陈氏曰:唐英自号“黄松子” ,商英之兄也。

《前蜀记事》二卷。

陈氏曰:伪蜀学士毛文锡平珪撰。起唐明庚子,尽天福甲子,凡二十五年。文锡,唐太仆卿龟范之子,十四登进士第,入蜀,仕建至判枢密院,随衍入洛而卒。按:《唐明》宜作《广明》,《天福》宜作“天祐。”

《后蜀记事》十卷。

陈氏曰:直史馆太常博士董淳撰。惟记孟昶事。

《吴越备史》九卷。

陈氏曰:吴越掌书记范坰、巡官林禹撰。按《中兴书目》,其初十二卷,尽开宝三年,后又增三卷,至雍熙四年。今书止石晋开运,比初阙三卷。

《吴越备史遗事》五卷。

陈氏曰:全州观察使钱俨撰。俶之弟也。其序云:“《备史》亦其所作,托名《林范》,而遗名坠迹,殊闻异见,阙漏未尽者,复为是编。” 时皇宋平南海之二年。吴兴西斋序,盖开宝五年也。俨以三年代其兄偡刺湖州。

《闽中实录》十卷。

陈氏曰:周显德中扬州仪真县令蒋文恽记闽王王审知父子及将吏、儒士、僧道事迹,末亦略及山川土物。

《闽王列传》一卷。

陈氏曰:秘书监晋江陈致雍撰。二世七主,通六十年。

《闽王事迹》一卷。

陈氏曰:不知何人作。末称“光启二年至天圣元年” ,一百三十八年。所记颇详。

《三楚新录》三卷。

陈氏曰:知桂州修仁县周羽冲撰。上卷为湖南马殷,中卷为武陵周行逢,下卷为荆南高季兴。

《湖南故事》十卷。

陈氏曰:不知作者。记马氏至周行逢事。《馆阁书目》作十三卷,盖为《列传》十三篇,其实十卷也,文辞鄙甚。

《五国故事》二卷。

陈氏曰:不知作者。记吴、蜀、闽、汉诸国事。

《九国志》五十一卷。

晁氏曰:皇朝路振子发撰。杂记吴、越、唐、前、后蜀、东汉、南汉、闽、楚凡十国。

陈氏曰:各为《世家》《列传》,凡四十九卷。末二卷为北楚,言高季兴事,张唐英所补撰。

《十国纪年》四十二卷。

晁氏曰:皇朝刘恕道原撰。温公序云:“涣之子也。”博。

学强记,同修《通鉴》,史事之纷错难治者以委恕。宋次道知亳州,家多书,恕往借观之,目为之瞀。性刚介,初与王安石善,及改新法,言其非,遂与之绝。卒年四十九。所谓十国者,一王蜀、二孟蜀、三吴、四唐、五吴越、六闽、七楚、八南汉、九荆南、十北汉。温公又题其后云:“世称路氏《九国志》在五代之史中最佳,此书又过之。” 以予考之,长于考异同而拙于属文。其书国朝事皆曰“宋” ,而无所隐讳,意者各以其国为主耳。

《天下大定录》一卷。

陈氏曰:殿中丞、通判桂州王举撰。景祐间人。始高季兴,终刘继元。其所记疏略,独江南稍详。本十卷,今但为一卷,恐非全书也。

《虏廷杂记》十卷。

晁氏曰:契丹降人赵志忠撰。记虏廷杂事,始于阿保谨,迄耶律宗真。李清臣云:“志忠仕虏为中书舍人,得罪来归,上此书及《契丹地图》,言虏中甚详。”

《阴山杂录》十六卷,《契丹录》一卷。

陈氏曰:不著名氏。《莆田郑氏书目》云“赵志忠撰。” 欧公《归田录》云:“志忠本华人,自幼陷虏,为人明敏。在虏中举进士,至显官。归国,能述虏中君臣世次、山川风物甚详。” 今观此书,可以概见矣。其首一卷名《契丹录》。

《契丹疆宇图》一卷。

陈氏曰:不著名氏。录“契丹诸夷地及中国所失地。”

《辽四京记》 卷。

陈氏曰:亦无名氏。曰:东京,中京。上京,燕京。

《燕北杂录》五卷,“西征寨地图附。”

陈氏曰:思卿武珪记。嘉祐六年,宫苑使知雄州赵

某进于朝。珪亦自契丹逃归,事见《国史传》。

《匈奴须知》一册。

晁氏曰:契丹归明人田纬编次。录《契丹地理》官制。

《辨鴂录》一卷。

陈氏曰:不著名氏,契丹译语也。凡八篇。

《虏廷须知》一卷。

陈氏曰:左藏库副使知安肃军陈昉撰。熙宁元年,集贤校理胡穆为之序。凡二十一条目。

载斗《奉使录》二卷。

晁氏曰:皇朝王曙撰。景德三年为“契丹主生辰使” ,祥符二年为“吊慰使” 所录也。

《生辰国信语录》一卷。

晁氏曰:皇朝寇瑊与康德舆天圣六年使契丹,贺其主生辰。往返《语录》,并景德二年至天圣八年使副姓名及《杂议》于后。

张浮休《使辽录》二卷。

晁氏曰:皇朝元祐甲戌春,张舜民被命为“回谢大辽吊祭使” ,郑介为副,录其往返地里及话言也。舜民字芝叟,自号浮休居士。

《北辽遗事》二卷。

晁氏曰:不题撰人,盖辽人也。记女真灭辽事。《序》云:“辽国自阿保机创业于其初,德光恢廓于其后,吞灭诸番,割据汉界,南北开疆五千里,东西四千里,戎器之备,战马之多,前古未有。子孙继统二百三十馀年,迨至天祚失御,女真称名,十二年间,举国土崩。古人谓得之难而失之易,非虚言耳。”

陈氏曰:燕山史愿撰。一名《金人亡辽录》。

《金虏节要》一卷。

晁氏曰:“陷虏” 人所上也。记金人初内侮,止绍兴十年,共十六年事,颇详实。

陈氏曰:右从事郎兖人张汇东卿撰。宣和中,随父官保州,陷虏十五年,至绍兴十年归朝。

《金虏志》二卷,又一卷

陈氏曰:承奉郎张棣撰。淳熙中归明人。记虏中事颇详。又一卷,不著名氏,似节略张棣书,其末又杂录虏界事宜及逆亮以后事。

《松漠记闻》二卷。

陈氏曰:徽猷阁直学士番昜洪皓光弼撰。皓奉使留虏中,录所闻杂事。

《征蒙记》一卷。

陈氏曰:金人明威将军登州刺史李大谅撰。建炎钜寇之子,随其父成降虏者也。

《伪楚录》二卷。《伪齐录》二卷。

陈氏曰:“并不著名氏。”

