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选举典/第099卷

经济汇编 选举典 第九十八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经济汇编 第九十九卷
经济汇编 选举典 第一百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选举典

 第九十九卷目录

 太学生部汇考一

  有虞氏总一则

  周总一则

  汉武帝元朔一则 昭帝一则 宣帝一则 元帝初元一则 永光一则 成帝一则

  平帝元始一则

  后汉章帝元和一则 和帝永元二则 顺帝阳嘉一则 质帝本初一则 灵帝熹平

  二则 光和一则

  魏文帝黄初一则

  吴景帝永安一则

  晋武帝泰始二则 孝武帝太元二则

  宋文帝元嘉三则

  梁武帝天监二则 中大通一则 大同一则

  北魏太祖天兴一则 世祖太平真君一则

  北齐文宣帝天保一则 孝昭帝皇建一则

  北周武帝天和二则

  隋文帝开皇二则 仁寿一则 炀帝大业一则

选举典第九十九卷

太学生部汇考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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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虞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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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舜命夔典乐以教胄子。

按《书经舜典》:“帝曰:‘夔!命汝典乐教胄子’。”

大全胄,长也。自天子至卿大夫之适子也。教胄子者,其所以教之之具,专在于乐,如《周礼大司乐》“掌成均之法,以教国子弟。” 潜室陈氏曰:“胄子之性,未免或偏,圣人因其性而教之,所以矫其偏而归之中。” 陈氏《雅言》曰:“天子之元子众子,与公卿大夫之适子,皆将有天下国家之责,故不可不素教而预养之。教之之道,莫大于成其德”,即《大学》之教,而此命夔掌之也。

《周制》,“乐正造士,师氏、保氏教养国子。诸子掌国子之 倅,大司乐掌成均之政,而乐师、籥师、大胥、小胥各以 其职贰之。”

按《礼记王制》:司徒论选士之秀者而升之学,曰俊士。 升于学者,不征于司徒,曰“造士乐正,崇四术,立四教, 顺先王《诗》《书》、礼、乐以造士。”春秋教以《礼》《乐》,冬夏教以 《诗》《书》。王大子、王子、群后之大子、卿大夫、元士之适子、 国之俊选皆造焉。凡入学以齿。

乐正,乐官之长,掌国子之教。《虞书》曰:“夔命汝典乐,教胄子。”崇,高也。高尚其术以作教也。幼者教之于小学,长者教之于大学。《尚书传》曰:“年十五始入小学,十八入大学。”顺此《诗》《书》《礼》《乐》四术,教以成士,故云以造士。春、《夏》阳也;《诗》《乐》者声,声亦阳也;秋、《冬》阴也;《书》《礼》者事,事亦阴也。互言之,皆以其术相成也。王子,王之庶子、“群后公及诸侯以至俊选,皆以《四术》”成之。入学皆以长幼受学,不用尊卑也。此明习业之事。乐正之官,当光扬尊荣。此四术以为教,谓敷畅义理,赞明旨趣,使学者知之。顺者,依顺此古者先王之道,以《诗》《书》《礼》《乐》教之,造成此士。术者,是道路之名,《诗》《书》《礼》《乐》,是先王之道路也。春秋教以《礼》《乐》,则秋教礼,春教乐;冬夏教以《诗》《书》,则冬教书,夏教《诗》。郑注:“诗得为声者,《诗》是乐章,《诗》之文义,以乐声播”之,故为声。若以声对舞,则声为安静,舞为鼓动,舞为阳,声为阴。故《大胥》云“春释菜合舞,秋颁学合声”是也。就舞之中,奋动甚者属阳,奋动静者属阴,故《文王世子》云“春夏学干戈,秋冬学羽籥”是也。书者,言事之经,礼者行事之法,事为安静,故云“阴。”《文王世子》云“秋学礼,冬读书。”与此同也。郑注“互言之”者,谓不互言,当云“春夏教《乐》《诗》,秋冬教《礼》《书》。”则是春夏但教《乐》《诗》,不教《礼》《书》,秋冬但教《礼》《书》,不教《乐》《诗》。今交互言之,言其四术不可暂阙。春教《乐》,兼有《礼》;秋教《礼》,兼有《乐》;夏教《诗》,兼有《书》;冬教《书》,兼有《诗》,故云皆以其术相成,但遂其阴阳,以为偏主耳。《文王世子》云:“将君我而与我齿让”,何也?长幼受学,虽王“大子亦然也。”集说长乐陈氏曰:“‘《诗》《书》《礼》《乐》,以之为术,则谓之四术;以之教人则谓之四教。崇之则其道尊,立之则其教行。春教以乐,秋教以礼,则《文王世子》春诵、秋学礼’是也;夏教以诗,冬教以《书》,则《文王世子》‘夏弦、冬读书’是也。阳动而主声,阴静而主事。春、夏阳也,《诗》《乐》则声也,秋、冬阴也,《书》《礼》则事也。一阴一阳之谓道,造士之道,在顺之而已。”《周官·大胥》,“春合舞,秋合声。与此不同者,春貌之时而舞则貌也,秋言之时而声则言也。先王于阴阳之理,或取以动静,或取以五事,各有所当也。造士必以乐正者,乐之入人也深,先王之成人,未尝不终始于此。舜命夔典乐,教胄子,周立大司乐,掌成均之法。”皆此意。欤又曰:“防阳德者必以阴”,则春教《礼》,夏教《书》,以夫春夏阳而《书》《礼》皆阴事也。防阴德者必以阳,则秋教《乐》,冬教《诗》,以夫秋冬阴而《诗

