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洲文集 (四部丛刊本)/卷第三十三

卷第三十二 盘洲文集 卷第三十三
宋 洪适 撰 张元济 撰札记 景上海涵芬楼藏宋刊本
卷第三十四

盘洲文集卷第三十三

     小传

   嘉济庙碑

䖍州直东绝贡水再百举武翚然雷冈之上者曰嘉

济庙入斋庐有古碑二其一唐宣宗八年进士杨知

新所立题曰石固王碑其一吴杨溥九年节度使李

徳诚所立题曰昭灵王之碑其传在汉𥘉庙于崇福

里灌婴过之神见于山至大中时民周谅𬒳酒坠崖

下贾符爽㳂长汀舟覆咸得神以存相与立屋徙祠

于此我宋嘉祐二年易故而新之图像宫庭革陋改

作十万户乞灵尸其戚休水旱致告应在漏刻异之

尤者屡书于石于板于壁具在宣和年赐重封

主上中兴诸神受纪诏以广泽崇恵显庆为今王庙

得额则自大观始绍兴十九年畨阳许公再为邦

时江西荐饥人画无俚弄兵椎剽巢闽南两粤之

界上村落居甿相聚保山泽赣江三百里櫂不昼鸣

行陆者北逹庐陵南隃领方盱衡相贺其夏且大旱

公斋洗磬折祷祠下者三神私于公北魃赐雨高卬

浃治槁稼苏醒岁以稔闻嘄謼之群乃自毁锋刃弃

窟而室洗犷为和其明年复大穰方地千馀里夕扉

罢扃米斗钱不满百治安之风如王始封嘉祐时公

济明以勤郡无留事召大姓二十立庭下曰来邦

日夏闵雨上下惴惴神不我荅则民流于盗安得高

枕而卧庙老矣不除风雨是饮其徳也皆曰诺不然

某何以生此心乎神欲壹有所出久矣时众推心计

闿敏者二人曰张锐曰郭文振命以纠帅辞不能乃

分一畨𥿄如其人之数书其二为正副字杂封之令

曰得墨者职如书各取其一开之则得书者此二人

也公喜曰神与心通岂由人哉众皆喜即其日官助

钱十万公又捐󠄂其私以倡出削牍为䟽人人争施无

一分纎啬心二人具记木石瓦甓下至髹垩之物先

以家财二百万分付十八人者皆奔走市买不逾月

合凡所得又赢其半工佣有程不役以公不掊于私

起八月癸丑阅二百有一旬有六日而毕屋墙崈崈

画绘光明山増昔容林祉无尽城内外小大击鲜酾

酒再拜庆成歌以迎神曰贡之水兮会章而下东有

栩兮山凿鏬企新宫兮伙神之为王沈沈者有酒如

江兮在斚有牲如山兮乐侑以雅徯神之来兮胪驩

亘野妥且娭兮沛风马巳事又再拜为送神之歌曰

醊神兮叩神捎魖兮父母我民水不湓溢兮旱不

惔焚我穑之好兮我粒之陈枹鼓卧兮蜂无屯馨赛

具兮子又孙归福我公兮无圻予过而闻之窃谓䖍

为盗渊非一日积怯吏视鱼肉唫呻犹越人瘠一不

以寘褢猛者日㝷干戈而乍伏乍啸莫得踪绪譬之

毒草妖鸟不可胜去孰知吾许公弭盗自有神助乃

尔𫆀案神能效异于灌将军则当先𥘿血食自古诸

布诸严之属缀祝官者甚众至汉或存或毁后人巳

不能名其神独神庇于远歆于远更数千百年介然

有祠所凭久而灵其理冝也故申之以铭曰

石疑其氏以固为讳逢灌而传渉唐则迁新庙莫莫

许公所作始佗臣汉有使无战灌定豫章至赣之郷

规欲取粤恐坐专伐屑然有闻𤁋酒还军旧载南征

失诬相仍継歌以诗用破群疑

   休宁县校官碑

学之名自帝有虞始渉夏子至周而选造𣗥寄之法

大备稽之经传独鲁泮水郑郷校廑传犹未能免子

衿之刺三代尚尔况后丗乎汉兴诏令长择其民上

属所二千石遣诣太常受业博士弟子贠多至千人

而名存实亡诸儒但颛门教授士之讲肄于学官者

舎文翁之蜀亡称焉郡尚尔县可知也夲朝大振文

治更三四世而天下县始皆得立学盖党庠遂序之