《金人南迁录》一卷。

陈氏曰:称伪著作郎张师颜撰。初见此书,疑非北人语,其间有晓然傅会者,或曰华岳所为也。近叩之汴人张总翼,则云“岁月皆抵牾,不合。” 益证其妄。

《西夏须知》一卷。

晁氏曰:皇朝刘温润守延州日编录《伪境杂事》。陈氏曰:“凡十五条目。”

《蕃尔雅》一卷。

晁氏曰:不载著人姓名,以夏人语依《尔雅》体,译以华言。

《夏国枢要》二卷。

晁氏曰:皇朝孙巽纂。记《夏虏兵屯会要》、土地肥硗、井泉涌涸、谷粟窖藏、酋豪姓氏、名位司存、与夫城池之完缺、风俗之所向,编为两帙,上之朝。

《西域志》十二卷。

晁氏曰:唐僧元奘撰。奘西游天竺求佛书,既归,记其所历诸国风俗。其《自序》云:“自黑岭以西皆土著,尚东左衽,务田畜,重财贿,嫁娶无礼,独天竺则异” ,别记于后云。或云元奘译,大总持寺僧辨机撰。

《鸡林志》三十卷。

晁氏曰:皇朝崇宁中王云编次。崇宁中刘逵、吴栻使高丽,云为“书记官,既归,攟辑其会见之礼、聘问之辞,类分为八门。”

陈氏曰:自元丰创“使通高丽” 以后,事实,皆详载之。

《海外使程广记》三卷。

陈氏曰:南唐如京使章僚撰。使高丽所记海道及其国山川、事迹、物产甚详。史虚白为作序,称“己未十月” ,盖本朝开国前一岁也。

《高丽图经》四十卷。

陈氏曰:奉议郎徐竞明叔撰。宣和六年,路允迪、傅墨卿使高丽,竞为之属,归上此书,图其形事为之说。今所刊不复有图矣。竞,铉之后。按:“竞” 一作“兢” ,俟考。

《南诏录》三卷。

陈氏曰:唐岭南节度巡官徐云虔撰。乾符中,邕中遣云虔使南诏所作。上卷记“山川风俗,后二卷纪行及使事。”

《云南行记》二卷

晁氏曰:唐韦齐休撰。齐休,长庆三年从韦审规使云南,记其往来道里及其见闻。《序》谓:“云南所以能为唐患者,以开道越嶲耳。若自黎州之南、清溪关外尽斥弃之,疆埸可以无虞。不然,忧未艾也。” 及唐之亡,祸果由此。本朝弃嶲州不守,而遂无边患。以此论之,则齐休之言,可不谓善哉!

《云南志》十卷。

晁氏曰:唐樊绰撰。咸通中,南诏数寇边,绰为安南宣慰使,纂《八诏》始末、名号、种族、风俗、物产、山川险易、疆境接联闻于朝。

《至道云南录》三卷。

晁氏曰:皇朝辛怡显撰。蜀贼李顺既平,馀党窜入云南,雷有终募怡显招出之。至道初归,因书其所历成此书。

陈氏曰:怡显入云南招李顺馀党,因赐蛮酋告敕,而遂为此录。天禧四年,《自序》称“左侍禁知兴化军” ,或云此书妄也。余在莆田,视《壁记》,无怡显名字,恐或然。

《皇祐平蛮记》一卷。

晁氏曰:皇朝冯炳撰。记“侬智高叛,朝廷遣狄青平之。”

《南蛮录》十卷。

晁氏曰:未详撰人。熙宁间,交趾叛,朝廷议讨之,或纂历代南蛮事迹及《便宜》,上之。

《诸蕃志》二卷。

陈氏曰:福建提举市舶赵汝适记诸蕃国及物货所出。

《史评史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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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氏史通》二十卷。

晁氏曰:唐刘知几撰。知几,长安、神龙间三为史官,颇不得志,乃以前代书史序其体法,因习废置,掇其得失,述作曲直,分内外篇,著为《评议》,备载史策之要。当时徐坚深重之,云:“居史职者,宜置坐右。” 元宗朝,诏其家录进,上读而善之。宋子京称《唐旧史》之文,猥酿不纲,谓知几工诃古人而拙于用己。观此书,知子京之论不诬。前世史部中有《史抄》类,而集部中有文史类。今世抄节之学不行,而论说者为多,故自《文史类》内摘出论史者为《史评》,附史部而废《史抄》云。

陈氏曰:其著书亦博矣。《史通》者,汉封司马迁后,为史通子,亦兼《白虎通》之义也。

《史通析微》十卷。

晁氏曰:唐柳璨炤之撰。璨以刘子元《史通》妄诬圣哲,评汤之德为伪迹,论桀之恶为厚诬,谤周公云不臣,褒武庚以徇节,其甚至于弹劾仲尼,因讨论其舛谬,共成五十篇。萧统云:“论则析理精微,故以为名。” 乾宁四年书成。《唐史》云:“璨,公绰族孙,少孤贫好学,著《史通析微》,时或称之。起布衣至于相,不四岁。” 按《唐纪》,相璨在天祐改元,则书成犹未仕也。

《史例》三卷。

陈氏曰:唐右补阙刘𫗧鼎卿撰。知几次子也。

《历代史赞论》五十四卷。

晁氏曰:未详撰人。纂《史记》迄五代史臣赞论。

《历代史辩志》五卷。

晁氏曰:未详撰人。亦有可观者,凡百许篇。《序》谓“人之志有甚微者,不可不辨,故以名书。”

《通鉴释文》二十卷。

陈氏曰:“司课司马康公休撰。” 温公之子。

《通鉴释文》三十卷。

陈氏曰:左宣义郎眉山史炤见可撰。冯时行为之序。今考之,《公休之书》,大略同而加详焉,盖因其旧而附益之也。

《通鉴前例》一卷,《修书帖》一卷,三十六条四图共一卷

陈氏曰:司马光记集《修书凡例》,诸帖则与书局官属刘恕、范祖禹往来书简也。其曾孙侍郎伋、季思裒为一篇,又以前例分为三十六条,而考其离合,稽其授受,推其甲子,括其卷帙,分为四图。

