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经济汇编 第十四卷 |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铨衡典
第十四卷目录
铨衡总部汇考十四
皇清四〈康熙二十三则〉
铨衡典第十四卷
铨衡总部汇考十四
编辑皇清四
编辑康熙二十年
编辑七月十七日
上谕兵部:“在外武职官员,有未经从逆、效力行间勤”
“劳日久者,枕戈卧甲、躬冒矢石、建立功绩,虽经叙录加衔加级,但不能即补实缺,仍留该标投闲置散,虚糜岁月;或赴部候补,又因无缺,守候迟延,资斧匮乏,俱深可悯。此等军前效力之人,应令本身赴部验明原札,即行推补。其作何录用,尔部确议具奏,特谕。” 二十二日
上谕吏、兵二部:“大同地方连年旱荒,百姓困苦以致。”
“流离失所,就食他方,因而田地荒芜,生计不遂。今已屡行赈济,蠲免各项钱粮。又闻雨泽霑足,秋成有望。但饥馑之后,安养生全,必须廉能官吏,方克加意招徕,留心抚字。见任府、州、县、卫所等官,贪劣不职者,照常参处外,其才具平常者,该抚酌量更调本省简僻之缺。仍于通省见任官员内选择清廉爱民者,调补大同所属地方。若果抚循有能,户口充实,田地开垦,著有成效,该抚特行举荐,该部从优叙录,以副朕奖励循良、爱养百姓至意。尔等即遵谕行。” 《特谕》。
《大清会典》“满缺升补、除授。”凡钦天监各官员缺。康熙
二十年题准,满洲有补本监汉缺者,仍照满洲品级考陞转。《五官正》以下员缺,俱由本监选择,拟正、陪咨送题补。又题准不分满、汉,将教习优通者,考授汉缺推陞。康熙二十年题准,学道员缺,如俸满郎中、参议、知府不足,以未满俸郎中拟出;如又不足,以未满俸参议及知府拟出,一并掣签补授。凡钦天监官。康熙二十年题准,不分满、汉,将学习优通者考授;其汉人补授满洲、汉军缺者,仍照汉品级考陞转。凡给事中、监察御史考选,康熙二十年覆准,捐纳岁贡,不准作正途考选。京官三品以上,及总督、巡抚子弟,俱不准考选。凡河工各官,康熙二十年议准,“河道官员缺,如部选官已经给凭,后总河复另行题” 补者,不准行。若部选官尚未给凭,应如总河所请。又议准:河道官员俸满陞转、经总河保留后复题陞别缺者,不准行。《凡繁简互调》,康熙二十年
谕:“山西大同府州县各官,其才具平常者,该抚酌量。”
调补简僻之处。仍于通省现任官内选择清廉爱民者。调补大同所属地方。
康熙二十一年
五月初十日
上谕户、兵、工三部:从前
盛京看守
陵寝、及山海关等城守章京员缺。俱令其子弟顶补。后
停止此例悉由
京师补授。顷朕以昭告成功、展谒
永陵。
福陵。
昭陵。因周视所历地方、见道里辽远、往返艰难。若《章京》
员缺尽从
京师补授。则家口迁移、重为贫窭者之累。且将前
任章京,房屋田地掣给新补之员,以致前官孤孀无倚,不能回京。如欲即留彼地,则田庐既空,资生何策?困苦日甚,深用悯然。嗣后
盛京看守
陵寝、及山海关等处城守章京员缺。不必自京补授。著
于伊等子弟内、令该将军选择贤能者具题、引
见顶补,以免其往返迁移之苦。傥伊等子弟无人
堪用,别有补授发往之员,可另拨田房给与。其前任章京。田房仍行留给,不必掣出,令其孤孀得所。尔三部会同详议具奏。《特谕》。
《大清会典》:“汉军举人,康熙二十一年题准,因旗下停。”
科目、举人仍选知县凡吏部官。康熙二十一年议准、在内各官如无合例之人将知县有荐及卓异、俸满二年者、行取二员。如再无其人、将历俸三年无钱粮盗案者、行取二员、开列题请
又议准:“知县曾经考选吏部未用,后补五部。”
主事者、亦准开列。凡提督总兵官员缺,康熙二十一年覆准、总兵官缺出、以参领副将有功牌军功者开列十员。若不足、仍论俸开列。康熙二十二年
《大清会典》:满缺升补除授。康熙二十二年议准:宗人
府官,将觉罗与满洲兼用。各部院衙门员缺,觉罗亦得陞转,俱由吏部题补。凡内阁中书,康熙二十二年题准,由吏部考试补授。凡各部院衙门笔帖式员缺,康熙二十二年题准由裁退觉罗笔帖式补一人,内阁暂取笔帖式补一人,贴写监生俊秀补一人,出征监生俊秀补五人,告降及候补笔帖式,论日期先后补二人。调旗裁退笔帖式,补一人。监生俊秀补二人。
内禁门等处笔帖式补一人。乌林人补一人。《官学》
