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基会与海协会就“陆资赴台投资”事宜达成共识

关于海基会与海协会继续推进两岸投保协议协商的共同意见
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海峡两岸关系协会
2009年4月26日于南京市
两会于南京举行第三次“江陈会谈”共同发表之共识

双方一致认为,目前两岸关系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为促进两岸双向直接投资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尤其是面对国际金融危机对两岸经济的影响和冲击,双方应秉持优势互补、互利双赢的原则,积极鼓励并推动大陆企业赴台考察、投资,以利于加强和深化两岸产业合作,实现两岸经贸关系正常化和制度化。

双方希望两岸业务主管部门以适当方式建立沟通机制,共同推动大陆企业赴台投资。

海基会表示:台湾方面诚挚地欢迎陆资来台投资。将尽速发布相关规定及配套措施,并循序渐进扩大开放投资领域,持续推动相关工作,协助解决投资所衍生之问题,以利陆资来台投资。

海协会表示:大陆方面将积极支持大陆企业赴台投资。鼓励有条件的大陆企业赴台考察,了解投资环境,寻找投资机会。根据颁布的有关规定,为大陆有实力的企业赴台投资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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