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经济汇编 第一百三十二卷 |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选举典
第一百三十二卷目录
隶役部汇考二
明〈太祖洪武二则 成祖永乐一则 宣宗宣德一则 英宗正统一则 孝宗弘治十四
则 武宗正德五则 世宗嘉靖九则 穆宗隆庆一则 神宗万历一则〉
选举典第一百三十二卷
隶役部汇考二
编辑明
编辑太祖洪武元年定皂隶额数及签派征解之制
编辑按:《明会典》、凡签派征解。“洪武元年令:凡府州、县额设 祗候、禁子、弓兵,于该纳税粮三石之下、二石之上人 户内差点。除纳税粮外,与免杂泛差役,毋得将粮多 人户差点。应天府祗候二十名,禁子三十名。各府以 秋粮为额。二十万石之上,祗候二十名,禁子一十五 名。一十万石之上,祗候一十八名,禁子一十三名。一 十万石之下,祗候一十五名,禁子一十名。各州县以 秋粮为额:一十万石之上,祗候一十五名,禁子一十 名,弓兵三十名;五万石之上,祗候一十三名,禁子八 名,弓兵三十名。五万石之下,祗候一十名,禁子七名, 弓兵三十名。” 又按:《会典》皂隶额数:“洪武初,丞相大 都督准侯例,仪从十五人,从一品十三人,正从二品 九人,三品七人,四品五人,五品四人,六品、七品二人, 八品、九品一人。中书省、御史台公使各二十六人,六 部各十人,断事司、察院各八人,应天府十五人,上元、 江宁二县各十人。”其武官随从人,指挥使至佥事各 四人,寻加一人。千户以下三人,百户以下二人,俱在 正伍取用,三日一易。卫“所直厅六人,守门二人,守监 四人,守库一人,俱选老军充役,一月一易。”
洪武二十六年定、各官皂隶、于法司取拨
按《明会典》二十六年定,“各衙门官员合用跟随皂隶, 俱于法司取拨。笞杖囚人应役,必须明立文案簿籍, 开写姓名乡贯,应该拘役年月,发送某衙门著役,遇 满拨替。其有在逃,即便跟捉,仍送法司问罪。若病故 者,照名行移法司拨补。”
成祖永乐 年定均徭户充皂隶例
编辑按《明会典》:永乐间,令各项皂隶。以均徭人户为之。在 京在外俱以一年为满。
宣宗宣德 年令皂隶折柴薪银始给庶吉士皂隶按明会典宣德间令随从皂隶不愿应当者每名月办柴薪银一两又令给翰林院庶吉士每员皂隶一
编辑名。
英宗正统 年定官员随从皂隶名数
编辑按“《明会典》:正统间,定官员随从皂隶,文职一品、二品 十二名,三品十名,四品六名,五品、六品四名,七品至 九品二名;内翰林院编修、检讨,六科给事中,中书舍 人、监察御史俱近侍,各加一名。知县系亲民正官,钦 与四名;国子监博士、助教、学正、学录二名,翰林院译 字官一名。武职五府管事都督,锦衣卫管事指挥,镇” 抚司管事镇抚,俱照文官品级例带俸。都督各六名, 锦衣卫带俸都指挥指挥各四名,长陵卫指挥使并 同知各六名,佥事四名,则出《特恩》。其文武衙门,公使、 皂隶,六部,都察院、通政使司、大理寺直堂、皂隶各三 十名,鸿胪寺、翰林院直堂各十五名,宗人府、太常寺、 国子监直堂各十名,詹事府、左春坊直堂各八名。右 春坊直堂七名。司经局直堂六名。太仆寺、钦天监、太 医院直堂各六名。光禄寺、尚宝司、六科、中书舍人、制 诰敕房,系内府衙门,各用看朝房皂隶四名。