生补一人。凡翰林院笔帖式员缺,康熙二十二年题准、由吏部考补。凡
盛京读祝官员缺。康熙二十二年题准、于
盛京有品级笔帖式内听
盛京礼部选择拟正陪、咨送与在京内阁中书。有
品级笔帖式、一并听礼部选择、咨送题补。凡
盛京赞礼郎员缺。康熙二十二年题准、于
盛京各笔帖式监生内、听
盛京礼部选择正陪、咨送与在京翰林院孔目。及
《笔帖式》、监生,一并听礼部选择正、陪,咨送题补。
《汉缺选法》康熙二十二年题准盐运司运副。
告,降以府通判用。凡领凭赴任违限,康熙二十二年题准:广东、广西赴任各官,每日程限七十里。违限十日以内者,罚俸一年。十日以上者,降一级调用。二十日以上者,降二级调用。一月以上者,降三级调用。两月以上者,革职。其有患病事故者,该督抚查明具题免议。如止取府州县印结者,不准八旗官员陞除。康熙二十二年。
谕、“满洲蒙古汉军副都统缺出。将本旗侍郎”一并开
列。凡佐领员缺,康熙二十二年覆准:“新满洲佐领员缺,即将子弟拟正陪题补。若子弟庸懦,将亲族人拟正陪题补。” 《銮仪卫官员陞除》凡汉冠军使员缺,由云麾使陞云麾使员缺,由治仪正陞治仪正员缺,由整仪尉陞整仪尉员缺,由汉军、汉人世职并武进士投供在先、及本卫掌房、掌案、贴房贴案内劳久资深、端方谙练者,本卫选择,轮流咨部补用。掌房掌案、贴房贴案、止许陞至云麾使,不得越陞冠军使。康熙二十二年题准、掌房掌案、贴房贴案等、不准以銮仪卫缺用
康熙二十三年
《大清会典》满缺升补、除授。凡国子监助教员缺,康熙
二十三年题准,仍由考试拟补。凡各部院衙门笔帖式员缺,康熙二十三年,令“未出征监生俊秀及官学生,遇满、汉文笔帖式缺,俱考试补授。凡黑龙江将军衙门笔帖式员缺,康熙二十三年题准照宁古塔将军笔帖式例,听该将军咨送补授。” 蒙古缺升补除授。凡理藩院司务员缺,康熙二十三年题准由蒙古六品笔帖式补授,若无其人,以七品、八品笔帖式论俸补授。又议准:满洲、汉军番译,满、汉文中书笔帖式,论旗补授,汉缺推陞。凡各部司官,康熙二十三年议准,户、兵、刑、工郎中,员外缺,照旧论俸升补,二员将进士出身者依次升补一员主事缺出照旧升补,一员将进士出身者升补一员。在外知县应陞主事者,亦照此例,与在京应升官员分缺接算。以上各项,如遇进士应陞者,仍照常升补,不作进士之缺。如应陞进士缺内,若无俸满进士,将未满俸之进士升补。凡盐运司运使员缺,旧例与各道官升补悉同。康熙二十三年议准,将应陞、应补官员,不拘定例,通列职名具题。凡提督学政各官,康熙二十三年议准,顺天学差用侍读、侍讲、谕德、洗马,开列题请。江南、浙江学差用侍读、侍讲、谕德、洗马,中允、赞善,开列题请。其馀各省学道缺出,于五部郎中及参议、道、知府内,不论历俸已满、未满,有无降级、停陞、罚俸事故,通行选择,不拘员数,开列具题。汉缺候补,康熙二十三年议准,候补按察使,若验到在后、出缺在前、不得拟补。凡《衍圣公》官属。康熙二十三年
“上幸阙里,特授孔氏后二人俱为国子监博士。”其圣
贤后裔陪祀者,从优议叙。现任及候选官,遇应陞、应选之缺,先行录用。举人以知县缺,先用;贡生俟考定职衔后,以应得之缺先用。陪祀、听讲、执事各官,俱加一级。其异姓执事官员,不在此例。《凡内外官以才能更调》,康熙二十三年议。
准:“江南、浙江、湖广、江西、福建、广东、陕西七省州县钱粮难清,令督抚将所属州县官员内选择循良慈惠、征粮有法者,保题调补。三年内果能经征、带征,钱粮全完、兴利除弊者,督抚据实具题,准其即陞。” 《八旗官员陞除凡满洲都统》员缺,康熙二十三年题准,满洲补授汉军旗分都统、副都统,亦得一并开列具题。《凡蒙古都统、〈汉军都统〉》员缺,康熙二十三年议定,将本旗《前锋统领》《护军统领》《满洲蒙古副都统》《汉军副都统》、提督职名开列具题。凡前锋统领员缺,“康熙二十三年议定将本翼护军统领职名开列具题。” 凡护军统领员缺,“康熙二十三年题准,满洲补授汉军旗分副都统,亦得一并开列具题。” 凡前锋参领、护军参领、《满洲蒙古骁》骑参领、汉军参领员缺,康熙二十三年议定,将满洲汉军应升官员拟补。凡汉军副都统员缺,康熙二十三年议定,将满洲长史、前锋参领、护军参领、骁骑参领论俸拟八员,汉军参领论俸拟二员,并总兵官职名开列。凡佐领员缺,康熙二十三年题准,佐领因军务革职,虽系世承佐领,亦不令伊子孙管理,仍令伊兄弟及兄弟之子孙管理。如无其人,方令伊子孙管理。又令若系世承佐领内因增丁分编之佐领,即于佐领兄弟内不拘职官甲兵补授。如兄弟内无堪管之人,乃于本旗内别选人员补授。其旧管世承之佐领有不称职者,听该都统不时纠参黜革。至凑编佐领、仍于本旗内选择贤能官员补授。凡守陵国戚,康熙二十三年议定、国戚子孙内有堪任用者、遇
