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玺议
作者:房元龄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137

谨详前载方石缄封,玉检金泥,必资印玺,以为秘固。今请依令用受命玺以封石检,其玉检既与石检大小不同,请更造玺一枚,方一寸二分,文同受命玺,以封玉牒。石检形制,依汉建武故事。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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