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蟾应归吏部考试奏(天成二年四月中书门下)

王蟾应归吏部考试奏(天成二年四月中书门下) 
作者:阙名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970

礼部贡院申当司,奉今月六日敕:吏部流内铨状,据白院状申当司。先准礼部贡院牒称,具成德军解送到前进士王蟾状,请罢摄深州司功参军应宏词举,前件人准格例应重科,合在吏部。其王蟾并解送吏部,请准例指踪者。当司遂具状申堂,奉判送吏部分析近年事例如何者。伏缘近年别无事例,今检登科录内,伪梁开平三年,应宏词登科二人:前进士馀渥、承旨舍人李愚,考官二人:司勋郎中崔景、兵部员外郎张贻宪者。再具状申堂,奉判送吏部准例指挥者,其前进士王蟾应宏词,考官试官合在流内铨申请者。前进士王蟾请应宏词。伏自近年以来,无人请应。今详格例,合差考官二人,又缘只有王蟾一人独应,铨司未敢悬便奏请差官者。奉中书门下牒奏敕:宜令礼部贡院就五科举人考试者。伏以举选公事,皆有格条,准新定格敕文。宏词拔萃,准长庆二年格,吏部差考试官二人,与知铨尚书侍郎同考试闻奏。

又准格节文内,准太和元年十月二十三日敕:应礼部诸色贡举人,及吏部诸色科目选人,凡无出身及未有官,只合于礼部应举。有出身有官,方合于吏部赴科目选。其请应宏词举前进士王蟾,当司当年放及第后,寻已开过吏部讫。若应宏词,例待南曹判成,即是科目选人,事理合归吏部。况缘五科考试官只考学业,难于同考宏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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