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帝纪 第九 汉书
卷十 成帝纪 第十
哀帝纪 第十一 

成帝

编辑

孝成皇帝,元帝太子也。母曰王皇后,元帝在太子宫生甲观画堂,为世嫡皇孙。宣帝爱之,字曰太孙,常置左右。年三岁而宣帝崩,元帝即位,帝为太子。壮好经书,宽博谨慎。初居桂宫,上尝急召,太子出龙楼门,不敢绝驰道,西至直城门,得绝乃度,还入作室门。上迟之,问其故,以状对。上大说,乃著令,令太子得绝驰道云。其後幸酒,乐燕乐,上不以为能。而定陶恭王有材艺,母傅昭仪又爱幸,上以故常有意欲以恭王为嗣。赖侍中史丹护太子家,辅助有力,上亦以先帝尤爱太子,故得无废。

竟宁元年五月,元帝崩。六月己未,太子即皇帝位,谒高庙。尊皇太后曰太皇太后,皇后曰皇太后。以元舅侍中卫尉阳平侯王凤为大司马大将军,领尚书事。

乙未,有司言:“乘舆车、牛马、禽兽皆非礼,不宜以葬。”奏可。

七月,大赦天下。


建始元年春正月乙丑,皇曾祖悼考庙灾。

立故河间王弟上郡库令良为王。

有星孛于营室。

罢上林诏狱。

二月,右将军长史姚尹等使匈奴还,去塞百馀里,暴风火发,烧杀尹等七人。

赐诸侯王、丞相、将军、列侯、王太后、公主、王主、吏二千石黄金,宗室诸官吏千石以下至二百石及宗室子有属籍者、三老、孝弟力田、鳏寡孤独钱帛,各有差,吏民五十戸牛酒。

诏曰:“乃者火灾降于祖庙,有星孛于东方,始正而亏,咎孰大焉!《书》云:‘惟先假王正厥事。’群公孜孜,帅先百寮,辅朕不逮。崇宽大,长和睦,凡事恕己,毋行苛刻。其大赦天下,使得自新。”

封舅诸吏光禄大夫关内侯王崇为安成侯。赐舅王谭、商、立、根、逢时爵关内侯。

夏四月,黄雾四塞,博问公卿大夫,无有所讳。六月,有青蝇无万数集未央宫殿中朝者坐。

秋,罢上林宫馆希御幸者二十五所。

八月,有两月相承,晨见东方。

九月戊子,流星光烛地,长四五丈,委曲蛇形,贯紫宫。

十二月,作长安南北郊,罢甘泉、汾阴祠。是日大风,拔甘泉畤中大木十韦以上。郡国被灾什四以上,毋收田租。


二年春正月,罢雍五畤。辛巳,上始郊祀长安南郊。诏曰:“乃者徙泰畤、后土于南郊、北郊,朕亲饬躬,郊祀上帝。皇天报应,神光并见。三辅长无共张繇役之劳,赦奉郊县长安、长陵及中都官耐罪徒。减天下赋钱,算四十。”

闰月,以渭城延陵亭部为初陵。

二月,诏三辅内郡举贤良方正各一人。

三月,北宫井水溢出。

辛丑,上始祠后土于北郊。

丙午,立皇后许氏。

罢六厩、技巧官。

夏,大旱。

东平王宇有罪,削樊、亢父县。

秋,罢太子博望苑,以赐宗室朝请者。减乘舆厩马。


三年春三月,赦天下徒。赐孝弟力田爵二级。诸逋租赋所振贷勿收。

秋,关内大水。七月,虒上小女陈持弓闻大水至,走入横城门,阑入尚方掖门,至未央宫钩盾中。吏民惊上城。九月,诏曰:“乃者郡国被水灾,流杀人民,多至千数。京师无故讹言大水至,吏民惊恐,奔走乘城。殆苛暴深刻之吏未息,元元冤失职者众。遣谏大夫林等循行天下。”

冬十二月戊申朔,日有蚀之。夜,地震未央宫殿中。诏曰:“盖闻天生众民,不能相治,为之立君以统理之。君道得,则草木昆虫咸得其所;人君不德,谪见天地,灾异娄发,以告不治。朕涉道日寡,举错不中,乃戊申日蚀地震,朕甚惧焉。公卿其各思朕过失,明白陈之。‘女无面从,退有後言。’丞相、御史与将军、列侯、中二千石及内郡国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之士,诣公车,朕将览焉。”

越嶲山崩。


四年春,罢中书宦官,初置尚书员五人。

夏四月,雨雪。

五月,中谒者丞陈临杀司隶校尉辕丰于殿中。

秋,桃李实。大水,河决东郡金堤。冬十月,御史大夫尹忠以河决不忧职,自杀。


河平元年春三月,诏曰:“河决东郡,流漂二州,校尉王延世堤塞辄平,其改元为河平。赐天下吏民爵,各有差。”