《通鉴问疑》一卷。

陈氏曰:高安刘羲仲壮舆纂集其父道原与温公往复相继者,亦附《修书帖》后。

《读史管见》三十卷。

陈氏曰:礼部侍郎建安胡寅明仲,以《通鉴》事备而义少,故为此书。议论宏伟严正,间有感于时事。其于熙、丰以后,接于绍兴权奸之祸,尤拳拳寓意焉。晦庵《纲目》亦多取之。

《朱子语录》:“胡致堂议论英发,人物伟然。《读史管见》乃岭表所作,当时并无一册文字随行,只是记忆,所以其间有抵牾处。”

南轩言:“《管见》专为秦桧设,岂有言天下之事而专于一人者?” 先生曰:“尽有好处,但好恶不相掩耳。” 又曰:“致堂《管见》方是议论。《唐鉴》议论弱,又有不相应。”

处。前面说一项事,末又说到别处去。

《通鉴论笃》三卷。

陈氏曰:侍讲广汉张栻钦夫撰。取《通鉴》中言论之精确者,表而出之。多或全篇,少至一二语,去取甚严,可以见前辈读书眼力之高。

《南北筹边》十八卷。

临江曾三英无愧撰。周平园序略曰:“南渡初,士大夫日夜为防守江淮计。时右正言吕祉帅金陵,与其属吴若、陈克著《东南防守利便》三卷上之。事既详实,文亦条畅。其后有尚书郎临川吴曾著《南北征伐编年》二十三卷,起三国,终五代,凡古今形势、师旅胜负,该贯无遗。仍集当时君臣议论为《分门事类》一十二卷” ,其相谋相应,攻守通好,可指诸掌,视祉之书益加详焉。今临江曾君三英复为《南北边筹》十八篇。“南之攻北,其事有九,诸葛亮、纪瞻、褚裒、元温、刘裕、宋文帝、陈显达、沈庆之、吴明彻是也;北之图南,其事亦九,曹操、魏明帝、羊祜、苻坚、拓跋、太武、孝文、元英、邢峦、北齐是也。” 人为一论,论指一事,皆援昔以证今,因迹以求心,即成而究败,“考古可谓勤,而用志可谓切矣。”

《史记音义》二十卷。

陈氏曰:唐崇贤馆学士刘伯庄撰。贞观初,奉敕讲授。采邹诞生、徐唐及隋柳愿言音义而为此书。

《史记索隐》三十卷。

晁氏曰:唐司马贞撰。据徐、裴《注》,纠正抵牾,援据密致,如东坡辩“宰我未尝从田常为乱” ,盖本诸贞也。陈氏曰:采摭异闻,《释文》演注。末二卷为《述赞》,为《三皇本纪》,世号《小司马史记》。

附:“《索隐》《史记》一百三十卷。”

陈氏曰:淳熙中广汉张材介仲刊于桐州郡斋,削去褚少孙所续,而附以司马贞《索隐》。其后江阴耿秉直之,复取所削者别刊之。

《史记正义》二十卷。

陈氏曰:唐诸王侍读张守节撰。开元二十四年作《序》。

《崇文总目》:“为《汉书》学者,此最精博。”

陈伯宣注《史记》八十七卷。

《崇文总目》:唐陈伯宣撰。因裴骃说有所未悉,颇增损焉。然多取司马氏《索隐》以为己说,今篇残缺。

《迁史删改古书异辞》十二卷。

陈氏曰:倪思撰。以迁史多《易经》,语更简严,为平异体当然也。然《易》辞而失其义,书事而与经异者,多,不可以无考,故为是编。《经》之外与他书异者,亦并载焉。

《班马异同》三十五卷。

陈氏曰:倪思撰。以班史仍《史记》之旧而多删改,大抵务趣简严,然或删而遗其事实,或改而失其本意。因其异,则可以知其笔力之优劣,而又知作史、“述史” 之法矣。

《新校史记》一百三十卷,《新校前汉书》一百卷,《新校后 汉书》九十卷,《三史刊误》四十五卷。

《崇文总目》:皇朝张观等校定。初,秘书丞余靖上言:“国子监所收《史记》《汉书》误,请行校正。” 诏翰林学士张观、知制诰李淑、宋祁与靖,洎直讲王洙於崇文院仇对。靖等悉取三馆诸本,及先儒注解、训传、六经、小说、《字林》《说文》之类数百家之书,以相参校。凡所是正,增损数千言,尤为精备。逾年而上之。靖等又自录其雠校之说,别为《刊误》四十五卷。

《汉书问答》五卷。

《崇文总目》:唐沈遵行撰。采诸儒为《汉书》说者,申释其义,有博闻之益。然篇第颇差,讨求未获,阙刘《传》以下诸篇。

《三刘汉书标注》六卷。

晁氏曰:皇朝刘敞原父、弟攽贡父、子奉世仲冯撰。刘跂尝跋其书尾云:“余为学官亳州,故中书刘舍人实为守,从容出所读《汉书》示余,曰:‘欲作补注,未能也’。然卷中题识已多,公之子方山亚夫录以相示也。”

陈氏曰:又本题《公非先生刊误》,其实一书。公非,贡父自号,《汉书》自颜监之后,举世宗之,未有能异其说者。至刘氏兄弟始为此书,多所辩正发明。

《吕氏前汉论》三十卷。

晁氏曰:皇朝吕大忠晋伯撰。予得其本于铜梁令吕肇修,撰“汲陵诸孙也。”

《西汉发挥》十卷。

晁氏曰:皇朝刘泾巨济撰。泾,蜀人。

《西汉决疑》五卷。

陈氏曰:国子司业宛丘王述致君撰。一曰《失实》,二曰《引古》,三曰《异言》,四曰《杂证》,五曰《注释》。

“《西汉史抄》十七卷,《两汉博议》”十四卷

《中兴艺文志》:“陈傅良撰。指摘精要,裨正阙误,如制。”

度,始末因革,则采其大意,遗其烦碎,而一代之兴衰治体、人才、纪纲、风俗,亦略备矣。博议陈季雅所撰,关涉尤大。

《东汉刊误》一卷。

晁氏曰:刘攽贡父撰。攽序。英宗读《后汉书》,见“垦田” 字皆作“恳” 字,命国子监刊正。攽为直讲,校正,其谬误不可胜筭。然此书世无善本,率以己意定之。治平三年奏御攽号有史学。温公修《通鉴》,以两汉事付之。

