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字论】


我今归依聪叡师  厥名提婆有大智

能以百字演实法  除诸邪见向实相


说曰。何故造论。为破我见等。一切诸法。各有自相。

僧佉曰。一切法一相。是我要誓说。以何因缘。立一切法一相。以尽同共有一故。喻如瓶衣等。物体各有一。以是义故。常知一切法名为一相。是故一义成。

内曰。非一。何以故。汝要誓言。立一相义。为一为二。若是一者。唯有要誓。不应有一。以是因缘。汝所立一。此义即破。

毘舍师曰。汝言一破。我今立异。舍一过故。

内曰。汝若立异。我还立一。何以故。汝若离因立异。我亦离因立一。

毘舍师曰。我要立异。所以者何。诸法差别。各异相故。喻如象驼鹿马。如是等类。其相各异。以是故。诸法相异。一切法皆异。是故异义成。

内曰。汝以此彼相不同故。言异义成者。以相别故。法各是一。汝所立异。要言则坏。要言坏故。则知异相不立。

外曰。以一异相不成故。我今立有相。以法各有相故。当知有相义成。有相成故。当知一异亦成。

内曰。汝今立有。必应有因。若无因。而立有我。亦无因而立无。

外曰。我要言立一切法有。何以故。现见诸法。各有相故。喻如虚空中花。无有体相故。不可得瓶衣等物现有用故。当知一切法。皆是有相。以是因缘故。有义得成。

内曰。汝立有者。因有相故。有因无相故。有此二俱有过。若以现相故。成有义者。现相是有。有亦是有。二有理不相成。若言因无。要誓则坏。有无俱非因故。有义则破。

外曰。若破我有。汝则立无。无义得成。有还得立。喻如世人饮食。先因麁涩。故有美好。以是故。汝破我有。当知是无。

内曰。汝立无者。因何而成。汝若无因。而成无我。亦无因而成有。

外曰。云何而知。以无体相故。喻如热时炎。自无体相。何况而有。少水可得。以是因缘故。一切法无一尘相可得。是故我立无义成。

内曰。汝所立无。为有因。为无因。若言无因。空有要誓。若言有因。要誓则坏。汝若无无亦不成。

外曰。一切法有因。汝破有无者。此义则不然。何以故。如有埿缕蒲苇等故。知一切法皆有因。

内曰。无因汝。言有因故有。有因则是无。若埿中先有瓶泥蒲缕等。皆非是因。何以故。因中先有故。若因中先无。亦非是因喻。如沙中无油。沙非油因。若言亦有亦无。义亦不成。何以故。有二过故。复次有亦不生。无亦不生。若从无因生。因复何用。为若从有因生。要誓言则坏。汝先言一切法。皆有因生者。此事则不然。

外曰。现有瓶衣等用故。则知一切法皆从因生。不相形故成。

内曰。汝言有果故有因。此义不成。何以故。相形有故。若以见果有用故。言有因者。果亦是因。果若是因。则无果。无果故则无因。是故因果俱坏。若言从意自在时方。如是等因生。则是相形因。便是有为法。有为则无常。自在时方。相形而有。则不因成。

外曰。我所言真实。先旧诸仙。作如是说。此法决定。终无有异。

内曰。汝言法尔。此非正说。如我所说。与汝法异。汝法中所有。我法中则无。我法中所有。汝法中则无。何以故。汝言我法尔故。汝法若尔。则但自是。自是而说。则无理趣。若无理趣。则无所知。若有所知。更说胜因。若无胜因。而言法尔。则无道理。

外曰。此是我家法。

内曰。汝言我家法。其法则不成。汝法不自成。云何能成法。若当离因者。终无有所成。自是其法者。此则非正理。

外曰。无法非因生。如兔角。龟毛。石女儿。虚空花等。如是无法。终不可得。以因缘生。如见压油求麻。作瓶求埿。非以一法为因。能生多法。而物各有因。如埿能成瓶。不为叠因。缕能成叠。不为瓶因。以此类求馀法亦尔。