夏四月己亥晦,日有蚀之,既。诏曰:“朕获保宗庙,战战栗栗,未能奉称。传曰:‘男教不修,阳事不得,则日为之蚀。’天著厥异,辜在朕躬。公卿大夫其勉悉心,以辅不逮。百寮各修其职,惇任仁人,退远残贼。陈朕过失,无有所讳。”大赦天下。

六月,罢典属国并大鸿胪。

秋九月,复太上皇寝庙园。


二年春正月,沛郡铁官冶铁飞。语在五行志。

夏六月,封舅谭、商、立、根、逢时皆为列侯。

三年春二月丙戌,犍为地震山崩,雍江水,水逆流。

秋八月乙卯晦,日有蚀之。

光禄大夫刘向校中秘书。谒者陈农使,使求遗书于天下。


四年春正月,匈奴单于来朝。

赦天下徒,赐孝弟力田爵二级,诸逋租赋所振贷勿收。

二月,单于罢归国。

三月癸丑朔,日有蚀之。

遣光禄大夫博士嘉等十一人行举濒河之郡水所毁伤困乏不能自存者,财振贷。其为水所流压死,不能自葬,令郡国给槥椟葬埋。已葬者与钱,人二千。避水它郡国,在所冗食之,谨遇以文理,无令失职。举惇厚有行能直言之士。

壬申,长陵临泾岸崩,雍泾水。

夏六月庚戌,楚王嚣薨。

山阳火生石中,改元为阳朔。


阳朔元年

春二月丁未晦,日有蚀之。

三月,赦天下徒。

冬,京兆尹王章有罪,下狱死。

二年春,寒。诏曰:“昔在帝尧立羲、和之官,命以四时之事,令不失其序。故《书》云‘黎民于蕃时雍’,明以阴阳为本也。今公卿大夫或不信阴阳,薄而小之,所奏请多违时政。传以不知,周行天下,而欲望阴阳和调,岂不谬哉!其务顺四时月令。”

三月,大赦天下。

夏五月,除吏八百石、五百石秩。

秋,关东大水,流民欲入函谷、天井、壶口、五阮关者,勿苛留。遣谏大夫博士分行视。

八月甲申,定陶王康薨。

九月,奉使者不称。诏曰:“古之立太学,将以传先王之业,流化于天下也。儒林之官,四海渊原,宜皆明于古今,温故知新,通达国体,故谓之博士。否则学者无述焉,为下所轻,非所以尊道德也。‘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丞相、御史其与中二千石、二千石杂举可充博士位者,使卓然可观。”

是岁,御史大夫张忠卒。


三年春三月壬戌,陨石东郡,八。

夏六月,颍川铁官徒申屠圣等百八十人杀长吏,盗库兵,自称将军,经历九郡。遣丞相长史、御史中丞逐捕,以军兴从事,皆伏辜。

秋八月丁巳,大司马大将军王凤薨。

四年春正月,诏曰:“夫洪范八政,以食为首,斯诚家给刑错之本也。先帝劭农,薄其租税,宠其彊力,令与孝弟同科。间者,民弥惰怠,乡本者少,趋末者众,将何以矫之?方东作时,其令二千石勉劝农桑,出入阡陌,致劳来之。书不云乎?‘服田力啬,乃亦有秋。’其勗之哉!”

二月,赦天下。

秋九月壬申,东平王宇薨。

闰月壬戌,御史大夫于永卒。


鸿嘉元年春二月,诏曰:“朕承天地,获保宗庙,明有所蔽,德不能绥,刑罚不中,众冤失职,趋阙告诉者不绝。是以阴阳错谬,寒暑失序,日月不光,百姓蒙辜,朕甚闵焉。书不云乎?‘即我御事,罔克耆寿,咎在厥躬。’方春生长时,临遣谏大夫理等举三辅、三河、弘农冤狱。公卿大夫、部刺史明申敕守相,称朕意焉。其赐天下民爵一级,女子百戸牛酒,加赐鳏寡孤独高年帛。逋贷未入者勿收。”

壬午,行幸初陵,赦作徒。以新丰戏乡为昌陵县,奉初陵,赐百戸牛酒。

上始为微行出。

冬,黄龙见真定。

二年春,行幸云阳。

三月,博士行饮酒礼,有雉蜚集于庭,历阶升堂而雊,後集诸府,又集承明殿。

诏曰:“古之选贤,傅纳以言,明试以功,故官无废事,下无逸民,教化流行,风雨和时,百谷用成,众庶乐业,咸以康宁。朕承鸿业十有馀年,数遭水旱疾疫之灾,黎民娄困于饥寒,而望礼义之兴,岂不难哉!朕既无以率道,帝王之道日以陵夷,意乃招贤选士之路郁滞而不通与,将举者未得其人也?其举敦厚有行义能直言者,冀闻切言嘉谋,匡朕之不逮。”