《两汉博闻》十二卷。

晁氏曰:皇朝杨侃纂。景德中,侃读《两汉书》,取其名数、前儒解释为此书,以资涉猎者。侃尝编《职林》,此亦其类也。

《两汉刊误补遗》十七卷。

陈氏曰:国子博士吴仁杰斗南撰。补《三刘》之遗也。

《三国人物论》三卷。

晁氏曰:皇朝杨祜甫撰。蜀人。

《晋书指掌》十二卷。

晁氏曰:皇朝刘蕞编。以《晋书》事实以类分为六十五门。

《唐书直笔新例》四卷。

晁氏曰:皇朝吕夏卿撰。夏卿强记绝人,预修《新书》。此其在书局时所建,明、欧、宋间有取焉。如增入“高祖、宇叔德” 之类是也。

陈氏曰:《纪》《传》《志》各一卷,末一卷摘《旧史》繁阙,又为《新例,须知》附于后。略举名数,如《目录》之类,记《新书》比旧增减《志》《传》及总类。

《唐书音训》四卷。

晁氏曰:皇朝窦巩撰。《新书》多“奇” 字,观者必资训释。巩问学精博,发挥良多,而其书时有改革者,不知何人附益之也。

《唐书音义》三十卷。

晁氏曰:未详撰人。比窦氏书大略同而稍简,乃析为三十卷。

《唐书辨证》二十卷。一名纠谬

晁氏曰:皇朝吴缜撰。缜字廷珍,成都人,仕至郡守。数《新书》初修之时,其失有八类,其舛误二十门,凡四百馀事。缜不能属文,多误有诋诃。如《新书张九龄传》云:武惠妃陷太子瑛,遣官奴告之曰:“废必有兴,公为援,宰相可常处。” 九龄奏之,故卒九龄相而太子无患。缜以为时九龄已相,而太子竟以废死,以为《新书》似实而虚。按史之文,谓终九龄在相位日,太子得不废也。岂谓卒以九龄为相,太子终无患乎?初名《纠缪》,其后改云《辩证》,实一书也。

王氏《挥麈录》曰:“嘉祐中,诏宋景文、欧阳文忠诸公重修《唐书》。时有蜀人吴缜者,初登第,因范景仁而请于文忠,愿预官属之末,上书文忠,言甚恳切。文忠以其年少轻佻,拒之,缜鞅鞅而去。逮夫《新书》之成,迺从其间指摘瑕疵,为《纠缪》一书。至元祐中,缜游宦蹉跎,老为郡守,与《五代史纂误》俱刊行之。绍兴中,福唐吴仲” 实元美为湖州教授,复刊于郡庠,且作后序,以谓“鍼膏肓,起废疾” ,杜预实为《左氏》之忠臣,然不知缜著书之本意也。

陈氏曰:其父师孟显于熙、丰,此书绍圣初上之。

《注唐记》十卷。

晁氏曰:题曰“樊先生” ,而不详其名,近代人所著《新书》纪也。

《唐书列传辩证》二十卷。

陈氏曰:端明殿学士玉山汪应辰圣锡撰。专攻《列传》,不及《纪》《志》。以《元祐名贤》谓《列传》记事,毁于镌削,暗于藻绘,故随事辩证之。

《新唐书略》三十五卷。

陈氏曰:吕祖谦授徒,患《新史》难阅,《摘要》抹出,而门人抄之,盖节本之有伦理者也。

《唐史要论》十卷。一作论断二卷

晁氏曰:皇朝孙甫之翰撰。欧阳永叔、司马温公、苏子瞻称其书“议论精核,以为旧史所不及。” 终于天章阁待制。

《朱子语录》司马温公书孙公唐史后云:孙公之翰,昔著此书,甚自重惜。尝别缄其槁于笥,必盥手然后启之,谓家人曰:“万一有水火兵甲之急,他货财尽弃之,此笥不可失也。” 公私少间,则增损改易,未尝去手。其在江东,为转运使,出行部,亦以自随,过亭休止,辄取修之。会宣州有急变,乘驿遽往,不暇挈以俱。既行之后,金陵大火,延及转运廨舍,弟子察亲负其笥避于沼中岛上。公在宣州闻之,亟还,入门问曰:“《唐书》在乎?” 察对曰:“在。” 乃悦。馀无所问。自壮年至于白首乃成,亦未以示人。文潞公执政,尝从公借之。

又曰:“伯恭晚年谓人曰:‘孙之翰《唐论》胜《唐鉴》。要之也是切于事情,只是大纲却不正了’。”

陈氏曰:甫以《唐书》烦冗遗略,多失体法,乃修为《唐史》,用编年体。自康定元年逮嘉祐元年,书成七十五卷,为论九十二首。甫没,朝廷取其书留禁中,其从子察录以遗温公,而世亦罕见。蜀有刻本未见,今惟诸篇存焉。

《唐鉴》二十卷。

晁氏曰:皇朝范祖禹醇夫撰。醇夫为温公通鉴局编修官,十五年分掌唐史,以其所自得,著成此书。取武后临朝二十一年系之中宗,其言曰:“此《春秋》公在干侯之义也。” 虽得罪于君子,有所不辞。观此,则知醇夫之从公,决非苟同者。凡三百六篇。《朱子语录》曰:“范太史《唐鉴》第一段论守臣节处不圆,要做一书补之,不曾做得。范氏此文字草草之甚。其人资质浑厚,说得都如此平正。只是疏,多不入理,终守臣节处。于此亦须有些处置,岂可便如此休了!如此议论,岂不为英雄所笑!” 又曰:“《唐鉴》有疏处,孙之翰《唐论》精细,说得利害,如身亲历之,但理不及《唐鉴》耳。” 又曰:“《唐鉴》多说得散开,无收杀。如姚崇论择十道使,患未得人,他自说得意,不知范氏何故却贬其说?” 又曰:“《唐鉴》白马之祸,欧阳论不及此。”

又曰:“《唐鉴》有缓而不精确处,如言租庸调及杨炎二税之法,说得都无收杀,只云‘在于得人,不在乎法,有这般苟且处。他是见熙宁间详于制度,故有激而言。只那有激,便不平直’。”

陈氏曰:元祐初上此书。

《唐史评》三卷。

晁氏曰:题曰《适适》先生不详何人。门人谯孝宁为编次。

《五代史纂误》五卷,《杂录》一卷。

晁氏曰:皇朝吴缜撰。凡二百馀事,皆欧阳永叔《新五代史》抵牾舛讹也。按《通鉴考异》证《欧阳史》差误,如“庄宗还三矢” 事之类甚众,今此书皆不及之,特证其字之脱错而已。又善本未必皆然。

