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人立制,必有所定,所以防忿争,一统序也。《春秋》之义,立嫡以长,立子以贵。是以言嫡无二也,贵有常也。以弟及兄,则贵有常矣。兄弟之子非一也,不可以为典。虽立其长,犹非正也。且兄弟近而亲,所以继父也;兄弟子疏而卑,所以承亡也:俱非正统。舍亲取疏,废父立子,非顺也;以弟继父,近于义矣。《春秋传》曰:“太子亡则立母弟,无则立长。”立均以顺义,均则卜之道也。
本东汉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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