乐,皆阳事也。宗伯曰“以天产作阴德,以中礼防之,以地产作阳德,以和乐防” 之意与此同。然春诵于东序主乎《诗》,夏弦于成均主乎《乐》;秋之瞽宗者,礼也;冬之上庠者,《书》也。则郑氏谓“因时顺气,于功易成” ,理或然也。盖防之者成人之事,顺之者小子之事。孰谓未升大学则弦诵乎?又《乐书》曰:“乐工之所取正者,小乐正” 也;小乐正之所取正者,大乐正也。昔舜命夔为乐正,则乐正之职,二帝之世已然,三王特因而循之而已。盖《诗》者,中声之所正也,说志者莫辨焉;《书》者,政事之纪也,说事者莫辨焉;礼之敬文也,说礼者莫辨焉;乐之中和也,说乐者莫辨焉。崇之为四术,使士有所尊;立之为四教,使士有所从顺。先王《诗》、“《书》《礼》《乐》以造士,崇四术以造之也。《春秋》教以《礼》《乐》,冬夏教以《诗》《书》,立四教以教之也。” 乐正之职有在于是,岂非人君有乐育人材之意,而乐正有以辅成之欤?《周官》大司乐“掌成均之法,以教国子。” 盖本诸此。《诗》《书》《礼》《乐》谓之“四术” ,亦谓之“四教” ,犹君臣、父子、夫妇、长幼、朋友谓之“五典” ,亦谓之“五教” 也。然不“言《易》与《春秋》者,为其非造士之具,不可骤而语之故也。孔子之于《易》,必待五十而后学;游、夏之于《春秋》,虽一辞莫赞,其意盖可见矣。荀卿欲隆礼乐,杀《诗》《书》,是不知崇四术之意也 。” 严陵方氏曰:“《诗》《书》《礼》《乐》所载者道也,体之在己,则术于此而已,故曰‘四术;用之以化人,则效于此而已,故曰‘四教。《礼》者,体也,故于秋教之,盖秋主揪敛,所以成体故也;《乐》者乐也,故于春教之,盖春主发散,所以为乐故也;《诗》者言也,故于夏教之,盖言为事之文,夏与物交而成文故也;《书》者事也,故于冬教之,盖事为言之实,冬与物辨而反实故也。则顺之之道又有见于此。凡言《春秋》,必以春为前者,先后之序也。然诵亦诗’’” 也,弦亦乐也,而《文王世子》乃言“春诵夏弦” ,何也?盖弦诵者,诗乐之用;诗乐者,弦诵之体。方言其体,故以乐为先;方言其用,故以诵为先。其实四者以其阳类,故教之诏之皆于春夏而已。春之教乐,未始无诗,要之以乐为主耳。夏之教诗,非无乐也,要之以诗为主耳。弦之与诵,其义亦犹是也。故《文王世子》弦诵,则一诏之以大师;书礼,则或诏之以典书者,或诏之以执礼者也。于《春秋》通而教之,秋冬别而教之者,顺阳交阴辨之义故也。此则一教之以乐正者,以夏殷之制略,未若周之制详故也。大子,适子也。大则以大言之也。适子大而庶子小,故谓之大子;诸侯有君道,故谓之后。然非一人也,故以群加之。天子之子亦谓之“大子” ,则以特大于天下之子。诸侯之世子亦谓之“大子” ,则以特大于一国之子而已。名之以大虽同,所以名之以大则异也。至于卿大夫之与元士,则全乎臣矣,其子不足以大言之,故曰“适子” 而已。自王大子以至于国之俊选,皆造焉者,皆从其《诗》《书》《礼》《乐》之教故也。天子之子,则适庶皆与,诸侯而下,则庶子不与者,隆杀之别也。选士方升于司徒,亦得与在学之教者,教无内外之别故也。则与帅之而执事,以激群众之时异矣。故彼特曰“俊士” 而已。学所以明人伦,人伦之大,莫先乎孝弟,故入学者必以齿。曰凡则无贵贱皆以齿矣。然以大子而与俊、选相为齿,所谓“‘行一物而三善皆得’是也 。” 山阴陆氏曰:“四术,《诗》《书》《礼》《乐》四教。《春秋》教以礼、乐,冬夏教以《诗》《书》,顺先王《诗》《书》《礼》《乐》以造士,乐正之事也。凡造士兴于《诗》《书》次之,《礼》次之,乐又次之,是之谓顺。” 《庄子》曰:“倒道而言,迕道而说者,人之所治也,安能治人?《春秋》教以《礼》《乐》,冬夏教以《诗》《书》,言教不言学,非成德也,有教而已。” 据凡学,世子及学士必时。凡学必时矣,故曰:“春秋教以礼、乐,冬夏教以《诗》《书》。” 延平周氏曰:“四术,仁、义、礼、智也;四教,《诗》《书》、礼、乐也。崇四术所以尊德性;立四教所以道问学。尊德性,天也;道问学,人也。天与人,先王之教,未尝偏废也。舜命夔典乐而教胄子,周立大司乐而掌成均之法。此言乐正崇四术、立四教者,盖以乐为学,教之终始,而能入人之深也。大子言其适,王子言其庶,四时之教,其大子与俊选者同,则道德所一也。” 庐陵胡氏曰:“郑盖以《文王世子》云‘春诵夏弦’,故必谓《诗》《乐》属阳;又以《文王世子》云‘秋学礼,冬读书’,故必谓《书》《礼》属阴。” 此说近凿。夫四教不可一日而阙却,縠说《礼》《乐》而敦《诗》《书》岂分四时?孔子言“学《诗》学《礼》” ,何必夏教《诗》,秋教《礼》?孟子曰:“诵其诗,读其书” ,何必《诗》于夏,书于冬哉?若云“秋必礼,春必乐” ,则《大胥》云“秋颁乐合声” ,《文王世子》云“秋冬学羽籥。” 秋亦可教乐矣,不必春也。若云“冬必书,夏必《诗》” ,则《文王世子》云“凡学,春官,释奠于其先师” ,郑云:“官谓《诗》《书》《礼》《乐》之官。” 则春亦可教《诗》《书》、“《礼》矣,不必夏、秋、冬也。” 郑注云:“互言之,其义未明,故详别其旨 。” 《讲义》曰:“四术、四教,皆不过《诗》《书》《礼》《乐》而已” ,以此而为术业故。