陈氏曰:宇文时中守吴兴,郡庠有《二史》板,遂二书刻之,后皆入国子监。初,郡人思溪王氏刻《藏经》有馀板,以刊二史,寘郡庠,中兴监书多阙,遂取其板以往。今监本是也。

《典故辨疑》二十卷。

儒林郎、主管尚书吏部架阁文字李大性撰。淳熙十三年投进,自为序,略曰:“仰惟皇朝圣明相绍,明良之懿,著在青史,坦然明白,信以传信,而缨绅相属,呫哔益繁,私史荐兴,记说𧔧午,朱紫苗莠,混为一区,熙朝盛美,未免蒙翳,请略举数端言之。如梅尧臣《碧云騢》,非尧臣所撰;孔平仲《杂录》,非平仲所述;《建隆遗事》,以” 王禹偁名而实非禹偁;《志怪集》《括异志》《倦游录》以张师正名而实非师正;《涑水记闻》虽出于司马光,而多所增益,《谈丛》虽出于陈师道而多所误盭,以至王安石《日录》、蔡絛《国史后补》又皆不足以取信,儒者俱尝言之,而未之详辨也,矧其言者乎?盖尝推其畴品,为说滋伙,数其差舛,不可殚述。虽云“爝火之众,于大明何伤?然微尘纤埃,非全镜所宜有也。然则丹铅点勘,寤疑辩惑,匪书生职欤?臣大惧私史踳駮,或为正史之蠹,辄撷其事而正之。伏自忖念,衡茅之下,多未见之书;朴樕之材,无奇特之见,固不当自寘于五不韪之域,以奸严诛。而孤忠拳拳,所欲辨明,怀不能已。非敢远慕昔人,作指瑕‘纠谬’” 之书,以诒攻诃之诮,独取熙朝美事及名卿才大夫之卓卓可称而其事为野史语录所翳者,辨而明之,参其岁月,质其名氏爵位而考证焉。其或传闻异词,难以示信,以意逆志,虽知其非而未有晓然依据,则姑置弗辩。其所辩者,必得所证而后为之说焉。所辨凡二百条,釐为二十卷,名之曰《典故辨疑》。

《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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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观政要》十卷。

晁氏曰:唐吴兢撰。以“唐之极治,贞观” 为最,故采时政之可备劝戒者,上之于朝。凡四十篇。

陈氏曰:前题“卫尉少卿兼修国史。” 按《新、旧书》列传,兢尝为此官,而书亦不记岁月,但其首称良相传中安阳公、中书令河东公,亦未详为何人。《馆阁书目》云神龙中所进,当考。

《翰林盛事》一卷。

陈氏曰:唐剡尉常山张著处晦撰。记儒人盛事。自武德中迄于天宝。首载“张文成《七登科》” 者,即著之祖也。

《衣冠盛事》一卷。

陈氏曰:唐武功苏特撰。

《太和辩谤略》三卷。

晁氏曰:唐李德裕撰。先是,唐次录周、秦迄隋忠贤罹谗谤事,德裕览之不悦。后宪宗以为“善,命令狐。”

楚等广之,成十卷。太和中,文盛上之。

陈氏曰:李德裕以令狐楚所著,删其繁芜,益以唐事,裁成三卷。集贤裴璘为之序。《元和书》今不存,《邯郸书目》亦止有前五卷。

《秦传玉玺谱》一卷。

陈氏曰:题博陵崔逢修、协律郎严士元重修,河东少尹魏德谟润色。

《国玺传》一卷, 《传国玺记》一卷

陈氏曰:传无名氏。所记止唐肃宗,《记》称“严士元” ,与前大同小异。

《玉玺杂记》 卷。

陈氏曰:徐景撰。乾元元年七月记。《唐志》有徐景《玉玺正录》,即此书也。

《楚宝传》一卷。

陈氏曰:杜确撰。肃宗乾元二年,楚州尼真如献《宝》事。

《八宝记》一卷。

陈氏曰:无名氏。大观二年。

“唐文宗朝《备问》”一卷。

陈氏曰:不著名氏。杂录《唐朝典故》。

《通典》二百卷。

晁氏曰:唐宰相杜佑撰。先是,刘秩采经史自黄帝迄天宝末制度沿革废置,论议得失,仿《周礼》六官法为《政典》三十五篇。房琯称“才过刘向” ,佑以为未尽,因广之,参以新礼,为二百篇。以《食货》、选举、《职官》《礼乐》、刑法、州郡、边防八门分类叙载,世推该洽。三十六年成书,德宗时上之。

《续通典》二百卷。

陈氏曰:翰林学士承旨大名宋白太素等撰。咸平三年奉诏,四年九月书成。起唐至德初,迄周显德末。王钦若言“杜佑《通典》上下数千载,为二百卷,而其中四十卷为《开元礼》。” 今之所载二百馀年,亦如前书卷数,时论非其重复。

《国朝通典》二百卷。

陈氏曰:不著名氏。或言魏鹤山所为,似方草创未成书也。凡《通典》《会要》、前书及《馆阁书目》,皆列之《类书》。按《通典》载古今制度沿革,《会要》专述典故,非“类书” 也。

《唐会要》一百卷。

晁氏曰:皇朝王溥撰。初,唐苏冕叙高祖至德宗九朝沿革损益之制。大中七年,诏崔铉等撰次德宗以来事,至宣宗大中之年,以续冕《书传》。又采宣宗以后事,共成百卷。建隆二年二月奏御,词简体备,太祖览而嘉之,诏藏于史阁。

陈氏曰:按《唐志》,苏冕《会要》四十卷,《续会要》四十卷,杨绍复等撰,崔铉监修。而《会要》称“杭州刺史苏弁与兄冕缵国朝故事为是书。” 弁聚书至二万卷,次于集贤芸阁。

《五代会要》三十卷。

晁氏曰:皇朝王溥等撰。采梁至周典故纂次,建隆初上之。

《三朝国朝会要》一百五十卷。

晁氏曰:皇朝章得象天圣中,被诏以国朝故事因革制度编次,宋绶、冯元、李淑、王举正、王洙同修,《得象》监总。庆历四年,书成上之。

《六朝国朝会要》三百卷。

晁氏曰:神宗朝以《会要》止于庆历,命王珪续之,起于建隆之元,迄于熙宁十年,通旧书增损成是书。总一十一类,八百五十八门。其间礼乐政令之大纲,仪物事为之细目,有关讨论,顾无不载。文简事详,一代之典备矣。