内曰。汝言因能生者。因不能生。此因为有所成。为有所坏。若因有所成。成汝亦成我。若因有所坏。坏我亦坏汝。以何为喻。如火能烧物。烧汝亦烧我。若于彼处热。在此亦复然。复次更明此义。若言有因而成。成汝亦成我。因虽有所生。因法不俱成。汝立声法是常。作要誓说。以何为因。无身是因。以何为喻。虚空为喻。虚空者。无身而常。以是故名声作常。复有异说。名声无常。以何故。声是作法故无常。以何为喻。如瓶因埿轮绳人功水等而成瓶。以作因生故。瓶无常如声从唇齿喉舌众缘生故。声亦无常。非此二因能有所成。汝言真实。其义有成。妄说虚因。理则不立。汝说要誓。有要时无誓。有誓时无要。二字不俱要誓则坏。如因法未生非为因。以灭亦非因。如子未生不名为生。以灭亦非生。以是故无因。

外曰。汝虽破因果。我说有我法故。因果则还成。

内曰。汝言有我法。以何为体。若以知识为我。知识则无常。知瓶智以灭知叠智始生。若知识非我。我则无知。我若无知。则无苦乐。如是之我。则无体相。若言我与知合故我有知。知与我合故。知亦非知。

外曰。有我。所以者何。瓶衣等物。是我所故。当知有我。

内曰。有一过故。瓶与有一。不异故有一。若瓶非瓶有一亦应是瓶。是则多瓶。若有一非瓶。是则无瓶。

外曰。有一瓶。一故有过。我今立异。舍一过故。

内曰。汝说异则无。瓶有无故无瓶喻。如异比丘异婆罗门。当知无比丘婆罗门。若瓶异有则是无。如刀与鞘。有异可见。瓶有一异。亦应可见。今有一异。不可见故。异义不成。

外曰。一异虽坏。现见有瓶。喻如虚空中花。无故不可见。瓶现见故。当知有瓶。

内曰。不见。何故不见。汝言现见。为眼见。为识见。若眼见者。死人有眼。亦应见。若识见者。盲人有识。亦应见。若根识一一别不见。和合亦不见。喻如一盲不能见。众盲亦不见。

外曰。有瓶有色故有瓶。

内曰。汝言有色故有瓶。色与瓶为一为异。瓶色若一。见馀色时。亦应见瓶。若色异瓶。瓶非可见。则无瓶。若以见为瓶。瓶在障处。眼不见时。瓶应非瓶若色与瓶一。瓶坏时馀色亦应坏。

外曰。我法不生不灭。见亦不坏。不见亦不坏。何以故。我法常有故。因中有果。微细不现。以先有故。后得成大。以是故知有因果。

内曰。先有不须作。如埿有瓶不须陶师。如缕有叠不须织师。以瓶叠待功匠成故知因中无果。若因中已有果者。则无未来法。若无未来法。则无生灭。无生灭亦无善恶。无善恶亦无作业罪福果报。如是则一切法无。复次若因中先有微细果。而无麁者。是麁便先无而后有。是则生灭。违汝先说。又若微细先有。则非生法。非生法故。则坏三世。三世若无。当知一切法亦无。若因中先有果。乳中已有酪。若言先无而后有者。当知是作法。以是故一切法因中先有。更不须作。

外曰。若因中先有果是过者今说因中先无。而后果生。离无生灭。是故无过。有生灭故。亦有亦无。

内曰。无生有生非一时故。若瓶埿中已有。不须轮绳人功等成。若无如龟毛不可纺织令使有用。以是故。有亦不生。无亦不生。又受身为自生从他生。二俱有过。若自生更何用生。以是故自生无身。若不从自生云何而从他生。若言自他生。是亦俱有过。以是故一切法无生。

外曰。若无身。不应有生住灭有为三相。若有有为。则有无为。有为无为成故。一切法亦成。

内曰。无有为法。汝言三相。为次第生。为一时生。次第亦有过。一时亦有过。若次第生。生时无住灭。住时无生灭。灭时无生住。以是故不得次第生。又若生有住。生自无体。住何所住。生体自无。住云何有。无生无住。如石女儿。是则无法。若有生住为灭所灭。生住既无。灭何能灭。如坏兔角空有坏名。

