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乐律典/第048卷

经济汇编 乐律典 第四十七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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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乐律典

 第四十八卷目录

 律吕部汇考二

  史记律书

  汉书律历志

  淮南子天文训

乐律典第四十八卷

律吕部汇考二 编辑

《史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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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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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者制事立法,物度轨则,壹禀于《六律》。

索隐曰:案律有十二,阳六为律:黄锺、太簇、姑洗、蕤宾、夷则、无射,阴六为吕,大吕、夹锺、中吕、林锺、南吕、应锺是也。名曰律者,《释名》云:“律,述也,所以述阳气也。”《律历志》云“吕旅助阳气也。”案古律用竹,又用玉,汉末以铜为之,吕亦称闲,故有六律、六闲之说。元闲大吕,二闲夹锺是也。汉京房知五音六律之数,十二律之变至“六十”,犹八卦之变为六十四卦也。故中吕上生执始,《执始》下生去灭,上下相生,终于南吕,而六十律毕。

《六律》为万事根本焉。

索隐曰:《律历志》云:“夫推历,生律制器,规圜矩方,权重衡平,准绳嘉量,探赜索隐,钩深致远,莫不用焉” ,是万事之根本也。

其于兵械尤所重。

索隐曰:《易》称“师出以律” ,是于兵械尤重也 。正义曰:内成曰器,外成曰械。械谓弓、矢、殳、矛、戈、戟。刘伯庄云:“吹律审声,听乐知政,师旷审歌,知晋楚之强弱。故云兵家尢所重。”

故云“望敌知吉凶。”

正义曰:凡两军相敌,上皆有云气及日晕。《天官书》:“云晕等力钧” ,厚长大,有胜;薄短小,无胜。故望云气知胜负强弱,引旧语乃曰,故云。

闻声效胜负。

正义曰:《周礼》云:“太师执同律以听军声,而诏其吉凶。” 《左传》云:“师旷知南风之不竞。” 即其类。

百王不易之道也。武王伐纣,吹律听声。

《索隐》曰:其事当有所出,今则未详。

“推孟春以至于季冬”,杀气相并。

正义曰:人君暴虐酷急,即常寒应。寒生北方,乃杀气也。武王伐纣吹律,从春至冬,杀气相并,律亦应之。故《洪范咎征》云“急常寒若” 是也。

而音尚宫。

正义曰:《兵书》云:“夫战,太师吹律。合商则战胜,军事张;彊;角则军扰,多变失志;宫则军和,主卒同心;征则将急数怒,军士劳;羽则兵弱少威焉。”

“同声相从”,物之自然,何足怪哉!兵者,圣人所以讨彊 暴,平乱世,夷险阻,救危殆。自含血戴角之兽,见犯则 校,而况于人怀好恶喜怒之气,喜则爱心生,怒则毒 螫加,情性之理也。昔黄帝有涿鹿之战,以定火灾。

《文颖》曰:“神农子孙暴虐,黄帝伐之,故以定火灾。”

颛顼有《共工》之陈,以平水害。

文颖曰:“共工,主水官也。少昊氏衰,秉政作虐,故颛顼伐之。本主水官,因为水行也。”

成汤有《南巢》之伐,以殄夏乱。

正义曰:南巢,今庐州巢县是也。《淮南子》云:“汤伐桀,放之历上,与宋喜同舟浮江,奔南巢之山而死。” 按:巢即山名,古巢伯之国。云南巢者,在中国之南也。

递兴递废。胜者用事,所受于天也。自是之后,名士迭 兴,《晋》用《咎犯》。

《正义》曰:狐偃也。咎季也。又云:“胥臣也。”

而齐用“王子。”

《索隐》曰:《徐广》云“子成父。”

吴用孙武,申明军约,赏罚必信,卒伯诸侯,兼列邦士, 虽不及三代之诰誓,然身宠君尊,当世显扬,可不谓 荣焉。岂与世儒暗于大较,不权轻重,猥云“德化不当 用兵,大至窘辱失守,小乃侵犯削弱,遂执不移”等哉? 故教笞不可废于家,刑罚不可捐于国,诛伐不可偃 于天下,用之有巧拙,行之有逆顺耳。夏桀、殷纣,手搏 豺狼,足追四马,勇非微也;百战克胜,诸侯慑服,权非 轻也。秦二世宿军无用之地,连兵于边陲,力非弱也; 结怨匈奴,絓祸于越,势非寡也。及其威尽势极,闾巷 之人为敌国咎生,穷武之不知足,甘得之心不息也。 高祖有天下,三边外畔,大国之王,虽称蕃辅,臣节未 尽。会高祖厌苦军事,亦有萧、张之谋,故偃武一休息, 羁縻不备。历至孝文即位,将军陈武等议曰:“南越朝 鲜”

《正义》曰:潮仙二音高骊。平壤城,本汉乐郎郡王险。

城即古朝鲜地,时朝鲜王满据之也。

自《全秦》时内属为臣子,后且拥兵阻阸,《选蠕》观望。

《索隐》曰:《选蠕》谓动身欲有进取之状也。

“高祖时,天下新定,人民小安,未可复兴兵。今陛下仁 惠抚百姓,恩泽加海内,宜及士民乐用,征讨逆党,以 一封疆。”孝文曰:“朕能任衣冠,念不到此。会吕氏之乱, 功臣宗室共不羞耻,误居正位,常战战栗栗,恐事之 不终。且兵凶器,虽克所愿,动亦耗病,谓百姓远方何? 又先帝知劳民不可烦,故不以为意,朕岂自谓能?今” 匈奴内侵,军吏无功,边民父子荷兵日久,朕常为动 心伤痛,无日忘之。今未能销距,愿且坚边设候,结和 通使,休宁北陲,为功多矣。且无议军,故百姓无内外 之繇,得息肩于田亩,天下殷富,粟至十馀钱,鸣鸡吠 犬,烟火万里,可谓和乐者乎!

