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茅山采捕渔猎敕

禁茅山采捕渔猎敕
作者:李隆基 
(唐玄宗)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036

敕:江南东道采访处置使晋陵郡太守赛董琬,山岳上疏分野,下镇方隅,降福祐于人,施云雨之惠。且茅山神秀,华阳洞天,法教之所源,群仙之所宅。固望秩之礼,中有典常;而崇敬之心,宜增精洁。自今已后,茅山中令断采捕及渔猎。四远百姓有吃荤血者,不须令入。如有事式申祈祷,当以香药珍羞,亦不得以牲牢等物。卿与所由,存心检校。渐寒,卿得平安好。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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