涅槃经游意
涅槃经游意 作者:吉藏 |
涅槃经游意
沙门吉藏撰
就此经有南北二本,广略不同,北方旧本,卷或有三十三,或三十者,品唯有十三。南土文,卷有三十六,有二十五品。
其间文义浩博,岂可详写。故经云:“一恒二恒始髣髴见之,三恒四恒乃能知一分之义”。梁武皇帝云:“涅槃者,义高万善,事绝百非,空空不能测其真际,玄玄不能究其妙门。自非德均平等,心会无生,金垆玉室岂易入哉!”
余昔经注录之疏零失,今之忆者,十不存一,因兹讲以聊复疏之。
就摄山大师唯讲《三论》及《摩诃般若》,不开《涅槃》、《法华》,诸学士请讲《涅槃经》,大师云:“诸人今解《般若》,那复令再讲。”复重请,乃为道“本有今无偈”而遂不讲文。至兴皇以来始大弘斯典。
但开此经,初形势非一,或明开路义,如国家域有梗碍,偏隅未宾,开疆祐出,先须斫伐,然后方得行师。今亦尔,为从来旧执拥塞正道故,须破洗然,后乃得讲经。开路义,别有科目,待馀暇矣。又或明舍那、释迦二佛教门差别不同,或辨因果人法十双相对,并置而不论。
今于此经初且为六段:一大意、二宗旨、三释名、四辨体、五明用、六料简。
第一说经大意者:
此经之意复何穷?如:河西五门、波薮七分、兴皇八章,迦叶三十解问,如来次第解释则三十解意。今直举其枢要,陈其纲领,可然。
正道平等,本自清净,岂有生死异于涅槃?特由众生虚妄,执文求实,闻名仍不见其真,或云涅槃是有,或意是无,或言二谛所摄,或意出二谛之外,或意出生死无常,或意涅槃常住,因此谬造种种异计,便成系缚,致有生死。
前诸佛菩萨为引此妄情假说涅槃,为出处方便空假立名。名无得物,物无应名。名物既尔,万法安立。所以生死涅槃本无二相,但为化此虚妄,如度虚空,实无众生得灭度者,如此了悟名得涅槃,实无涅槃可得。
但约此迷悟说凡说圣,假名生死强称涅槃,令改凡成圣,舍生死得涅槃。既悟此本来不二、亦复不一,若于凡圣、生死、涅槃作一异解者,则障正道,名为“据语”。今破此一异等见,名为“开道”。
约智开复,有何道可开耶?从来云如来之身非凡是圣,是圣涅槃之法,是常非无常。今为对此故,明如来之身非凡非圣,凡圣悉是如来善巧,涅槃非常无常,常无常皆涅槃方便。
何者病耶?常病重故,设无常之药。众生执有为涅槃故设无,身心皆尽乃为妙极,物情不了便谓佛身无涅槃断灭。故经云:其复不久,王复得病,须服乳药。故今教为对无常故设常住,则左右除病,迭代破执。执病若尽,在药皆除。
涅槃之法竟何所有?虽无所有而无所不有,虽无所不有而无所有。有无既尔,常无常亦然,非常非无常,常无常具足也。
大师于此明四双八只义:一凡圣,二常无常,三隐显,四半满。
言凡圣者,涅槃实不开凡圣,但住大涅槃能建大义,或时为凡,或时化圣。
故佛初出世间同凡夫事,虽同凡而异解。凡初生则行诸方七步,云:“天上天下,唯我为尊”。又云:“我生胎分尽,是最末后身,既自得解脱,复度众生。”此言已障是圣,但说此言已,更为婴儿;乃至槃马、捔力等,具同凡事,此则以凡覆圣。今日教起明久已,圣人方便便现为此事,则是以圣开凡。
开覆之义,具通今昔。昔开凡覆圣,今开圣覆凡。但昔覆名,今开称。所以尔者,初为缘未堪,不得说是圣,但得说是凡,则凡覆圣。今始得说道:我本是圣人,以圣开凡。故前覆,今道开也。
人闻此开覆,便作二解。闻昔覆,谓言别有一圣为凡所覆;闻今开,则谓却除于凡别有圣出。今明不尔,昔本来是圣,为缘未堪不得说为圣,唯得说为凡,隐圣道不得说名之为覆,岂别有一圣可覆?今只道:昔凡则是圣,詺之为开,岂别有凡可除,圣可开耶?
故经云:“显发如来方便密教故,昔隐不说为密也,今日显说为开密也”。
凡圣既然,常无常亦尔。昔说“无常”隐“常”为“覆”,今日显说于“常”为“开”。然昔说“无常”,只说“常”为“无常”,詺“无常”覆“常”;今日只说向“无常”者,“常”名为“开”也。又,且昔日名“覆”,今复名“开”,何者?昔说“无常”不为“无常”,昔说“无常”为开。今日“常”若无昔“无常”,何能显今日“常”?是则昔“无常”为今“常”。化方便故,昔“无常”今得是“开”也。此是片到明,未是好开。
至下文明常、无常,为显非常、非无常,常无常、无常常具足,乃是“开密”也。如此凡圣常无常开无常常,常无常、无常常,具足乃是“开密”也。如此凡圣常、无常开覆,并是大涅槃方便。如用若真,明凡覆圣,圣开凡,常、无常开覆未足为奇,亦非妙用,只为毕竟无。如此凡圣常无常,而能在中为凡为圣,能常能无常开覆等事,乃是不可思议方便妙用耳。
然此可有三道开覆:一、以凡覆圣,以圣开凡。二者、凡圣是实,覆涅槃凡圣方便。今明凡圣有无,并是涅槃妙用,名之为开。三者、凡圣覆非凡圣方便,今始得显涅槃非圣非凡,凡圣具足名之为开。
凡圣既尔,常无常亦然也。但凡圣中复有凡始凡终,圣始圣终,凡终圣始,圣始凡终。
何者?昔托王宫而生为凡始,道场树下成道为凡终。成佛为圣始,双林入灭为圣终。只圣始则凡终,凡终则圣始也。
开凡终为圣始,圣始则凡终者;可得圣终为凡始,凡始则圣终不?解云:若通就实凡实圣则可例。何者?只起一有得断常之心,无得正观便断,则凡始为圣终。若无得正观不观,有得虚妄便起,则圣终为凡始也。但此中如来一期凡圣方便只得凡终为圣始,圣始为凡终;不得圣终为凡始,凡始为圣终。
若进论,此间感息,他方现生;则此土圣终,他国凡始也。
问:凡有始终,圣亦始终者?无常有始终,常亦有始终不?常无常相对,无常有始终,常无始终;亦应凡圣相对,凡有始终,圣无始终。
解云:小乘明凡圣皆是无常,故皆有始终。大乘凡圣有二种:一者方便,则凡圣皆无常。二者实义则无,此凡圣者,无始终也。问者说无常覆常为覆,邪常之覆正常耶?若昔无常但覆邪常,不覆正常者,昔说是凡但覆邪圣,不覆今正圣。昔正覆今日圣,亦昔无常正覆今常。
又难:若昔无常覆今常,不覆昔常者;昔无常除今常,不除昔常,昔宜禁乳,则昔通除常。又,若无常覆今常者,未说今常,云何覆今常?前说无常时可以今常覆昔无常,昔无常未有今常,何得言昔无常覆今耶?