谓之术,以此而成教养,故谓之教,亦异名同实而已 。金华邵氏曰:“入学当有渐摩之益,而势之尊隔则难行。王大子、王子、群后之大子、卿大夫、元士之适子,皆势之尊者。使其骄贵自恃,而居乎贫贱而齿尊者之上,则有善何以相劝?有过何以相纠?惟略势位而一皆以齿,则渐摩之术可施。如此而不入于善,是不帅教也。故于将出学之时简之,至屈万乘之尊,动三公、九卿大夫元士之众,甚而天子食不用乐。古之人君,其不忍轻弃人才如此。” 盱江李氏曰:“乐正以《诗》《书》《礼》《乐》造士,王大子、王子、群后之大子、卿大夫、元士之适子皆造焉。说者必曰:‘为化民也,为选贤也’。而不曰‘爱诸臣之子,保诸臣之家也’。人不教不” 善,不善则罪,罪则灾其亲,坠其祀,是身及家以不教坏也。故明主推恩群臣,必先教学,与其宠于今,孰若无辱于后?不务教而务官之以市井言,未学而仕,其幸大矣。知者虑之,则为祸亦大。彼不善之质而假之位,鲜不及矣。

将出学,“小胥、大胥、小乐正简不帅教者,以告于大乐 正,大乐正以告于王。王命三公、九卿、大夫、元士皆入 学,不变。王亲视学,不变。王三日不举。屏之远方,西方 曰棘,东方曰寄,终身不齿。”

出学,谓九年大成学正也。所简者谓王大子、王子、群后之大子、卿大夫、元士之适子,大胥、小胥,皆乐官属也。大乐正告于王,王命皆入学,亦谓使习礼以化之不变,王又亲为之临视,重弃贤者子孙也。此习礼皆于大学,不举去食乐,重弃人也。棘,当为僰。僰之言偪,使之偪寄于夷戎,不屏于南北,为其大远。此论王子等屏退之事。案《周礼》大胥中士四人,小胥,下士八人,皆属大司乐,故注云:“乐,官属也。”殷人习礼在于大学,即《明堂位》云“瞽宗,殷学”,《文王世子》云“礼在瞽宗”,殷之大学也。若周则大学曰东胶,瞽宗不得为周之大学也。故郑注《仪礼乡射》云“周立四代之学于国”,而又以有虞氏之庠为乡学,则周之寻常习礼于殷学之中,至九年为王子不变,其习礼当于东胶大学。然则馀子十八入大学,嫡子二十入大学者,皆是殷法也。若周法立当代大学在公宫左,大学即东胶也。又立小学于西郊,小学即有虞氏之庠。其习《书》于虞氏之学,习《礼》《乐》于殷之学,习《舞》于夏后氏之学。故《文王世子》云“春夏学干戈,秋冬学羽籥,皆于东序。春诵夏弦,大师诏之。”《瞽宗》又云:“礼在瞽宗。”然《诗》与《礼》《乐》虽各在其学习之,至二十入大学之时,仍于大学之中兼习四术,故此注云“习礼皆于大学”,是周之大学亦习礼也。礼既在瞽宗,又在大学,则其馀亦可知也。郑注“南北为其大远”者,案《汉书地理志》“南北万三千里,东西九千里。”又《帝王世纪》。“南北万三千三百六十八里。东西九千三百二里。”汉地既然。则周亦应尔。皆南北长。东西短。故云大远也。集说长乐刘氏曰:“圣人之有天下也,以教学为朝廷之大政,使大子齿于俊选,使乐正磨其性情,必顺先王《诗》《书》《礼》《乐》以性其情,然后已也。不变者九年,则虽王子亦屏远方。其公于教化,而不私其子,则凡在学者,孰敢不性其情,以蹈于中和之域哉!此三代之王所以后世无及也。” 延平周氏曰:“王命三公至于元士皆入学以劝导诱掖之。如是而又不变,则亲视学而又不变,是真不能变者也。故屏之棘,急也,示其虽屏之,欲棘于悔过;寄者,示其虽屏之特寓于此耳。屏而必谓之棘与寄者,恩也;卒不免于不齿者,义也。” 长乐陈氏曰:“《周官》:‘大胥掌学士之版,以待致诸子。春入学,释菜合舞,秋颁学合声。小胥掌学士之征’”令而比之,觥其不敬者,巡舞列而挞其慢怠者。大胥待致以教之,小胥觥挞以赞之。则简不帅教者,小胥、大胥预有力焉。《乐师》“掌国学之政,以教国子。凡乐官掌其政令,听其治讼”,则简不帅教者,小乐正亦预有力焉。《大司乐》“掌成均之法,以治建国之学政。凡王之事皆在所令焉。”则简不帅教以告于大乐正者,小胥、大胥,小乐正也。以之告于王者,大乐正也。“乡简不帅教”者,耆老皆朝于庠。“大乐正告不帅教”者,王命三公、九卿、大夫、元士皆入学,而王又亲视学,重弃之也。“重弃之”,与《周官乡士》《遂士》、“王命三公会其期”同意。“王三日不举”,与《文王世子》“不举为之变”同意。棘则欲其悔过之速,“寄”则示其有可复之理。可悔而不知悔,可复而不能复,然后终身不齿矣。屏之止于东西,而不及南北者,南于中国为尢远,北于四方为尢寒,自非恶之,欲其死则不投之于此。《诗》曰:“豺虎不食,投畀有北。”则国子之屏,宜不至此。盖教之,仁也。简不帅,义也。王亲视学,与三日不举,仁也;终身不齿,义也。先王之于国子,仁之而已,其处之以义,不得已也。严陵方氏曰:“‘视学之礼,则《文王世子》所言者是也。不变王三日不举’者,以视学之礼化之,而又不变

