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关于广东省撤销惠阳县设立惠阳市的批复
民政部关于广东省撤销惠阳县设立惠阳市的批复 民行批〔1994〕6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1994年5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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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
你省一九九四年三月十六日《关于惠阳县撤县设市的请示》收悉。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惠阳县,设立惠阳市(县级),以原惠阳县的行政区域为惠阳市的行政区域。
民政部
一九九四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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