解此已如上诸佛本是常,昔隐不得说常,但说无常,故言无常覆常也。
然此开覆则是如来藏义。
何故名如来藏?为当众生藏如来,名“如来藏”;为当如来自藏,名“如来藏”耶?然只此间,则是解竟,然具此二义:一者、众生性颠倒隐覆如来性,故名“如来藏”;二者、众生不堪闻如来之性,隐而不说,亦名“如来藏”。
今教显一切众生皆有佛性,佛性是“我”义。众生依方等大教临度断除颠倒,则显如来藏。藏显则名法身。显众生有佛性,则显众生是佛性根本。众生是佛故有佛性,非佛则不得有佛性。如人姓张,郎则有张姓,非张则不得有张姓,佛性亦尔。
故论云:非众生身内有佛非密,身外有亦非密,四并非密。众生则是佛为密也。
有时难此义,何故有佛性非密则是佛为密耶?
有解云:有义则疏,是义则密。释难众生则是佛为密,有性不密者,众生则佛性义深,众生有佛性不深。经云:众生有佛性甚深,既有性为深,何意有佛性非密,不见好解(扶解孝奉落:疏密之语不言深不深者,如人。二人相近,即言密,不得言深。若向何得言深浅?是亦如此。众生即佛性,即相密;若单论佛性,即深。经云众生有佛性甚深,是约佛性为言;众生即佛者,是约众生为论。所以众生外,更无佛性。故即是佛性与众生不疏为密。是密义甚深,故有佛性甚深者乎云)。
问:地论亦隐显义,与今何异?
解云:语虽同其意大异。彼有如来藏体,为妄所覆名之为隐,复则现出此体名之为显。如贫女宝藏,暗室瓶瓫,则用此譬为义。
今则不尔。此譬为破始有,故言本有,岂可守斯为定耶?今明只迷故名隐名藏,岂尚别有此体可隐?只悟故名显,名法身无体可显。迷故名隐,隐无所隐;悟故名显,显无所显。只迷因缘故隐,悟因缘故名显。如箜喉之喻,无乎无棍等因缘则无声,为隐,无别声可隐在内;若因缘具足,声则便出,无别声可显。如来藏隐显亦尔,不了因缘故隐,显又如此,隐显并出于缘。缘未堪如此说,故为隐;今皆闻之,故不隐。乃出于缘,法身更何隐显也!
四、次半满义。
他云:昔无常为“半”,今常为“满”。
此有种种计不同:或云《般若》已上,《法华》已来是无常“半教”;唯《涅槃》常住,乃为“满”字。难(云云)。
又,彼明常无常云:断明义,生死“无常”不通“常”;涅槃“常”不通“无常”。乃至金刚心无常不通“常”,佛果常不通“无常”。
如此一握“无常”,一握是“常”。无常一握既“半”,常是一握亦“半”。今一家有时对此牵生死无常至佛果“常”,牵佛果常至生死“无常”,令彼两处互通。无常边亦“满”,常边亦“满”。
一家云:半边满,满边半。此非互语“半三斗,三斗半”,亦如“山在南,在山南”,岂可为一?
今满半、半满亦有异义。但此“有为”意:
一者“满半”圆偏语,“半满”积足语。
“满半”圆偏语者,明涅槃本来具足,缘未巧具闻圆旨,故说“无常”一边名为“半”字。故经问:“云何解‘满’字及与‘半’字义亦得道?云何解‘半’字及与‘满’字义?但今得意,明涅槃具足圆满。”为缘说“半”,故言“满半”也。“半满”是积足者,“无常”是“半”,“常”足为“满”。“常”亦尔,故定知“半满”大师戏言耳。
又,“满半”是圆偏语,如前“半满”是对治语。何者?汝言“常”是“满”者,此“半边满”耳,有时明“常、无常”名“半边满”,“常、无常”双用名“满边半”也。
但一家释“半满”复有展转明义。一、无常为“半”常为“半”,无常为“半”常为“满”;二、常无常皆“半”,是常无常所,病皆洗除,尽名之为“满”;三者、常无常用“半”,非常非无常体“满”。体用异故,此体用、用体具足始为“满”。
无常为“半”,常为“满”,别二边高下。若非常非无常,常无常具足,别二边双游也。
大师明无常复有四种:一病药,二开覆,三半满,四二边。此四句无常云何不别?