上林苑 监、行人司,各直厅四名。六部各司,都察院各道,大理 寺左右二寺,各直厅四名。刑部各司,都察院各道,大 理寺左右二寺,系理“刑衙门,各用把门二名。”都察院 经历司、通政司经历司,各直厅四名。户部、刑部、都察 院照磨所及各衙门司务厅,各直厅二名。通政使司, 有奏诉冤枉人等。户部、山西清吏司,兵部、职方、武库 二清吏司,俱有军囚人等,各用看监四名。宗人府经 历司,直厅二名。詹事主簿厅,直厅一名。鸿胪寺、司宾 署、司仪署主簿厅、太常寺博士厅、典簿厅、太仆寺主 簿厅,各二名。钦天监主簿厅二名。看书五名。观星台 把门四名。国子监绳愆厅直厅三名。典簿厅直厅二 名。刑部看监一百三十九名。都察院看监一百二十 八名。五军都督府直堂各八名。府经历司直厅各四 名。锦衣卫直堂二十名。镇抚司直厅五名。“看监三十 二名。经历司直厅四名。在外司、府、州、县官员,随从皂 隶,照京官品级佥拨。其公使、皂隶、弓兵并看监、禁子, 各照原额佥点。布政司、按察司直堂皂隶各三十名, 把门各六名。各司经历司、照磨所直厅各四名。都司 断事司、布政司、理问所各八名,把门各二名。各府直 堂皂隶十六名,把门四名。‘各州直堂’”皂隶十二名,把门二名。“各县宜堂皂隶八名,把门二名。”“各府经历司 照磨所直厅各四名。”各州吏目厅、各县典史厅,各二 名。
孝宗弘治 年定仓库称子岁纳工食银例
编辑按:《明会典》:“弘治初,令凡两京公使并仓库称子等役, 不愿应当者,每名岁出工食银十两。”
弘治五年定应付差官皂隶例。
按《明会典》、“凡公差官。弘治五年题准、京差并公差出 外官员、该用跟随皂隶、俱要经由兵部武库司手本、 方才应付、不许滥拨”
弘治六年题准、解京皂隶、拨送各衙门例
按《明会典》六年题准:今后将该解京班皂隶,除原系 直厅等项者,照旧解正身并工食银两。若系各官名 下跟随皂隶办柴价银两,总收在官,煎销成锭,上凿 银数成色,用纸包裹,再写银数,用本州县印信封记, 差吏典或阴阳生一人,转给批文,每皂隶十名,内选 用殷实皂隶二名,一同管送赴部交割。兵部武库司 总写手本,连直厅等项正身并柴价银,通送各衙门 总管皂隶司分,当日俱总取手本回照
弘治八年题准、京官需用皂隶、著落司府、均派解部。 例初拨锦衣卫带俸指挥皂隶二名
按《明会典》:“弘治八年题准:都御史等官一百八十二 员,应拨柴薪皂隶共四百八十五名,查照原减之数, 派河南山东、山西等布政司、北直隶所属河南布政 司一百九十三名。山东布政司一百七十名。山西布 政司一百一十名。真定府七十四名。保定府五十名。 顺德府三十四名。广平府四十三名。大名府六十五” 名、永平府三十三名、河间府三十四名。著落各该司 府掌印正官,查勘所属州县人户多寡,每年斟酌分 派均平。自弘治九年为始,作急差人解部,听候拨发 应役。先将签派过州县皂隶名数,开报兵部,以凭查 考。后再有添设官员,就炤此例签用。 又按《会典》:“弘 治八年题准,锦衣卫乞陞带俸指挥等”官、经年闲住、 比与现任管事操练官员不同。除以往外、自弘治八 年九月以后、但有此等新升官员、俱暂拨与皂隶二 名应役
弘治九年题准、“内府监生、量拨皂隶”之例
按《明会典》九年题准、内府监生誊黄房屋五间。每年 量拨空闲直堂皂隶。送武选司转送应役。一年满日。 照例拨替看守河下房屋。
