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断女乐敕
作者:苏颋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254

敕:朕闻乐者起于心,心者动于物,物不正则不可为乐,乐不和则不能理人。况天生黎蒸,区别男女,外则导之以礼,中则由之以乐,苟或不臧,孰云致礼?自有隋颓靡,庶政雕弊,征声遍于郑卫,衒色矜于燕赵。广场角抵,长袖从风,聚而观之,浸以为俗:此所以戎王夺志,夫子遂行也。朕方大变浇讹,用清淄蠹,眷兹女乐,事切骄淫,伤风害政,莫斯为甚,既违令式,尤宜禁断。自今以后不得更然,仍令御史金吾,严加捉搦。如有犯者,先罪长官,务令杜绝,以称朕意。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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