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明存恤从征家口诏

申明存恤从征家口诏
作者:李隆基 
(唐玄宗)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030

诸军镇行人家,缘其身在征戍,事须优矜。比来频有处分,令州县长官,存问简较。如闻每事牵挽,不异居人,竟不存恤,是何道理?宜令所司,申明前后敕严加处分。如是侵扰,委御史台采访奏闻。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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