太史公曰:文帝时,会天下新去汤火,人民乐业,因其 欲然,能不扰乱,故百姓遂安。自年六十七翁,亦未尝 至市井游敖嬉戏,如小儿状,孔子所称有德君子者 耶?《书》曰:“七政,二十八舍。”

《索隐》曰:七政,日月五星。七者可以正天时。又孔安国曰:“七政,日月五星各异政。二十八舍,即二十八宿之所舍也。” 舍,止也。宿,次也。言日月五星运行,或舍于二十八次之分也。

“《律历》天”,所以通五行八正之气。

《索隐》曰:“八正” ,谓八节之气,以应八方之风。

天所以成孰万物也。舍者,日月所舍。舍者,舒气也。《不 周风》居西北,主杀生。东壁居《不周风》东,主辟生气,而 东之,至于营室。

索隐曰:定星也。定中而可作室,故曰营室 。正义曰:《天官书》云:“营室为清庙,曰离宫阙道” ,是有宫室象。此言主营胎阳气而产之,二说不同。

“营室”者,主营胎。

《徐广》曰:“一作含。”

阳气而产之,东至于危。危,垝也。言阳气之危垝,故曰 “危。”十月也,律中应钟。

《白虎通》云:“应者,应也,言万物应阳而动,下藏也。汉初依秦,以十月为岁首,故起应钟。”

应钟者,阳气之应,不用事也。其于十二子为亥。亥者, 该也。

索隐曰:《律历志》云:“该阂于亥 。” 正义曰:孟康云:“阂,藏塞也。” 阴杂阳气藏塞,为万物作种也。

言阳气藏于下,故该也。广莫,风居北方。广莫者,言阳 气在下,阴莫阳广大也,故曰“广莫。东至于虚。”虚者,能 实能虚。言阳气冬则宛藏于虚日,冬至则一阴下藏, 一阳上舒,故曰“虚。东至于须女。”

《索隐》曰:“婺,女名也。”

言万物变动其所,阴阳气未相离,尚相如胥也,故曰 《须女》。十一月也,律中黄钟。

正义曰:《白虎通》云:“黄,中和之气。” 言阳气于黄泉之下动,养万物也。

黄钟者,阳气踵黄泉而出也。其于十二子为子。子者, 滋也;滋者,言万物滋于下也。其于十母为壬癸。壬之 为言任也,言阳气任养万物于下也。癸之为言揆也, 言万物可揆度,故曰“癸。”东至牵牛,牵牛者,言阳气牵 引万物出之也。牛者,冒也,言地虽冻,能冒而生也。牛 者,耕植种万物也。东至于建星,建星者,建诸生也。十 二月,律中大吕。大吕者,其于十二子为丑。

正义曰:徐广云:“此中阙不说大吕及丑也。”

丑者,纽也。言阳气在上未降,万物厄纽,未敢出。《条风》 居东北,主出万物。条之,言条治万物而出之,故曰“条 风南至于箕。”箕者,言万物根棋,故曰“箕,正月也,律中 《泰簇》。”

《白虎通》云:“泰者,大也;簇者,凑也。言万物始大,凑地而出之也。”

《泰簇》者,言万物簇生也。故曰《泰簇》。其于十二子为寅, 寅言万物始生,螾然也,故曰“寅。”“南至于尾”,言万物始 生,如尾也。“南至于心”,言万物始生,有华心也。“南至于 房”,房者,言万物门户也,至于门则出矣。明庶,风居东 方,明庶者,明众物尽出也。二月也,律中夹钟。

正义曰:《白虎通》云:“夹,孚甲也。” 言万物孚甲,种类分也。

《夹钟》者,言阴阳相夹厕也。其于十二子为卯,卯之为 言茂也,言万物茂也。其于十母为《甲乙》。甲者,言万物 剖符甲而出也。乙者,言万物生轧轧也。“南至于氐。”氐 者,言万物皆至也。“南至于亢。”亢者,言万物亢见也。“南 至于角。”角者,言万物皆有枝格如角也。三月也,律中 《姑洗》。

正义曰:《白虎通》云:“姑者,故也。洗者,鲜也。言万物去故就新,莫不鲜明也。”

《姑洗》者,言万物洗生。其于十二子为辰。辰者,言万物 之蜄也。清明,风居东南,维主风吹万物而西之。《轸轸》 者,言万物益大而轸轸然。西至于《翼翼》者,言万物皆有羽翼也。四月也,律中中吕。

《白虎通》云:“言阳气将极,中充大也,故复中言之也。”

《仲吕》者,言万物尽旅而西行也。其于十二子为巳。巳 者,言阳气之已尽也。西至于七星。七星者,阳数成于 七,故曰“七星。”西至于张。张者,言万物皆张也,西至于 注。

索隐曰:注,味也。《天官书》云“柳为鸟咮” ,则注柳星也。

注者,言万物之始衰,阳气下注,故曰“注。”五月也,律中 蕤宾。

正义曰:《白虎通》云:“蕤者,下也,宾者,敬也。” 言阳气上极,阴气始宾,敬之也。

蕤宾者,言阴气幼少,故曰“蕤。”痿。阳不用事,故曰“宾。”景 风居南方。景者,言阳气道竟,故曰“景风。”其于十二子 为午。午者,阴阳交,故曰“午。”

索隐曰:《律历志》云:“愕布于午” 也。

其于十母为丙丁。丙者,言阳道著明,故曰丙;丁者,言 万物之丁壮也,故曰“丁。”“西至于弧。”弧者,言万物之吴 落且就死也。西至于狼。狼者,言万物可度量,断万物, 故曰“狼。”凉风居西南维,主地。地者,沈夺万物气也。六 月也,律中林钟。

