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僧人怀照敕

流僧人怀照敕
作者:李隆基 
(唐玄宗)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034

怀照讹言,信无凭据,量其情状,终合微惩。宜遣播州安置,到彼勿许东西。冯待征等事,已经恩赦,特从释放。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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