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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害应变征调征用征购补偿或计价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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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害应变征调或征用补偿办法
灾害应变征调征用征购补偿或计价办法
沿革
制定机关:
内政部
中华民国97年11月14日
内政部台内消字第0970824335号令修正发布名称及全文8条;并自发布日施行(原名称:灾害应变征调或征用补偿办法)
中华民国99年7月1日
内政部台内消字第0990823206号令修正发布第3条、第4条条文
姊妹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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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作品来自
中华民国命令
,依据《
著作权法
》第九条,
不得为著作权之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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