正义曰:《白虎通》云:“林者,众也。言万物成熟,种类多也。”

《林钟》者,言万物就死,气林林然,其于十二子为未。未 者,言万物皆成,有滋味也。

索隐曰:《律历志》云“昧薆于未” ,其意殊。

北至于罚。罚者,言万物气夺,可伐也。“北至于参。”参者, 言万物可参也。故曰:“参七月也,律中《夷则》。”

正义曰:《白虎通》云:“夷,伤也。则,法也。” 言万物始伤,被刑法也。

《夷则》,言阴气之贼万物也。其于十二子为“申。”申者,言 阴用事,申贼万物。

《索隐》曰:《律历志》“物坚于申” 也。

故曰“申北至于浊。”浊者,触也,言万物皆触死也。故曰 “浊北至于留。”留者,言阳气之稽留也。故曰“留。”八月也, 律中南吕。

正义曰:《白虎通》云:“南,任也。” 言阳气尚任,包大生荠麦也。

《南吕》者,言阳气之旅入藏也。其于十二子为酉。酉者, 万物之老也。

索隐曰:《律历志》“留孰于酉也。”

故曰:“《酉阊》阖,风居西方。”阊者,倡也;阖者,藏也。言阳气 道万物,阖黄泉也。其于十母为庚辛。庚者,言阴气庚 万物,故曰庚;辛者,言万物之辛生,故曰辛。北至于胃。 胃者,言阳气就藏,皆胃胃也。北至于娄。娄者,呼万物 且内之也。北至于奎。

《索隐》曰:《天官书》“奎为沟渎,娄为聚众,胃为天仓。” 今此说异,及六律十母又与《汉书》不同,各是异家之说也。

奎者,主毒螫,杀万物也。奎而藏之,九月也,律中《无射》。

《白虎通》云:“射,终也。言万物随阳而终,当复随阴而起,无有终已。” 此说六吕十干十二支,与《汉书》不同。

无射者,阴气盛用事,阳气无馀也,故曰“无射。”其于十 二子为戌。戌者,言万物尽灭,故曰“戌。”

《索隐》曰:《律历志》“毕入于戌” 也。

律数,九九八十一以为宫。

三分去一五,十四以为征。

三分益一,七十二以“为商。”

三分去一四,十八以为羽。

三分益一,六十四以为角。

黄钟长八寸七分,一宫。

索隐曰:案上文云“律九九八十一” ,故云“长八寸,寸分一” ,而《汉书》云“黄钟长九寸” 者,九分之寸也。刘歆、郑元等皆以长九寸即十分之寸,不依此法也。云“宫” 者,黄钟为律之首,宫为五音之长,十一月以黄钟为宫,则声得其正。旧本多作“七分” ,盖误也。

大吕,长七寸五分三分一。

《索隐》曰:“谓十一月以黄钟为宫,五行相次,大吕为商” 者,大吕所以助阳宣化。

太簇长七寸七分,二角。

夹钟长六寸一分三分一。

姑洗长六寸七分,四羽。

《索隐》曰:“亦以金生水故也。”

仲吕长五寸九分三分二征。

《蕤宾》长五寸六分三分一。

《林钟》长五寸七分,四角。

《索隐》曰:水生木,故以为角。不用《蕤宾》者,以阴气起,阳不用事,故去也。

《夷则》长五寸四分三分二商。

南吕长四寸七分,八征。

无射,长四寸四分三分二。

应钟长四寸二分三分,二羽生钟分。

《索隐》曰:“此算术生钟律” 之法也。

“子。”一分

《索隐》曰:自此已下十一辰,皆以三乘之,为“黄钟积实” 之数也。

丑三,分二。

《索隐》曰:案子律,黄钟长九寸,林钟为衡,衡长六寸,以九比六,三分少一,故云“丑三分二” ,即是黄钟三分去一,下生林钟数也。

寅九分《八》。

《索隐》曰:十二律以黄钟为主。黄钟长九寸,太蔟长八寸,围八分。寅九分八即是林钟三分益一,上生太蔟之义也 。《正义》曰:孟康云:“元气始起于子未分之时,天地人混合为一,故子数独一。” 《汉书·律历志》云:“太极元气,函三为一,行于十二辰,始动于子,参之于丑,得三。又参于寅,得九。又参之于卯,得二十七。又参之于辰” ,得八十一。又参之于巳,得二百四十三。又参之于午,得七百二十九。又参之于未,得二千一百八十七。又参之于申,得六千五百六十一。又参之于酉,得万九千六百八十三。又参之于戌,得五万九千四十九。又参之于亥,得十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此阴阳合德,气锺于子,化生万物者也。然“丑三分” 二,寅九分八者,并是分之馀数,而《汉书》不说也。

卯二十七,分十六。

《索隐》曰:此以丑三乘寅,寅三乘卯,得二十七。南吕为卯衡,长五寸三分寸之一。以三约二十七,得九,即黄钟之本数。又以三约十六,得五县三分之一,即南吕之长。故云“卯二十七,分十六” ,亦是太蔟三分去一下生南吕之义。已下入辰并准此。然丑三分二、寅九分八者,皆分之馀数也。

辰,八十一分六十四。巳,二百四十三分一百二十八。 午,七百二十九分五百一十二。未,二千一百八十七 分一千二十四。申,六千五百六十一分四千九十六。 酉,一万九千六百八十三分八千一百九十二。戌,五 万九千四十九分三万二千七百六十八。亥,十七万 七千一百四十七分六万五千五百三十六。

《生黄钟术》曰:“以下生者,倍其实,三其法。”