“‘则终身不变矣。故三日不举,将以弃之也。举与食日举以乐” 之“举’同义。将弃之而不举,则自贬损,以责其教之不至故也。棘、寄,皆以待贵之礼,有别于贱者,故然耳 。” 山阴陆氏曰:“寄言今虽寄,后将复焉;棘言今虽棘,后将宥焉。虽曰终身不齿,其幸望犹如此,圣人之仁也 。” 李氏曰:“王亲视学,此有以见劳于索之也。劳于” 索之,则休于使矣 。《讲义》曰:“三日不举,闵其教养之久而犹不变,所以深惜其齿于学而无所成也。古者大丧则不举,大札则不举,邦有大灾则不举,又司寇行戮则君为之不举。王闵士之无成,而至于三日不举乐,则所以教养以待天下之士为何如?”

《文王世子》:“凡侍坐于大司成者,远近间三席,可以问; 终则负墙列事,未尽不问。”

间犹容也。容三席则得指画相分别也。席之制,广三尺三寸三分,则是所谓函丈也。负墙却就后席。相辟也。列事未尽不问,错尊者之语,不敬也。此论国子侍坐于《大司成》之仪。“问终则起,却就后席,负墙而坐,辟后来问者问事之时。若尊者序列其事未终尽,则不可错乱尊者之语,辄有咨问。”集说石林叶氏曰:“师氏掌教国子以三德三行论说。”《东序》:“有论说则有问,故间三席。” 严陵方氏曰:“可以问者,以其声足以相闻,又不至于大逼也。《曲礼》曰:‘先生问焉,终则对’。亦此之意。” 山阴陆氏曰:“‘负墙致竦,敬也’。据子夏‘蹙然而起,负墙而立’,《传》曰:‘一命而伛,再命而偻,三命循墙而走’。盖古之人有所受皆如此。”

按:《周礼地官》:师氏:“以三德教国子。”

订义吕氏曰:“大司乐掌成均之法,以教国子。”此又以从容和缓,以媺诏王之师氏教国子。古人教国子之意如此。 郑康成曰:“国子,公卿、大夫之子弟,师氏教之,而世子亦齿焉。学君臣、父子长幼之道。”王昭禹曰:“上则诏王,下则教国之子弟,皆出于师氏。君臣上下,所以同德而无异道。” 陈彦群曰:“古者国子之教极严,盖其以”父兄之任为官,与未命之士不同。苟教之无素,而一日用于朝廷宗庙之间,与庸人何异?后人不知教国子,而朝廷宗庙之间又率皆以父兄保任为郎,其后遂欲除任子之令。不知任子之不得人,由教养之未至耳。先王赏延于世,未尝以官授不才之子弟。今之国子监正为教国子设,故太学补选,先于国子,其为法则优,而教养异于古矣。

掌国中失之事,以教国子弟。

“《中》,《中礼》者失。”失礼者教之者使识旧事。订义郑锷曰:“国朝典故,人有所不知者,必以是而教之焉。”陈君举曰:“教以三德三行以立其根本,又须教以国政,使之通达治体。故国政之中者教之以为法,不中者教之以为戒,使之洞晓国家之本末源流,则他日皆良公卿也。”

凡国之贵游子弟学焉。

订义李景齐曰:“周自有教国子之官,师氏掌以媺诏王。今考其职,教国子者尢详焉,乃所以广于诏王之道,非有二事也。何者?国子所赖以宿卫王宫,最于王为近且密。师氏居虎门之左,司王朝而以媺诏王,则王之所闻者善,言所知者正,道固可以格其非心,然退而寒之者众,则此心易摇。故必详于教国子,使之皆善,则在王所者,长幼卑尊,无非薛居州王,谁与为不善?古之人臣所以纳君于善,而古之人君所以自置其身于无过者,莫急于此。保氏之职掌谏王恶,而养国子以道”者,盖亦是意。后世之君,非无所谓谏诤辅拂之臣,而深居退处,所对不过宦官女子,则君心之易蛊宜矣。 陈君举曰:“古者取士,先国子”,次俊造。夫国子非但王人之谓也。《记》曰:“群后之大子、卿大夫、元士之适子皆造焉。”则诸侯子在其中矣。今见于经。师氏居虎门,教国子,则宿卫王宫之士庶子、宫伯所领者也。《大司乐》成均教国子,是谓胄子,则常在学者也。其馀不常在学,特名在学士之版,则岁春秋之一合诸学,其籍在诸子,其教则大胥、小胥。由此观之,列国之子与在周行者,同卫王宫,同入成均,同隶学士之版。于斯取才焉而用之,曾何内外之辨?《传》言鲁公之子伯禽、卫康叔之子牟,齐太公之子伋,俱事成王,而宣王欲得国子之能训导诸侯者,樊穆仲以《鲁侯对》,略可睹矣,犹以为未广也,则乡党有宾贤,邦国有贡士,是谓俊造。盖以三百六十官,迭来四方之彦,而博极一时之选,是故天下无遗才,而王室亦无世官之弊。故曰:“凡周之士,不显亦世。”周衰,世卿为政,姻娅膴仕,而诸侯子不在教育选举之科。《小雅》刺之曰:“东人之子,职劳不来;西人之子,粲粲衣服。”言仕京师者辄得志,下国之士,壅于上闻,甚则卫之贤者,仕于伶官。《简兮》之卒章曰“彼美人