解云:病药无常者,以无常治常,常病既去,无常之药亦除。如三修耶,常虽去犹存无常,故成尤疾。所以文云王今病重故也。此一向须写写矣。
开覆无常如前,以无常覆常,复是道无常者,常不除无常也。
半满无常,昔说无常为半,今还明无常为满。又昔说无常不了故为半,今明无常显了,生死无常、佛果常住,字义具足为满也。
二边无常者,此二恒俱,岂得除无常明常?但二边有前后,尤有高下,充并充等义。
第二明经宗旨。
古来明宗体异,以常住为宗,文言为体。
今一家明只宗是体,岂异体别有宗?大师云:今解释此,兹国所无。汝何处得此义耶?云禀关河,传于摄领,摄领得大乘之正意者。若是诸师皆悉推片,不熟看经论,妄引候文,失于圆旨。
如闻佛性者名第一义空,便种种解释,或云从境为名,或云即于真谛。彼云:佛性是智,第一义空是境,但智即境,故云佛性名第一义空。又云:佛性是俗谛,但俗即真故,云佛性名第一义空也。今明此语未足。佛性者名第一义空,智者见空及以不空,此始成一句耳,是故发初与他异。
他明此经以常为宗,今初辨常者,乃倒写之用,未是正意。常是药用,岂会开正宗?前药治前病,后药治后病。常是药用,常为宗者;无常是药,亦应以无常为宗。
彼云:后药治后病,后药为后经宗;前药治前病,前药为前经宗。今明前药为前经宗,前经有无量种,岂得并以无常为经前宗?既不可无常为宗,后经宁得以常为宗?今对彼故以无得为宗,汝以常为宗,文何所出?
我今依经文自云:“无得者名大涅槃”,故无所得此经宗也。又亦汝言涅槃定常不得无常,斯则常故,常名有所得;有所得者,乃名生死,何谓涅槃?
彼云我亦有得、无得义。至忘为无得,弥存为有得。今责汝妄不可为存,存不可为妄。真绝不可待,俗待不可绝。还成有所得。何谓无得耶?
又,彼义真谛中不得有乐,不得有一乘也;我、乐、一乘并是世谛;又,于汝证言生死无常,涅槃是常,大众闻之何所悟?故云涅槃不可定常,不可定无常,非待非不待,不可思议,闻者悟也!
只无所得故不可思议,无所得为经宗也。
他难云:汝以无得释经宗为是者,我亦以常释经宗亦是。
解云:常无常虽经说,而有病故,则无所得义生。经云:虽不常住非念念灭,此已常无常两除。
次复明涅槃非常无常,常无常俱洗。如〈德王〉中说:何偏得以常为宗耶?无得之义,始终无行,故以为宗也。
问:有得名生死,无得名涅槃,则有得名无常,无得名为常,得无得还是常无常。云何舍常、无常而用得、无得耶?
解云:若定用无得为是还成有得,不名无所得。一无所依乃名无得,无得通常无常。何者?彼云生死无常、涅槃常,如此常无常并有所得;今明常明无常,因缘假名字说,无有无常可有,亦无有常之可得。一无所住故名无所得也。
又,他常无常智断明义,生死无常涅槃常。前心无常后心常,故是有所得。今明诸法未曾常、无常,或说常或说无常,诸法实相行常无常也。
然无所得非但是此经宗,通是一切大乘之正意也。
第三释名。此中复为三:第一明异名,第二翻名,第三绝名。
初明异名者:或云泥洹,或云泥曰。肇师云:“彼国楚夏不同耳”。大亮云:“涅槃者异俗之音,音有楚夏,涅槃正中天竺之音也”。或云:“此三名目于三本,《泥曰》此是中本,《泥洹》是六卷经,《涅槃》则此大本”。今谓未必然也。大本亦得名大泥洹经也。
次翻名。且明摩诃义,此是外国音。此虽有三义,正翻为大。《金光明》云:“摩诃提婆此云大天”。又今既标大意,何须更标?但大有多义,依此经凡有六义:
一常故大。所言大者,名之为常。然无常二得名大,而终不及常。大薪大火。大薪不及火,常无常亦尔也。
二者广故大。所以然者,经云:所言大者,其性广博,广博故大也。
三者高故名大。经云:譬如大山,一切世人所不能上,故名大山;涅槃亦尔,声闻缘觉及诸菩萨所不能上,是故名大。
四、深故大。经云:大名不可思议,一切世人所不能测,是故名大也。
五者多故名大。经云:譬如大城,多诸珍宝故名大城;涅槃亦尔,多诸法宝故名为大。
六者胜故名大。譬如有人,于人中胜故名大;涅槃亦尔,胜于一切,故名为大也。
虽有六大名不出二种:一体大,二用大。体大者则是法性也,涅槃者则诸佛之法性也。用大者八自在我故名用大也。
又有二大:一待大、二绝大,然此无二,只待则绝因缘则空故也。
次明涅槃义。前摩诃题既标大更无异释,翻涅槃则众解不同,或言无翻、言有翻。