索隐曰:按蔡邕云“阳生阴为下生,阴生阳为上生。” 又《律历志》云“阴阳相生自黄钟始,而左旋八八为五。” 孟康注云“从子数辰至未得八,下生林钟。数。又自未至寅亦得八,上生太簇律” 是也。然上下相生,皆以此为率。今云以下生者,谓黄钟下生林钟,黄钟长九寸,倍其实者二九十八,三其法者,以三为法,约之得六,为“《林钟》之长” 也。

以上生者,四其实,三其法。

《索隐》曰:“四其实” 者,谓林钟上生太簇,林钟长六寸,以四乘六得二十四,以三约之得八,即为太簇之长也。

上九,商八,羽七,角六,宫五,征九。

《索隐》曰:此五声之数,亦上生三分,益一上生三分宫。宫去一下生征,征益一上生商,商去一下生羽,羽益一上生角。然此文似数错,未暇研核也。

置一而九,“三之以为法”,

索隐曰:《汉书·律历志》曰:“太极元气,函三为一。” 行之于十二辰,始动于子,参之于丑,得三。又参之于寅,得九。是谓置一而九三之也。韦昭曰:“置一而九,以三乘之是也。” 乐彦云:“一气生于子,至丑而三” ,是一三也。又自丑至酉为九,皆以三乘之,是九三也。

实如法得长一寸。

索隐曰:实谓以子一乘丑三至亥,得十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为实数。如法,谓以上万九千六百八十三之法,除实得九,为黄钟之长。言得一者,《筭术》设法辞也。“得” 下有“长” ,“一” 下有“寸” 者,皆衍字也。韦昭云“得九寸之一也。” 姚氏谓得一即黄钟之子数。

凡得九寸,命曰“黄钟之宫。”故曰:“音始于宫,穷于角。”

《索隐》曰:即如上文“宫下生征,征上生商,商下生羽,羽上生角” ,是其穷也。

数始于一,终于十,成于三;气始于冬至,周而复生,神 生于无形。

《正义》曰:“无形” 为太阳气,天地未形之时,言神本在太虚之中而无形也。

成于有形。

《正义》曰:“天地既分,二仪已质,万物之形,成于天地之间,神在其中。”

然后数形而成声。

《正义》曰:数谓天数也,声谓宫商角徵羽也。言天数既形,则能成其五声也。

故曰:“神使气,气就形。”形理如类,有可类,或未形而未 类,或同形而同类,类而可班,类而可识。圣人知天地

识之别,故从有以至未有
考证

《正义》曰:“从有” ,谓万物形质也。“未有” ,谓天地未形也。

以得细若气,微若声。

《正义》曰:气谓太阳之气,声谓五声之声也。

然:“圣人因神而存之。”

正义曰:言圣人因神理其形体,寻迹至于太阳之气,故云“因神而存之。” 上云“从有以至未有” 是也。

“虽妙必效情”,核其华,道者明矣。

正义曰:妙,谓微妙之性也。效,犹见也。核,研核也。华道,神妙之道也。言人虽有微妙之性,必须程督己之情理,然后研核神妙之道,乃能究其形体,辨其成声,故谓明矣。故下云“非有圣心以乘聪明,孰能存天地之神,而成形之情哉” 是也。

非有圣心以乘聪明。孰能存天地之神而成形之情 哉。神者。物受之而不能知。及其去来。

《正义》曰:言万物受神妙之气,不能知觉及神去来,亦不能识其往复也。

故圣人畏而欲存之,“唯欲存之”,神之亦存。

《正义》曰:言圣人畏神妙之理难识,而欲常存之,故其神亦存也。

其欲存之者,“故莫贵焉。”

《正义》曰:言平凡之人,欲得精神存者,故亦莫如“贵神之妙焉。”

《太史公》曰:“故璇玑玉衡,以齐七政”,即天地二十八宿。

《正义》曰:“宿谓东方角、亢、氐、房、心、尾、箕,南方井、鬼、柳、星、张、翼、轸;西方奎、娄、胃、昴、毕、觜、参,北方斗、牛、女、虚、危、室、壁。凡二十八宿,一百二十八宿星也。”

《十母》。

《正义》曰: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

十二子:

《正义》曰:“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

钟律调自上古建律运历,造曰“度”,可据而度也。合符 节,通道德,即从斯之谓也。

《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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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历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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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书》曰:“乃同律度量衡,所以齐远近,立民信也。”自伏 羲画八卦,由数起,至黄帝、尧、舜而大备。三代稽古,法 度章焉。周衰官失,孔子陈后王之法曰:“谨权量,审法 度,修废官,举逸民,四方之政行矣。”汉兴,北平侯张苍 首律历事,孝武帝时乐官考正。至元始中,王莽秉政, 欲燿名誉,征天下通知钟律者百馀人,使羲和、刘歆 等典领条奏,言之最详,故删其伪辞,取《正义》著于篇: 一曰《备数》,二曰《和声》,三曰《审度》,四曰《嘉量》,五曰《权衡》。 参五以变,错综其数,稽之于古今,效之于气物,和之 于心耳,考之于经传,咸得其实,靡不协同。

数者,一十百千万也。所以筭数事物,顺性命之理也。 《书》曰:“先其筭命。”本起于黄钟之数。始于一而三之,三 三积之。

孟康曰:“黄钟,子之律也。” 子数一,泰极元气含三为一,是以一数变而为三也。

《历》十二辰之数,十有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而五数 备矣。

孟康曰:“初以子一乘丑三,馀则转。因其成数,以三乘之,历十二辰,得是积数也。五行阴阳变化之数,备于此矣。”

其筭法,用竹径一分,长六寸,二百七十一枚而成,六 觚为一握。

《苏林》曰:“六觚,六角也。度角至角,其度一寸,面容一分。筭九枚,相因之数有十,正面之数实九,其表六九五十四筭中积,凡得二百七十一枚。”

“径”象乾律黄钟之一,而“长”象坤吕林钟之长。

张晏曰:“林钟长六寸。” 韦昭曰:“黄钟管九寸,十分之一得其一分也。”