京城
盛京等处骁骑校《拨什库》缺出,酌量录用。都司
卫所《通例》凡陞员离任。康熙二十三年议准武官交代时有前官任内那移,后官交代后始行查报或上司逼勒新官交代等项情弊,俱照文官例处分。
康熙二十四年
《大清会典》满缺升补、除授,凡内阁中书。康熙二十四
“年题准内阁会同吏部考取。凡翰林院笔帖式员缺,康熙二十四年题准,吏部会同翰林院考试。” 凡汉军官员,旧例有补授汉缺者,康熙二十四年议准,外官缺仍照常录用,京官汉缺停其升补。《汉缺选法》,凡内阁中书舍人,康熙二十四年议准,中书照京官例验到候补,若验到后有愿回籍者,准其给假,俟到京日,仍以前验到次序拟补。如验到后私自回籍,补官一月以上不到任者,照赴任迟延例议处。凡翰林院待诏、孔目员缺,旧例将教职论俸升补。康熙二十四年议准,待诏缺,将候补国子监学正等项官员。孔目缺,将候选官员内应陞孔目者考试能文善书之人拟补,汉缺推陞。凡各道官。康熙二十四年议准:直隶守道缺出,将应陞及现任盐运司运使、按察司副使、佥事开列具题。巡道缺出,将布政司参议、知府、五部郎中开列具题。又议准:保举荐举各官,照例开列实迹。第一条,必注明“不加泒火耗。第二条,必注明实心奉行。”
上谕、“每月吉、聚众讲解、方准列荐。凡官员回避旧”
“例。在外推陞者,该督抚咨送印结;在京补授者,取同乡京官印结,旗下取该都统等印结,到部具题,准其回避。” 康熙二十四年议准:选补京缺应行回避官员,停其取印结具题,即于掣签时将回避情由呈明,有应得别缺,许其掣签改补。若无可改之缺,亦即准其回避,将原缺归于下月。于掣签后随即移咨该衙门“查明。倘有规避等情,从重议处。” 回避之员,如系双月,仍归双月;如系单月,仍归单月。至掣补外缺官员,仍遵旧制。凡海上投诚官旧例回避浙江、福建、广东全省及直隶江南、山东所属沿海地方,直隶通蓟道所属宝坻县、丰润县、武清县、梁城所军粮城,天津道所属沧州、庆云县、盐山县、静海县、天津“卫,永平道所属山海关,滦州,抚宁县,昌黎县,乐亭县,山海卫,江南苏州、松江全府,常州府及所属武进县,无锡县,江阴县,靖江县,镇江府及所属丹徒县、丹阳县;淮安府及所属海州,山阳县,安东县,盐城县、沐阳县,赣榆县;扬州府及所属江都县,仪真县,泰兴县,泰州,通州,兴化县,如皋县,海门县,苏州卫,太仓卫,镇海卫,金山卫,镇江卫,扬州卫,仪真卫,通州守御所,泰州守御所,兴化守御所,淮安卫,大河卫,山东济南府属海丰县,利津县,霑化县,青州府属乐安县,寿光县,诸城县,日照县,安东卫,莱州府与巡海道及所。”
属掖县、昌邑县、潍县、胶州、即墨县、灵山县、鳌山卫、雄崖所、浮山所、灵山卫前所,登州府及所属蓬莱县、黄县、福山县、栖霞县、招远县、莱阳县、宁海州、文登县、威海卫、成山卫、靖海卫、大嵩卫:康熙二十四年,议准台湾荡平,凡海上投诚各官,遇沿海地方员缺,一体补授,停止回避八旗官员陞除。康熙二十四年,覆准旗下官员亡故缺出,令该旗于一月内咨送,其陞转初设及外省将军等坐名补授各官缺出,令该旗于十日内咨送到部,照例补授。凡牺牲所所牧员缺,康熙二十四年议准,所牧所副俱改为满缺,由八旗六、七品官护军校、骁骑校内每旗拣选一员,送部拟正陪题补。凡功加选授,康熙二十四年题准:功加游击、守备等官,有因人数壅滞,愿告降千、把总者,俱准降选。凡录用投诚官,康熙二十四年题准:投诚官自投诚后历有功绩至加等加衔者,该督、提具题咨部,验明功绩人文,到部之日,准以原衔照功加例注册推用,免其考射。止有军功纪录者,不照此例。又题准:海上投诚各官,遇近海员缺,俱准推补,停其回避。
康熙二十五年
四月二十三日
上谕吏部:“国家选用臣工,必得才学通敏之人。𢌿以”