节《国朝会要》十二卷。

晁氏曰:皇朝范师道以《章得象》书繁多,节其要以备检。

《续会要》三百卷。

陈氏曰:监修仙井虞允文并甫等上。自绍兴十年编修,起元丰元年,迄靖康之末,乾道六年书成。巽斋李氏序略曰:“徽宗初,诏王觌、曾肇续编。元丰至元符,寻复诏,起治平四年,至崇宁五年,凡四十年。二书皆弗克成。政和末,有司独上《帝系》《后妃》《吉礼》三类,总一百一十卷。其书则《通章得象》王珪所编,稍益以熙宁后事,而此三类外皆未遑暇。运遭百六,史记放绝,光尧寿圣太上皇帝甚悯焉。绍兴九年诏馆职续编,三十一年又降趣旨。然阙简破牍,掇落匪易。皇帝陛下纂修洪绪,敷时绎思,更命宰臣提举,阅再岁乃克成书。断自神宗之初,迄于靖康之末,凡六十年,总三百卷,分二十一类,六百六十六门。” 窃惟五朝大政,前书备载,类仍旧章,鲜所开创。逮神、哲、徽、钦之御世,因时适变,道与前异。大抵革于熙宁,复于元祐,旋革于绍圣,又复于元符,再革遂臻崇、观、政、宣之丰、豫,以及靖康六十年。

间,业广事详,方策所记,视前倍蓰。今兹缀集,于零落散亡之馀,十仅得其六七,诚不足允符神旨。然科条粗举,部类各分,“礼乐兵财之大原,儒术刑法之要指” ,“取贤敛才” 之品式,设官分职之制度,九州之别合,四夷之服叛,概见于斯。凡厥讨论,尚或有取。

容斋洪氏《随笔》曰:“《国朝会要》自元丰三百卷之后,至崇宁、政和间,复置局修纂。宣和初,王黼秉政,罢修书五十八所。时《会要》已进一百十卷,馀四百卷亦成,但局中欲节次觊赏,故未及上。既有是命,局官以谓若朝廷许立限了毕,不过三两月可以投进。而黼务悉矫蔡京所为,故一切罢之。官吏既散,文书皆为弃物” 矣。建炎三年,外舅张渊道为太常博士,时礼寺典籍散佚亡几,而京师未陷。公为宰相,言“宜遣官往访故府,取见存图籍,悉辇而来,以备掌故,此若缓而甚急者也。” 宰相不能用,其后逆豫窃据,鞠为煨烬。吁,可惜哉!

《中兴会要》二百卷。

陈氏曰:监修晋江梁克家叔子等上。乾道六年,既进《续会要》,有旨自建炎元年续修,止绍兴三十二年,九月成书。

《国朝会要总类》五百八十八卷

陈氏曰:李心传所编。合三书为一,刻于蜀中,其板今在国子监。

《三朝圣政录》十卷。

晁氏曰:皇朝富弼上言,乞选官置局,将《三朝典故》编成一书,即命王洙、余靖、孙复、欧阳修编修,分别事类,成九十六门。

陈氏曰:其书初名《太平故事》,凡九十六门,每事之后各释其意。至绍兴八年,右朝议大夫吕源得旧印本,刊正增广,名《政要释明策备》,上之于朝。《馆阁书目》指《政要》为《宝训》,非也。

《三朝宝训》三十卷。

陈氏曰:翰林学士李淑等撰。天圣五年,监修国史青社王曾奏,乞用唐吴兢《正观政要》故事,取三朝圣语、政事及臣僚奏对不入正史者,别为一书,与国史、实录并行。至十年书成,诏以《宝训》为名,其后进读于迩英。今《馆阁书目》以为二十卷,富弼所上者,非也,乃《政要》耳。

王氏《挥麈录》曰:“仁宗即位,方十岁,章献明肃太后临朝。章献素多智谋,分命儒臣冯章靖元、孙宣公奭、宋宣献绶等,采摭历代君臣事迹为《观文览古》一书,祖宗故事为《三朝宝训》十卷。每卷待诏高克明等绘画之,极其精妙,叙事于左,令傅母辈日夕侍上展玩之,解释诱进,镂板于禁中。元丰末,哲宗以九岁登极,或”有以其事启于“《宣仁圣烈皇后》者”,亦命取板摹印,仿此为帝学之权舆。分锡近臣及馆殿时,大父亦预其赐。《明清》。家因有之。绍兴中,为秦伯阳所取。

《三朝训鉴图》十卷。

陈氏曰:学士李淑、杨伟等修纂。庆历八年,伟初奉旨检讨《三朝事迹》,乞与淑共编,且乞制序。皇祐元年书成。顷在莆日,有售此书者,亟求观之,则已为好事者所得,盖当时御府刻本也。卷为一册,凡十事,事为一图,饰以青赤,亟命工传录。凡字大小、行广狭、设色、规模,一切从其旧,敛衽铺观如生。庆历、皇祐间,目睹圣作明述之盛也。按《馆阁书目》载此书。云“绘采皆阙。” 至《续书目》乃云得其全,未知果当时刻本乎。抑亦摹传也。

按《三朝宝训》一书,《直斋书录解题》以为宰相王曾奏请编修,成于天圣十年,凡三十卷。《挥麈录》以为章献命儒臣所修,成于天圣初年,凡十卷。殊不相吻合。然《挥麈录》所言禁中刻本,且有绘图,则似即此《三朝训鉴图》十卷之书。然《直斋》以此书为庆历、皇祐时所修纂,则又与《挥麈录》所谓“仁皇初年傅母辈侍上展玩” 之语,深不合矣。当俟考订精者质之。

《仁宗政要》四十卷。

晁氏曰:皇朝张唐英撰。

《仁皇训典》六卷。

陈氏曰:翰林侍讲范祖禹撰。元祐八年经筵所上。凡三百十七条,大略亦用《宝训》体。

《两朝宝训》二十卷。

陈氏曰:礼部郎中长乐林希子中编进,用天圣故事也。元丰六年表上。

《神宗宝训》二十卷。

晁氏曰:皇朝林虙撰。虙,希之侄也。剽闻神宗圣政,辄称“记录” ,分一百门,以续《五朝宝训》。崇宁上于朝。

《历代年号并宫殿等名》一卷。

陈氏曰:丞相饶阳李昉明叔在翰苑时所纂。

《朝制要览》五十卷

陈氏曰:屯田郎中宋咸撰。此书传于陆放翁,书其后曰:“先君会稽公晚岁喜观,间为子弟讲论因革,率至夜分。” 会稽公者,宰元钧也。其书作于嘉祐中,皆国初故实,观之使人有感焉。

《景德会计录》六卷。

晁氏曰:皇朝丁谓谓之撰。谓景德中纂“三司户口税赋之入及兵食吏禄之费,会计天下每岁出纳赢亏之数,书成奏御。”

陈氏曰:谓时为三司使。序言“岁收两京十七路帐籍四万四百有七,日入疾徐事一千五百,文移倍之。” 以李吉甫《国计簿》、贾耽《国要图》总其目得四十,列为六卷:一户赋,二郡县,三课入,四岁用,五禄食,六杂记。大抵取景德中一年为准。

