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064

 卷六十三 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
卷六十四 神宗皇帝
卷六十五 

王安石专用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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熙宁二年二月庚子,王安石为右谏议大夫、参知政事。甲子,安石请以吕惠卿为制置司检详文字 惠卿自有本事

三年四月,前秀州军事判官李定,为太子中允、权监察御史里行。定素与王安石善,孙觉归自淮南,荐定极口,因召至京师,定初至,谒李常,常问:“南方之民以青苗为何如?”定言:“皆便之,无不善。”常谓曰:“今朝廷方争此,君见人切勿为此言也。”定即日诣安石自其事,曰:“定惟知据实而言,不知京师不得言青苖之便也。”安石喜甚,遂奏以定编三司岁计及南郊式,且密荐于上,乞召对,谓定曰:“君上殿,当具为上道此。”及见,上果问常平新法,定对如安石所教,上悦,批付中书,欲用定知谏院,曾公亮、陈升之以为前无此例,固争之,乃改命焉。辛巳[1],淮南转运使、屯田郎中谢景温,为工部郎中、兼侍御史知杂事。景温雅善安石,又与安石弟安国通姻,吕公著之为中丞也,人谓景温必先举御史,及公著罢,乃有此除。先是安石独对,问上曰:“下知今日所以纷纷否?”上曰:“此由朕置台諌非其人。”安石曰:“陛下遇群臣无术,数失事机,别置台諌官,恐但如今日措置,亦不能免其纷纷也。”于是専用景温。

六月辛巳[2],司勲员外郎、权河北监牧使崔台符,权判大理寺。初,王安石定按问欲举法,台符闻之,举手加额曰:“数百年来,误用刑名,今乃得正!”王安石喜其附己,故有此授。

七月癸已,赐秘书省正字唐坰进士出身。坰上书言事,召对,试学士院,而有是命。坰,询子也。初,坰为北京监当官,上书言青苗不行,宜斩大臣异议者一二人,王安石谓坰宜在馆阁,故得召对。坰有才辨,韩琦甚爱之,既去,乃闻其言。

九月癸已,著作佐郎、编修中书条例曽布,为太子中允、崇政殿说书。王安石常欲置其党一二人于经筵,以防察奏对者,吕恵卿既遭父䘮,安石未知腹心所托,布巧黠,善迎合,安石悦之,故以布代恵卿入侍经筵,布资序甚浅,人尤不服,而布固辞,卒罢之。

十月癸亥[3],职方员外郎邓绾,为集贤校理、检正中书孔目房公事。绾故名维清,双流人,举进士高第,迁宁州通判,上书言:“陛下得伊吕之佐,作青苗、免役钱等法,百姓无不歌舞圣泽。臣以所见宁州观之,知一路,一路观之,见天下皆然,此诚不世之良法!愿陛下坚守行之,勿移于浮议也。”又与王安石书及颂,安石大喜,白于上,使乘驿诣阙,又累诏趣之,比至,上使数人迎于中牟八角顺天门诇候之,抵暮入门就舍,诇候者夜飞奏于右掖门窍中进入。诘旦,召对,时庆州方有夏寇,绾进呈边事,上问:“识王安石否?”曰:“不识。”上曰:“今之古人也。”又问:“识吕恵卿否?”曰:“不识。”上曰:“今之贤人也。”绾退,见安石,欣然如旧交,安石问:“家属俱来乎?”绾曰:“承急召,未知所使,不敢俱来。”安石曰:“何不俱来?君不归故官矣!”后数日,值安石致斋,陈升之与冯京以绾知边事,奏呈知宁州,绾闻,大恨,公语朝士曰:“急召我来,乃使我还知宁州也!我已语介甫,甚不平。”朝士问曰:“君今当作何官?”绾曰:“我不失作馆职。”或问:“君得无为谏官乎?”绾曰:“正自可以为之!”眀日,果有此命。绾自至京师,不敢与乡人相见,乡人皆笑骂,绾曰:“笑骂从汝笑骂,好官我须为之!”㝷又命绾兼编修中书户房条例。

十二月丁卯,右谏议大夫、参知政事王安石,为礼部侍郎、平章事。

四年三月丁亥,诏遣著作佐郎章惇乘驿,同转运司制置䕫州路夷户。先是李承之荐惇于安石,安石曰:“闻惇极无行。”承之曰:“某所荐者,才也。顾惇才可用耳,素行何累焉?公试与语,自当爱之。”安石见章惇,惇素辩,又善迎合,安石大喜,恨得之晚。惇,蒲城人,恌薄秽滥,向以擢第不高,辄掷敕于廷,尝为御史吕景、蒋之奇所劾故也。

