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议程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议程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议程
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年2月24日于人民大会堂
(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上)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议程
本作品收录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6年/第二号

(2016年2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九次会议议程
2016年2月24日至26日
(2016年2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

一、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法(草案)》

二、审议国务院关于落实职业教育法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的报告

三、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稿)》

四、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会议关于提请审议《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议程(草案)》的议案

五、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会议关于提请审议《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的议案

六、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会议关于提请审议《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草案)》的议案

七、审议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八、审议任免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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