溆浦县人民委员会关于大力发展生猪生产的指示
溆浦县人民委员会 关于大力发展生猪生产的指示 1957年1月24日 |
大力发展养猪,对供应城乡人民的肉食和开辟肥源,增加农民收入,及发展出口贸易,支援国家工业建设,都有重大意义。我县农民历年来就有养猪习惯和较好的饲养管理经验,加上自然条件良好,四季都可以种精饲料作物,野生饲料也很丰富,这就给我县大力发展养猪提供了有利条件。但近几年来,由于母猪少,仔猪来源不够,部分群众对发展生猪生产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养猪积极性不高。农业社对于社员家庭养猪缺乏安排,集体养猪又缺乏经验,使生猪生产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这同国民经济发展的要求是不相适应的。为了完成或超额完成本年度生猪生产计划,特作如下指示:
一、积极组织社员家庭多养猪。“私有私养公助”是当前发展养猪的主要办法,因为,社员家庭养猪有很多便利条件,不仅原有的养猪设备可以利用,而且分散养猪所需要的饲料和劳力也比较容易解决。忽视组织社员家庭养猪,将减少社员的个人收入,对于合作社的发展是不利的。有条件的可适当发展集体养猪。集体养猪的农业祥必须有专人负责,实行定额管理和分群饲养,建立饲养管理、配种繁殖、防疫保健、评工、奖 励、检查等制度。
二、开辟饲料来源。我县饲料种类多,农业社和农、园两场要建立饲料基地,利用隙地或留出适当土地种植各种高产饲料作物,如洋芹菜、南瓜、萝卜、薯类'等。池塘里可培养水葫莲、浮萍等作饲料。除充分利用农业副产品和野生饲料外,还要推广青贮发酵饲料。去年已开始推行,效果良好。各地可利用红薯'、马铃薯、草籽藤蔓及菜叶、野草、嫩树叶等大量制贮 。枯饼(茶枯除外)是很好的饲料,运尽量先喂猪,后作肥料。
三 、发展母猪生产、培育猪源,积极繁殖仔猪。全县计划养母猪23000头,根据不同地区的饲养条件,山区每4户、丘陵区每5户、平原区每6户应养一头母猪。社员不愿养时应由农业社养起来,做到自养、自繁,为了提高母猪繁殖率,必须推行“双配”和“复配”,每30头母猪中应饲养一头公猪。
四 、加强生猪的疫病防治工作。部分地区疫病流行相当严重,对于发展养猪威胁很大。为控制疫病发生,逐步消灭疫源,除着重加强饲养管理外,应大规模实行预防注射,并继续推行注射收费。农业社应切实做好病猪的隔离、封锁、消毒以及合理处理尸体等工作,不得买卖病畜、瘟肉,以控制瘟病蔓延。
今年全县计划养猪14万多头,每户平均养猪1至2头。这个任务是非常艰巨的,但是也是可以完成的,要求各农业社应订出具体计划和措施,为实现这个要求而积极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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