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私请赏设钱物敕

禁私请赏设钱物敕
作者:李昂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074

诸道如有兵革水旱,州府残破,及不存济,为远近所知者,除朝廷特有借赐外,辄不得自请赏设钱物。又诸道戎帅除替后,仓库便属后人,赏设三军,须待新使。近日皆有留别赏给,自行私惠,颇紊朝章。向后诸道节度观察使除替后,并须待新使赏设,不得更有留别。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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