四月甲戌,试将作监主簿常秩,为右正言、直集贤院、管勾国子监。初,秩不肯仕宦,世以为必退者也,及王安石更定法令,士大夫沸腾,以为不便,秩在闾阎见所下诏书,独以为是,被召,遂起。

十二月乙亥,武宁军节度推官、知南川县张商英,为光禄寺丞、权检正中书礼房公事。商英,唐英弟也。初为通川县主簿,转运使张诜等讨渝州叛夷,王衮未降,商英言于诜曰:“夷亦人也,谕以祸福,宜听。”诜檄商英往说,衮遂归命,因辟知南川县,时章惇经制夷事,官吏多为所狎侮,独商英与抗论,不少屈,惇奇之,乃荐商英于王安石,于是召对擢用。

五年三月戊申[4],赞善大夫、户部判官吕嘉问,提举在京市易务。嘉问,吕公弼从孙[5]也。窃公弼论事奏章,以示安石,安石辄先白上,上始不乐公弼,故安石信任之。

七月,前处州缙云县尉、编修三司敇[6]并诸司库务岁计及条例删定官郭逢原上䟽曰:“臣窃观自周文武以还,盛徳有为之主,固无如陛下,而怀道之士,由孔孟而后,如王安石者亦未之有也。”又上䟽曰:“臣愚以谓当废去枢府,并归中书……今王安石居宰辅之重,朝廷有所建置于天下,特牵于枢府而不预,则臣恐陛下任安石者盖不专矣!”疏奏,上甚不悦,他日,谓安石曰:“逢原必轻俊。”安石曰:“陛下何以知之?”上曰:“见所上书欲,并枢密院、废募兵。”安石曰:“人才难得,如逢原,亦且晓事,可试用也。”

八月癸卯[7],贬太子中允、同知谏院、权同判吏部流内铨唐坰,为潮州别驾。坰初以王安石荐,得召见,骤用为谏官,数论谏,事不听,遂因百官起居,越班,叩陛请对,上谕止之,坰坚请,上殿读疏,论王安石用人变法非是,上怒其诡激,故贬坰,疏留中,其略云:“安石用曽布为腹心,张琥、李定为爪牙,刘孝孙、张商英为鹰犬,元绛、陈绎为厮役。逆意者久不召还,附同者虽不肖为贤。”又作奸,令章惇变李定狱事,又擅议宗庙事,有轻神祖之心;保甲以农为兵,凶年必至怨叛;免役损下补上,人人怨咨,而令监司压塞州县,事不上闻;又保甲事,曽布蔽塞人情,欺诬人主,以为情愿;又置市易司,都人有致饿死者。以安石比李林甫、卢杞,自文彦博以下,皆畏安石,又言王珪奴事安石,犹惧不可。翌日,执政进呈,安石言坰素狂,不足深责,乃改授大理评事、监广州军资库[8]

十一月丁卯,贬太子中允、权监察御史里行张商英,为光禄寺丞、监荆南税。先是商英言博州官吏失入𧷢不满军贼二人死罪,枢密院检详官刘奉世党庇亲戚,令法官引用𧷢满五贯绞刑断例,称博州官吏不见断例失奏裁,止从杖罪取勘,又院吏任远恣横私徇凡十二事,而枢密院党庇不案治。于是枢密使副文彦博、吴充、蔡挺因此不入院,遣吏送印于中书,中书不受,上问之,遣使促彦博等入院,彦博等言:“台官言臣等党庇吏人,与之相知漏泄,乞以其章付有司,眀辨黒白,然后正臣等违命之罪。”商英又言:“乞以臣所言博州失入刑名下有司定夺,并以任远事送开封府根治,若臣言不当,甘伏斧钺。”于是王安石曰:“密院方治御史李则事,商英乃随攻博州事以报之,李则事,御史所治诚不当,不自咎,更挟忿攻人,岂所谓怀忠良以事君者?”故有是命。先是台勘劫盗李则死罪,失出,奉世驳之,诏纠察刑狱司劾治,商英遂上章历诋执政,言:“此大臣私忿,愿陛下收还主柄,自持威福,使台諌为陛下耳目,无使为近臣胁迁!”上为停诏狱,商英坐是与安石忤,及言博州事,彦博又疑商英阴附中书,故不能平。

