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关于陕西省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
民政部关于陕西省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 民函〔2010〕1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2010年1月19日 |
官方来源 |
陕西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政府迁移办公地址的请示》(陕政字〔2008〕89号)收悉。经国务院批准,同意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政府驻地由中山街道渭阳东路4号迁至渭阳街道文林路9号。搬迁经费由你省自行解决。
民政部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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