外曰。汝言生住灭次第不可得。有为相如二头三手不可得。三相亦不可得。若三相一时亦不可得。何以故。若生中有灭。生则非生。若灭中有生。灭则非灭。住中生灭。破亦如是。生灭相违。云何一时。以是故三相次第生不可得。一时生亦不可得。又汝言三相。为与有为作相。为与无为作相。若与有为作相。生是有为。应有三相。住灭亦尔。如是之相。则为无穷。相若无穷。汝不应说有为法但有三相。要誓则坏。若相相无为。云何有为相而能相无为。

外曰。汝若不欲令作有为相应作无为相。何以故。无为遍一切处。无方所故。是故应与无为作相。

内曰。无为有方所。我今问汝。虚空为有方所。为无方所。虚空若有方所。应在汝身边。亦在彼身边。若尔便是有分。有分则有边。若言虚空无方所。为汝身遍虚空。虚空遍汝身。若虚空遍汝身。汝身遍虚空。是则有边际。如瓶衣叠等。有边故无常。虚空尔者。亦是无常。又复常因能生常果。因若无常。果云何常。如因埿生瓶。埿无常故。瓶亦无常。有方所故。名为无常。又复汝所言常。有因故常。无因故常。二俱有过。若言从因生是常者。如瓶衣等物。从因生故。皆亦无常。汝若以离因生法是常。我亦以离因生法是无常。若必有离因生法而常者。为是称理言。为是偏党说。今应分明更说其因。

外曰。因有二种。作因了因。从作因生是无常。如瓶衣等物。作因生故无常。从了因生法是常。如灯能照暗中众物。暗去物现。非作法故是常。以是故。从作因生者是无常。从了因生者是常。

内曰。如瓶等物。现见故是有。无为非现见故是无。何以故。无为无体相故无法。舍有舍无。二俱舍故。能断我见。及我所见。便得涅槃。如经中说。如智境见一切法空。识无所取故心识灭。种子灭。

外曰。若有为法无体相。云何而有实。

内曰。如梦。世谛法皆如梦。梦非实有。又非是无。亦非无因。如世谛法。非有相。非无相。非无因。如似屋宅。若有体相。未作时应见。若言无。不应得见。假梁椽基壁故。而有成用。非是无因。以是故。一切法非是有。非是无。亦非无因。是故如梦。

外曰。若一切法如梦。老少中年取瓶时何故不取叠等。取叠时何不亦取瓶等。今见取瓶不取馀物。以名有定故。当知一切法不如梦。

内曰。名非是体。若名是体。如有瓶名。即应便有盛乳酪等用。如世智人言但瓶。空名已有用者。不应复须陶师造作。山价市瓶。如身有三名。若男若女。非男非女。以身取名。则统于三。若以名求名。则三不相摄。是故名体有异。复次如瓶有声可闻。有色可见。瓶嗅触亦得如是。则有多瓶。又瓶有口咽底腹。是名非一。复应多瓶。以此观察。名字虚假。当知无实。如佛所说偈。

 世间有假名  相如热时炎

 音声犹如响  世间相如梦

外曰。汝虽种种破法是有。若言有法。则坏汝说。若言是无。无何所破。

内曰。汝法有体相。我则有所破。若本无体者。则我无所破。

说曰。

 大人平等相  心无有染著

 亦无有不染  都无有止住

 诸有体相者  有欲及断欲

 成就不坏信  而舍诸邪见

 蠲除邪见网  众秽悉灭尽

 能弃三毒刺  勤行修正道

 善察如是法  深生信敬心

 信心求实法  不趣向三有

 不取于无有  得证寂灭道

 一切法无一  如是法无异

 云何是有相  因法则无体

 非相形而有  自是法不然

 汝法则不成  如此不用因

 汝当说体相  一则是有过

 若尔则无体  五情不取尘

 色法有名字  所见亦无体

 以有不须作  彼法无有生

 有为法无体  如此亦有方

 等如梦无异  相亦无有异

 此是百字论  提婆之所说


百字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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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超过100年,并且于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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