六年十二月庚辰,修撰经义所检讨、洪州进士徐禧,为镇南军节度推官、中书户房习学公事。禧与吴著、陶临皆以白衣为修撰经义所检讨,至是又以选人入中书习学,行检正事。初,吕惠卿荐禧所为《治䇿》二十四篇,上善之,曰:“禧言朝廷以经术变士人,十已八九变矣,然盗袭人之语而不求心通者,亦十八九,此言是也。观禧文学,晓政事,冝试之于有用之地。”王安石曰:“中书检正官如章惇辈,朝廷当即有差除,后更用人,如有不称,艰于退绌,欲置人为习学。”上以为然,于是以禧为之。中书五房习学公事,自此始。

七年三月乙巳,新提点秦凤等路刑狱[9]郑民宪言:“奉诏同熙河路经略司相度借助应募弓箭手,买种粮牛具、造屋及今夏耕种,乞帯审官西院主簿舒亶往。”从之。亶,慈溪人,前为临海县尉,县负山濒海,民剽悍成俗,有使酒逐其叔父之妻至者,亶命执之,不服,即断其首,投檄去,王安石闻而异之,欲召用,会丁父忧,服阕,乃除审官西院主簿。

曾布言市易事。详见市易务

四月丙戌,王安石罢知江宁府;吕惠卿参知政事。

八年二月癸酉,王安石再入相。

十月庚寅[10],参知政事吕惠卿,守本官,知陈州。事见吕惠卿奸邪

九年八月乙酉[11],侍御史周尹言:“河北西路转运判官李稷,苛刻佻薄,务为气势,摧辱官吏,至相州,专捃吏人小过,委官决责,务以凌蔑韩琦,从来州有两西门,其东知州出入,其西以待宾客,稷怒阍者不启东门,追赴本司杖之,知琦适与客会食,故往谒琦,琦闻稷来,彻食退客,遽易冠带迎稷,稷复引去,行移公牒,言词侮慢,吏民皆以琦将相大臣,而为稷肆意轻辱,万口嗟愤,及体量司程之才等欲案劾其人,乞罢稷监司,以快众怒。据稷罪状:如修赵州城,枉费材用,暴伐林木,当北使路,削白大书充修城木,后安抚司恐北使见之,遂遣人涂抹;又移牒相州通判,称郡守以下不如一逃走贼人,意在骂琦;又牒诸州,称如课利增剰,即其他细事一切不问,如课利亏少,即一一案劾前后不法;又沮抑体量司搬粮种等事,未睹朝廷施行。”诏提点刑狱司案实以闻。后提点刑狱司体量伐木、骂琦等事皆无有,其他如尹所言,诏札与稷令知,寻命稷与河北东路转运判官汪辅之两易其任。十月戊子,尹又言稷无行,父死二十年不葬,乞罢稷职事。

十月戊子,上批:“翰林学士、权御史中丞邓绾,操心颇僻,赋性奸回,论事荐人不循分守,可落学士、中丞,以兵部郎中知虢州。”壬辰,诏:“权横海军节度推官[12]、崇文院校书、兼中书户房习学公事练亨甫,身备宰属,与言事官交通,罢为漳州军事推官。”先是王安石言:“臣久以疾病忧伤,不接人事,以故众人所传议论,多所不知,昨日方闻御史中丞邓绾尝为臣子弟营官,及荐臣子婿可用,又为臣求赐第宅……兼绾举御史二人,寻却乞不施行,闻其一人彭汝砺者,尝与练亨甫相失,绾听亨甫游说,故乞别举官……审如所闻,即绾岂可令执法在论思之地,亨甫亦不当留备宰属。”故有是命。初,绾以附会安石居言职,及安石与吕惠卿之党相倾,绾皆极力奏劾之,上益厌安石所为,绾惧安石去而失势,屡留之于上,其言无所顾忌,上怒,欲绌绾,安石亦惧,乃奏斥之。亨甫行险薄,谄事安石子雱以进,至是乃斥。丙午,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平章事、昭文馆大学士、监修国史王安石,罢为镇南军节度使、同平章事、判江宁府。

元丰元年,谏官蔡确以相州请求事,欲陷宰相吴充。见蔡确欲陷吴充

二年五月戊子,蔡确参知政事。时宰相吴充议变法,确争曰:“曹参与萧何有隙,至参相汉,一遵何约束。且法陛下所建立,一人协相而成之,一人挟怨而坏之,民何所措手足乎?”充屡屈,法遂不变。

七月己巳,御史中丞李定言:“知湖州苏轼,初无学术,滥得时名,偶中异科,遂叨儒馆,有可废之罪四……”御史舒亶言:“轼上谢表,颇有讥切时事之言,流俗翕然争相传诵,志义之士,无不愤惋云云”幷上轼印行诗三卷,御史何正臣亦言轼愚弄朝廷,妄自尊大。