兮西方之人兮,风人以是为宜承事王者,而困穷至此,先王之泽熄矣。汉设左官之律,凡仕于诸侯者,皆左选也,且不得宿卫。《大乐律》曰:“除吏二千石到六百石,关内侯到五大夫,以为舞人。” 而诸侯子弟不与焉。国子之分,内外于是始,何示人不广乎?

保氏“养国子以道,乃教之六艺。”

订义史氏曰:“师氏之德行既根诸内,而保氏所养,养此而已。夫有诸内必形诸外,则艺也、仪也,人孰患其不习哉?” 郑锷曰:“说者谓教以德行,则不言养;教以艺仪,先言养之以道,何也?”余以为艺则一能之可称,仪则容止之可观。养之以道,然后教之中有所主,表里相符,华实相副矣。养则涵养其心,优而柔之,使自求之;餍而饫之,使自趋之。 王氏曰:“道与之才,先王达之以为艺;道与之貌,先王制之以为仪。”

《春官》大司乐掌成均之法,以治建国之学政,而合国 之子弟焉。

订义陈蕴之曰:“建,立也。周人以成均之旧法以立国之学政,合聚国子弟,将以此教之。”

以乐德教国子中和、祇庸、孝友;以乐语教国子兴道、 讽诵、言语;以乐舞教国子舞《云门》《大卷》《大咸》《大㲈》《大 夏》《大濩》《大武》。

帅《国子》而舞。

订义郑锷曰:“奏夏之时,又帅国子而舞以形容之。”《易氏》曰:“舞所以宣导其和。” 王昭禹曰:“大司乐以乐舞教国子舞,故凡乐事用舞则帅国子而舞。

《乐师》掌国学之政,以教国子小舞。”

订义谓以年幼小时教之舞。《内则》曰:“十三舞《勺》,成童舞《象》,二十舞《大夏》。” 黄氏曰:“凡称国子,兼适庶也。故《王世子》亦在。”《文王世子》曰:“春夏教干戈,秋冬教羽籥。帗羽、皇旄、干人等舞,则为小舞。自其小时教之。《大司乐》六舞则合之,羽、旄、干戚备焉。”

《大胥》,“掌学士之版,以待致诸子。”

订义王氏《详说》曰:“《文王世子》曰:‘凡学世子及学士必时’。是学士者,国子之谓,以其父兄有爵于国者言之,则曰国子;以其众言之,则曰诸子;以其教言之,则曰学士。周之时,乔木有世臣,棠华有贤者之后,夫岂无自哉?” 郑司农曰:“版,籍也。今时乡户籍,世谓之户版。大胥主此籍,以待当召聚乐舞者。卿大夫之诸子,则案此籍”以召之。

凡祭祀之用乐者,以鼓征学士。

击鼓以召之。《文王世子》曰:“大昕鼓征。所以警众。”订义《王昭禹》曰:“召之使兴舞也。”

《小胥》“掌学士之征令而比之。”

《大胥》:“掌学士之版,以待召聚舞者。小胥赞大胥,为征令校比之,考其在否。”订义王昭禹曰:“征则召之使来,令则使之有为,比则校叙其多寡之数,使之类聚而群分。”

《籥师》“掌教国子舞羽龡籥。”

订义郑锷曰:“执羽所以为容,籥所以为声。” 王氏曰:“籥如篴,三孔,主中声,而上下律吕于是乎生。” 易氏曰:“‘成周乐舞之制,有文舞,有武舞。文舞羽籥,籥师掌之;武舞干戈,司干掌之。然文舞未尝无干,故舜兼取乎干、羽;武舞未尝无羽,故《诗》言万舞,及于执籥秉翟’。是知文舞干不胜羽,武舞羽不胜干,此籥师之教,国子所以专”言舞羽龡籥欤。

《夏官》:“诸子掌国子之倅,凡国之政事,国子存游倅,使 之修德学道,春合诸学,秋合诸射,以考其艺而进退 之。”

订义黄氏曰:“国子与王子弟共学,国有政事,国子虽尽有职任,而必存游倅,使之修德学道,学校不可一日废也。一人元良,万邦以贞,先王所务莫上焉。游言其无职任也。” 《易氏》曰:“‘使之修德’,即《师氏》所谓‘三德教国子’”者;“‘使之学道’,即《保氏》所谓‘养国子以道而教以六艺者。德原于性,故谓之修;道公乎人,故谓之学’。” 王昭禹曰:“宫正会其什伍而教之道艺,教之于宿卫之时,《诸子春秋》合之于方学之时,考其艺而进退之,则能者在所进,不肖者在所退也。”

