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2021号法律
第18/2021号法律 修改《2021年财政年度预算案》 2021年12月6日 |
《第18/2021号法律》经立法会于2021年11月25日通过本法律,行政长官贺一诚于2021年11月30日发布本法律,并于2021年12月6日刊登于《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 |
立法会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七十一条(一)项及(二)项,制定本法律。
第一条 标的
编辑本法律修改经第3/2021号法律和第17/2021号法律修改的第27/2020号法律《2021年财政年度预算案》所通过的财政预算,其目的为:
(一)根据第8/2011号法律《财政储备法律制度》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使用该法律第五条第一款规定的超额储备,追加澳门特别行政区一般综合预算组成部分收入项目标题为“澳门特别行政区财政储备调拨”的收入,金额为$6,341,005,100.00(澳门元陆拾叁亿肆仟壹佰万零伍仟壹佰元),以及减少同一预算的其他收入,金额为$16,717,227,500.00(澳门元壹佰陆拾柒亿壹仟柒佰贰拾贰万柒仟伍佰元);
(二)减少澳门特别行政区一般综合预算开支,金额为$10,454,671,000.00(澳门元壹佰零肆亿伍仟肆佰陆拾柒万壹仟元);
(三)减少特定机构汇总预算收入,金额为$1,339,168,200.00(澳门元壹拾叁亿叁仟玖佰壹拾陆万捌仟贰佰元);
(四)减少特定机构汇总预算开支,金额为$1,614,296,400.00(澳门元壹拾陆亿壹仟肆佰贰拾玖万陆仟肆佰元);
(五)减少特定机构汇总投资预算开支,金额为$337,745,000.00(澳门元叁亿叁仟柒佰柒拾肆万伍仟元)。
第二条 修改预算
编辑修改澳门特别行政区二零二一年财政年度预算,是透过追加或减少载于作为本法律组成部分的附件一内的一般综合预算收入项目及开支项目的预算、特定机构汇总预算收入项目及开支项目的预算,以及特定机构汇总投资预算开支项目的预算的金额作出。
第三条 修改第27/2020号法律
编辑第27/2020号法律第二条至第五条修改如下:
“
第二条
使用财政储备因二零二一年财政年度预算收入不足以应付预算开支,根据第15/2017号法律第二十四条(一)项及第8/2011号法律《财政储备法律制度》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使用第8/2011号法律第五条第一款规定的超额储备,金额为$44,334,552,000.00(澳门元肆佰肆拾叁亿叁仟肆佰伍拾伍万贰仟元),以维持澳门特别行政区预算的财政平衡。
第三条
预计收入一、二零二一年财政年度澳门特别行政区一般综合预算的收入总额为$96,046,976,400.00(澳门元玖佰陆拾亿零肆仟陆佰玖拾柒万陆仟肆佰元),当中包括上条所指的超额储备的金额。
二、二零二一年财政年度特定机构汇总预算的收入总额为$14,310,627,600.00(澳门元壹佰肆拾叁亿壹仟零陆拾贰万柒仟陆佰元)。
第四条
预计开支一、二零二一年财政年度澳门特别行政区一般综合预算的开支总额为$95,371,407,800.00(澳门元玖佰伍拾叁亿柒仟壹佰肆拾万零柒仟捌佰元)。
二、二零二一年财政年度特定机构汇总预算的开支总额为$14,216,852,400.00(澳门元壹佰肆拾贰亿壹仟陆佰捌拾伍万贰仟肆佰元)。
三、二零二一年财政年度特定机构汇总投资预算的开支总额为$164,030,900.00(澳门元壹亿陆仟肆佰零叁万零玖佰元)。
第五条
预算执行结馀一、根据第15/2017号法律第十五条的规定,二零二一年度澳门特别行政区一般综合预算的结馀为$675,568,600.00(澳门元陆亿柒仟伍佰伍拾陆万捌仟陆佰元),该预算结馀仅由自治部门及机构预算执行结馀所组成。
二、二零二一年财政年度特定机构的营运损益净值为$93,775,200.00(澳门元玖仟叁佰柒拾柒万伍仟贰佰元)。
三、〔废止〕”
第四条 更新预算表
编辑根据上条所修改的第27/2020号法律第二条至第五条的规定而须更新的附于该法律的预算表,载于作为本法律组成部分的附件二。
第五条 废止
编辑废止第27/2020号法律第五条第三款。
第六条 生效
编辑本法律自公布翌日起生效。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通过。
立法会主席 高开贤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签署。
命令公布。
行政长官 贺一诚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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