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先君与太师文忠公恩义之重,宜结婚姻,以永世好。故予以中子迨求婚于汝。自汝之归,夫妇如宾,娣姒谐睦,事上接下,动有家法。谓当百年,治我后事。云何奄忽,一旦至此,使我白首,乃反哭汝,命也奈何!呜呼哀哉。以吉月良日殡汝于京城之西惠济之僧舍。汝之魂识,复反于家,尚克朝夕受于奠馈。凡汝服用,皆施佛僧。
本北宋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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