弘治十一年题准、皂隶役满顺天府给引宁家例 按《明会典》、弘治十一年题准、各衙门直堂看监等项 皂隶正身,应当一年己满、新拨更替、将旧役手本送 到武库司、转行顺天府给引宁家
弘治十二年、令起解柴薪、兵部分给各官
按《明会典》:“弘治十二年,令各处解到柴薪价银,兵部 收贮”,该司行移应得皂隶衙门,知会各该衙门,差人 赍文赴司关领,分送各官。其改陞事故等项,各该衙 门即日查除任内应得外,悉扣还官。其续任补缺,俱 以到任之日为始,补与应得之数,年终通将收拨过 数目,类册奏缴。
弘治十二年题准、司府州县、合得皂隶马夫银两、领 给之例
按《明会典》“弘治十二年题准,自弘治十四年为始,照 近年兵部题准事例,系布政司去处,将布政按察二 司等衙门系直隶去处,将本府并所属州县等衙门 大小官员合得皂隶马夫共该银若干两,著落该属 州县斟酌人户多少,分派征完。系马夫者,每官一员 将银倾作四十两一锭;系皂隶者,每名倾作十二两” 一锭,俱解本府交收。该上司者,著人解布政司、分送 按察司等衙门。该本府者,本府给散。该所属州县或 别衙门者,行文各衙门差人具印信领状、领回给散。 弘治十三年、定都督等官皂隶、在京支领、及南京衙 门差拨之例
按《明会典》:“弘治十三年令,都督等官有公差在外管 守地方者,应与巡抚都御史事体相同,其皂隶仍于 在京本衙门支领。有奏要在外布政司支领者,不准。 凡南京各衙门皂隶,照例差拨,其拨剩及扣除还官 者,收贮本司,以备灾伤州县拨补。” 又“弘治十三年 题准,南京各衙门节有添设官员皂隶,就彼行移浙 江”布政司、苏州等府,行令近京原减退皂隶州县,照 数佥派解部,拨发应役。其拨剩并设该扣银两,俱送 应天府寄库,以备取用。
弘治十四年题准皂隶工食分别加闰不加闰等例。 按《明会典》十四年题准,直堂把门、看监皂隶,不拘有 无闰月,每年一名止解工食银十两。又令各司府州 县佥解柴薪皂隶,遇闰仍增银一两。
弘治十五年定王府各官给与皂隶。又定起解柴薪、 违限、皂隶到部挨拨之例。
按《明会典》十五年,令郡王将军府教授、典膳,每员皂 隶一名。郡王府教授、典膳、皂隶,民间佥拨二名,每名止许办柴薪银八两。将军下教授系吏部除授,由学 校出身者,仍与。皂隶一名许办柴薪价银一十二两。 系本处军民舍馀出身者不与。 又题准各王府典 膳、典乐、引礼舍人等项官员,正途常选出身照旧外, 但系遇例纳银补缺,照依将军下教授事例,止支本 等俸银,不许佥与皂隶。其已征者,附寄各该官库,作 正支销。未征者停止。 十五年令:凡各司府州县该 解皂隶,俱限该年正月以后、八月以前,陆续解部。如 有违限,先将赍批人役送问。耽误官吏,行巡按衙门 提问。 又按《会典》十五年令:凡解到皂隶,不必拘定 某州县派拨某衙门,但从兵部将各衙门拟定次序。 皂隶以到部之日为序。三品以上官,岁该皂隶十名、 十二名者,俱先拨三名。四品官皆六名者,先拨二名。 九品以上官,该二名、三名、四名者,俱先拨一名。译字 等官皆一名者,俱先拨半名。各照次序,周而复始。大 率一品、二品官,上半年以里,“不许拨过六名。四品官 不许过三名。馀官仿此。”
弘治十六年题准、皂隶不彀借拨、及织染、营缮二所、 佥给皂隶之例
按《明会典》十六年题准,凡各项皂隶解到数少,不彀 轮拨,将上年拨到皂隶,借拨补辏。 又题准:凡织染 所大使、营缮所所丞,俱九品官员,照例佥与皂隶一 名。若系带俸,不许奏讨