今略出无翻四师,有翻六师。
无翻四师者:
第一、大亮师明涅槃无翻。彼云:涅槃是如来神通之极号,常乐八味之都名。涅槃是异俗之名,名有楚夏,前后互出乃有三名。涅槃正是中天竺之音名含众义,此方无一名以译之,存其胡本焉。此远述河西乃至大济,皆同此说也。
第二、瑶师亦云无翻。彼师序云:称包众理,名冠众义,一名之中有无量名,楚音无以译其称,晋言无以代其号者,故不可翻。
第三、宝亮师亦云不可翻。彼序云:涅槃是出世法总名,贯众法之通号。然此之语乃方土之音,圣既出彼国,此亦无名以正翻,但文酬况指,义释而已。
第四、知秀师亦云不可翻。彼师序云:涅槃是圆极至住之总名也,然因迹见名,见名知本。名迹之兴肇自天竺,我大梁亦应有称。但弘道之近,既发轸西域于未测,此方以“伊”译翻,是以前贤后哲,皆顺旧本述而不作,故题之经道。
此四师并云涅槃不可翻。彼明不可翻有文有义:义者,涅槃是圆德,圆德立圆名,故不可一名翻;二者有文者,三点成涅槃,故不可一名翻也。
今作五难难云:
一、作大悲不等难。彼国有总名,此间无圆称。如来但念彼土众生不受此方,今残彼有圆名解义,此无圆名则不解圆义,故悲不尔,涅槃来于此土便成无益也。
第二、就今昔相决难。今昔皆涅槃,应皆可翻。然今不可翻,可是涅槃;昔可翻,昔应非涅槃。昔不具足涅槃,今具足不可翻;昔不具足则可翻者,则难今具足可是涅槃,昔不具足应非涅槃。
第三、约摩诃难涅槃。涅槃是摩诃涅槃,涅槃既不可翻,摩诃是涅槃,摩诃涅槃亦不可翻。又,摩诃含三义,翻摩诃者涅槃含三德,亦一解说翻涅槃也,若言摩诃非圆名,涅槃是圆名者,此摩诃非涅槃摩诃,涅槃非摩诃涅槃也。涅槃含三德,名既圆;摩诃含三义,摩诃亦是圆名。皆不可翻也,皆可翻也。
第四、难涅槃不可翻,则涅槃一部并坏。涅槃发初,晨朝唱告般涅槃,一切大众皆悉悲恼。纯陀云:“虽知如来方便涅槃,而我等不能不怀悲恼”。既是众德,大众及纯陀何事悲苦?又《现病品》云:“倚卧鹤树间,下愚凡夫见尚言必涅槃”。若是众德,下愚岂能得见?若见众德,乃是上智,何故名下愚?故不可。
第五、总别难。彼有圆偏名,彼有总别;此但偏名无圆名,此但有别无总。此彼皆有总别名,彼此皆有圆偏名也。
次出有翻六师,翻者无量,略明六师。
第一、道生法师翻为灭,其义训乃自多方,正名为灭,经论皆尔也。
第二、肇师翻之以“灭度”,秦言“无为”,亦言“灭度”。以虚无寂漠,妙绝有为,名曰无为;以其大患永灭,超度四流,故云灭度。
他家不同,灭则语法,度则目人。法本有今无,人从此到彼。又云:实人实法皆灭,假名人法悉度也。又,灭者凡圣皆灭,度则简异凡夫,凡夫灭已后生不得称度,大圣一灭永不复生,故称之曰度。
第三、太原宗师翻解脱。彼云:涅槃者,累尽之通名,万善之号。涅槃是天竺之音,此正言解脱,如经说也。乃至开善等,翻为无累也。
第四、宣武竉师翻为大寂定。经云:涅槃名大寂定也。
第五、仙师翻不生。梁武用对烦恼不名涅槃,烦恼不生乃名涅槃也。
第六、影师翻安乐。不安则名生死,安乐则是涅槃。北人云:般涅槃那翻入息。入有三种:一实论,谓息妄归真,从因趣果,故名入;二者真应相对,息化归真名入;三但就应为言,谓舍有为入无为,名入也。
涅槃正翻为灭,若随义翻不生解脱等。
问:若正翻灭,何故下文云灭诸结火名灭度,离觉观故名涅槃?
外国灭名不同,诸结火灭名“弥留陀”;离觉观名“涅槃那也”,言息,究竟解脱永苏息。
息有三:一息因果患。二息诸事业。诸事业者,文云:“虽得禅定、智慧、解脱,不名毕竟,若能断除三十七品所行之事,乃名毕竟涅槃也”。前诸师定言不可翻,具如前难。今复定言可翻,亦彼研核叡师《大品序》云:秦言谬者定之以字义,胡音失者正之以天竺,不可变者则而出,今既出以涅槃则是不可翻,云何言可翻耶?
今更别难为两意:来生肇等翻为灭为一难,来宗师等翻解脱无累为一难。若言涅槃翻为解脱,栖神无累何事忧悲耶?又云灭诸结火名为灭度,离觉观故名为涅槃。既涅槃灭度两出别,知不以灭度翻涅槃,然生肇等师亲承什师并共翻译,岂当有谬而释弹片耶?
今明不破生肇,今古人弹其定翻者耳,若定言翻灭度则过之甚也。
问:汝今云何作此问者且反彼?汝言涅槃为有名为无名而问翻无翻耶,而未知有名无名而更问翻无翻,如未知兔头有角无角而问菟角若为长短耶?