其数以《易》“大衍”之数五十,其用四十九,成阳六爻,得 周流六虚之象也;

孟康曰:以四十九成阳,六爻为干,干之策数二百一十六以成六爻,是为“周流六虚之象也。”

夫“推历生律”,

张晏曰:“推历十二辰,以生律吕也。”

制器,规圜矩方,权重衡平,准绳嘉量。

张晏曰:准水平量知多少,故曰“嘉。”

“探赜索隐”,钩深致远,莫不用焉。度长短者,不失豪釐。

孟康曰:“豪,兔豪也。十豪为釐。”

“量多少”者,不失圭撮。

应劭曰:“圭,自然之形,阴阳之始也。四圭曰撮,三指撮之也。” 孟康曰:“六十四黍为圭。”

“权轻重者,不失《黍絫》,纪于一,协于十,长于百,大于千, 衍于万。其法在《筭术》,宣于天下。”小学是则职在太史, 羲和掌之。

声者,宫商角徵羽也。所以作乐者,谐八音,荡涤人之 邪意,全其正性,移风易俗也。八音土曰《埙》。

应劭曰:《世本》,“暴辛公作埙。” 师古曰:“烧土为之,其形。”

锐上而平底,六孔,吹之。

《匏》曰:“笙。”

应劭曰:《世本》“随作笙。” 师古曰:“匏瓠也,列管瓠中,施簧管端。”

皮曰“鼓。”

师古曰:“鼓者,郭也,言郭张皮而为之。”

竹曰“管。”

孟康曰:“《礼乐器记》,管漆竹,长一尺六孔。《尚书大传》:‘西王母来献白玉琯。汉章帝时,零陵文学奚景于泠道舜祠下得白玉琯。古以玉作,不但竹也’。”

丝曰“弦”,石曰“磬”,金曰“钟”,木曰“柷。”

《师古》曰:“乐将作,先鼓之,故谓之柷。状如漆桶,中有椎,连底撞之,令左右击。”

五声和,八音谐,而乐成。商之为言章也,物成孰可章 度也。角,触也。物触地而出,戴芒角也。宫,中也,居中央, 畅四方,唱始施生,为四声纲也。征,祉也。物盛大而 祉也;羽,宇也。物聚臧宇,覆之也。夫声者,中于宫,触于 角,祉于征,章于商,宇于羽,故四声为宫纪也。协之五 行,则角为木,五常为仁,五事为貌,商为金,为义为言, 征为火,为礼为视,羽为水,为智为听,宫为土,为信为 思。以君臣民事物言之,则宫为君,商为臣,角为民,征 为事,羽为物。唱和有象,故言君臣位事之体也。五声 之本,生于黄钟之律,九寸为宫,或损或益,以定商、角、 征、羽。九六相生,阴阳之应也。律有十二,阳六为律,阴 六为吕。律以统气类物,一曰黄钟,二曰太蔟,三曰姑 洗,四曰蕤宾,五曰夷则,六曰亡射。吕以旅阳宣气,一 曰林钟,二曰南吕,三曰应钟,四曰大吕,五曰夹钟,六 曰中吕。有三统之义焉。其《传》曰:黄帝“之所作也。”黄帝 使伶伦自大夏之西。昆仑之阴。取竹之解谷。生其窍 厚均者。

应劭曰:“生者,治也;窍,孔也。” 孟康曰:“竹孔与肉薄厚等也。” 《晋灼》曰:“取谷中之竹,生而孔外,肉厚薄自然均者,截以为筒,不复加削刮也。”

断两节间而吹之,以为“黄钟之宫。”

师古曰:“黄钟之宫,律之最长者。”

制十二筒以听凤之鸣,其雄鸣为六,雌鸣亦六,比黄 钟之宫而皆可以生之,是为“律本。”

师古曰:“比,合也。可以生之,谓上下相生也,故谓之《律本》。”

“至治之世。天地之气合以生风。天地之风气正。”《十二 律》定。

《孟康》曰:“律得风气而成声,风和乃律调也。” 臣瓒曰:“风气正则十二月之气,各应其律,不失其序。”

《黄钟》,黄者,中之色,君之服也。钟者,种也,天之中数五。

韦昭曰:“一三在上,七九在下。”

“五为声,声上宫,五声莫大焉。”地之中数六,

韦昭曰:“二四在上,八十在下。”

六为律。律有形有色,色上黄,五色莫盛焉。故阳气施 种于黄泉,孳萌万物,为六气元也。以黄色名元气。律 者,著宫声也。宫以九唱《六》。

《孟康》曰:“黄钟阳九,林钟阴,六言阳唱阴和。”

“变动不居,周流六虚。始于子,在十一月。《大吕》:吕,旅也”, 言阴大旅助黄钟宣气而牙物也。位于丑,在十二月。 《太族》:族,奏也,言阳气大,奏地而达物也。位于寅,在正 月。《夹钟》:言阴夹助大族宣四方之气而出种物也。位 于卯,在二月。《姑洗》:洗,絜也,言阳气洗物辜絜之也。位 于辰,在三月。《中吕》:言微阴始起未成,著于其中旅助 “姑洗,宣气齐物也。位于巳,在四月。”《蕤宾》:蕤,继也;宾,导 也,言阳始导阴气,使继养物也。位于午,在五月。《林钟》: 林,君也,言阴气受任,助蕤宾君主种物,使长大楙盛 也。位于未,在六月。《夷则》:则,法也,言阳气正法度,而使 阴气夷当伤之物也。位于申,在七月。《南吕》:南,任也,言 阴气旅助夷则,任成万物也。位于酉,在八月。《亡射》,射, 厌也。言阳气究物而使阴气毕剥落之,终而复始,亡 厌已也。位于戌,在九月。《应钟》,言阴气应亡射,该臧万 物,而杂阳阂种也。