弘治十七年题准、带衔官员、支给柴薪。裁革带俸指 挥皂隶
按《明会典》:弘治十七年题准,在外带衔官员应得柴 薪皂隶,照例于本布政司坐派所属相应州县,征收 完足,类解本司收贮。每年终作二次差人分送各官 住札去处,交收取收领缴照。 又按《会典》:“弘治十七 年题准:两京锦衣卫指挥,除见任外,带俸都指挥至 指挥佥事皂隶悉行裁革。”
弘治十八年定升任官员、分别拨给皂隶、各省起解 银两、存太仆库备用之例
按《明会典》:弘治十八年令,凡陞俸官员,除有军功并 九年考满加陞俸级者,准照今陞品级,佥给皂隶,其 馀乞恩等项陞俸者,止照原任官品拨与。 又题准: 京差各官皂隶,该衙门用印信手本,开送兵部,该司 行宛平、上元等县拨送。内奉旨点差者,每员四名,其 馀二名,差满仍用手本送回,转行该县,仍查各官差 满日期,扣除工雇。每年终造册送部,南京开送南京 兵部查考。 又令:凡在京在外各衙门缺官皂隶银 两,年终通查解部,仍行都察院该道知会。如浙江、河 南、山东、山西、陕西、南、北直隶一年一解;福建、湖广、江 西二年一解;云贵、四川、两广三年一解。兵部查彀。一 千两以上俱送太仆寺寄库,以备各项奏请支用。及 遇有该佥京班皂隶州县十分旱涝、已经抚按勘实 奏报、兵部行文免佥、照数于前项银两、取回分给
武宗正德三年题准纪善拨给皂隶
编辑按《明会典》:“正德三年题准,纪善历任陞俸及九年之 上,照依五品俸级,岁拨柴薪皂隶四名。若年劳未及, 仍候九年,奏请添拨。”
正德九年题准、“减免各省柴薪之例”
按《明典》会凡减免正德九年题准,在京大小衙门官 员柴薪直堂、把门、看仓等项皂隶七千五百六名,每 年额派河南、山东、山西布政司并直隶保定等府征 解。除分派各衙门外,该剩柴薪皂隶三百九十七名, 真堂等项皂隶四十五名。自正德二年为始,将前项 多馀皂隶柴薪仍留六十名,直堂等仍留十七名,以 “备各衙门取用。其馀多馀之数各照地方额解名数 量为减免。河南量减柴薪九十一名,直堂三名,实派 柴薪一千四百五十名,直堂三百十五名;山东量减 柴薪八十三名,直堂四名,实派柴薪一千二百七十 六名,直堂二百四十七名;山西量减柴薪三十一名, 直堂十三名,实派柴薪四百一十名”,直堂五百二十 二名。北直隶、量减柴薪一百三十二名,直堂八名。实 派柴薪二千四百八十八名,直堂四百三十二名。 正德十年题准、给太仆寺常盈库皂隶
按《明会典》:“正德十年题准:太仆寺常盈库大使,照顺 天府库大使事例,给与柴薪二名。”
正德十四年题准、“武学给拨柴薪”例。
按《明会典》十四年题准,京卫武学教授训导柴薪银 两,照五城兵马指挥事例,本部行移顺天府,将原派 柴薪银两,每年四月以里征完,解部按季给拨。 正德十六年题准,各衙门实支武库司拨给实数 按《明会典》十六年题准,各王府官员柴薪银两,巡抚 都御史转行各属,于均徭内佥征。在省城者解布政 司,在各府州县城者,俱解本府直隶州,解分守道,转 发该州贮库。郡王下教授典膳二名,该银十六两。将 军下教授,由学校出身者一名,该银十二两。俱分为 上下半年,于该年七月、次年正月,各长史司并各教 授,通将前项官员实在历俸,有无事故、旷职月日,造册送各司府并分守道查扣明白,方行给领。如有冒 支,及启各工奏讨。承奉长史等官,听巡按官参奏究 治。其生员、官宦、良家子弟,遇例纳银者,例不佥与皂 隶。见今各衙门直堂工食名数,正统以后,增减不一。 今据各衙门实支及武库司拨给实数,开列于后。其 与正统间额数同者不重载。