翻无翻亦尔,无名是本,翻无翻是末也。然此义有齐不齐,定其齐者,涅槃未曾名未曾无名,未曾翻未曾无翻。则非名非无名,非翻非无翻。故经云:“大涅槃者不可得闻。何以故?非有为故,非无为故,非音声故,不可说故”,故知非名;亦可得闻,以闻故,故知非无名。所以涅槃非名,所以涅槃非无名,强立名。非但强立名,亦强言无名。则非名非无名,施名施无名;亦非翻非无翻,强翻强无翻也。
言不齐者,明涅槃非名无名强为涅槃立名,就强名中论翻不翻。何者?涅槃别总故翻而无翻,涅槃总别故无翻而翻。不翻而翻亦名为灭度,亦名无累解脱等;翻而不翻,则三德圆满无所不含。岂可以一义翻耶?故涅槃具总别义,故具有翻不翻也。
又就今昔论总别,有四句义:自有总是别非,合曰三德涅槃也;自有别是而总非,如昔日涅槃唯是断无为涅槃也;总别俱是者,昔别是今总是;俱非者,昔总非今别非也。
次明今□涅槃。目论总别是非四句义,何者为其相?一往就因缘为论,明总是别非,是是非也。言总则得别,道是则得非。若言总不得别,则别非总。别道是不得非,此是非非。今总是别总,总是别,则是即也。今别是总别,别非总,即非也。若论以意者,此言已是,而人心有得不能云悟。障教之徒好依字,今复须示其文处。
总是别非者,如《哀叹品》三德纵横,皆非三德圆,其乃是也。
别是总非者,如下文:佛名觉,涅槃名解脱。又涅槃名果,果取断不取智也。
次总别无定,一切皆总皆别。若当涅槃总三德别,有时三德总涅槃别,一切皆是般若,皆是解脱,有涅槃成秘藏。如《四相品》说,涅槃为别也。《大品》云摄一切善法入般若,是般若为总也。然今因涅槃总别,则议涅槃别总必具此二义,若偏取一义,则未识涅槃通意也。
第三明绝名。
古来明真谛与涅槃绝不绝,凡有三说不同。
一云、二皆不绝。真谛有真如实际之名,涅槃有常乐我净之称;而言绝者,乃绝生死世俗患累之名,若见美妙之名则不绝。
第二、明二种皆绝。真如本自寂绝布微,非名所及,涅槃亦尔,言语道断心行处灭也。
第三师云:真谛绝、涅槃不绝。是俗谛乃有,则真义尚论。涅槃终是俗谛,是续待二假。庄严明涅槃二谛摄,开善明是俗谛摄,故不绝。
今次第难之。
难第一家:真谛涅槃皆不绝则违经文。经云:“涅槃非名,强为之名”。又云:“非名非相,非待非不待”。云何言不绝耶?若言涅槃无生死之名为绝者,亦应生死无涅槃名,生死亦绝。若互无,为互绝者;亦应互无,应互妙。不可互妙耶!互绝耶!又肇师依《涅槃论》明涅槃无名,云何涅槃不绝?斯则乖关河旧说,复违涅槃正文也。
难第二解:明涅槃断言语、绝心行、无名无相,所以是绝者,亦不然。若涅槃绝同真谛绝者,亦应涅槃同真谛顽。涅槃不可同真谛顽者,则涅槃不可同真谛绝。
第三师云:真谛绝、涅槃不绝者,亦不然。若真谛绝涅槃不绝者,真谛妙涅槃不妙,真谛空涅槃不空,二种皆空则二皆绝也。彼云真谛妙无,涅槃妙有,二种有无,虽异而是妙,既皆妙则应皆绝,一绝一不绝则一妙一不妙也。
问:今意云何耶?
解云:若更有解还同足载耳!只除前来诸解注意自现,何烦别说耶!而今为障学者未能体道,今因指识月,藉教知理,而心无所存。又云:无离文字说解脱相。又经云:乃知解脱无言,未知言则解脱。
二云乃知涅槃无名,未知名则涅槃也。又此经下文云:“如来涅槃非有为、非无为、非名、不名、非待不待。”则是非绝非不绝,何得而绝不绝耶?又涅槃之体有是不是,有非不非,是是不能是,非是亦不是,非非不能非,是非亦不非,故非是非非,能是能非,非绝非不绝,能绝能不绝也。
有人言:三论所释但得真谛一支义,我真谛离四句绝百非。今明不尔,经既云非物非不物,则非真非不真,非俗非不俗,何关真谛?
问:涅槃既非名非不名,是何物而能名能无名耶?
解云:涅槃非物非不物相得,更问道何物耶?无物而物而物所谓正道。故肇师云:“涅槃者,名为道也。涅槃无名,强为立名,名为涅槃。”但下文明名有二种:一因缘名,二无因缘名。因缘名如舍利弗也;无因缘者如坻罗婆夷,实不食油强名食油。涅槃亦尔,无有因缘强名涅槃也。
问:强为涅槃立名为对生死不对生死?
解云:涅槃岂不对生死?故肇师云:出处异号应物假名也。
难云:若尔,则是因缘名,何谓无因缘名?
解云:涅槃未曾名无名,未曾对不对。道因缘亦是强言因缘,一切强立名也。
次举五类一况释涅槃。
五类者:一法界、二法性、三法身、四般若、五佛性;一况即是虚空,虚空具教不绝义及总别义。
言法界者,如《华严》云:佛子法界者,界非故则不绝,绝名无名义而名法界。则绝不绝义,无名名义。
法性者,正法性远离一切语言道,一切趣非趣,悉寂灭相,则不绝绝义,名无名而名为法性,则绝不绝,无名名义也。
法身如《金刚身品》。
般若如“叹般若偈”。念相观已除,语言亦灭也。
佛性者,如《师子吼》明佛性第一义空。所言空者,不见空与之不空也。
举虚空况者,如《六种品》云,是故知虚空非有亦非无,非相非可相也。
次明人法义。
问:涅槃是人名,是法称?为具足名,为不具名耶?