《会计录》六卷。

晁氏曰:皇朝田况元钧撰。况两为三司使,谓夏戎阻命之后,增兵比之景德几一倍,加之吏员益繁,经费日侈,民力日疲。乃约丁谓《会计录》,以皇祐财赋所入多于景德,而其出又多于所入,著成此书上之。庶几朝廷稽祖宗之旧,省浮费以裕斯民云。陈氏曰:元钧仿景德之旧,取一岁最中者为准,又为《储运》一篇,以补其阙。

《春明退朝录》三卷。

陈氏曰:龙图阁学士常山宋敏求次道撰。所记多故实。其父宣献公绶居第在春明坊,如晁氏称“昭德” 也。

《先朝政范》一卷。

陈氏曰:直集贤院徂徕石介守道编进。自《任将》至《悔过》,凡十二篇。

《尊号录》一卷。

丞相安陆宋庠公序撰。大意以为徽号夸诩非古。而我祖宗往往谦逊不居。犹愿超然远览。尽屏前号。其爱君以德者欤。至神宗遂却不受。至于今行之。

《辅弼名对》四十卷。

天禧中,前进士刘颜编。自《汉》迄五代,为四十门。

《青社赈济录》一卷。

丞相富文忠公弼《青州救荒》,施行文牍也。

《元丰问事录》二卷。

光禄寺丞李德刍撰。德刍,邯郸李淑之子。元丰中为详定官制检讨文字,诏旨所问奏槁,录为此书。

《官制局纪事》一卷。

李德刍奉旨编录“置局以来命官等事。”

《中书备对》十卷。

晁氏曰:皇朝元丰三年毕仲衍承诏编次,曰《周官》所谓要会者,正今日中书所宜有。自汉至唐,莫知议此。今编成十卷,凡一百二十五门,附五十八事。李清臣尝与许将书云:“《备对》乃吴正宪公居宰路,以圣问多出意表,故令中书掾毕君为之。其时预有画旨,诸司遇取会,不许濡滞。如此尚历数年乃就。后多有改革” ,然事亦可概见也。

《蒋魏公逸史》二十卷。

容斋洪氏《随笔》曰:“《蒋魏公逸史》,颖叔所著也。多记当时典章文物。之旧有数百册,兵火间尽失之。其曾孙芾始捃摭遗槁而成此书。将以奏御,以其副上之太史,且板行之,传之天下后世,既而不果。蒋公在熙宁、元祐、崇宁时,为博闻强识,然阅其论述,颇有可议,恨不及丞相在日与之言,大概辨订官制之讹误也。”

《吕申公掌记》一卷。

陈氏曰:丞相申国吕公著晦叔撰。在相位,所记“人材已用” 、未用名姓,及事当行、已行条目。

《元祐荣观集》五卷。

陈氏曰:左朝奉大夫、权太学正汪浃撰。记“元祐六年视学《本末》,并群臣所上诗、赋、颂、表” 之类。张舜民芸叟为之序。

《泰陵故事》二十卷。

陈氏曰:不著名氏。皆叙宣仁临朝九年中“制诰、表章、奏议” 之属。

《尊尧录》八卷。

陈氏曰:延平罗从彦仲素撰。从彦师事杨时,而李侗又师从彦,所谓“南剑三先生” 也。从彦当靖康初,以为本朝之祸起于熙、丰,不遵祖宗故实,故采四朝事为此录。又李沆、寇准、王旦、王曾、杜衍、韩琦、范仲淹、富弼、司马光、程颢名辅巨儒十人言行附于其后。末有《别录》一卷,专载司马光论王安石、陈瓘论蔡京奏疏,欲“上之朝,不果。嘉定中,太守刘元济得其书上之,且为板行。”

《本朝事实》三十卷。

陈氏曰:右承议郎李伋撰。杂录“故事不成,条贯《统纪》。”

《皇朝治迹统类》七十三卷

陈氏曰:眉山彭百川叔融撰。略用袁枢《通鉴本末》条例,为《前集》四十卷,中兴后事为《后集》三十三卷。

《皇朝事类枢要》二百五十卷。

陈氏曰:蜀人张和卿编。集。为一百五十门,盖举子答策之具也。

《长乐财赋志》十六卷。

陈氏曰:知漳州长乐何万一之撰。往在鄞学,访同官薛师雍子然,几案间有书一编,大略述三山一郡财计,而累朝诏令,申明沿革甚详。其书虽为一郡设于天下,实关通问所从得。薛曰:外舅陈止斋修《图经》,欲以为财赋一门,后缘卷秩多,不果入,因借录之。书无标目,以意命之曰《三山财计本末》。及来莆田,为郑寅子敬道之。郑曰:“家有何一之《长乐财赋志》岂此耶?” 复借观之,良是。其间亦微有增损。末又有《安抚司》一卷,并抄录附益为全书。

《内治圣鉴》二十卷。

陈氏曰:起居舍人兼嘉王府赞读清江彭龟年子寿撰。取列圣修身、齐家、教子、训齐宗室防制、外戚、宦官、𣊓御等事,以绍熙五年表上之。光宗称善,且曰:“祖宗家法最善,汉、唐不及也。”

《高宗圣政草》一卷。

陈氏曰:陆游在隆兴初奉诏修《高宗圣政》,草创凡例,多出其手,未成而去,私箧不敢留槁。他日追记得此,录之而书其后,凡二十条。

高宗孝宗《圣政编要》二十卷

陈氏曰:《高宗圣政》五十卷,《孝宗圣政》五十卷,乾道、淳熙中所修,皆有御制序。此二秩,书坊抄节,以备举子应用之储也。

《孝宗圣政》十二卷。

陈氏曰:“亦《书坊抄节》” ,比前为稍详。

按,《孝宗圣政》,系陈止斋奉诏拟御制,序言“起初潜至内禅,掇其最,凡得六百四十一条,为五十卷。绍兴三年序。”

《会稽和买事宜》七卷。

陈氏曰:浙东帅番昜洪迈景卢、提举常平三山郑湜补之集。初,承平时,《预买令》下,守越者无远虑,凡一路州县所不受之数悉受之,故越之额特重。以匹计者十四万六千九百,居浙东之半。人户百计规免,皆诡为第五等户,而四等以上户之害日益甚。于是有为“亩头均科” 之说者,帅郑丙少嘉宪、丘崇宗卿、张诏君卿颇主之。由淳熙十一年以后略施行,而议者多以创科五等户为不便。参政李彦颖秀叔、尚书王希、吕仲行先后帅越,皆言之,而王画八事尢力。会光庙亦以为贻穷贫之害,户部尚书叶翥叔羽奏:“乞先减四万四千馀匹,止以十万为额,而后均敷。” 诏从之。仍令侍从集议,皆乞关并诡挟,遂诏迈、湜措置既毕,以施行次第类成此书。时绍熙元年也。

