熙朝快史
作者:朱正初 西泠散人 
1895年
朱正初的原著《新趣小说》(八回),1895年参加傅兰雅的“时新小说”征文比赛(截稿日期9月18日)。三个月后(约12月)被西泠散人修改成《新辑熙朝快史》,于香港出版。 此稿录自开放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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呜呼!小说岂易言者哉!其为文也俚,一话也必如其人初脱诸口,摹绘以得其神;其为事也琐,一境也必如吾身亲历其中,曲折以达其见。夫天下之人不同也,则天下之事不同也。以一人之笔写一人之事易,以一人之笔写众人之事难;以一人之笔写一人之事之不同者易,以一人之笔写众人之事而不同者难。况乎以事之不可同者而从同写之,以人之本可同者而不同写之,则是书之为难能而可贵也。

试观是书所论“时文三弊”[1]不可同也,自作者写之而不可同者竟同矣。所演之康、林二人本可同也,自作者写之而可同者竟不同矣。吾益知著书之难,非胸罗数百倍之人谱,身历数十年之世故,则嬉笑怒骂一事有一事之情形,贞淫正邪一人有一人之体段,安能荟萃一人之书、一人之笔而唯妙唯肖邪!

且夫今之所谓小说者亦伙矣!非淫词艳说、荡人心志,即剿袭雷同、厌人听睹,欲求其自抒心裁、有关风化者,盖不数数觏矣。是书以时文三弊为经,以康、林二人为纬,初阅之若慷不于伦,而同所不同,不同其所同,读者考书始终自晓然。于言虽近而旨远,意虽奇而词正,主文而谲谏,盖亦窃附于“言者无罪、闻者足戒”之微意焉。然则小说岂易言哉!或谓作者胸有不平之事而故为游戏之笔,自娱以娱人也。是犹未知作者之苦心也夫。

时 光绪乙末冬至后一日 西泠散人 撰于 卧义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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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清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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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三弊”指鸦片、时文、缠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