他云涅槃是法名,既称云涅槃,涅槃是至极之名,穷原尽性之说,所以是具足也。今明涅槃非有为非无为,则非具足、非不具足、非人、非法,亦具足、亦不具足、亦人名、亦法称。
何者?三点圆伊金刚宝瓶满足无缺,故是具足;而涅槃是果,果断德故,不具足。涅槃是法,不可解言人者;四德为涅槃,我则是人也。又,涅槃非但法,亦得是譬云:“如实、非有非无,王罪亦尔也”(是阇王作逆,佛慰喻之言是)。又,《中论》云:“无生亦无灭,寂灭如涅槃”也。旧云:“佛方广华严具足人法涅槃”。但是法,非人者,明“法长人短”义(明释迦出秽土,为破我人之病,故明“法长人短”;舍那出于净土界,“人法俱长”)。
然释迦人法具有四句:一、法长人短,二、人长法短,三、俱短,四、俱长。
释迦为破我人病故,明无人我,而有法,故云无造、无受者,善恶之累不忘也。又法通生死涅槃故,法长人短者,生死无人,唯涅槃有人,生死无我,唯涅槃有我也。此则具破众生断、常二见。生死无人故不常,而有法故不断。众生若闻生死中有人,则起常见;破常见故,明生死一向无人。众生若闻无法,则言无因果、罪福等,则起断见;为破此见,故云有法。虽无有人,善恶之法不失,故明人短法长也。
法短人长者,此少难见,且一往明三我人,同断结惑,同入灰断,未辨法有终极。今曰涅槃及前人法,明人寿等同太虚,正法终竟,灭尽故法短也。
俱短者,生死既有虚妄,人亦有虚妄。
人法皆长者,又佛常、法常、比丘僧常,故长。
如此长短,为显不长不短也。
第四明涅槃体。
前明经宗,通明一经之宗。今明体,涅槃一法体也。即为四:初、就一法明体,次、二法明体,三、三法明体,四、就四法明体。
言一法明体者,人法言是有故。下云:涅槃名为善有,旧云“妙有”也。有复为二义:一者本有,二者始有。义虽本始不同,并是常。本有此常,始有此常也。
今难此义,若涅槃有本有始,亦应有曾有今;若有曾有今,则成三世;三世无常,常法无曾无今者。常法无本如,既有本有始,则应有曾今,便成三世无常。
次二法明体者,则是二谛义。
庄严云:涅槃出二谛外。明惑因所感果是浮虚之故,是世谛;假体则空故,是真谛。今佛果非惑因所感故,非世谛;非世谛故不可则空,故非真谛。所以《仁王经》云:“萨云若觉,超度世谛第一义也。”
开善解云:果涅槃具足二谛。涅槃是续待二假,故是世谛。非但则真,亦复冥真,故是二谛。
第三冶城师云:佛果非世谛则是真谛。明真谛是诸法之本,但众生颠倒起惑,构造生死,遂成世谛。今还修道,断惑生死尽,世谛则灭。世谛既灭,还归本真。譬如清水,本性寂静,假外风渐鼓击致有波浪,风若息还收本性。
今皆不同此说。具如《二谛义》中广破。今述:但今明佛果,非内非外、非有为非无为、非待非不待、非摄非不摄,岂可定言摄不摄耶?
故肇师云:“涅槃之为道也,寂寥虚广,不可形名得;微妙无相,不可有心知。言之者违其真,知之者反其愚。有之者乖其性,无之者伤其躯。斯乃希夷之境,太玄之乡,而以有无题[肆-聿+旁],标其方域。而语神通者,不亦邈哉。”涅槃之体乃其如此,岂可以凡心推度,或言在二谛内,或言在二谛外耶?
次明三德者,明三法有三种:一者三聚,二者三性,三者三德也。
三聚者色、心、无作,今不释此名,但佛果为具此三不?
成论师解此有三例:若是“心”则定有;“无作”定无;“色”一种则有多解。
一云:佛果乃尽麁色,则有妙色。故经云:“舍无常色,获得常色”。又六卷云:“妙色湛然常安稳”。又经云:“解脱有二体,一色、二无色”。无色者,声闻解脱。色者,诸佛解脱也。第二云:佛果无色。色是顽碍之法,不可研磨,增进佛果之时灵智独存,无有“色”与“无作”也。——而经中道“妙色”者有二义:一能应为无穷之色,二者妙果显然故,故为色耳。——故《六经》云:“愿诸众生灭一切色,入于无色大般涅槃也”。
“地论”明三佛皆有色作身,色可知。释身色者如经,一一相,海无量,诸相虽有此色,而不可见。《地经》说佛相好,为实报身也。法身色者,如来藏中色性法门显现成佛体。体虽是色,而无色相。如比丘无作,虽是色性,而无色相。又云:法身出生,法则无尽色像。又云:无碍之色,如无像之形,不同下地因中也。
论心者虽舍无常识,获得常识,涅槃以为体,但心为体。(但心有三:一、“六识心”缘外境,二、“七识心”缘内法,此二皆灭,唯第三“八识”唯真识觉知也。)
论“非色心”者,无生死色、心,亦名非色心也。
又常释“色”至处者,成论师凡有四说:
一:欲、色两界有色,无色界无色。
第二云:三界并有色,三界外乃无色。何者?六地已还,身土分段有色土,七地已上,出三界外无复色,而是四空无色者,无麁色耳。
第三解云:六地秽国土地,二国中间,犹有如影知光色,八地已上则无复色。
第四解:金刚心则有色,唯佛无色。而言界外意生身者,尔时无复一期寿命,但有念念生灭,名为变易,故云意生身耳,无作一法穷至金刚也。
今明皆不然。若言佛果定有色者,则应长短质像,则有处所;若定无色,亦应无心。何者?色是心依因,既无有色,心何所依?若言色是顽碍,故须离者;心是无常,亦应须离。又心是取相之法,亦应须除。若转取相心为无相心者,亦应转顽碍之色为无碍色。又叹如来无色应为色者,亦无心应为心。
解云:心为体,汝何心为体?汝舍麁心,以妙心为体;应舍麁色,妙色为体也。
今明:若言一切皆无,是无不待于有,是故性无。有亦然也。故今有不乖无,无不妨有;有无自立,色心无碍也。
第二、显三性明体。
三性:善、恶、无记。释此三,亦三例:
善,一向定有。恶,一向定无。
无记,复有二解:
第一、光宅明佛果有二种无记:一、知解无记,二、果报无记。知解者,如基射驭,阐提亦有故非善,佛地亦有故非恶,故有无记性也。果报者,如生死中苦无常,释既非恶,但是无记,涅槃之地,常、乐、我、净亦非是善,并是无记也。
第二、开善、庄严并云是善非复无记。次通彼二种无记之善,庄严明知解应是善。开善通三性,阐提是恶,佛则是善也。果报者,生死之中多有异具,故果报可是无记;佛果唯有习果,无复报法,宁可类此是无记耶?
