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说五例
作者:严复 

一、界说必尽其物之德,违此者其失混。

二、界说不得用所界之字,违此者其失环。

三、界说必括取名之物,违此者其失漏。

四、界说不得用诂训不明之字,犯此者其失荧。

五、界说不用“非”、“无”、“不”等字,犯此者其失负。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超过100年,并且于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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