内阁大学士,各直堂十四名。
詹事府直堂十名。主簿厅直厅二名。
翰林院直堂十五名,又工食直九名。
诰敕房看朝房直二名。比旧额减二名。四夷馆皂隶 工食十二名
吏部直堂四十八名:
“户部直堂”四十七名:
礼部直堂四十八名。仪制司看库一名。精膳司把门 二名
兵部直堂三十名,三堂并京营皂隶工食六十名零 八两。武选司、职方司直厅各八名。武库司直厅九名, 又库皂工食二十九名。
刑部直堂四十五名,看监工食一百四十一名, 工部直堂四十名;
都察院直堂四十五名,看监工食直一百三十四名, 通政司直堂、直厅、看监共五十名。
大理寺直堂、直厅、把门共六十一名。
尚宝司“看朝房”七名:
太常寺、直堂十八名:
国子监“看朝房、把门、看仓、看库各二名。”
太仆寺,直堂十名:
行人司直厅七名:
鸿胪寺直堂二十名。又看朝房等项三名
钦天监“把门观象台”共六名
太医院,直堂十名:
宗人府直堂、直厅,共二十名。
“五府看朝房”各二名:
《锦衣卫》直堂、直厅,共二十六名。“《镇抚司》直厅、看监”,共 四十三名。
世宗嘉靖元年定起解银两通融雇募及季终报部查核之例
编辑按《明会典》,嘉靖元年令兵部札付顺天府,自嘉靖二 年为始,于该解缺官皂隶并斋膳等夫银内动支一 千两,通融雇募在京公差官员,长跟皂隶,差完及出 巡之日截日扣除。如再不敷,于固安等属县征派,年 终造册缴部查考。其三年五年一次差官并暂差等 项皂隶,止于宛、大二县佥拨。 又题准:顺天府缺官 皂隶斋夫银两、通查解部。不许别项动支。仍行各巡 按查催各该司府、年终备造已未起解数册缴部。该 司置立文簿。照依原限解到。查销在京大小升迁事 故官员柴薪银两。以后每遇季终。该司通行各衙门 管皂隶司分备查扣数附簿听本部查考
嘉靖六年题准、“减免皂隶”之例
“按《明会典》,嘉靖六年题准,各处额解京办皂隶,自嘉 靖六年为始,每一百名量减六名。以后不必派征。仍 将减免之数,备咨都察院,转行各处刷卷御史逐一 查刷。直隶真定府减免三十八名,保定府减免二十 三名,河间府减免十四名,大名府减免三十六名,顺 德府减免十四名,广平府减免十七名,永平府减免” 十三名,山东济南府减免十六名,青州府减免十九 名,兖州府减免十六名。东昌府减免九名,登州府减 免六名,莱州府减免九名,河南开封府减免三十一 名。河南府减免十六名。南阳府减免八名。怀庆府减 免六名。汝宁府减免二十三名。山西太原府减免五 名。平阳府减免十八名。 又题准兵部“原设听拨皂 隶一百二十三名,量留八十二名;詹事府原设直堂、 守门、看仓库皂隶二十三名,今止詹事一员,量留看 仓二名,守门二名,直堂八名,馀听该府收贮。待设少 詹事一员,再支五名,今八名,府丞一员,再支三名;少 詹事、府丞四员备设照额尽支。其南京官少衙门,一 体议革。”倘有添设官员,于缺官柴薪银两照数补给。 遇该刷卷之期,奏请差科道官各一员,会同本部堂 上官清查。 又按“《会典》六年裁定各衙门皂隶名数, 南京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额设直堂皂隶各 三十名,内减部、院各十名,司、寺各十六名。