“职任,斯能庶官无旷实得用人之益。朕见汉军官员起家多由捐纳从事学问者少年未成材便涉仕版、并无素抱何以莅事临民。去年特行考试分别去留又将交白卷人员从宽姑免处分令其学习俟通晓文义该部题明考试录用朕因从前考较情弊多端今特行亲试荒陋不堪者甚众朕不加搜察私藏怀挟,自行发露者,已交刑部拿问外,其考列一等高《璜等及二、三四等人员,现任者,仍旧供职,候补者》照常补用。王抚民等文理不通及书写履历投交白卷者,俱著以原品随旗行走。其去年著令学习之人,今仍交白卷及考置五等者,显图侥幸,著察议具奏。” 王梁居官有声,仍准候补。《难荫生》马世永、“王琨、王镐、胡枚,念伊父尽节可悯。马世永等著令学习,俟通晓文义之日,该部题请录用。胡枚交与该管衙门另行请旨。程万坦曾效力行间,著以旗内武职补用,尔部即遵谕行。” 特谕。八月二十六日
上谕大学士勒德洪、明珠、王熙、吴正治、宋德宜学士:
禅布、蔡必汉、噶思泰、吴喇岱、吴兴祖、徐廷玺、李光地、韩菼、郭棻各省驻防人员有授世职者,令其来京,道路辽远,生产苦于迁移,此后不必令其来京,官则令其仍留原任。“《拨什库》兵丁,则以品职相称之官弁及骁骑校缺用之。”
《大清会典》:“满缺升补、除授。凡索伦地方笔帖式”,康熙
二十五年覆准,由理藩院将识满洲、蒙古字官学生考送补授,五年满日,该总管等咨送回京,遇该旗缺出,即行先用。凡翰林、詹事坊局官,例不外转。康熙二十五年议准,翰林院、詹事府于每年八月内,将庶子、侍读、侍讲以下各官,开列具题,候
钦定数员,外转庶子,以同知用。侍读、侍讲、谕德、洗马
以盐运司运副、盐课司提举用;中允、赞善、修撰,以通判、布政司经历、理问,都司经历、断事、盐运司运判用;编修、检讨,以按察司经历、布政司都事、盐运司经历用。至才力不及不谨及所行不端者,照例降级革职。凡内外官以才能更调,康熙二十五年议准广西南宁、太平、庆远、思恩四府道员以下,教职以上缺出,令该督抚于广西现任官内品级相当者,选择熟悉风土廉能官员调补。通判以上保举具题。杂职官员报部注册。如滥行调补者,照以“劣员保举贤能” 例处分。《八旗官员陞除》凡《汉军副都统》员缺,康熙二十五年
谕“应陞副都统之前锋参领、护军参领。如原系《骁骑》”
参领补授者、列名时止开见任俸次、不准通理前俸。凡护军校员缺。康熙二十五年
谕:“已得拜他喇布勒哈番之护军校,仍留护军校任。”
“如遇应陞时,照拜他喇布勒哈番” 升用。凡骁骑校员缺,康熙二十五年
谕、“已得拖沙喇哈番之骁骑校。仍留骁骑校任。”如遇
应陞时,照拖沙喇哈番升用诸王属员陞除。凡一等、二等、三等护卫员缺,康熙二十五年覆准,王、贝勒、贝子、公等一等护卫以下及五品典仪以上员缺,除佐领阿达哈哈番外,将拜他喇布勒哈番、又一拖沙喇哈番、拖沙喇哈番内壮健堪用者选补。凡驻防官员升补,康熙二十
五年
谕:“外省驻防人员已得世职者,系官仍留原任系拨。”
《什库》甲兵,仍留彼处,遇有品级相当之缺及骁骑校缺出补用。凡功加选授,康熙二十五年题准,功加人员,除经制员缺及部札有名者仍照例录用,其馀一概不准。
康熙二十七年
《兵部则例》。兵部题:“查臣部选法,武进士分选卫守备、武举及各项人员,候补卫千总见在人多缺少,壅滞不均。臣等谨将各缺通融斟酌,题明更定画一。查从前武进士不分营、卫守备,一例推选。至康熙十一年定例,武进士前一半选授营缺,后一半选授卫缺。今各直省营守备共有九百馀缺,候选营缺,武进士除历科已经推选,见今在部投供者仅有十人,每选缺多人少,因将别项人员借补。其各直省卫守备之缺,原缺四百馀缺,经节次裁汰,仅存百馀缺。而候选卫守备缺,武进士在部投供者见有一百馀人。” 今查用过数目,本年正月起至十月止,推选过卫守备,武进士止五员,同一中式武进士而推选“卫守备者,甚属壅滞,挨选迟速不均。嗣后除卫守备之缺仍将候选卫守备之人推陞外,其营守备员缺,将候选之武进士与候选卫缺之武进士相间推补,俟候选卫缺之武进士补授完日,应仍照旧例,不分营卫员缺,一体挨次推用。一、卫所千总一项向有七百馀缺,今历年裁减,仅存二百九十馀缺,而候选卫所千总人员,则有历科武举,各省裁缺、降调以及难荫、开垦各项,效劳不下三千馀人,每年推陞不过二十馀员,名次在后之人将至数十年不能推选,以致壅滞,实属难苦。嗣后除各标营有千总亦有把总者,仍照例听各省督、抚、提、镇拔补该标营把总外,其专城止有千总无把总,共有二十馀缺,遇有缺出,应令开报,臣部将候选卫千总人员挨次补授。其专城止有把总,并无千总者,共有二百馀缺,亦令开报,臣部将卫所千总情愿降补者,令其补授” 等因。康熙二十七年十二月初六日奉。
