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李元龟请降优恩诏

答李元龟请降优恩诏
作者:李从珂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113

李元龟官处法司,次当候对,以稍愆于时雨,请特降于优恩。初则以贮备谪官亡殁外州,乞容归葬;次则以亡殁者儿孙绝嗣,请本处瘗埋。宜依所陈,颁告诸道。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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