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理刑狱诏
作者:李昂(唐文宗) 
(唐文宗)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072

近者咎征所集,阳亢成灾,靡神不宗,未获嘉应。岂刑政之尚乖其当,将狱犴之未察其冤,夙兴以思,庶答天谴。宜令尚书右仆射李逢吉、御史大夫郑覃,于尚书省疏理刑狱,轻系者咸从于决遗,重条者议所以矜宽,小大以情,必详必慎,致诚无怠,称朕意焉。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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