其吏、户、礼、 兵、工五部,各该把门看仓库皂隶一十一名,刑部把 门看仓库一十四名,看监一百一名,都察院把门看 仓库一十一名,看监九十一名,通政司把门看仓库 看监一十一名,大理寺把门看仓库一十五名。内减 刑部看仓库三名,大理寺四名,通政司看监四名。馀 并仍旧。”南京六部各司,都察院各道,大理寺、左右二 寺,行人司,各直厅四名,都察院经历司,通政司经历 司,各直厅四名。户部、刑部、都察院、照磨所并各衙门 司务厅,各直厅二名。刑部、各司、都察院、各道,大理寺 左右二寺,系理刑衙门,各用把门二名。本部职方、武库二清吏司,俱有军囚人等,各用看监四名。内减职 方、武库二司看监二名。通政司经历司直厅二名。馀 并仍旧。
南京宗人府把门皂隶六名,经历司直厅二名,詹事 府把门二名,主簿厅直厅二名,内革詹事府把门二 名,馀并仍旧。后革宗人府把门四名。南京太常寺、国 子监各正堂皂隶十名,太常寺把门看仓库共四名, 国子监把门看仓库共六名。太常寺典簿厅、博士厅 各直厅二名,国子监绳愆厅、典簿厅各直厅三名,内 革“国子监典簿厅直厅一名。馀并仍旧。”
“南京鸿胪寺、翰林院直堂皂隶各十五名,把门、看仓 各四名,并仍旧。后各革直堂九名,存六名。南京光禄 寺、尚宝司六科,各看朝房皂隶四名,并仍旧。南京钦 天监直堂皂隶六名,看书、把门共一十一名;主簿厅 直厅二名,太医院直堂皂隶六名,把门二名,内革钦 天监把门看书数内共四名。太医院直堂二名,馀并” 仍旧。南京中都督府直堂十三名,左、右、前、后都督府 各直堂八名,五府经历司各直厅四名,并仍旧。南京 锦衣卫直堂皂隶二十名。镇抚司直厅五名,经历司 直厅四名。内革直堂八名、直厅各二名。其该卫官以 后添注虽多,直堂止照今定之数
嘉靖七年题准、军功加级、许加皂隶、及各衙门减革 之例
按《明会典》,“嘉靖七年题准,凡有军功陞俸,俱于原职 上加陞。其柴薪皂隶,不论官级正从,自五品以下,每 一级加皂隶一名;八品以下,升俸者不加;五品以上, 每一级加皂隶二名。再有军功,以次递加,至十四名 而止。以后官虽迁转,止照原陞俸级皂隶数目带支, 不许随官加带。其佥拨日期,在京以除授日为始,在” 外以文书到日为始, 议准减革。刑部多馀看仓库 三名,大理寺多馀四名。通政司看监四名。兵部职方 司、武库司看监二名。通政使、经历司直厅二名。詹事 府守门皂隶、国子监典簿直厅各一名。鸿胪寺、翰林 院堂上官见止一员,量留直堂六名,把门看仓共四 名。钦天监量留把门看书共五名,并观星堂把门二 名。太医院堂上官见止一员、量减直堂二名。锦衣卫 直堂量留一十二名。该属镇抚司经历司各减二名。 该卫堂上官多寡不一。以后添注虽多直堂皂役止 照今拟之数
按《永陵编年史》:“嘉靖七年春正月,桂萼奏革内外吏 递役例钱,著为令。”
嘉靖八年复减听拨皂隶。
按《明会典》八年复减听拨皂隶三十四名,其原解工 食银两,类送太仆寺寄库,以备凶荒拖欠接补。 嘉靖九年题准亲王长史陞俸添拨皂隶之例 按《明会典》九年题准,今后亲王长史官员陞俸者,通 前历任九年,俱照例添拨皂隶。
嘉靖十年议准、“南京管工衙门工役、正身应役”、及南 京内官家人、一体应役之例
按《明会典》,“嘉靖十年议准,南京各衙门工役,自本年 为始,量编浣衣局土工四名,安乐堂土工六名,各饭 堂并黑窑厂、军器局等处土工各一名,冰窨局门子 四名,仍令正身应役,不许官吏人等追取工食及分 外需索,违者治罪。” 又议准:南京内官家人置有田 产房屋,未曾收报户籍,隐漏丁差,令尽数查出,照例 造册送部,转发江宁、上元二县收附册籍,一体应当 本等差役。