今所明涅槃之体,非善非不善,非记非不记,无一定相。善巧方便,无所不是善不善。有时为对不善,如复道是善。故云:诸恶已断,众善普会。
第三、明三德者,涅槃乃具万德,而经文略言三德耳。
但从来教三德凡有三师:
第一、庄严云:法身语其体,般若、解脱明其用。胜难多不出智、断。般若智,解脱断,体具智、断,故言三也。
第二、开善云:对付昔日二种涅槃,故言三德。昔日有馀身,智虽在,解脱未具;今日身知在时,解脱已具,则是斥彼有馀。昔日无馀,子果累尽,解脱乃具,而无复身智;今明解脱具时,而有身智,则斥彼无常。
第三、合二解,合用两义。直论今教,如庄严。若对今昔,则如开善也。
今明若无所得因缘假说,无法不得。但此三释无文证据,直是义推。今谓此等各有妨难,所以不可具论。
初家凡有两难:一者、明三德本共为涅槃体,云何但以法身为体?又且法身亦得为用,岂谓智断偏为用耶?若云身是体异名,故以法身当体者,下文云“涅槃名解脱”应以解脱当名,而今不以解脱者,当那忽以法身当解。二者、文中自道纵亦不成,别异亦不成,三法曾无纵横之异。岂有体用之殊?若有体用,有本末,若有本末,则有劣胜。
云、次难复解:若言斥昔涅槃,故言三德者,此名数殊不相组对,如破邪三宝则言正三宝。今破二涅槃明二德,又以法身般若斥无馀者,亦应以解脱常住斥彼有馀,何者昔日有馀,何但解脱未足,亦非常住?今若正言解脱,不言常住者,亦应无馀,正言法身,不言般若。
第三既具用两释,具招二难也。
今明:直是教门不同,故偏具。为昔日不堪具说,方便偏说一解脱;今大心发故,说三德圆伊涅槃。兴皇师云:“无感不应故云法身,无境不照名为般若,无累不尽故云解脱。”
又,明三德为开如来三密,故迦叶问愿,佛开微密,广为众生说也。如此三密并《四相品》是也。亦是对凡夫三业,凡夫三业不密故。
又,为对生死三障明涅槃三德:对报障明法身,对业障明解脱,对烦恼障明般若,生死只三障,故涅槃唯有三德也。
次约四法明:亦体即是“四德”。此德亦无定,或一圆是“妙有”也;有时明二,即“妙有”及“我”;有时明“三德”邻“三修法”也;四、可解“五德”对彼五门;有时“八德”则八味也。
一德有二行,二德有四行,三德有六行,四德有八行,五德有十行,八德有十六行也。
行有三双:生死涅槃明行解,生死在无常为行解,涅槃乐为行。此八行解乃得涅槃四德也。
二明因果:因在无常,果常乐我。
三约本迹:迹在无常,本身常、乐、我也。
八味者,开善四德为八味,谓:一常、二恒、三安、四无垢、五不老、六不死、七快乐、八清凉。
开善为恒,河西云常,“常”、“恒”者名异义一。不从缘生为“常”,始终真实为“恒”;开“乐”为“安”,内无恼为“乐”,外不危曰“安”也;不老、不死是“我”(我故不老,我故不死也);清凉、无垢并是“净”义也。
涅槃复有八相,如文云:好体对五门应明五德,但不净观在初,圣人不为,但有四倒,四德对四倒,故明四行四德也。
又对四人明四因四德。四人者:则阐提、外道、声闻、缘觉也,四因者:谓信心、般若、虚空三昧、大悲。破阐提不信明信,信故得净德也;般若对外道,外道著我人一异,般若正慧破一异,我心故明。般若故得真我德;虚空三昧破声闻厌苦无常,在可厌故得三昧,三昧故得乐德也;大悲对缘觉,缘觉著无常果永入灭,无大悲故。大悲破无常得常德也。为对四人明四因,故释四德也。
但此四德,《大经》辨其名数不同。
“常”不见别名数,直明常而恒耳——但无常有二种:一生灭,二流动——对生灭故言常,流动故言恒也。
“乐”名数不同,经云有佛二乐:谓觉知乐及寂灭乐。实相乐之三乐无爱乐。佛性一乐谓菩提乐也。复有四乐:一、断乐,若不断乐还成有断,在复断乐,故名大乐;二、寂灭乐;三、一切智乐,若不知则若一切智故乐;四、身不坏故乐。
“我”有八自在,义如经也。
“净”有四种:一、有净,离二十五有。二、乐净,凡夫一乐不净也。三、身净,身无常不净。四、心净,心有漏则不净,无漏故净也。
次、第五明涅槃用。就此亦有三义:一者、明本有用,二者、明照境用,三者、明发智用。
今第一明本有用。但前已略明本有义,此义未显,今更广明之也。然古来有三解。
第一灵味宝亮:生死之中已有真神之法,但未显现,如蔽黄金。《如来藏》经云:如人弊帛裹黄金像堕泥中,无人知者,有得天眼者,提净洗则金像宛然,真神亦尔,本来已有常住佛体,万德宛然,但为烦恼所覆,若断烦恼佛体则现也。
次有新安瑶师云:众生有成佛之道理,此理是常,故说此众生为正因佛性。此理附于众生,故说为本有也。
第三、开善具有二义。一者本有,二者始有。更无二体,但将两义成定之耳。欲明不有神明,定若有神明则本来有当果之理。此本有义,但约万行圆满,金刚心谢,种觉起时,名为始有。《大经》具有二文:如贫女宝藏、力士额珠、暗室瓶瓫、井中七宝,本自有此。证本有之文,下《师子吼》及《迦叶品》中皆以乳酪为譬,明乳中无酪,但酪从乳生故言有酪。又云:佛性非三世摄,但众生未聚庄严清净之身,故说佛性在于未来,此则证始有之文。故知佛性具有两义:若定木石之流,无成之理,此众生必应作佛,则本有义;若于佛则今利是因中,因中未有果,则始有义也。
今并不同。
且破第一义:若定本有真神则同僧法;又若因中已有,则同卖乳索酪价、货草马索驹直也;又真神力大,何意住烦恼中而不能排烦恼出,而待修道断惑乃得出耶?
