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昌起义后通告各国书

武昌起义后通告各国书
作者:孙文
中华民国0年(1911年)
1911年11月16日
本作品收录于《国父全集

我辈中华之国民也,愤满政府之残戾,用是特起雄师,与孽种战,务祈推翻恶劣之政府,驱除暴戾,而建立共和国,与各友邦共结厚谊,使世界享和平之幸福,而人类跻于太平之境域,此余终日孜孜以求之者。今仅宣告微意如下:

(一)满政府于我军起事以前,与各国所有之条约,皆作为有效,至该政府倾覆之时为止。

(二)于我军未起事以前,满政府所借之外债,一概承认偿还,决无改议,将来以海关税款抵赔。

(三)满政府于我军未起事以前,关于各国之租界,一律保全。

(四)居留中国之外人及其财产,担任切实保护。

(五)满政府于我军起事以后与各国所订开之条约、租界及借款,一概永不承认。

(六)各国如有助满政府以攻我军者,即视同敌人。

(七)各国如有以军械供给满政府,一经查获,即行充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