孟康曰:阂,臧塞也。阴杂阳气臧塞,为万物作种也。

位于亥,在十月。三统者,天施地化,人事之纪也。十一 月,干之初九,阳气伏于地下,始著为一,万物萌动,钟 于太阴,故黄钟为天统,律长九寸。九者,所以究极中 和,为万物元也。《易》曰:“立天之道,曰阴与阳。”六月,坤之 初六,阴气受任于太阳,继养化柔,万物生长,楙之于 未,令种刚彊大,故林钟为地统,律长六寸。六者,所以 合阳之施,楙之于六合之内,令刚柔有体也。立地之 道,曰柔与刚,干知太始,《坤》作成物。正月,《干》之九三,万 物棣通,族出于寅,人奉而成之,仁以养之,义以行之, 令事物各得其理。寅,木也,为仁,其声商也,为义,故太 族为人统。律长八寸,象八卦宓戏氏之所以顺天地, 通神明,类万物之情也。“立人之道,曰”仁与义,在天成 象,在地成形,后以裁成天地之道,辅相天地之宜,以 左右民,此三律之谓矣。是为三统。其于三正也,黄钟子为天正,林钟未之冲,丑为地正,太族寅为人正。三 正正始,是以地正。适其始,纽于阳,东北丑位。《易》曰:“东 北丧朋,迺终有庆”,答应之道也。及黄钟为宫,则太族、 姑洗、林钟、南吕,皆以正声应,无有忽微。

孟康曰:“忽微,若有若无,细于发者也。谓正声无有残分也。”

不复与它律为役者,“同心一统”之义也。非黄钟而它 律虽当其月自宫者,则其和应之律,有空积忽微,

孟康曰:“十二月之气,各以其月之律为宫,非五音之正,则声有高下差降也。” 空积,若郑氏分一寸为数千。

不得其正,此黄钟至尊,亡与并也。《易》曰:“参天两地而 倚数。”天之数始于一,终于二十有五,其义纪之以三, 故置一得三,又二十五分之六,凡二十五,置终天之 数,得八十一。以天地五位之合终于十者乘之,为八 百一十分,应历一统。

孟康曰:“十九岁为一章,一统凡八十一章。”

千五百三十九岁之章数,黄钟之实也。繇此之义,起 十二律之周径。

孟康曰:“律孔径三分,参天之数也。围九分,终天之数也。”

地之数始于二,终于三十,其义纪之以两,故置一得 二,凡三十。置终地之数,得六十。以地中数六乘之,为 三百六十分。当期之日,林钟之实。

孟康曰:“林钟长六寸,围六分。” 以围乘长,得积三百六十分也。

人者,继天顺地,序气成物,统八卦,调八风,理八政,正 八节,谐八音,舞八佾,监八方,被八荒,以终天地之功。 故八八六十四,其义极天地之变。以天地五位之合 终于十者乘之,为六百四十分,以应六十四卦“太族” 之实也。

孟康曰:“太族长八寸,围八分,为积六百四十分也。”

《书》曰:“天功,人其代之。”天兼地,人则天,故以五位之合 乘焉。唯天为大,唯尧则之之象也。地以中数乘者,阴 道理内,在中馈之象也。三统相通,故黄钟、林钟、太族 律长皆全寸,而亡馀分也。天之中数五,地之中数六, 而二者为合。六为虚,五为声,周流于六虚,虚者爻律。 夫阴阳登降运行,列为十二,而律吕和矣。太极元气, 函三为一。

孟康曰:“元气始起,于子未分之时,天地人混合为一,故子数独一也。”

极,中也。元,始也。行于十二辰,始动于子。参之于丑,得 三。又参之于寅,得九。又参之于卯,得二十七。又参之 于辰,得八十一。又参之于巳,得二百四十三。又参之 于午,得七百二十九。又参之于未,得二千一百八十 七。又参之于申,得六千五百六十一。又参之于酉,得 万九千六百八十三。又参之于戌,得五万九千四十 九,又参之于亥,得十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此阴阳 合德,气锺于子,化生万物者也。故“孳萌于子,纽牙于 丑,引达于寅,冒茆于卯,振美于辰,巳盛于巳,咢布于 午,昧薆”于未,申坚于申,留孰于酉,毕入于戌,该阂于 亥,出甲于甲,奋轧于乙,明炳于丙,大盛于丁,丰楙于 戊,理纪于己,敛更于庚,悉新于辛,怀“任于壬”,“陈揆”于 癸,故阴阳之施化,万物之终始。既类旅于律吕,又经 历于日辰,而变化之情可见矣。玉衡杓建,天之纲也。

《孟康》曰:“斗在天中,周制四方,犹宫声处中,为四声纲也。”

“日月初躔”,星之纪也。

孟康曰:“躔,舍也。二十八舍,列在四方,日月行焉。起于星纪,而又周之,犹四声为宫纪也。” 晋灼曰:“下言斗纲之端,连贯营室织女之纪,指牵牛之初,以纪日月,故曰星纪。五星起其初,日月起其中,是谓天之纲纪也。”

纲纪之交,以原始造设,合乐用焉。律吕唱和,以育生 成化,歌奏用焉。指顾取象,然后阴阳万物,靡不条鬯 该成,故以成之数,忖该之积。

孟康曰:“成之数” 者,谓黄钟之法数。该之积,为黄钟变生十二辰积实之数也。忖,除也。言以法数除积得九寸,则黄钟之长也。言该者,该众律之数也。刘敞曰:“故以成之数,忖该之积。” 按上言南吕任成万物然后成之数,谓酉也。从酉数除亥数则得九矣。