旨:“依议。”
康熙二十八年
九月十一日
上谕:“大学士伊桑阿、阿兰泰、学士凯音布、拜里、朱都”、
纳迈图、西安博济、郭世隆、王国昌,理藩院事务所关最要官员缺出,应用之人甚少。蒙古旗阿达哈哈番、拜他喇布勒哈番、拖沙喇哈番及侍卫,令各旗都统引
见奏闻。此中有通习文字者选用。
康熙三十年
十二月十二日
上谕兵部:“武职官员任寄封疆,关系甚重;必得其人。”
始有裨益。朕所简阅素悉之员,俱已次第拔擢,今宜选材,以备任用。尔部行文各将军、总督、提督、巡抚及无提督省分总兵官,于武职官员内副将以下,千把总以上有灼见人材勇健、谙练军务、整饬营伍、爱惜士卒及行间效力、曾经立功者;不论本省别省见任候补,限文到三日内各举所知保奏不必彼此会同。“其在内八旗汉军官员,有人才素优,娴于约束,堪任要地者,亦著都统副都统保奏。尔部即遵谕行。” 《特谕》。康熙三十四年
七月十七日
上谕内阁:“由天津再运米于”
盛京,皆迅速而达大克济夫厥事。在事官员人等。
“悉议叙具奏。来岁亦宜运米,并议以闻。” 八月初二日
上谕:“大学士伊桑阿、阿兰泰、学士戴通、宋柱、陶岱齐”、
穑博济,陕西永固城副将员缺,令提督孙思克、李林隆选择奏闻。其选择之员,向经引
见者则弗令其
陛见若未经引
见者、并人员咨送。令其
陛见。如无可选择者。速牒该部、以应授之人奏闻。
十月二十日
上谕:“大学士伊桑阿、阿兰泰,八旗兵士以从军被创。”
而致残疾者。有能书写。及年力尚壮。堪以《笔帖式》用者。察奏以闻。
康熙三十五年
六月初十日
上谕内大臣国舅佟国维等、喀尔喀王善木巴曾奏
噶尔丹不可使久据克鲁伦地方。应速征剿。而此次用师渠尽所有马匹供我军骑乘。甚著劳。
“绩,殊可嘉奖。贝子盆苏克闻韩都逃遁,即遣人追捕。此次用兵凡擒活口、侦贼信亦懋著勤劳应将伊等叙功,以示激劝议政诸臣会议具奏。” 康熙三十六年
九月二十日
上谕内阁:“陕西、山西两省文官缺出,可令吏部奏闻。”
朕亲选贤能者调补之
康熙三十七年
五月二十一日
上谕内阁:“乌喇、宁古塔、几林、乌喇、黑龙江等处新满”
洲内曾授官职、以老病解任者,照其原官品级,给俸禄以养赡之矣。此等解任之官,令其子弟承替,则供职得人而俸禄亦不致虚糜。其
敕兵部逐一详察具奏。
康熙四十年
十月二十五日
上谕:“大学士伊桑阿、马齐、吴琠、熊赐履、学士辛保傅”
《绅来》道:“范承烈、曹鉴伦,直省地方料理事务,必须简任贤能。尔衙门移文总督郭琇、张鹏翮、桑格、华显,巡抚彭鹏、李光地、噶礼、徐潮,凡伊等所属道员以下,知县以上官员,有实心惠爱民生、居官清廉者,虽有诖误降罚,俱不必论。著各具折开送内阁。其别省官员内有伊等所灼知者,即越省亦列名奏闻。”
康熙四十一年
九月初九日
上谕吏、刑二部:“黄梅知县李锦,部议仍准留任。”《凡官》
员去留之权岂可令百姓干预聚众肆行之风亦渐不可长该督抚庸懦无能平时不能约束军民及至事出专务遮饰具题尔部并不详察止据所奏苟且议结殊属不合李锦居官虽优不可仍留黄梅县任著令来京于《直隶附近地方》员缺用
康熙四十二年
《吏部则例》。康熙四十二年十月,吏部题定:“查双月大选知县,以十七缺为率,每班举人用五人。且举人拣选知县,每科拣选者不下五六百人。现今选至二十七年,臣部册内未用尚有一千馀人。此外又有教习贡生附入拣选之内,每年举贡不过分选三四十人。在前者尚有可望,而在后者终无选期。今议得捐纳” 人员,所存无几,双月举人、贡生仍照选授外单月知县,以十二员为一班,应补用四人,捐纳用四人,举贡用四人,庶举、贡不致壅滞矣。又题定:查旧例候选、候补在外各官三缺四缺者,因缺少人多,补用无期,方准其对品改补。但从前并未议及在京之员,在京、在外,事同一例,若不准其改补,例不画一。今议得:应将在京候补缺六品以下官员,亦照在外之例,准其对品改补。又题定:查现任官员回避,俱照投文日期挨补。但回避另补者原非罣误之人,因回避兄弟叔侄始行离任,较之解任开复有别项事故离者不同。且现行例扣除另补之员,俱系不入班次补用,即满洲回避官员,亦不入班次即用,若将回避另补者,与各项应补之人,照投文日期挨补,则事同补异,例不画一。今议得,应将回避另补之员,亦比照扣除另补之员,不入班次补用。十二月二十日吏部奉。