武帝元朔五年始置博士弟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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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汉书武帝本纪》,“元朔五年夏六月,诏曰:‘盖闻导民 以礼,风之以乐。今礼坏乐崩,朕甚闵焉。故详延天下 方闻之士,咸荐诸朝。其令礼官劝学,讲议洽闻,举遗 兴礼,以为天下先。太常其议予博士弟子,崇乡党之 化,以厉贤材焉’。”丞相弘请为博士置弟子员,学者益 广。 按《儒林传》:“弘为学官,悼道之郁滞,迺请曰:‘丞相 御史言制曰:‘太常议予博士弟子崇乡里之化,以厉 贤材焉。谨与太常臧、博士平等议曰:闻三代之道,乡 里有教,夏曰校,殷曰庠,周曰序,其劝善也显之朝廷, 其惩恶也加之刑罚,故教化之行也,建首善自京师始,由内及外。今陛下昭至德,开大明,配天地,本人伦, 劝学兴礼,崇化厉贤,以风四方,太平之原也。古者政 教未洽,不备其礼,请因旧官而兴焉’’。”为博士官,置弟 子五十人,复其身。太常择民年十八以上,仪状端正 者,补博士弟子。郡国县官有好文学,敬长上,肃政教, 顺乡里,出入不悖所闻,令相长丞上属所二千石。二 千石谨察可者,常与计偕,诣太常,得受业如弟子。一 岁皆辄课,能通一艺以上,补文学掌故缺;其高第可 以为郎中。太常籍奏,“即有秀才异等,辄以名闻。其不 事学,若下材及不能通一艺,辄罢之,而请诸能称者。” 制曰:“可。”

昭帝   年增博士弟子员满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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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汉书昭帝本纪》不载。 按《儒林传》:“昭帝时举贤良 文学,增博士弟子员,满百人。”

宣帝   年倍增博士弟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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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汉书。宣帝本纪》。不载。 按《儒林传》:“昭帝时。增博士 弟子员,满百人。宣帝末倍增之。”

元帝初元五年四月诏令博士弟子毋置员以广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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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汉书元帝本纪》云云。 按《儒林传》“元帝好儒。能通 一经者皆复。数年。以用度不足,更为设员千人。郡国 置五经百石卒史。”

永光三年冬复博士弟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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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汉书元帝本纪》云云。

成帝   年增弟子员三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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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汉书成帝本纪》,不载。 按《儒林传》,“成帝末,或言孔 子布衣,养徒三千人,今天子太学弟子少,于是增弟 子员三千人,岁馀复如故。”

平帝元始四年增元士子得受业如弟子勿以为员按汉书平帝本纪不载 按儒林传平帝时王莽秉政增元士之子得受业如弟子勿以为员岁课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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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人为郎中,乙科二十人为太子舍人,丙科四十 人补文学掌故云。 按《王莽传》:“四年,莽奏起明堂、辟 廱、灵台,为学者筑舍万区,作市常满仓,制度甚盛。立 乐经益博士员经各五人。”

后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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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帝元和二年五月赐博士员弟子见在太学者布人三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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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后汉书章帝本纪》云云。

和帝永元十二年三月壬子赐博士员弟子在太学者布人三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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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后汉书和帝本纪》云云。

永元十四年,更定“试博士弟子法。”

按《后汉书和帝本纪》,不载。 按《徐防传》,永元十四年, 拜司空。防上疏曰:“汉立明经,博征儒术,开置太学。孔 圣既远,微旨将绝,故立博士十有四家,设甲乙之科, 以勉劝学者,所以示人好恶,改敝就善者也。伏见太 学试博士弟子,皆以意说,不修家法,私相容隐,开生 奸路。每有策试,辄兴诤讼,论议纷错,互相是非。孔子 称‘述而不作’”,又曰“吾犹及史之阙文”,疾史有所不知 而不肯阙也。今不依章句,妄生穿凿,以遵师为非义, 意说为得理,轻侮道术,濅以成俗,诚非诏书实选本 意。改薄从忠,三代常道,专精务本,儒学所先。臣以为 博士及甲乙策试,宜从其家章句,开五十难以试之, 解释多者为上第,引文明者为高说。若“不依先师,义 有相伐,皆正以为非。《五经》各取上第六人,《论语》不宜 射策。虽所失或久,差可矫革。”诏书下公卿,皆从防言。

按《注东观记》“防上疏曰:试《论语》本文,章句但通度。”

“勿以射策。”冀令学者务本,有所一心,专精师门,思核 经意,事得其实,道得其真,于此弘广经术,尊重圣业, 有益于化。虽从来久,大经衰微,学问濅浅,诚宜反本, 改矫其失。

顺帝阳嘉元年增太学弟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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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后汉书顺帝本纪》:“阳嘉元年秋七月丙辰,以太学 新成,试明经下第者补弟子,增甲乙科员各十人。”

质帝本初元年令郡国举明经朝官遣子受业太学定岁满课试录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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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后汉书质帝本纪》:“本初元年夏四月庚辰,令郡国 举明经年五十以上,七十以下诣太学。自大将军至 六百石,皆遣子受业。岁满课试,以高第五人补郎中, 次五人太子舍人,又千石、六百石、四府掾属、三署郎、 四姓小侯先能通经者,各令随家法。其高第者上名 牒,当以次进赏。”

四府掾属,谓大将军府掾属二十九人,太尉府掾属二十四人,司徒府三十一人,司空府二十九人。《汉官》,左右中郎将皆秦官也,比二千石,三署郎皆属焉。三署,谓五官署、左右署也。儒生为《诗》者谓之“诗家”,礼者谓之礼家,故言“各随家法”也。

按《儒林传序》:“本初元年,梁太后诏大将军下至六百 石,悉遣子就学。每春秋辄于乡射月一飨会,以此为

常。自是游学增盛,至三万馀生。然章句渐疏,而多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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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华相尚,儒者之风盖衰矣。”

《汉官仪》曰:“春三月、秋九月,习乡射礼,礼生皆使太学学生。”

灵帝熹平元年捕太学诸生千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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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后汉书灵帝本纪》:熹平元年“秋七月,宦官讽司隶 校尉段颎,捕系太学诸生千馀人。”

