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统论上 正统论中
作者:魏禧 
正统论下
本作品收录于《魏叔子文集

或问:以东晋兴复为正统,是矣,元帝为牛氏子,非司马子孙也。曰秦政以吕易嬴,未尝有绝之于秦者,而独绝元于晋乎?且元帝与始皇尤不同,不韦初进孕妇,后乱太后,始终事迹,凿肰可据。牛氏之通,出于暧昧,庸或有污蔑以快私怨者。故寻常闺门,君子所不道,况执此莫须有之事而绝人之宗、削人之国哉!是非良史之法矣。自记。

秦何以不为正统也?欧阳子曰:“诸侯共起而弱周,非独秦之暴也。”且夫周弃丰、镐以赐襄公,赧王稽首献邑自归于秦,秦虽有灭周之罪,亦与后世之弑君篡国者异矣。秦何以不为正统也?魏子曰:诸侯不敢灭周,而秦卒灭周。周无幽、厉之罪,而秦有桀、纣之恶,取之以诈力,守之以残暴,恶在其为正统也?唐高祖废酅国公,与晋武废陈留王,隋文废介公,宋太祖废郑王同一篡也,何以不为窃统?魏子曰:陈留、介公郑王初无罪,不足以失天下,其臣又皆以勋戚居中用事,为先君所依托,一旦欺人孤寡而攘夺之,故虽晋武、隋文,成混一之业,息南北之兵,宋太祖禅受之后,奉其故君与子孙无失礼,深仁厚德,浃数百年,而其得国之不正,终不可以贳。隋之淫虐,过于桀、纣,李氏兴兵而诛,汤、武之业也,而惜乎其立侑而禅之,以汤、武始而以莽、操终,谋之不善,非其本志,固不可以为篡。混一之功比晋隋,而仁恩之在天下者等宋祖,故予之也。后唐、后汉何以不为窃统也?朱温灭唐,而李存朂帝邺;契丹灭晋,而刘智远帝晋阳。欧阳子曰:“李氏、朱氏共起窥唐,而梁先得之,李氏因之者,非也。”克用忠唐,志在灭梁。存朂后虽自帝,始未尝不欲承父志而报国仇,故欲并之于梁者非也。欧阳子曰:“刘智远始不与契丹战,以幸其败后不能奉从,益以存晋,与梁晋无异。”夫灭梁不自帝,与奉从益以存晋,此圣贤之用心,忠臣之盛节,而可责诸五代之君乎?今夫责人以圣贤为忠臣不得,而遽同之于乱贼,此学者欲苟成其说而文致之,非天下之公论。故欧阳子之说不可训也。东晋统承西晋,南宋统承北宋,何以祖宗之一统者为窃,而子孙仅有天下之半得为正也?曰:晋、宋之君天下,天下奉为共主久矣。虽其始不正,前后相承,而元帝、高宗当灭亡之馀,有特起之势,又以子孙复其祖业,义不得不进之于正统。楚子僣王,灭诸姬,罪在不赦,至昭王失国而复之,则圣人有取焉。欧阳子之黜东晋,亦不可训也。且夫义得为正统者,其子孙虽甚微弱,不可不存以为正。故三十六邑一日未献,不可不书周。禅宋之笔一日未操,不可不书晋。崖山之舟一日未覆,不可不书宋。奈何既以正统予西晋,而其子孙尚有天下之半者,乃以偏安斥乎?革姓受命之事,非天心所欲,势也。君子必不得已而后绝其统,所以不伤忠臣孝子之心、仁人之志也。吾故曰,正统绝而后归之偏统,偏统绝而后归之窃统也。

附评

编辑

门人涂尚岠曰:正统之义,古今实如聚讼。章氏“王统”、“霸统”之分似矣,然予正统者未必可进于王,非正统者弊又不止于霸,苏氏虽辨其非而无以服之也。吾师立三统之说,而万世之论定矣。篇中疏别疑义,足令观者晓然。至于退晋、宋而进元、高,尤深得《春秋》之旨,非寻常考古论世之文也。

 

本清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超过100年。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