夏,徙郡国豪杰赀五百万以上五千戸于昌陵。赐丞相、御史、将军、列侯、公主、中二千石冢地、第宅。

六月,立中山宪王孙云客为广德王。


三年夏四月,赦天下。令吏民得买爵,贾级千钱。

大旱。

秋八月乙卯,孝景庙阙灾。

冬十一月甲寅,皇后许氏废。

广汉男子郑躬等六十馀人攻官寺,篡囚徒,盗库兵,自称山君。

四年春正月,诏曰:“数敕有司,务行宽大,而禁苛暴,讫今不改。一人有辜,举宗拘系,农民失业,怨恨者众,伤害和气,水旱为灾,关东流冗者众,青、幽、冀部尤剧,朕甚痛焉。未闻在位有恻然者,孰当助朕忧之!已遣使者循行郡国。被灾害什四以上,民赀不满三万,勿出租赋。逋贷未入,皆勿收。流民欲入关,辄籍内。所之郡国,谨遇以理,务有以全活之,思称朕意。”

秋,勃海、清河河溢,被灾者振贷之。

冬,广汉郑躬等党与寖广,犯历四县,众且万人。拜河东都尉赵护为广汉太守,发郡中及蜀郡合三万人击之。或相捕斩,除罪。旬月平,迁护为执金吾,赐黄金百斤。


永始元年春正月癸丑,太官凌室火。戊午,戾后园阙火。

夏四月,封婕妤赵氏父临为成阳侯。五月,封舅曼子侍中骑都尉光禄大夫王莽为新都侯。六月丙寅,立皇后赵氏。大赦天下。

秋七月,诏曰:“朕执德不固,谋不尽下,过听将作大匠万年言昌陵三年可成。作治五年,中陵、司马殿门内尚未加功。天下虚耗,百姓罢劳,客土疏恶,终不可成。朕惟其难,怛然伤心。夫‘过而不改,是谓过矣。’其罢昌陵,及故陵勿徙吏民,令天下毋有动摇之心。”立城阳孝王子俚为王。

八月丁丑,太皇太后王氏崩。

二年春正月己丑,大司马车骑将军王音薨。

二月癸未夜,星陨如雨。乙酉晦,日有蚀之。诏曰:“乃者,龙见于东莱,日有蚀之。天著变异,以显朕邮,朕甚惧焉。公卿申敕百寮,深思天诫,有可省减便安百姓者,条奏。所振贷贫民,勿收。”又曰:“关东比岁不登,吏民以义收食贫民、入谷物助县官振赡者,已赐直,其百万以上,加赐爵右更,欲为吏补三百石,其吏也迁二等。三十万以上,赐爵五大夫,吏亦迁二等,民补郎。十万以上,家无出租赋三岁。万钱以上,一年。”

冬十一月,行幸雍,祠五畤。

十二月,诏曰:“前将作大匠万年知昌陵卑下,不可为万岁居,奏请营作,建置郭邑,妄为巧诈,积土增高,多赋敛繇役,兴卒暴之作。卒徒蒙辜,死者连属,百姓罢极,天下匮竭。常侍闳前为大司农中丞,数奏昌陵不可成。侍中卫尉长数白宜早止,徙家反故处。朕以长言下闳章,公卿议者皆合长计。首建至策,闳典主省大费,民以康宁。闳前赐爵关内侯,黄金百斤。其赐长爵关内侯,食邑千戸,闳五百戸。万年佞邪不忠,毒流众庶,海内怨望,至今不息,虽蒙赦令,不宜居京师。其徙万年敦煌郡。”

是岁,御史大夫王骏卒。


三年春正月己卯晦,日有蚀之。诏曰:“天灾仍重,朕甚惧焉。惟民之失职,临遣大中大夫嘉等循行天下,存问耆老,民所疾苦。其与部刺史举惇朴逊让有行义者各一人。”

冬十月庚辰,皇太后诏有司复甘泉泰畤、汾阴后土、雍五畤、陈仓陈宝祠。语在郊祀志。

十一月,尉氏男子樊并等十三人谋反,杀陈留太守,劫略吏民,自称将军。徒李谭等五人共格杀并等,皆封为列侯。

十二月,山阳铁官徒苏令等二百二十八人攻杀长吏,盗库兵,自称将军,经历郡国十九,杀东郡太守、汝南都尉。遣丞相长史、御史中丞持节督趣逐捕。汝南太守严䜣捕斩令等。迁䜣为大司农,赐黄金百斤。