时有人书《朱雀阙》云:“天下大乱,公卿皆尸禄。故捕之。”

熹平五年十二月,试太学生除吏。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五年冬十二月,试太学生年六 十以上百馀人,除郎中、太子舍人,至王家郎、郡国文 学吏。”

光和元年二月己未始置鸿都门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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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后汉书灵帝本纪》云云。 按注:“鸿都,门名也。于内 置学。”时其中诸生皆敕州郡三公举召能为尺牍辞 赋及工书鸟篆者,相课试,至千馀人。

文帝黄初五年夏四月立太学置五经课试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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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魏志文帝本纪》云云。

景帝永安元年诏立学凡有志好者令其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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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吴志孙休传》:“永安元年诏曰,古者建国,教学为先, 所以道世治性,为时养器也。自建兴以来,时事多故, 吏民颇以目前趋务,去本就末,不循古道。夫所尚不 淳,则伤化败俗。其按古置学官,立五经博士,核取应 选,加其宠禄科,见吏之中及将吏子弟有志好者,各 令就业,一岁课试,差其品第,加以位赏,使见之者乐” 其荣,闻之者羡其誉,以敦王化,以隆风俗。

武帝泰始六年冬十一月赐太常博士学生帛牛酒各有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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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晋书武帝本纪》云云。

泰始八年。诏太学生已试经者留学。馀各遣还 按《晋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礼志》。晋泰始八年。 有司奏太学生七千馀人。才任四品。听留。诏已试经 者留之。其馀遣还。郡国大臣子弟堪受教者。令入学。

孝武帝太元元年尚书谢石请兴复国学诏选公卿二千石子弟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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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晋书孝武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礼志》,晋孝武帝 太元元年,尚书谢石陈曰:“立人之道,曰仁与义。翼善 辅性,唯礼与学。虽理出自然,必须诱导。故洙、泗阐弘 道之风,《诗》《书》垂轨教之典。敦《诗》说《礼》,王化以斯而隆; 甄陶九流,群生于是乎穆。世不常治,道亦时亡。光武 投戈而习诵,魏武息马以修学,惧坠斯文,若此之至 也。大晋受命,值世多阻,虽圣化日融,而王道未备,庠 序之业,或废或兴。遂令陶铸阙日用之功,民性靡素 丝之益。亹亹元绪,翳焉莫抽。臣所以远寻伏念,寤寐 永叹者也。今皇威遐振,戎车方静,将洒元风于四区, 导斯民于至德,岂可不弘敷礼乐,使焕乎可观。请兴 复国学,以训胄子,班下州郡,普修乡校。雕琢琳琅,和 宝必至。大启群蒙,茂兹成德,匪懈于事,必由之以通, 则人竞其业,道隆学备矣。”烈宗纳其言。其年,选公卿 二千石子弟为生,增庙屋一百五十五间,而品课无 章,士君子耻与其列。国子祭酒殷茂言之曰:“臣闻弘 化正俗,成乎礼教,辅性成德,必资于学。先王所以陶 铸天下,津梁万物,闲邪”纳善,潜被于日用者也。故能 疏通元理,穷综幽微,一贯古今,弥纶治化。且夫子称 回,“以好学为本,七十希仰,以善诱归宗。”《雅》《颂》之音,流 咏千载,圣贤之渊范,哲王所同风。自大晋中兴,肇基 江左,崇明学校,修建庠序,公卿子弟,并入国学,寻值 多故,训业不终。陛下以圣德元一,思隆前美,顺通居 方,导达物性,兴复儒肆,佥与后生。自学建弥年,而功 无可名,惮业避役,就存者无几。或假托亲疾,真伪难 知,声实浑乱,莫此之甚。臣闻旧制,国子生皆冠族华 胄,比列皇储,而中者混杂兰艾,遂令人情耻之。子贡 去朔之饩羊,仲尼犹爱其礼,况名实兼丧,面墙一世 者乎!若以当今急病,未遑斯典,权宜停废者,“别一理 也。若其不然,宜依旧准。”窃谓群臣内外清官子侄,普 应入学,制以程课。今者见生,或年在扞格,方圆殊趋, 宜听其去就,各从所安。所上谬合,乞付外参议。烈宗 下诏褒纳,又不施行。朝廷及草莱之人,有志于学者, 莫不发愤叹息。

太元九年夏四月己卯,增置太学生百人。

按《晋书孝武帝本纪》云云。 按《礼志》,孝武时,以学在 水南悬远,有司议依升平元年,于中堂权立行太学。 于时无复国子生,有司奏“应须复二学生百二十人, 太学生取见人六十,国子生权铨大臣子孙六十人。 事讫罢。奏可。”

文帝元嘉二十年复立国子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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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礼志》云云元嘉二十三年九月策试国子生。

按《宋书文帝本纪》:二十三年“九月己卯,车驾幸国子 学,策试诸生,答问凡五十九人。冬十月戊子,诏曰:‘庠 序兴立累载,胄子隶业有成,近亲策试,睹济济之美, 缅想洙泗,永怀在昔,诸生答问,多可采览。教授诸官, 并宜沾赉赐帛各有差’。”

元嘉二十七年,废国子学。

按《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礼志》,二十七年废。

武帝天监四年诏国子学生不限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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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梁书武帝本纪》,“天监四年春正月,置《五经》博士各 一人。”

按《隋书百官志》:“天监四年,置五经博士各一人。旧国 子学生限以贵贱,帝欲招徕后进,五馆生皆引寒门 隽才,不限人数。”