上谕:“朕此次西巡,看得直隶、河南、山西、陕西四省,接”
“壤,山西泽州人在河南怀庆府地方做官,二处省虽有别,相去不过百里,不能无瞻顾伊兄弟亲朋。其直隶之人在河南接壤之处做官,河南之人在直隶接壤之处做官甚多。嗣后补授外官时,掣得地方与伊原籍五百里之外,许其做官。五百里以内者,省虽有别,仍应回避。” 钦此。查嗣后选补官员界连省分,应将直隶等各省候选候补知县以上各官,于每月二十日截缺后,各该员将原籍住址及界连省分接壤相去现出之缺五百里以内者,逐一分晰具呈,于二十四日过堂时投递,以便据呈选授。若有以远报近,以近报远,希图规避择缺美恶者,本部察出,即指名题参。其选补各官到任后,仍行令该督抚严察。如有捏报远近之处。即行题参到部议处可也。又奉
《上谕》、引
见“官员内年老者甚多,但府道等缺,俱属紧要。” 嗣
后、外省陞转道府官员、亦著来京引
见
康熙四十三年
《吏部则例》。康熙四十三年三月,吏部覆御史顾疏教职、杂职并在外推陞等官,领凭时有老病
者,布政司守道即行申详巡抚验看。如年老有病、果真、具题移咨休致。奉
旨:“依议。”九月,吏部覆:御史田疏,“嗣后除应调员缺。”
仍照旧例调补外,其馀一概不许滥调。如该督抚违例滥行渎奏调补,照以《劣员保举贤能例》议处。奉
旨:“依议。”十二月,吏部为“行取关系甚钜”等事,覆川。
抚能题行取官员,吏部行令督抚于正途出身之知县内历俸三年并无过犯者选择送部,此例甚善。但令督抚选择,或平日以实力任事为次,逢迎上司为先后,遇行取营求嘱托,此等弊端断不能无。应请嗣后行取官员文到停其选择,将俸满合例官员俱行送部引
见拣阅擢用等语。嗣后停止督抚选择。除降级还
职等官仍不行取外,臣部照《科道》缺出之数,每一缺查直隶各省俸深在前正途出身知县三员,无论有无卓异荐举,但系三年俸满,无钱粮盗案等项处分官员内查明俸深者,开列姓名、籍贯,具题行取,俟
命下之日、通行各督抚可也。奉
旨:“依议。”
康熙四十四年
《吏部则例》。康熙四十四年五月吏部题“为钦奉”
上谕事。会议、得
谕旨官员荐举卓异、“关系激劝。”《大典》所列事迹、期有
“实济于地方百姓。开载虚文无益。嗣后荐举卓异,务期无加泒、无滥刑。无盗案、无钱粮拖欠。无亏空仓库银米。境内民生得所,地方日有起色,方可膺卓异之选。其他所开虚文无益俱不必入。尔等会同九卿詹事、科道定议具奏。钦此。” 会议得:官员卓异最关吏治。兹蒙
圣谕开载事迹、期有实济。仰见我
皇上澄叙官方、爱育黎元之至意。嗣后直省督抚荐
举卓异官员,将从前所开虚文悉行删去,须填注“无加派、无滥刑、无盗案” 、无钱粮拖欠、无亏空仓库银米、境内民生得所,地方日有起色,俟
命下之日、通行直隶各省可也。奉
旨:“依议。”
《兵部则例》。康熙四十四年八月,兵部覆“‘兵科廖疏称,功加各官候推,俱著令取本地方官及里族邻佑印甘各结,或取同案现任功加人员印结送部推用’等语。嗣后凡功加人员,无论年远年近,俱令其取具本地方官及里族邻佑印甘各结,或取同案现任功加人员印结到部,准其注册推用可也。” 奉。
旨:“依议。”
康熙四十五年
十月初九日
上谕“吏部尚书温达。”“朕因吏部事务紧要。故”
特简任尔。凡铨选皆有定例。尔但当遵例而行。至于
掣签时递呈。駮查或作单月或作双月,俱多情弊。如果有不平之处宜先期递呈。临期方递呈者,安保无情弊乎?尔宜留心。
《吏部则例》康熙四十五年二月,吏部覆御史王条奏“疏称特用人员一报到任,即行开列,升用者陞转甚便,而地方民生未有裨益,似非”
圣王选用至意。请将嗣后凡有特用之员,俟到任一
“年之后无参罚者,方准开列” 等语。查特用官员内有升用者,即应将特用销去。如同知特用知府已经升补知府,应将知府特用之处销去,不准随带开列。如此等官有候补者照常补用,其
特旨调补官员、亦不准随带开列。如此等官、有候补
者亦照常补用奉
旨:“依议。”三月,吏部等衙门会覆御史田《疏》称:“嗣后”
“行取知县,定为三年一次,分省行取,酌定名数。各本省内无论有无卓异荐举,系历俸三年已满,现无钱粮盗案参罚、正途出身之俸深知县,准其行取。再照各省县分之多寡,定行取之名数。如直隶、江南、湖广、陕西四省,每省行取五员;山东、山西、河南、浙江、江西、广东、四川七省,每省行取四员;福建行取三员;广西” 、贵州、云南三省、每省行取二员。俟其行取到部、开列引