如法为一寸,则黄钟之长也。

孟康曰:“得一寸,则所谓得九寸也。” 言一者,张法辞。

参分:“损一。”下生林钟。

张晏曰:黄钟长九寸,以二乘九得十八,以三除之,得林钟六寸。其法率如此推,当筭乃解。晋灼曰:“蔡邕《律历记》,凡阳生阴曰下,阴生阳曰上也。”

参分林钟益一,上生太族;参分《太族》损一,下生南吕; 参分南吕益一,上生姑洗;参分姑洗损一,下生应钟; 参分应钟益一,上生蕤宾;参分蕤宾损一,下生大吕; 参分大吕益一,上生夷则;参分夷则损一,下生夹钟;参分夹锺益一,上生《亡射》;参分《亡射》损一,下生中吕。 阴阳相生,自黄钟始,而左旋八八为伍。

孟康曰:“从子数辰至未得八,下生《林钟》;数未至寅得八,上生太蔟。律上下相生,皆以此为率。” 伍,耦也,八八为耦。

其法皆用铜,职在“太乐”、太常掌之。

“度者,分寸尺、丈引也,所以度长短也。本起黄钟之长, 以子谷《秬黍》中”者。

师古曰:“子谷犹言谷子。秬即黑黍。中者,不大不小也。言取黑黍谷子大小中者,率为分寸也。”

“一黍之广,度之九十分,黄钟之长。一为一分,十分为 寸,十寸为尺,十尺为丈,十丈为引,而五度审矣。”其法 用铜,高一寸,广二寸,长一丈,而分寸、尺、丈存焉。用竹 为引,高一分,广六分,长十丈,其方法矩,高广之数,阴 阳之象也。

孟康曰:“高一分,广六分,一为阳,六为阴也。”

分者,自三微而成著,可分别也。寸者,忖也;尺者,蒦也。 丈者,张也。引者,信也。夫度者,别于分,忖于寸,蒦于尺, 张于丈,信于引。引者,信天下也。职在内官,廷尉掌之。 量者,龠、合、升、斗、斛也,所以量多少也。本起于《黄钟》之 龠,用度数审其容。

师古曰:“因度以生量也。其容,谓其中所容受之多少也。”

以子谷秬黍中者,千有二百实其龠,以若水准其概。

孟康曰:“概欲其直,故以水平之。井水清,清则平也。” 师古曰:“概所以平斗斛之上者也。”

“合龠为合,十合为升,十升为斗,十斗为斛,而五量嘉 矣。”其法用铜方尺而圜其外,旁有庣焉。

郑氏曰:“庣,过也。筭方一尺,所受一斛,过九釐五豪,然后成斛。今尚方有王莽时铜斛,制尽与此同。” 师古曰:“庣,不满之处也。”

其上为斛,其下为斗。

孟康曰:“其上谓仰斛也,其下谓覆斛之底,受一斗。”

“左耳为升,右耳为《合龠》,其状似爵,以縻爵禄,上三下 二,参天两地,圜而函方,左一右二,阴阳之象也。”其圜 象规,其重二钧,备气物之数,合万有一千五百二十。

孟康曰:“三十斤为钧,钧万一千五百二十铢。”

“声中黄钟”,始于黄钟,而反复焉。

《孟康》曰:“反斛声中黄钟,覆斛亦中黄钟之宫,宫为君也。” 臣瓒曰:“仰斛受一斛,覆底受一斗,故曰反复焉。”

君制器之象也。龠者,黄钟律之实也。跃微动气而生 物也。合者,合龠之量也;升者,登合之量也;斗者,聚升 之量也;斛者,角斗平多少之量也。夫量者,跃于龠,合 于合,登于升,聚于斗,角于斛也。职在太仓,大司农掌 之。

衡。权者,衡,平也,权,重也。衡所以任权而均物,平轻重 也。其道如底,以见准之正,绳之直,左旋见规,右折见 矩。其在天也,佐助旋玑,斟酌建指,以齐七政,故曰玉 衡。《论语》云:“立则见其参于前也,在车则见其倚于衡 也。”又曰:“齐之以礼。”此衡在前,居南方之义也。权者,铢 两、斤、钧石也,所以称物平施,知轻重也。本起于黄钟 “之重。一龠容千二百黍,重十二铢,两之为两,二十四 铢为两,十六两为斤,三十斤为钧,四钧为石,忖为十 八《易》,十有八变之象也。”

孟康曰:忖,度也。度其义有十八也。黄钟龠铢两钧斤石,凡七,与下十一象,为十八也。张晏曰:象《易》三揲蓍而成一爻十八变,具六爻而成卦。

《五权》之制,“以义立之,以物钧之;其馀小大之差,以轻 重为宜。圜而环之,令之肉倍好者。”

孟康曰:“谓为锤之形如环也。” 如淳曰:“体为肉,孔为好。” 师古曰:“锤者,称之权也。”

周旋无端,终而复始,无穷巳也。“铢”者,物繇忽微始至 于成著,可殊异也。“两”者,两黄钟律之重也。

《李奇》曰:“黄钟之管重十二铢,两十二得二十四也。”

“二十四铢而成两”者,二十四气之象也。斤者,明也。“三 百八十四铢”,《易》二篇之爻,阴阳变动之象也。“十六两 成斤”者,四时乘四方之象也。钧者,均也。阳施其气,阴 化其物,皆得其成就平均也。权与物均,重万一千五 百二十铢,当万物之象也。“四百八十两”者,六旬行八 节之象也。

孟康曰:“六甲为六旬,一岁有八节,六甲周行成岁,以六乘八节得之。”

“三十斤成钧”者,一月之象也。石者,大也,权之大者也。 始于铢,两于两,明于斤,均于钧,终于石,物终石大也。 “四钧为石”者,四时之象也。“重百二十斤”者,十二月之 象也。终于十二辰而复于子,《黄钟》之象也。