嘉靖二十六年题准、查革功加闲住官皂隶
按《明会典》二十六年题准,各将官不拘都督、都指挥 功陞推陞,但系闲住者,其柴薪皂隶一体查革。 嘉靖三十三年题准,给发柴薪造册奏缴之例。 按《明会典》三十三年题准,凡有差出官员,带家小住 札行事者,查照各官应得柴薪,就于附近衙门扣除 缺官柴薪,马丁斋夫银两,其馀照旧解还本部,缺少 于本处赃罚银两补给。如遇回京,截日住给。仍于兵 部关领。年终通将各官支给过银两并解部各数目 备细造册奏缴。清册送部查考
嘉靖三十六年题准:在京带衔官,按品支给例 按《明会典》:“嘉靖三十六年题准,在京带衔官员,直堂 皂隶,原无额派,每年动支缺官银一百两,雇人应役。 自到任之日为始,如遇陞转,查照住支。近例三品支 一百两,四品八十两。”
穆宗隆庆六年题准解柴薪银两科道挂号堂官用印方准支给
编辑按《明会典》:“隆庆六年题准各处解银人役,俱要先赴 巡视科道官挂号。其锦衣卫、鸿胪寺、太常寺、光禄寺、 钦天监、太医院、上林苑监七衙门,俱要堂上官核实。 手本文册俱用堂印钤盖,方准支给。查盘之日,备造 文册送查。”
====神宗万历九年题准关支柴直先赴科道挂号后投本部裁革南京各衙门皂隶名数====按《明会典》万历九年题准、各衙门关支柴直,各具领状一张册一本,先赴京营科道挂号,后投本部。其领 状总具银数。册内备开某官柴直几名,该司附卷备 查。 一、各官柴直银两,每季终造册关支。未至季终 有升迁事故者,截日支领。其开造不明者,驳回改正。 查盘之日类题参究。 又题准:两京裁革官员,其应 减柴直银两于各处极疲州县免征。 又题准长陵 卫指挥考选革任者,不许支领柴薪。 又裁革南京 各衙门皂隶名数。南京吏、礼、兵、刑、工五部裁革右侍 郎,各减直堂一十名。十一年复
南京通政使司、大理寺各革五名,十一年各复四名。 南京吏、户、礼、兵、工五部并都察院、通政使司、大理寺 各革“看仓皂隶二名。都察院看监减三十一名。 南京吏部,文选、考功二司,直厅各减一名,验封、稽勋 二司各二名。户部,陕西、湖广、山东、贵州、山西、河南、云 南、四川八司各一名。礼部,仪制、祠祭、主客、精膳四司 各二”名。兵部,武库、武选二司各一名。刑部,贵州、浙江、 湖广、云南、广西、四川六司各二名。山东、陕西、江西、河 南、福建、山西六司各一名。工部,虞衡司一名。都察院 经历司二名。十三道各一名。大理寺左、右二寺各一 名。十二年,复南京户部,江西、湖广、山西、云南四司,礼 部,仪制、祠祭二司,刑部,浙江、湖广、广西三司、“工部、营 缮、虞衡二司,大理左右二寺、各一名”
南京“宗人府革把门皂隶二名。”
南京太常寺“革直堂四名看仓二名。十一年复直堂 四名”
南京鸿胪寺。革“看仓”一名
南京钦天监。革直堂皂隶二名。把门等项二名。 南京中左二府、各革直堂四名。十一年复
南京锦衣卫革直堂六名,镇抚司革直厅一名五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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