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巡抚岑毓英奏陈修理大甲溪及基隆营碉报销片

福建巡抚岑毓英奏陈台湾撤防黔军起程回黔片
福建巡抚岑毓英奏陈兴修大甲溪河堤片
修理大甲溪及基隆营碉报销片
大清福建巡抚岑毓英
光绪八年五月二十九日
1882年7月14日
发布于岑襄勤公奏稿
福建巡抚岑毓英奏陈由黔运闽炸炮仍存台备用片

  再,现据驻守大甲溪委员知府马世麟等禀称:‘四、五月间连涨大水,仅护堤小有坍塌,已雇夫修补。其两岸大堤,均无损坏;附近三十六庄田地,皆得保全’等情。查新造大堤,系以蔑笼间杂铁笼装石筑成;南北两岸共计二千馀丈,高一丈至一丈二、三尺,厚四、五丈至七、八丈不等。外筑各小堤,以杀水势:本系工坚料实。但此溪两旁皆山,每遇水发,势甚汹涌;必须筹备岁修,始能坚久。臣已函属台湾道刘璈酌提闲款,妥为经理。俟数年后两岸田地渐次开垦,收租修费有著,即勿庸筹发。从此民不病涉,驿路畅通;于防务亦有裨益。至基隆海口,经记名提督何秀林添修炮城一座、碉楼十五座,均已完工;布置尚属周密。惟台北府知府陈星聚等新设台北府城、记名总兵丁槐监修观音山等处炮台营碉,尚未完工;臣现饬该府会同换防台北记名提督曹志忠接续修理。

  所有大甲溪堤工除绅民捐夫不计外,共由台防经费项下动支工料等款银七万一千九百八十馀两,基隆营碉工料共支银九千七百馀两,均系撙节开支,并无浮冒。其台北府工程,系由台防经费拨发暨淡水、新竹、宜兰三县绅民量力捐助;统俟工程完竣,一并汇案报销。除将基隆、大甲各委员造报开支各款行局汇办并将捐资出力员绅存记请奖外,谨附片具陈!伏乞圣鉴!谨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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