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4号令
← | 潜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3号令 | 潜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 4号令 2020年1月28日 发布机关:潜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 |
潜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5号令 |
原文地址:潜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4号令 |
各区、镇、办事处党委,镇人民政府,市人武部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办、委、局(公司),各人民团体,驻潜各单位:
现就近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下达4号令:
一、各地各部门要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采取更严格的措施,严管严控,内防扩散、外防输出,对所有患者进行集中隔离救治,对所有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居家医学管理,对所有进出人员实行严格管控,坚决防止疫情扩散。
二、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患者医疗救治费用保障,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救治,决不能因费用问题耽误救治;因防控工作需要,潜江市中心医院、江汉油田总医院所有普通门诊和专家门诊停诊,24小时急诊照常。市卫健部门要及早研判疫情扩散风险,加强溯源和病原学检测分析,提高疫情防控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要关心和保护好广大医疗卫生人员,做好防护设备配置、防护措施落实。
三、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督促市防控指挥部允许营运的公共场所经营者制定规范的操作流程,经营场地一律实行每日消毒,经营人员和消费者一律要求戴口罩,并在公共场所入口处设置醒目、清晰的佩戴口罩的提示。
四、各地各部门要引导广大群众喜事停办、丧事简办,市公安机关要关停全市一切娱乐场所。
五、各地辖区内道路要确保救援、消防、垃圾清运道路畅通。
六、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到本系统、本辖区所有居民住宅区内,加强有关政策措施宣传解读工作,引导广大群众不出门、不聚集,讲卫生、勤锻炼,禁止宠物出门,增强群众自我防病意识和社会信心。
潜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0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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