遗意然千室之邑间者阙然不谁何败屋数椽立先

师象廑能行春秋𥙊菜事庠声序音泯如也新安领

百里者六休宁最大冝有学而亦无以应令为见大

夫者并肩立莫肯垂意肯垂意者又病力不足绍兴

六年南兰陵陈公尉县实能以经术文章起人慕心

凡邑秀民争北面讲席户内人满率坐户外后至或

以无地莫能听则相与言曰师如是吾䓁不于学可

乎乃度地于县南以差出钱为夏屋五十楹殿居中

问荅有堂退息有舎门庑炮湢榱桷井井口体百须

无器不具基于次年春正月成于秋八月又斥其赢

买书千馀卷陈公日日来与诸生论说自尭舜至孔

子不脱口一经指画辄得翰墨畦迳邑故应郷书士

不半百自是常过八百人拔第于廷者踵相蹑休宁

之人益以郷学为先务蚤夜弦诵洋洋秋秋有洙泗

之风后二十有二年予为其州邑中彦鄞尉吴称道

校官始末求书其事于石越数日贡士陈篆与其辈

行九十有八人纷𫀆历阶请益坚予学无夲原不足

以増所闻提笔纪实殆不可固拒呜呼士之学者非

以𫄨绘章句为梯禄利也修其身有以及诸人齐其

家有以化于郷诸君以孝悌之道行于闺门读圣贤

之书逹则措之事业必有大过人者然后为一国之

善士夫呻其占毕而行如市人吾党之耻也今编列

民不知逊畔折劵之说争锥刀之末以投缿为能至

不幸有沸鼎之谤诸君当以所闻于师者为其郷一

洗之

   盘洲老人小传

盘洲老人洪景伯名某𥘉名造字温伯亦字景温饶

州人高祖行第八妣章氏夫人曽祖考少保妣何氏

纪国夫人祖考太师𥘿国公妣董氏𥘿国夫人考徽

猷阁直学士兼直学士院赠太师魏国公谥忠宣妣

沈氏魏国夫人洪族夲居徽州唐末避乱徙乐平之

东七十里曰岩前曰洪源凡百馀家世世业耕桑高

祖志操不群力教二孙欲振起门户自岩前常以干

至郡去郡四十里曰滃港舟过之爱其水朝山远可

卜宅兆于是毎归必以鱼塩遗主人雷氏岁久浸熟

秋成则买榖百许斛分寄诸家尝置酒聚其族曰诚

惭岁以榖相溷欲谋数丈地自作仓以贮可乎皆曰

诺独一叟 -- 臾 ?持不可或言叟 -- 臾 ?性木彊不可回唯妇言是

畏因饵妪𩀱缣妪谯其夫曰洪八翁往来吾里如骨

肉求一片地奈何不与叟 -- 臾 ?即呼人书劵相授高祖疾

革命家人曰葬我必于滃港仓下后世青紫当不绝

后十六年当元丰乙丑伯祖给事中始以进士起家

又三十年政和乙未忠宣公继之又二十七年绍兴

壬戍某同元弟遵中博学宏词科后三年乙丑仲弟

迈继之给事之后官者七今一人存忠宣之弟侄官

者九今两人存子孙曽孙官者二十六今二十二人

存皆高门泽也忠宣在南荒常叹曰𥘿氏置我死地

曽祖潜徳焘后禭章无因赍恨泉下矣某既点西府

纳所当转官匄高祖恤典且奏臣下延恩虽极三世

稽之故事亦有特貤之伯叔父表兄弟者

上恻然赐可诸公议以大夫告第会同列衘𭧽隙讽

中书阎舎人安中为缴章谓人臣赠四世僣也某闻

之即上䟽乞寝前请且俟罪阎亦坐它事即谴斥差

之毫𣯛不𫉬伸先志而彰祖德𥘉忠宣连仕浙部因

寓秀州及持节使虏某时年十三奉𥘿国归郷以俸

入在秀州侍魏国以往凡九年魏国弃诸孤仲舅博

士公使奉丧来无锡依外氏以葬时河南复为王土

尝拟宰臣贺表以齐人归郓讙之田对宣王复文武

之土舅氏爱其语谓某曰甥(⿱艹石)加鞭不休词科不难

取乃同二弟闭门习为之夜不安枕者馀岁既试偶

中选宰臣进读制词

太上皇曰父在远其子能自立可与陞擢遂得敕令

所删定官次年为正字忠宣南归即去国某以奉亲

自列得通判台州甫终更英州之祸起台守撰弹文

迎𥘿意𥘿嗾言官上之坐免官又九年忠宣薨服阕

