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洛上都龙门之阳大卢舍那像龛记

河洛上都龙门之阳大卢舍那像龛记 
作者:阙名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987

大唐高宗天皇大帝之所建也。佛身通光座高八十五尺,二菩萨七十尺。迦叶、阿难、金刚、神王各高五十尺。粤以咸亨三年壬申之岁四月一日,皇后武氏助脂粉钱二万贯,奉敕检校僧西京实际寺善道禅师、法海寺主惠睐法师、大使司农寺卿韦机、副使东面监上柱国樊元则、支料匠李君瓒、成仁威、姚师积等,至上元二年乙亥十二月卅日毕功。调露元年己卯八月十五日,奉敕于大像南置大奉先寺,简召高僧行解兼备者二七人,阙即续填,创基住持,范法英律,而为上首。至二年正月十五日,大帝书额,前后别度僧一十六人。并戒行精勤,住持为务。恐年代绵邈,芳纪莫传,勒之颂铭,庶贻永劫云尔。

佛非有上,法界为身。垂形化物,俯迹同人。有感即现,无罪乃亲。愚迷永隔,唯凭信因。实赖我皇,图兹丽质。相好希有,鸿颜无匹。大慈大悲,如月如日。瞻容垢尽,祈诚愿毕。正教东流,七百馀载。(阙一字)龛功德,唯此为最。纵广兮十有二丈矣,上下兮百卌尺耳。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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