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循的《〈论语〉通释》(与马幼渔先生书)
焦循的《〈论语〉通释》(与马幼渔先生书) 作者:胡适 |
焦循初作此书在嘉庆癸亥(1803),原稿有十五篇,即木犀轩所刻本也。至次年甲子(1804),他又删改一遍,删去(或归并)了三篇,次第也大更动。今《文集》(十六)有此书自序,与刻本《通释》首页所载自序略同,但改序中“嘉庆癸亥”为“今年”,改“十有五篇”为“十有二篇”,篇第大不同,序尾署“嘉庆甲子秋九月”。
他编定《文集》在嘉庆丁丑(1817),去癸亥已十四年,而《文集》中自序称十二篇;又阮元作他的传,述他的著作,也称此书有十二篇。这可见十二篇本为定本,而此十五篇本为癸亥原稿。
定本已不可见,幸得此原稿本,可以考见此书诸篇后来皆分散删改,十之七八皆存于《文集》第九十两卷中(其目为《一以贯之》,《攻乎异端》,《说权》,《说理》等等)。我们可以说:此书有三本:第一本即此刻本(1803),第二本为甲子改定十二篇本(未见),第三本为丁丑以前改本,即今《文集》第九,十卷中诸文。戴震的《绪言》为原本,《疏证》为改定本。定本远胜于原本。但我看焦氏此书,却不能不说原本最可贵,而定本失去不足惜。焦氏原本中很多露锋芒的话,可见他作此书所以力主忠恕容忍,是为了当日门户之争而发的。原稿所以先论忠恕,次即论异端,而异端一个小题目乃占八条之多,皆是有感而发的。第十四篇论“据”,更可见。今倒乱其原次第,删去“异端”、“多”、“据”,而以“圣”、“大”、“仁”为首,便不足以考见当日著书的用意了。
十四,四,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