见后、以各部主事、与应补应陞、及应选各项之主
事人员分缺补用。又疏称、嗣后考选科道、将正途出身之部属、与翰林并知县升任之中行评博等官、照各项次序开列、恭候
“皇上钦点、补授俱停,其由本堂官保送可也。”奉 旨:“依议。”
康熙四十六年
《吏部则例》:康熙四十六年十一月,吏部《覆偏抚赵湖南僻壤等事》一疏。查定例,教职俱系通省
补授。并无同省两处分选之例。但该抚既称全楚。中隔洞庭。恳请将籍系湖北者、选授湖北之缺湖南者、选授湖南之缺。应如所题湖广通省南北分选可也。奉。
旨:“依议。”
《兵部则例》:康熙四十六年十二月,兵部议覆“提督管古北口总兵官事马疏称:查臣属把总年来大半皆系召募多功,加及”
皇上由陕西兵丁内拣选、发令补授者。其中弓马人
材堪拔千总者甚多,今若尽年满千总及武进士等补完之日,然后再用现任把总,未免壅滞。请照两江之例,相间而用等因前来。查近经两江总督邵《疏》称“此后补一年满千总间补一营弁,又补一年满千总间补一武举” 等因。臣部议应如该督所题,于康熙四十六年十月初十日题,十五日奉。
旨依议准行在案。今该镇既称“请照《两江》”之例、将奉
发年满千总及武进士等补一员,现任把总补一员,相间而用,两无壅滞等语。应如该镇所请可也。奉
旨:“依议。”
康熙四十七年
六月初八日
上谕兵部:“台湾总兵官员缺。甚属紧要。著行福建浙”
江将军、总督、提督、令于两省总兵官内、不拘人地、遴选材勇堪用者一员,速发赴任。
《吏部则例》。康熙四十七年十月,吏部覆广抚梁、广督赵疏称,“桂林、平乐、梧州、浔州、柳州五府悉属岩疆守牧,县令员缺预发人员不能依限而至,请嗣后知府缺出,即以部发候补同知管理;知州缺出无人,以候补通判管理;若候补通判亦无人,即以部发候补知县管理知州事,仍与同知、通判、知州、知县各较俸陞转。若遇知县员缺,请以先到候补知县补授” 等因前来。查先经九卿会覆原任贵抚于疏称,“广西省知府、同知、知州、通判、知县员缺,照额定员数,预备发往,速令赴省,遇有缺出,挨次补授。” 若预发人员补授将完之日,臣部又行预备发往,即令赴省候补。遵行在案。再查杨为槚以知府管左江道事,因《道员》员缺并无预备发往候补之员,故奉
特旨借品。至知府等缺。臣部现将预备人员、陆续发
“往。若照杨为槚之例借品调补,恐部发候补专行人员到日反致守候不便比照杨为槚之例补授。但该抚等既称缺员关系紧要,发往预备人员不能依限而至,每致员缺。嗣后倘知府、知州缺出无人,应准其将同知、通判、知县等借品署理;俟部发候补知府、知州人员到日,仍将候补知府、知州挨补,既无悬缺待” 人之虞,亦无“兼摄废事” 之咎。奉
旨:“依议。”十一月,吏部覆偏抚赵申乔会同湖督郭
世隆疏称、“茶陵州知州李士芳革职员缺例应于本省现任官员内拣选调补查湖南各属一时无可调之员,嗣后凡有丁忧事故告休参革者一面题报一面将合例之员题补若无应调之人亦即于题疏内声明听部选授” 等语应如该抚等所题,此等缺出一面题报一面即将合例之员题请调补如无应调之人,亦即于“《题报疏》内声明,臣部照例归月分铨补” 可也。奉
旨:“依议。”
《兵部则例》。康熙四十七年四月,兵部于康熙四十七年闰三月二十九日将现出守备九缺请照定例归入月分推补等因启奏,奉。
旨:“依议。钦此钦遵。嗣后单月营卫守备缺出,将现任。”
小衔守备等照例推陞。《双月守备缺出,照例将各项人员分》缺推补。其年满千总等如遇十缺,应推三人。查年满千总等有《注册挨次推用》一项,有《分发各省以营卫守备推用》一项。有
《皇上拣选留京》一项。留京之人、虽令当差,现皆食俸。
应将此三项千总等俱作为一体,如遇守备缺出,照例掣签引
见具题补授。此内分发题补省分之年满千总等。
不准入于掣签之内。留与该省照常题补。今卫守备之缺。既归入月分。在部照例陞选。应将分发各省千总等补授卫守备之处。概行停止可也。奉
旨:“依议。”十一月,兵部覆:福建水师提督吴疏奉 旨:“这事依议。此等越衔题补武职官员,又照伊所陞。”
之衔,升用甚速且优。嗣后朕
特旨拣用外。此等越衔题补武职官员、应仍照伊原
“任品级升用,著交与兵部定例议奏。钦此。” 嗣后越衔一二等题补之人,奉
