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关于四川省调整绵阳市市辖区的批复

民政部关于四川省调整绵阳市市辖区的批复
民行批〔1992〕12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1992年10月30日
本作品收录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92年/第33号
收录于《国务院公报》1992年第33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

你省一九八八年五月二十七日《关于绵阳市增设开元区的请示》和一九八八年八月十二日、一九九二年十月八日的补充报告收悉。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绵阳市市中区,设立绵阳市涪城区、游仙区。

涪城区辖城厢、城北、工区、南山、朝阳五个街道办事处和石塘、丰谷、塘汛、永兴、吴家、杨家、青义、城郊、金峰九个乡镇,区人民政府驻原绵阳市市中区人民政府驻地;

游仙区辖涪江街道办事处和游仙、石马、忠兴、新桥、石板、魏城、徐家、沉抗、刘家、玉河、小枧沟、柏林、松垭、太平十四个乡镇,区人民政府驻开元。

市辖区调整后,新增机构所需编制和经费自行调剂解决。

民政部
一九九二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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