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大清会典则例/卷五十六
御殿受朝
编辑天聪年间,定元日行朝贺礼。
崇德元年,定元日进庆贺表笺,长至、万寿圣节进表庆贺与元日同,惟长至不设燕。又定每月初五、十五、二十五日,皇帝御殿听政。
顺治八年,定元日、长至、万寿圣节为三大节。又定岁遇三大节,在外直省文武官均设香案,朝服望阙行礼,与京朝官同。
九年,定每月初五、十五、二十五日,皇帝御殿,百官上朝。
临朝章服
编辑崇德元年,定元日前三日起第九日止,上元节十四日起至十六日止,各官咸朝服。
顺治二年,定元日前后七日,王公百官咸朝服。
十一年,题凖上元前后三日,王公百官朝服,不理刑名,不办事,遇有要务仍办理。
康熙十年,议凖凡遇应具朝服、补服日,奏事官咸朝服、补服,违者本部指参。
十二年,议凖官员宜朝服日而服不如制者,罚俸一月。
十四年,题凖每月常朝日,御殿行礼后,群臣入内奏事,止具补服。如不御殿,仍具朝服。其应具补服之日,咸补服。
二十二年,题凖万寿圣节前后七日,群臣咸朝服,不理刑名,照常办事。
五十二年,奏每年三月十八日,恭逢万寿圣节,王以下文武百官朝服七日,在畅春园蟒袍补服,但今岁恭逢皇帝六十大庆,非寻常可比,应自三月初一日起至月终咸朝服、蟒袍补服,后每遇十年照此例行。奉旨,著自初一日至二十日。
乾隆元年,谕嗣后御门听政若遇逢五朝期,各官咸补服奏事,不必用朝服,永著为令。
陈设
编辑崇德八年,定元日陈设卤簿,长至、万寿圣节同。
顺治元年,定鼎燕京,御皇极门〈今太和门〉受群臣朝。鸿胪寺设御座于皇极门正中,设表案于门东檐下。
九年,定大朝、常朝銮仪,陈卤簿于太和殿前,陈步辇于太和门外,陈大驾于午门外,陈驯象于大驾之南,陈仗马于丹墀中道,左右均东西相向。
乾隆六年,奉旨太和殿内所设笔砚案,著于东边居中安设,御殿之日,若有表则移案于西,设表案于东;若无表,仍于东边居中安设。
乐悬
编辑崇德元年,定元日庆贺奏乐,长至、万寿圣节亦如之。
顺治八年,定大朝、常朝,教坊司设中和韶乐于太和殿东西檐下,设丹陛大乐于太和门内,均北向。
康熙八年,定皇帝御座大朝奏元平之章,常朝奏隆平之章,还宫大朝奏和平之章,常朝奏显平之章,外藩使臣行礼奏治平之章,均用丹陛大乐,大朝、常朝同。
二十二年,题凖长至御座改遂平之章,还宫改奏允平之章。万寿圣节,御座改奏干平之章。还宫改奏太平之章,馀如前。
班位
编辑顺治十八年,定亲王、世子、郡王、长子、贝勒、贝子、入八分镇国公、辅国公等在丹陛上序立。
康熙元年,题凖凡典礼上朝及常朝,齐集不入八分公、民公、侯、伯、镇国将军、都统、子、尚书第一班;辅国将军、护军统领、副都统、前锋统领、侍郎男、步军翼尉、大九卿第二班;奉国将军、一等侍卫、护卫参领、轻车都卫、步军协卫、小九卿、郎中第三班;奉恩将军、二等侍卫、护卫、骑都尉、佐领、员外郎、科道官第四班;三等侍卫、护卫、云骑卫、鸣赞官、主事、步军尉第五班;护军校、骁骑校、笔帖式第六班。其次各照职衔不论加级,违者察出送部议处。
十六年,题凖每朝期及大朝,齐集满官公、侯、伯、镇国将军、都统、尚书、左都御史、子及凡一品官第一班;辅国将军、护军统领、前锋统领、步军统领、副都统、侍郎、学士、左副都御史、通政使司通政使、大理寺卿、詹事府詹事、男及凡二品官第二班;奉国将军、步军翼尉、长史、参领、一等侍卫、护卫、太常寺卿、太仆寺卿、光禄寺卿、祭酒、通政使司副使、大理寺少卿、少詹事、侍读学士、侍讲学士、侍读、侍讲、庶子洗马、鸿鼐寺卿、理事官、郎中、给事中、监察御史、太常寺少卿、太仆寺少卿、轻车都尉及凡三品官第三班;奉恩将军、步军协尉、佐领、司仪长、二等侍卫、护卫、钦天监正、内阁侍读、司业、光禄寺少卿、鸿鼐寺少卿、通政使司、参议中允、员外郎、骑都尉及凡四品官第四班;三等侍卫、护卫、云骑尉、步军尉、赞善、钦天监副、太常寺丞主事、大理寺正、光禄寺署正、都察院经历及凡五品官第五班;护军校、骁骑校、通政使知事、大理寺评事、鸣赞司务、司库等各职掌官及六品笔帖式第六班;七品官及七品笔帖式第七班;八品官、八品笔帖式第八班;九品官第九班。
侍班
编辑顺治元年间,定大朝、常朝以内阁大学士、学士、翰林院掌院学士、读讲学士、詹事府詹事、少詹事、都察院左都御史、左副都御史及记注官满汉各一人侍班。
雍正元年,定记注官用满汉各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