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02号法律
第1/2002号法律 订定澳门特别行政区海关人员的刑事警察当局身份 2002年2月24日 |
《第1/2002号法律》经立法会于2002年1月29日通过,行政长官何厚铧于2002年1月30日签罯并发布,并于2002年2月24日刊登于《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 |
立法会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七十一条(一)项,制定本法律。
第一条 澳门特别行政区海关人员的刑事警察当局身份
编辑澳门特别行政区海关内,除海关关长外,下列者亦具有刑事警察当局身份:
(一)副海关关长;
(二)助理海关关长;
(三)行动管理厅厅长;
(四)口岸监察厅厅长;
(五)知识产权厅厅长;
(六)海上监察厅厅长。
第二条 生效
编辑本法律自公布翌日起生效。
二零零二年一月二十九日通过。
立法会主席 曹其真
二零零二年一月三十日签署。
命令公布。
行政长官 何厚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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