二年十一月庚午[13],诏国子监直讲、颍州团练推官王沇之,除名,永不收叙。先是监生虞蕃诉学官上下共为奸赃欺罔,事状不一,沇之等是下御史台案劾,又用御史何正臣之请,狱辞所及,虽蕃所不言,皆得究治,沇之等虽会赦,犹特责之,然太学一狱,逾年方决,追逮遍四方,盖舒亶、何正臣为之。

三年九月庚午[14],知谏院舒亶言:“中书检正官张商英与臣手简,并以其婿王沩之}[15]所业示臣,臣职在言路,事涉干请,不敢隐默。其商英手简二纸,并沩之所业一册,今缴进。”诏商英落馆阁校勘,监江陵府江陵县税。初,亶为县尉,坐手杀人,停废累年,商英为御史,言其才可用,乃得改官,至是反陷商英,士论恶之。

五年四月癸酉,王珪,依前官,守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蔡确,依前官,守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甲戍,太中大夫、知定州章惇,守门下侍郎;太中大夫、参知政事张璪,守中书侍郎;翰林学士、承议郎蒲宗孟,为中大夫、守尚书左丞;翰林学士、朝奉郎王安礼,为中大夫、守尚书右丞;翰林学士、承议郎李清臣,试吏部尚书。

五月己丑,承议郎、试御史中丞徐禧,试给事中。先是龙图阁待制邓绾知永兴军,禧言:“永兴故为浩穰,其民斗暴,加以兵政所寄,千-{里-折冲,于今人才阘茸偷惰,无居绾右者,伏乞移绾内郡,别选才望之臣。”诏知青州、龙图阁直学士刘庠,与绾对易,上谓执政曰:“徐禧举孔武仲、邢恕为御史,如何?”王安礼曰:“武仲与恕志趋,岂可为御史。”张璪曰:“此两人皆异论者。”上曰:“徐禧论事,其意渐可见,大率怀惠卿之恩,尤欲进异论之人,盖惠卿已叛去王安石,故多结附往时异论之人,欲以为党,唐坰乃上书荐惠卿天下奇才,盖坰适过扬见惠卿,其事可知。禧自为中丞,昨日方请对,情状已露。”云云,故虽改绾青州,亦罢禧中丞。详见惠卿奸邪 辛卯,上因言:“昨陜西初有师期,李稷奏运粮夫已备,及师行,夫数甚不足,盖稷所奏,文具耳,无实也。稷所言多欺妄,几误朝廷大事。吕惠卿所荐人物,甚似惠卿,稷好大言,无诚实,外似刚直,质极污邪。”王珪曰:“稷深为惠卿所知,惠卿奏乞避蔡承禧,乃言:‘执政知臣与承禧有隙,授以淮南,意在挠臣。’不知承禧之除,出于陛下之意。”上曰:“惠卿性极贪鄙,虑为承禧所发,所以心不自安。”

六年八月辛卯,诏中大夫、尚书左丞蒲宗孟,守本官,知汝州,坐违法缮治西府[16]也。先是宰执同对,上有无人材之叹,宗孟曰:“人材半为司马光以邪说坏之。”上不语,正视宗孟久之,宗孟惧甚,无以为容,上复曰:“蒲宗孟乃不取司马光耶?司马光者,未论别事,其辞枢密副使,朕自即位以来,惟见此一人,他人则虽迫之使去,亦不肯矣!”又因泛论古今人物,宗孟盛称扬雄之贤,上作色言:“扬雄著《剧秦美新》,不佳也!”他日,宗孟又因奏书,请官属恩,上曰:“所修书谬甚,无恩!”宗孟又引例,书局、仪鸾司等当赐帛,上以小故未答,王安礼进曰:“修书[17],仪鸾司人恐不预。”上为之笑,罢,朝安礼戏宗孟曰:“扬雄为公坐累!”


  1. 据《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10 补
  2. 据《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12 补
  3. 据《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16 补
  4. 据《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31 补
  5. 原作“从子”,误
  6. 原作“三史敇”,据《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35 改
  7. 据《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37 补
  8. 原作“军资事”,据《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37 改
  9. 据《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51 补
  10. 据《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69 补
  11. 原作“甲申朔”,据《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77 改
  12.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78 无“权”字
  13. 原作“十一月庚子”,据《续资治通鉴长编》卷301 补改
  14. 原作“庚子”,据《续资治通鉴长编》卷308 补改
  15. 原作“王为之”,据《续资治通鉴长编》卷308 改,下同
  16. 原作“两府”,据《续资治通鉴长编》卷308 补改
  17. 据《续资治通鉴长编》卷338 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