刘忠肃《救荒录》五卷。

陈氏曰:王居仁撰。淳熙乙未,枢密刘珙共父帅江东。《救荒本末》。嘉定乙亥真景元刻之漕司,以配韩富公《青社》之编,而以《刘公行状》《谥议》附于后。

“《西汉会要》七十卷,《东汉会要》”四十卷

武学博士清江徐天麟仲祥撰。以二史所载汉家制度典章,散于纪、传、表者,仿唐以来《会要》体,分门编纂,其用力勤矣。其言“范晔志槁为谢俨蜡以覆车,刘昭因晔遗绪注而补之。” 夫既曰“蜡以覆车” ,安得复有遗绪?盖未考昭之所著,实司马绍统《续汉书志》也。仲祥乙丑进士,世有史学。其世父梦莘商老,著《北盟会编》,父得之思叔,为《左氏国纪》;兄筠孟坚,作《汉官考》,皆行于世。

《汉制丛录》三十三卷。

袁梦麟应祥撰。以《二汉》所纪典故分门编类,凡二十五门。

《平阳会》四卷。

通直郎知平阳县汪季良子驷撰。平阳号“难治” ,为浙东“三阳” 之冠。季良治有声,乃以一邑财计,自两税而下为二十一篇,终于岁会,旁通沿革,本末大略备矣。又为《外编》五条,如砧基副本、催科检放及书手除科敷之类,以为此财用所从出也。季良,端明应辰之孙,佳士且能吏也。得年不永,士论惜之。

《唐昌记》二卷。

知昌化县。赵希阙。克家撰。

《钱谱》十卷。

晁氏曰:右梁顾烜尝撰。《钱谱》一卷,唐张台亦有《钱录》两卷,皇朝、绍圣间。阙。孝美以两人所纂舛错,增广成十卷,分八品云。

《货泉录》一卷。

晁氏曰:右皇朝陶岳撰。记五代诸侯擅改钱币之由。幽州、岭南、福建、湖南、江南五国。

《续钱谱》十卷

晁氏曰:右皇朝董逌撰。逌之祖尝得古钱百,令逌考次其文,谱之,以前世帝王世次为序。且言“梁顾烜、唐封演之《谱》,浸汗蔽固,不可用。其谱自太昊葛天氏至尧、舜、夏、商,皆有钱币。” 其穿凿诞妄至此。

《泉志》十五卷。

陈氏曰:洪遵景伯撰。记“历代钱宝。”

《浸铜要略》一卷。

陈氏曰:张甲撰。称“德兴草泽绍圣元年序。” 盖胆水浸铁成铜之始。甲,参政子公之祖。

《治金录》 卷。

陈氏曰:《泉》,司吏所为也。

郑夹漈《通志略》 卷。

莆郑樵渔仲撰。淳熙间缮进。自序略曰:“江淹有言,‘修史之难,无出于志。诚以志者宪章之所系,非老于典故者不能为也。不比纪、传,纪以年包事,传以事系年,儒学之士皆能为之。惟有志难,其次莫如表。所以范晔、陈寿之徒,能为纪传,而不敢作表、志。志之大原,起于《尔雅》,司马迁曰书,班固曰志,蔡邕曰意,华峤曰典’”,张勃曰“录”,何法盛曰“说”,馀史并承,班固谓之志,皆详于浮言,略于事实,不足以尽《尔雅》之义。臣今总天下之大学术而条其纲目,名之曰略,凡二十略,百代之宪章,学者之能事,尽于此矣。其五略汉唐诸儒所得闻,其十五略,汉唐诸儒所不得闻也,曰《氏族略》《六书略》《七音略》《天文略》《地理略》《都邑略》《谥略》《器服略》《乐略》《艺文略》《校雠略》《图谱金石略》《灾祥略》《昆虫草木略》,凡十五略,出臣胸臆,不涉汉唐诸儒议论,曰《礼略》《职官略》《选举略》《刑罚略》《食货略》,凡前五略,虽本前人之典,而亦非诸史之文也。按:郑氏此书,名曰《通志》,其该括甚大。卷首序论,讥诋前人,高自称许,盖自以为无复遗憾矣。然夷考其书,则《氏族》六书也,七音等略,考订详明,议论精到,所谓“出臣胸臆,非诸儒所得闻”者,诚是也。至于天文、地理、器服,则失之太简。如古人器服之制度至详,今止樽罍一二,而谓之器服略可乎?若礼及职官、选举、刑罚、食货五者,则古今经制甚繁,沿革不一,故杜岐公《通典》之书,五者居十之七八。然杜公生贞元间,故其所记述,止于唐天宝。今《通志》既自为一书,则天宝而后,宋中兴以前,皆合陆续铨次,如班固《汉书》《续史记》武帝以后可也。今《通志》此五略,天宝以前则尽写《通典》全文,略无增损,天宝以后则竟不复陆续,又以《通典》细注称为己意附其旁,而亦无所发明。《通志》比《五略》中所谓“臣按” 云云,低一字写者,皆《通典》细注耳。《疏略》如此,乃自谓“虽本前人之典,而亦非诸史之文”,不亦诬乎!夹漈讥司马子长全用旧文,间以里俗,采摭未备,笔削不遑。又讥班孟坚全无学识,专事剽窃,自高祖至武帝七世,尽窃迁书,不以为惭。至其所自为书,则不堪检点如此,然则著述岂易言哉!

又按:此书刊本,元无卷数,止是逐略分为一二耳。《中兴四朝艺文志别史类》载《通志》二百卷,其后叙述云:“中兴初,郑樵采历代史及它书,自三皇迄隋,为书曰《通志》,仿迁、固为记、传,而改表为谱,志为略。” 则其为书,似是节抄,删正历代之正史,如高峻之《小史》、苏子由之《古史》,而非此二十略之书也。但《二十略》序文后言“于纪、传” ,即其旧文,从而损益。制诰书疏,则为《别录》。《唐书》《五代史》本朝大臣所修,故非微臣敢议,故纪、传及隋,若礼乐刑政,务存因革,引而至唐云,则亦略言其作书之意。岂彼二百卷者自为一书,亦名之曰《通志》,而于此序附言其意耶?或并二十略共为一书耶?当俟续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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