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99号行政长官公告

第1/1999号行政长官公告
行政长官的任命

1999年12月20日

行政长官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第3/1999号法律第六条第一款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已于一九九九年五月二十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立法会和司法机关产生办法的决定》的有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推选委员会选举产生的人选,任命何厚铧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任行政长官。行政长官于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日就职。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日发布。

行政长官

何厚铧

本作品来自澳门行政长官公告,依据《第43/99/M号法令》第六条,不受著作权保护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