特旨拣用外。其陕西、云南、贵州三省、福建水师、《十四》营官员、越衔题补、应照伊原任品级、与应陞之员、较俸陞转可也。奉
旨:“依议。”兵部题覆:浙闽总督梁疏称:浙省守备以
上应行题补员缺,案准部文,“限五十日将应补之人题补,计日到京。” 此就自京到浙、自浙到京之程,所有闽浙往返咨商之程,未曾扣及。查总督梁既称驻札闽省,其浙省守备以上应行题补员缺,嗣后应照闽省限八十日题补可也。奉。
旨:“依议。”
康熙四十八年
《吏部则例》吏部覆吏科郝条奏嗣后候选进士、知县有情愿改教者,具呈臣部,俟本省教授缺出选授,如本省进士内无具呈改教者,仍将学正、教谕照常升补。又嗣后学正、教谕陞教授者,将伊等学正、教谕之俸不必除去,仍筭前俸与县丞等官较俸升补。康熙四十八年十二月十四日奉。
旨:“依议。”
康熙四十九年
八月二十七日
上谕:兵部:“熟谙水性老年旧人,今已殆尽;沿海武职。”
员缺甚属紧要,应如提督施世骠所请,选择谙练水性之人,次第补授。所司即议。奏闻。十月二十日
上谕吏部:“田种玉、效力旧臣。年逾八十。深可轸念。”其
子、候选州同田世元著以“州同员缺即行补用。” 十一月初六日
上谕吏部:“苏达海等支给钱粮年月,俱准通算此等”
人员、皆经各旗保送、朕亲行拣选之人。见在各缺、著尽先补用。以示鼓厉
《吏部则例》:吏部覆贵抚刘荫枢疏,“嗣后凡选补各省教职,抚臣考试之后,停其按名具题,止令咨明。臣部仍照旧例,将一、二、三、四等者给发文凭,令其赴任,仍将到任日期,报部注册。五等者解任学习,六等者革退,臣部另行选补,统俟年终汇齐一本题达,造册送部,以备查考可也。” 康熙四十九年三月二十八日奉。
旨:“依议。”吏部为钦奉
上谕:“事覆。”
旨“查自京赴任官员、云南、广西、限一百日。贵州、四川”、
限八十日,其在外推升官员,由原任地方赳新任者,亦俱照各省远近定有程限,逾限者俱有处分之例,相应仍照旧例遵行外,嗣后这四省在京补授知县以上官员,自奉
旨之日起、限五日给凭。给发之日起、亦限五日系旗。
员,交与该旗,系民交与五城。该兵马司指挥严催照限令其赴任。在外推陞知县以上官员,亦《自奉》
旨之日起限五日、将文凭即行发与各该巡抚。伊等
向有两月交代之限,应俟交代完日,领凭之日起,亦限五日。该督抚严催,照限令其赴任。俱令该管官将起程日期,报部存案。如有起程逾限者,严加议处。如不于五日内将文凭给发,及不速催赴任者,将该管官指名题参,俱行严加议处。康熙四十九年四月二十三日奉。
旨:“依议。”六月,吏部咨:为钦奉。
《上谕》“事通行各省,凡该省有现任官员升任四省者”,
将给凭起程日期,咨报本部,另文呈报吏科可也。吏部准吏科抄出川陕总督殷泰等题,“肃州通判毛凤仪革职员缺,现今并无合例保题之员,请于记名人员内简选一员补授” 等因具题。康熙四十九年十月初七日奉。
旨:“这通判员缺归月选,嗣后凡此等应保题调补员”
缺。该督抚有合例保题之人,即指名具题。如无可保题之人,将员缺俱照例归月选。该部知道。
吏部覆“偏抚赵会同原任总督,今陞刑部尚。”
书郭疏称:“湖南题定调补员缺,共计三府、六州、二十七县。除辰、永、宝三府知府员缺仍保题调补外,以各属州县三十二处之官调补三十三处之缺,原属不敷。查辰州府属沅陵、泸溪、辰谿、溆浦、黔阳、麻阳等六县,沅州一州,靖州属绥宁、会同、通道、天柱等四县并靖州一州,宝庆府属新宁、城步等二县,永州府属宁” 远、江华、永明等三县,道州一州,衡州府属临武、蓝山等二县,郴州属宜章、桂阳、桂东等三县,岳州府属石门、慈利等二县,皆属要区,仍照定例拣选保题调补。如长沙府之茶陵州、安化县,衡州府属之桂阳州,永州府属之零陵、祁阳、东安等三县,宝庆府属之武冈州、邵阳县,现查俱称“民猺安堵。嗣后将茶陵等八州县员缺,概归部选。” 沅陵等二十
“五州县员缺,即于四十州县内照定例拣选保题调补” 等语。应如该抚等所题,将茶陵等八州县缺出,臣部照例归月分铨补。其沅陵等二十五州县缺出,仍令该督抚等于四十州县内拣选合例之员,保题调补。谨题。康熙四十九年十一月内奉。
旨:“依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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