知荆门军徽州提举浙西江东常平以户部郎緫淮

东军马钱粮符离甲申之𭛠縁淮列戍襁负来归者

𬒮相属共亿之费数倍左支右吾仅逃乏兴就迁司

农少卿还朝以太常兼权直学士院又权礼部侍郎

元弟罢同枢时相为某蕲去天语令安职后三日与

右正言尹穑𪧐直同赐对选德殿

上谓穑曰洪某为人温粹文词有用论事皆可行褒

奖至再三穑出惊叹曰圣眷乃如此言者知旨意于

是无相撼心阅月迁中书舎人兼直学士院如故汤

𡵨公䇿免闻侍御史晁公武啧有语相击因奏乞身

上曰前日公武云汤思退有罪而卿称之为大臣制

词中无谴责一语乃其死党朕曰朕令作平词非其

罪公武执弹章在手乞留榻后巳却之且徙置户部

矣胡骑嵌淮不退王师未解严某独当内外制兵事

反复书诏填委或一日屡易既㝷盟首为贺生辰使

上谓副介龙大渊曰前日洪某侍玉辂上见其容貌

甚悴岂有声色之奉邪方欲大用之可往谕朕意令

其自爱某荅之曰家素无侍妾近以法服执绥车辂

撼顿失其常度只尺天威有战栗之色所以颜状如

是使还为翰林学士仍兼中书舎人辅臣奏自来无

翰苑下兼西掖者

上曰洪某在后省甚振职且要其整顿纲纪故事给

舎缴駮施行者皆封付三省𥘿埙提举太平宫某奏

𥘿桧欺天盗权𢦤害忠直当锢其子孙(⿱艹石)一人奉祠

则其党皆有弹冠之兴源不可开即时 御笔依奏

乃封付某明日召对

上曰所论𥘿埙甚当异日有缴奏只批敕以来不湏

联章虽朕意所向而不可行者但论之⿱⿵乃𰀁皿 -- 盈旬乞免兼

𥋏

上曰执政有阙朕今用卿遂佥书枢密院

上语二参政曰三省事与洪某啇量早朝遂不先退

东西府同班奏事自此始阅两月除参知政事中旨

朱彦宗知婺州某执奏彦宗虽故翊善子娶长公主

女家居婺州此命(⿱艹石)出将骇物听遂改㤗州四阅月

拜尚书右仆射兼枢密使术士薛言中出入御史刘

贡门下同贡子为人求官于枢密使汪明远事泄汪

送之临安会奏事

上誉贡能治钱塘寄囚事云适巳擢为殿中侍御史

某因白其过且言除书未启当封还

上曰卿如此无隐向来宰执所无贡遂罢道人皇甫

坦以方技进尝与右史陈天与同坐客舎典谒者导

陈先入坦怒不同升厉声咄骂𡚒而来前探怀出一

饼相遗某掷之地曰君诚有道者何不学吕洞宾韬

光尘外而仆仆朝市正虽仙食非所湏麾使出翼日

某奏通国以神仙待皇甫坦不识圣意以为何如人

上𥬇曰颇能布气治病尔昨日中宫赐以酒陛辞时

巳大醉言不伦所以如此某在位才百许日春多雨

上迎天笁佛请霁天厨进素食某以爕调无状独章

乞罢出

上慰谕使安职諌议大夫林安宅侍御史王伯庠巳

乘间见攻上随事诋之安宅至居家待罪遂以观文

殿学士提举外祠明日

上谓参政叶子昻曰宰臣奉公守法纯诚不欺近年

无如洪某者台諌搜索细故不存公道安得如此人

而用之某尝指陈殿中御史张之纲之失

上以谓敢理会台諌事独立无私终夕为之喜既而

刘贡又去故言者相憾不遗力不数月除浙东安抚

使林时在政地语人曰洪某(⿱艹石)来奏事即避之俄而

殛于筠某到越岁有半复奉祠时仲弟在西掖

上曰观文在朝肯宣力林安宅怀奸不能容今以三

请去姑从之有大藩阙即复用矣既归得负郭荆𣗥

之地百𠭇𩀱溪夹岸列岫如屏障㝷花问柳移徙封

植风亭月观以次兴作杖屦消揺心忘其归天光委

照察浸润谤伤使得终老丘壑幸矣哉因葬莱妇效

汉人立𩀱阙缀小传刻其上

盘洲文集卷第三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