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巡抚岑毓英奏请将“琛航”、“永保”轮船二号轮流渡台片

福建巡抚岑毓英奏陈兴修大甲溪河堤片 请将“琛航”、“永保”轮船二号轮流渡台片
大清福建巡抚岑毓英
光绪七年九月二十六日
1881年11月17日
发布于岑襄勤公奏稿
福建巡抚岑毓英奏陈赈济澎湖饥民片

  再,前准南洋大臣谘,承准总理各国事务衙门谘开:中国官兵轮船进出江口、海口,不准夹带货物,毋庸经新关洋人之手,谘饬派员查验等因;当由臣穆图善分别委员驻扎各海口稽查在案。

  查福建轮船除兵船分防各海口外,仅有“琛航”、“永保”、“海镜”三号轮船为渡送来往官兵之用。臣等前会奏商筹台湾防务,拟用轮船自五虎口径渡基隆;业经奉旨:‘知道了。钦此’。钦遵办理。嗣臣毓英至基隆查看,由此海道渡台,实属便捷;不论有风、无风,皆可停泊。又附近基隆之沪尾海口,前因水浅,轮船必须候潮,始能进口。本年闰七月初一、二等日飓风鼓浪,将海口淤沙推出,海口之水较前加深;数尺轮船进口,不必候潮:已成紧要之区。覆谘商臣穆图善、臣何璟、臣黎兆棠,即用“琛航”、“永保”二号轮船轮流渡往基隆、沪尾;凡来往官兵及省、台文报,均由轮船渡送,以免迟误机宜。惟官兵、文报多寡难定,而轮船所需煤炭、薪工则未能短少,不得不筹款添补。拟遇有民人渡台暨商民贩运货物,均准随时搭船;仿照招商局章程酌减水脚,收支轮船炭、工等项,亦属两便。所有应纳关税,仍由闽海关委员经收;其应纳釐金,另由釐金总局委员收解:不容隐漏。该二号轮船虽顺搭民商,究系渡送官兵、文报,与寻常轮船不同;无庸经新关洋人之手。其馀别号官兵轮船,仍照定章办理,不得援以为例。臣等悉心商酌,意见相同。并行据善后局司道核议具详前来,除批示遵办外,谨合词附片具陈,伏乞圣鉴训示!谨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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