四年春正月,行幸甘泉,郊泰畤,神光降集紫殿。大赦天下。赐云阳吏民爵,女子百戸牛酒,鳏寡孤独高年帛。三月,行幸河东,祠后土,赐吏民如云阳,行所过无出田租。

夏四月癸未,长乐临华殿、未央宫东司马门皆灾。

六月甲午,霸陵园门阙灾。出杜陵诸未尝御者归家。诏曰:“乃者,地震京师,火灾娄降,朕甚惧之。有司其悉心明对厥咎,朕将亲览焉。”

又曰:“圣王明礼制以序尊卑,异车服以章有德,虽有其财,而无其尊,不得逾制,故民兴行,上义而下利。方今世俗奢僭罔极,靡有厌足。公卿列侯亲属近臣,四方所则,未闻修身遵礼,同心忧国者也。或乃奢侈逸豫,务广第宅,治园池,多畜奴婢,被服绮谷,设钟鼓,备女乐,车服嫁娶葬埋过制。吏民慕效,娅以成俗,而欲望百姓俭节,家给人足,岂不难哉!诗不云乎?‘赫赫师尹,民具尔瞻。’其申敕有司,以渐禁之。青绿民所常服,且勿止。列侯近臣,各自省改。司隶校尉察不变者。”

秋七月辛未晦,日有蚀之。


元延元年春正月己亥朔,日有蚀之。

三月,行幸雍,祠五畤。

夏四月丁酉,无云有雷,声光耀耀,四面下至地,昏止。赦天下。

秋七月,有星孛于东井。诏曰:“乃者,日蚀星陨,谪见于天,大异重仍。在位默然,罕有忠言。今孛星见于东井,朕甚惧焉。公卿大夫、博士、议郎其各悉心,惟思变意,明以经对,无有所讳;与内郡国举方正能直言极谏者各一人,北边二十二郡举勇猛知兵法者各一人。”

封萧相国後喜为酂侯。

冬十二月辛亥,大司马大将军王商薨。

是岁,昭仪赵氏害後宫皇子。


二年春正月,行幸甘泉,郊泰畤。

三月,行幸河东,祠后土。

夏四月,立广陵孝王子守为王。

冬,行幸长杨宫,从胡客大校猎。宿萯阳宫,赐从官。

三年春正月丙寅,蜀郡岷山崩,雍江三日,江水竭。

二月,封侍中卫尉淳于长为定陵侯。

三月,行幸雍,祠五畤。

四年春正月,行幸甘泉,郊泰畤。

二月,罢司隶校尉官。

三月,行幸河东,祠后土。

甘露降京师,赐长安民牛酒。


绥和元年春正月,大赦天下。

二月癸丑,诏曰:“朕承太祖鸿业,奉宗庙二十五年,德不能绥理宇内,百姓怨望者众。不蒙天祐,至今未有继嗣,天下无所系心。观于往古近事之戒,祸乱之萌,皆由斯焉。定陶王欣于朕为子,慈仁孝顺,可以承天序,继祭祀。其立欣为皇太子。封中山王舅谏大夫冯参为宜乡侯,益中山国三万戸,以慰其意。赐诸侯王、列侯金,天下当为父後者爵,三老、孝弟力田帛,各有差。”

又曰:“盖闻王者必存二王之後,所以通三统也。昔成汤受命,列为三代,而祭祀废绝。考求其後,莫正孔吉。其封吉为殷绍嘉侯。”三月,进爵为公,及周承休侯皆为公,地各百里。

行幸雍,祠五畤。

夏四月,以大司马票骑大将军根为大司马,罢将军官。御史大夫为大司空,封为列侯。益大司马、大司空奉如丞相。

秋八月庚戌,中山王兴薨。

冬十一月,立楚孝王孙景为定陶王。

定陵侯淳于长大逆不道,下狱死。廷尉孔光使持节赐贵人许氏药,饮药死。

十二月,罢部刺史,更置州牧,秩二千石。

二年春正月,行幸甘泉,郊泰畤。

二月壬子,丞相翟方进薨。

三月,行幸河东,祠后土。

丙戌,帝崩于未央宫。皇太后诏有司复长安南北郊。四月己卯,葬延陵。

赞曰:臣之姑充後宫为婕妤,父子昆弟侍帷幄,数为臣言成帝善修容仪,升车正立,不内顾,不疾言,不亲指,临朝渊嘿,尊严若神,可谓穆穆天子之容者矣!博览古今,容受直辞。公卿称职,奏议可述。遭世承平,上下和睦。然湛于酒色,赵氏乱内,外家擅朝,言之可为于邑。建始以来,王氏始执国命,哀、平短祚,莽遂篡位,盖其威福所由来者渐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