天监九年三月诏“皇太子及王侯之子。年在从师者。 可令入学”十二月策试胄子。

按《梁书武帝本纪》:九年“三月己丑,驾幸国子学,亲临 讲肄,赐国子祭酒以下帛各有差。乙未,诏曰:王子从 学,著自《礼经》,贵游咸在,实维前诰,所以式广义方,克 隆教道。今成均大启,元良齿让,自斯以降,并宜肄业。 皇太子及王侯之子,年在从师者,可令入学。”十二月 癸未,舆驾幸国子学,策试胄子,赐训授之司各有差。

中大通四年设孝经国子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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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梁书武帝本纪》:“中大通四年三月庚午,侍中领国 子博士萧子显上表,置制旨《孝经》助教一人,生十人, 专通高祖所释《孝经》义。”

大同七年制皇太子之子许同皇太子入学勿以齿胄为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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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梁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隋书礼仪志》:“大同七年, 皇太子表其子宁国临城公入学,时议者以与太子 有齿胄之义,疑之。侍中尚书令臣敬容、尚书仆射臣 缵、尚书臣僧旻、臣之遴、臣筠等,以为参点并事宣尼, 回路同谘泗水,邹鲁称盛,洙汶无讥。师道既光,得一 资敬,无亏亚贰,况于两公,而云不可。”制曰:“可。”

北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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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祖天兴二年三月甲子增国子太学生员三千人按魏书太祖本纪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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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祖太平真君五年诏王公卿士子息皆诣太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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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魏书世祖本纪》:“太平真君五年二月庚戌,诏曰:‘自 顷以来,军国多事,未宣文教,非所以整齐风俗,示轨 则于天下也。今制自王公已下至于卿士,其子息皆 诣太学,其百工伎巧驺卒子息,当习其父兄所业,不 听私立学校。违者师身死,主人门诛’。”

北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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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宣帝天保元年八月诏国子学生依旧诠补服膺师说研习礼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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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北齐书文宣帝本纪》云云。

按:《隋书礼仪志》:“后齐制,学生每十日给假,皆以丙日 放之。”

孝昭帝皇建元年八月诏国子寺可备立官属依旧置生讲习经典岁时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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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北齐书孝昭帝本纪》云云。

按:《隋书百官志》,后齐制官,多循后魏。国子寺,“掌训教 胄子,领博士五人,助教十人,学生七十二人;太学博 士十人,助教二十人,太学生二百人;四门学博士二 十人,助教二十人,学生三百人。”

北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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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帝天和元年秋七月壬午诏诸胄子入学但束修于师不劳释奠释奠者学成之祭自今即为恒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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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周书武帝本纪》云云。

天和二年。秋七月甲辰。立露门学。置生七十二人 按《周书武帝本纪》云云。

文帝开皇二年十二月丙戌赐国子生明经者束帛按隋书文帝本纪云云 按礼仪志隋制国子寺学生皆以乙日试书丙日给假焉 按百官志国子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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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国子一百四十人,太学、四门各三百六十人,书 四十人,算八十人。

开皇二十年,废国子四门学。

按《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刘炫传》,“开皇二十年,废 国子四门及州县学,唯置太学博士二人,学生七十 二人。炫上表言学校不宜废,情理甚切,高祖不纳。”

仁寿元年诏减国子员为七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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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隋书文帝本纪》,“仁寿元年六月乙丑,诏曰:‘儒学之 道,训教生人,识父子君臣之义,知尊卑长幼之序,升 之于朝,任之以职,故能赞理时务,弘益风范。朕抚临 天下,思弘德教,延集学徒,崇建庠序,开进仕之路,伫 贤隽之人。而国学胄子,垂将千数,州县诸生,咸亦不 少。徒有名录,空度岁时,未有德为代范,才任国用。良

由设学之理多而未精,今宜简省,明加奖励’。”于是国
考证
子学唯留学生七十人,太学四门及州县学并废。

炀帝大业元年闰七月诏采访学生随才擢用给禄并申课试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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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隋书炀帝本纪》,“大业元年闰七月丙子,诏曰:‘君民 建国,教学为先,移风易俗,必自兹始。而言绝义乖,多 立年代,进德修业,其道寖微。汉采坑焚之馀,不绝如 线;晋承板荡之运,扫地将尽。自时厥后,军国多虞,虽 复黉宇时建,示同爱礼,函丈或陈,殆为虚器。遂使纡 青拖紫,非以学优,制锦操刀,类多墙面。上陵下替,纲 维靡立,雅缺道消,实由于此。朕纂承洪绪,思弘大训, 将欲尊师重道,用阐厥繇,讲信修睦,敦奖名教。方今 宇宙平一,文轨攸同,十步之内,必有芳草,四海之中, 岂无奇秀。诸在家及见入学者,若有笃志好古,耽悦 典坟,学行优敏,堪膺时务,所在采访,具以名闻,即当 随其器能,擢以不次。若研精经术,未愿仕进者,可依 其艺业深浅,门荫高卑,虽未升朝,并量准给禄。庶夫 循循善诱,不日成器,济济盈朝,何远之有!其国子等 学,亦宜申明旧制,教习生徒,具为课试之法,以尽砥 砺之道’。” 按《百官志》:“炀帝即位,多所改革。国子学学 生无常员,太学学生五百人。” 按《儒林传》:“高祖暮年, 精华稍竭,不悦儒术,专尚”刑名,执政之徒,咸非笃好。 暨仁寿间,遂废天下之学,唯存国子一所,弟子七十 二人。炀帝即位,复开庠序,国子郡县之学,盛于开皇 之初。征辟儒生,远近毕至,使相与讲论得失于东都 之下,纳言定其差次,一以奏闻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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