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法西斯主义的新花招
社会法西斯主义的新花招 《人民日报》国际评论 1969年2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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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修叛徒集团最近炮制了一个关于监察工作的条例,在全国大搞什么“被赋与巨大权力”的所谓“人民监察委员会”、“人民监察小组”。这明明是资产阶级特权阶层对广大人民加强法西斯专政的一种手段,但苏修叛徒集团竟给它贴上了“全民”的标签。这种江湖骗术是十分拙劣的。
什么“人民监察”,不对,是“监察”人民!是以“人民监察”之名,行镇压人民之实。在今天的苏联,一小撮资产阶级特权阶层骑在人民头上,人民处在被剥削、被压迫的地位,哪里会谈得上什么“人民监察”?试问,以勃列日涅夫、柯西金为首的苏修集团背叛了苏联人民,葬送了十月革命的成果,把好端端的社会主义苏联变为暗无天日的世界,把千百万劳动人民投入资本主义复辟的灾难深渊,对于这样十恶不赦的历史罪人,所谓“人民监察委员会”能够对他们进行“监察”吗?不,恰恰相反。今日苏联的一切监察机构,正同其它的国家机器一样,不管挂的什么招牌,统统是苏修叛徒集团这一伙罪犯用来镇压人民的工具。他们盗窃了国家政权,为非作歹,可以逍遥法外;而人民起来反抗,就要遭到苏修法制的“惩罚”。他们吮吸劳动者的血汗而自肥,好象是“天经地义”;而工农大众做牛做马稍有“懈怠”,就要被“罚款”和“解职”!爱国有罪,冤狱遍于国中,叛卖有功,奸贼弹冠相庆。在这样可诅咒的现实面前,苏修集团侈谈什么“人民监察”,什么“全民监察”,这不是彻头彻尾的欺骗又是什么呢?
伟大的列宁说过:“如果国家政权掌握在同大多数的利益一致的阶级手中,那末国家的管理就能够真正符合大多数的意志。如果政权掌握在同大多数的利益不一致的阶级手中,那末任何根据大多数的意志进行的管理都不可避免地要变成对这个大多数的欺骗或压制。”
苏联的国家政权已经被一小撮资产阶级特权阶层所篡夺。代表这个特权阶层的苏修叛徒集团取消了无产阶级专政,而实行了对广大工人、农民和革命知识分子的资产阶级专政。在这种资产阶级专政下,所谓“法纪”,所谓“国家纪律”,都只能是代表剥削阶级的利益和意志,为他们镇压和统治被剥削阶级服务的。苏修叛徒集团把他们加强法西斯专政的措施美其名曰“全民”的监察工作,这同美帝国主义把它的压制人民的司法制度叫做“民主裁判”,不是一样的荒唐和无耻吗!
苏修叛徒集团在决定强化反动的警察统治机器之后,现在又炮制出这样一个“监察工作条例”,这表明在苏联人民的反抗斗争日益增强的情况下,他们已经不能够照老样子统治下去了,不得不更加乞灵于社会法西斯主义,来维持自己摇摇欲坠的宝座。
但是,正如我们伟大领袖毛主席所说的:“他们对于革命人民所作的种种迫害,归根结底,只能促进人民的更广泛更剧烈的革命。”苏修叛徒集团的所谓“全民监察工作条例”,不过是给他们自己增加的一道催命符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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