孟康曰:“称之数,始于铢,终于石,石重二十斤,象十二月。铢之重,本取于子律。黄钟一龠,容十二百黍,为十二铢。故曰:‘复于子,黄钟之象也’。”

千九百二十两者,阴阳之数也。三百八十四爻,五行
考证
之象也。四万六千八十铢者,万一千五百二十物,历

四时之象也。而岁功成就,《五权》谨矣。权与物钧而生 衡。

孟康曰:“谓锤与物钧,所称适停,则衡平也。”

衡运生规,规圜生矩,矩方生绳,绳直生准。

韦昭曰:“立准以望,绳以水为平。”

准正则平衡而钧权矣。是为五,则规者,所以规圜器 械,令得其类也;矩者,所以矩方器械,令不失其形也。 规矩相须,阴阳位序,圜方乃成;准者,所以揆平取正 也;绳者,上下端直,经纬四通也。准绳连体,衡权合德, 百工繇焉,以定法式,辅弼执玉,以翼天子。《诗》云:“尹氏 太师,秉国之钧,四方是维,天子是毗,俾民不迷。”咸有 五象,其义一也。以阴阳言之,太阴者,北方,北伏也。阳 气伏于下,于时为冬,冬终也,物终藏乃可称。水润下, 知者谋,谋者重,故为权也。太阳者,南方,南任也。阳气 任养物,于时为夏,夏假也,物假大乃宣。平火炎上,礼 者齐,齐者平,故为衡也。少阴者,西方,西迁也。阴气迁 落物,于时为秋,秋𩏶也,物𩏶敛乃成。孰金从革,改更 也。义者成,成者方,故为矩也。“少阳”者,东方,东动也。阳 气动物,于时为春。春,蠢也。物蠢生迺动,运木曲直。仁 者生,生者圜,故为规也。中央者,阴阳之内,四六之中, 经纬通达,迺能端直,于时为四季,土稼穑蕃息。信者 诚,诚者直,故为绳也。五则揆物有轻重,圜、方、平直,阴 阳之义。四方四时之体,五常五行之象,厥法有品,各 顺其方而应其行,职在大行,鸿胪掌之。《书》曰:“予欲闻 六律、五声、八音、七始,咏以出内,五言女听。”予者,帝舜 也,言以律吕和五声,施之八音,合之成乐。七者,天地 四时,人之始也。顺以歌咏五常之言听之,则顺乎天 地,序乎四时,应人伦,本阴阳,原情性,风之以德,感之 以乐,“莫不同乎一。唯圣人为能同天下之意,故帝舜 欲闻之也。今广延群儒,博谋讲道,修明旧典,同律审 度,嘉量平衡钧权,正准直绳,立于五则;备数和声,以 利兆民,贞天下于一,同海内之归。凡律度衡量用铜 者,名自名也,所以同天下,齐风俗也。铜为物之至精, 不为燥湿寒暑变其节,不为风雨暴露改”其形,介然 有常,有似于士君子之行。是以用铜也。用竹为引者, 事之宜也。

《李奇》曰:“引长十丈,高一分,广六分,唯竹坚柔为宜。”

《淮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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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文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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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锺之律,九寸而宫,音调因而九之。九九八十一,故 黄锺之数立焉。黄者,土德之色也。锺者,气之所种也。 日冬至,德气为土,土色黄,故曰“黄锺。”律之数六,分为 雌雄,故曰“十二锺。”以副十二月十二,各以三成,故置 一而十一。三之,为积分十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黄 锺大数立焉。十二律,黄锺为宫,太簇为商,姑洗为角, “林锺为征,南吕为羽。物以三成,音以五立,三与五如 八。故卯生者八窍,律之初生,写凤之音。故音以八生, 黄锺为宫。宫者,音之君也。故黄锺位子,其数八十一, 主十一月下生林锺。林锺之数五十四,主六月上生 太簇;太簇之数七十二”,主正月下生南吕。南吕之数 四十八,主八月上生姑洗;姑洗之数“六十四。主三月, 下生应锺,应锺之数四十二。主十月,上生蕤宾,蕤宾 之数五十七。主五月,上生大吕,大吕之数七十六。主 十二月,下生夷则,夷则之数五十一。主七月,上生夹 锺,夹锺之数六十八。主二月,下生无射,无射之数四 十五。主九月,上生仲吕,仲吕之数六十。主四月,极不 生,征生宫,宫生商,商”生羽,羽生角,角生姑洗,姑洗生 应锺。比于正音,故为“和。”应锺生蕤宾,不比正音,故为 缪。日冬至,音比,林锺,浸以浊;日夏至,音比,黄锺,浸以 清。以十二律应二十四时之变。甲子仲吕之征也,丙 子夹锺之羽也;戊子黄锺之宫也;庚子无射之商也; 壬子夷则之角也。古之为度量轻重,生乎天道。黄锺 之律,修九寸。物以三生,三九二十七,故幅广二尺七 寸;音以八相生,故人修八尺。寻自倍,故八尺而为寻。 有形则有声,音之数五,以五乘八,五八四十,故四丈 而为匹。匹者,中人之度也,一匹而为制。秋分蔈定,蔈 定而禾熟。律之数十二,故十二蔈而当一粟,十二粟 而当一寸。律以当辰,音以当日。日之数十,“故十寸而 为尺,十尺而为丈。其以为量,十二粟而当一分,十二 分而当一铢,十二铢而当半两。衡有左右,因倍之,故 二十四铢为一两。天有四时,以成一岁,因而四之,四 四十六,故十六两而为一斤,三月而为一时。三十日 为一月,故三十斤为一钧。四时而为一岁,故四钧为 一石。其以为音也,一律而生五音,十二律而为六,十 音因而六之,六六三十六,故三百六十音,以当一岁 之日。故律历之数,天地之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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