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赣州市人民委员会关于动员全市人民参加义务劳动修建道路的指示

江西省赣州市人民委员会
关于动员全市人民参加义务劳动修建道路的指示

(59)会建字第二十九号
1959年3月27日

为了改善城市交通条件,以适应工农业生产更大跃进和国防运输的需要,根据省委、 省人委关于改善国防公路的指示和我市城市建设规划的要求,今年需要改善在本市管辖地 区内国防公路和修建红旗大道、八一四大道。红旗大道和八一四大道是我市新城市规划的 主要大道,通过我市地区的国防公路,也是全省的干道之一。这些道路在改善和建成之 后,将大大地改变我市交通运输面貌,有力地促进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这些道路的修建 工程较大,红旗大道从东外汽车站至西河大桥,全长3.8公里,路宽44公尺;八一四大 道从东外汽车站至变电所,全长2公里,路宽32公尺;西河大桥至五里亭公路,全长7.5 公里;水东至七里镇公路,全长4公里,新修大道约需挖填土方176400立方公尺,改善 与扩建公路约需采运砂石黄土约达4600立方公尺,共需198000个劳动日。要迅速完成这 一工程,是一项十分艰巨的任务,为此,遵照多快好省的建设方针,经3月4日市人民 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定,动员全市人民立即开展每星期一次的义务劳动,参加红旗大道、 八一四大道的修建与扩建工程。要求全市人民立即行动起来,迅速掀起一个义务劳动修建 道路的高潮。全市人民应当坚决响应党和政府的号召,积极参加这一修建道路的义务劳 动,特别是干部、学生(大、中学生)、农民以及工人和广大市民,都应根据可能情况踊 跃参加,争取在今年6月以前完成全部修建与扩建工程。

为了多快好省地完成这一任务,切实加强对这一工作的领导,成立“赣州市义务劳动 指导委员会”,具体领导修建道路的全部工程。在修建期间,各单位必须坚持政治挂帅, 加强对这一工作的具体领导,切实遵守市义务劳动指导委员会的布置,充分做好思想发动 和劳动组织工作,人数多、任务大的单位还应有专人负责,并要求各级领导干部,以身作 则,带头参加,深入发动群众,迅速掀起一个全民参加义务劳动修建道路的热潮。各单位 还必须根据分配任务,分片分段,包干负责,发动群众,自备工具,想办法,找窍门,创 造和推广先进方法,提高挖运土方效率,以保证修建工程的迅速完成。在修建期间,负责 道路修建工程的部门和施工单位,必须加强工程和施工管理,认真做好现场组织工作,发 挥劳动效率,加速施工,避免窝工浪费和现场混乱的现象。同时,参加义务劳动的全体人 员,都必须服从指挥、调配,接受技术指导,爱护现场材料和劳动工具,并切实注意安全 生产,预防工程事故。在施工较集中和需要横过公路运土的地区,应有专人负责交通管理 和指挥,以保证安全施工和避免妨碍公路车辆的行驶。在修建道路施工范围内的建筑物和 农作物,各原使用人和物主应立即进行拆迁清理,以便施工。在修建道路范围内树木,除灌木外,一律不准砍伐损伤,并应加以保护,在施工地区,如果发现历史文物,应立即停 止挖掘,保护现场,通知市文化教育局处理;如果已将历史文物挖掘出土,应妥加保护, 送交市文化教育局保管。

1959年是更大跃进的一年,迅速完成我市主要干道的这项修建工程,对加速改变我 市交通道路面貌,促进城市规划的实现,以及支援国防运输,都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全市人民动员起来,鼓足干劲,为力争提前完成全部修建工程而努力。

一九五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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