破第二义解:若得佛之理已自是常,则众生身中已有常住之法,还成常见之执,非真神之法;若此理无常,则不成本有之义。
次破第三开善解具二义:汝言常住之法常有、始有者,亦应常住之法有曾、有今,若有曾有今则堕三世,成无常。
反诘云(又难):若常住之法复有始有之义者,亦应无常之法,应无本有之义;若无常法但有始有,无本有者,则常住法但是本有,无始有也。
又,常住之法具二义者,何因所出?本有之义须了因而出,始有之义复为何所感?若无别因,则应无别有;既有二有,则便两因,若从生因则无常也。
今明涅槃未曾本,亦不曾始。为破本故始,道始亦为洗,故云本到则显。道非本始,非本始,并是方便也。
第二、照境用。又二:初照俗境,次明真境。
今先明俗境。
明俗中有流动□法去来,今佛智作,若为照,若逐境,有去来,则佛知无常;若不逐境,境去来,则不与境摄。(弟子决解孝云:境有去来,是□谁心?若约因缘去来,境智亦因缘;去来既因缘,何因果去来与不去来?去则静,来则动,因缘则智,智则无相。但觉者去来,是相无常。若知无常,境智亦无常,是来有得为疑,且去来相则颠倒,颠倒之境本来所无,何智所知?)
故彭城法师为此难故,明果乃无大期,生灭犹有,念念流动,逐境去来。此解不可。故经云:若言如来无常,舌则堕落。此师现世舌烂口中也,彼师寻改悔,作悬高堂。譬如镜在高堂,万像现镜中矣。像有去来,镜无生灭,虽作此解,犹在不免难。镜是无情,知是灵识;又且镜是无常,云何得譬常住之智?
第二、安师云:知体是常,用则无常,用无常,故逐境去来也。此亦不可。岂得分如来体是无为,用是有为?经云:正见者应说如来定是无为故也。
第三、光宅师作例解如今:以无常之智,照常住之法;而不逐境之智是常。此亦不可!智既不同境常者,亦以常住之智,照无常之境,岂应逐境无常耶?
第四、复有一解作“九照境”义。此智虽照未来,复有当现在、当过去义。我皆照竟,所以不生不灭也。此解不可。明向在未来时是“当现在”,未正现在;今遂成正“现在”,则作“正现在”。照当知息不息耶?若息便为生灭,不息何有此理?当知不息只有“当知”,无现在知也。
第五、作“逆照”义。明如来道成正觉时,一念并逆照竟。后境自去来,知不新知。如天子初登极时,并作制法,后人犯者,随轻重治之,不复更制,佛智照境亦尔也。此义亦不可。佛智照境,何曾暂息,而言成道时照,后时不照,纵如此,终不与境相拔也。
第六、明“横竖照”义。明佛在因之月,道初心已能横照竖照;次入初地则能一念之中横照百法,竖照百时;乃至二地,于时至佛地,万法万时。
又作虚空譬,物在空中,物有生灭,空无去来。此亦不可。虚空无智,佛果灵智,岂得喻耶?
今明如来智慧,寂绝凝远。非常无常,能常无常;非生灭非非生灭,能生灭能无生灭。无照而照,照无所照也。
次明真义,但古来有二解。
第一、开善明知照真,即与冥一,无复境智异。所以尔者,智体既妙,湛然常寂,与境不殊,但约德而辨自有三句:一凡夫不冥不会,二因中圣人会而不冥,三者佛果亦冥亦会也。
第二解不同此说,明佛知是灵智之智,真谛是无智之境,两体既殊,岂可研此有智之法,同无知之境?但会之既极,詺为冥耳,岂得有冥异会耶?
然经中亦有冥会之言,故《慧印三昧经》云:“冥不冥,寂不寂。”《肇论》亦有用冥体寂之语。真体寂灭,言境相定异,岂得言冥言会。
今明境智未曾一,亦复不异。故影师云:“内外并冥,缘智俱寂也。”
次明佛果涅槃发智用。
问:佛果涅槃,为当渐知,为当顿知?古来解不同,举真谛对明,凡有三说:
一云:二种皆顿知,不可渐见。何者?理既在万惑之外,虽除一两分终不见理,要须除或尽理,方可见也。十重纸裹物,除九重终不见,除尽方见。
第二解云:二种皆可渐知。故《渐备经》明一切智慧,皆渐渐满足,岂可一朝并悟耶?
第三解云:佛果可顿得,真谛可得渐知。所以尔者,真谛即俗之空,更非远物,所以得智慧即可分知;佛果智出生死之外,所以不可渐知。
今谓此之解皆不可。初云皆顿知不可者,汝既都未见理,亦应都未断惑,若少分断惑,则应少分见理;又且不见理则无智慧,无智慧以何除惑耶?
次皆渐知不可者,明理。若有分可得分知,理既通同无分,那可分知;又责初地见真,为已称理,为不称理?若已称理,与二地何异?若未称理,何谓见理?
第三家具招二难,又且二语自相反,故不可。
今明至理尚无顿渐,岂有顿渐之知?虽无顿渐,亦顿亦渐。故经云:发心毕竟,二不别。《华严》云:初心菩萨与三世佛等,而复有渐渐知义,有五十二地不同,初地百法,二地千法故也。
第六、总问答料简。
此涅槃有三本,双卷大千本及六卷。说者不同,有双卷是小乘经,二是大乘。或云:同座异闻故,广略差别也。有云翻有广略,多应尔。法显得大本上帙,翻为六卷故也。
涅槃经游意(终)
道融先于江南会稽游学,闻彼大德等云:其吉藏法师《涅槃疏记》等,百济僧并将归乡,所以此间无本留行。道融 《京感亭》曰:年过见百济,贤者持此吉藏法师《涅槃玄意》,行故乡写之二,有疏,而未得读,乃写其,贤者在彼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