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蓝志先书
作者:胡适
1919年4月15日
本作品收录于《新青年

(节录论文字问题的部分)

  先生对于拼音文字问题先提出三种普通的反对理由。

  (一)先生说,“文化发达以后,文字不能全凭拼音,总须借重视觉的符号。不然,古来传承的许多文字就有一大半要抛弃了”。我以为先生的根本误解在于把拼音文字当作一种偏于听觉的文字。其实“拼音文字”是双方的,拼的音是听觉的,拼成的文字是视觉的。中国文字的大病就在他偏于视觉一方面,不能表示字音。我们希望——注意,我们现在不过希望——将来能有一种拼音的文字,把我们所用的国语拼成字母的语言,使全国的人只消学二三十个字母,便可读书看报。至于“古来传承的文字”尽管依旧保存,丝毫不变,正如西洋人保存埃及的象形字和巴比仑的楔形字一样。

  (二)先生说,“传声文字也不是纯为拼音”。先生又举英、法的文字作例。我们须知英、法文字所以有无音的字母夹在里面,乃是英、法文的大短处;这种缺点是历史的遗传物偶然不曾淘汰干净,并不是传声文字必须有的。如英文的know和no同音,那首尾两个无音字母并不是故意装上去作视觉符号的,乃是因为古英文作knowen那K母和W母都有音的,更古的盎格鲁撒克逊文作Cnawan,那两个字母也是有音的,后来新英文把这两个字母的音吞没的时候,文字已渐有固定的形式,所以竟不曾把他们除去。现在英、美两国的“改良拼法”的运动,就是要把这些无用的“遗形物”一律除去。这种的运动分会现在遍于各地,我的朋友中也有几位实行这种改良拼法的。如说I know he has a knife他们拼作“I no he haz a nife”这可见传声文字应该纯为拼音。又如德文便没有这种无音的字母了;西班牙、葡萄牙文字更没有了。那几种人造的“世界语”,更不消说了。这更可证英、法文字有无音的字母,不过是偶然的现象,不是传声文字必不可少的。总之,我们要不用拼音文字,也就罢了,如用拼音文字,应该是纯悴的表音符号,不该于表音之外带着无音的表意符号;拼音文字同时又是视觉的符号,因为我们见了这字如何拼合,便知如何发音,又从发音知道如何解说。

  (三)先生说,“在方言复杂的国家,必定用一种标准的文字,——不论是文是语——才能彼此相通。这种标准的文字,自然须有能固定的字形,不能纯用听觉符号的文字”。先生这两句话,我有点不明白。标准文字,我赞成;标准文字须有固定的字形,我也赞成;但是“纯用听觉符号的文字”,难道就没有“固定的字形”吗?即如上文所举的例,Know字改为no字,便没有固定的字形了吗?

  以上三条是泛论拼音文字。以下先生就中国情形立论,共分七条。

  (甲)先生说,中国文字有无数单语不能凭音识义。我以为文言中“单语”很多,白话中单语就少了。凡白话中所留存的单语,一定是可以独立不会混乱的,如“嫖”字“喝”字之类。

  (乙)先生又说“中国同音异义之字太多”。这话我已在答朱经农君的信里说过了。先生又说“两字相连,同音异义的依然还是不少”。这话恐怕未必然罢。先生试举几个“两字相连同音异义的字”。吴稚晖先生曾举“什么”和“石马”,“太阳”和“腿痒”。这是笑语。“太阳”是名词,“腿痒”是一句话,决不会混的。“什么”是疑问的口气,也不会和“石马”混乱。我曾说过,语言文字不是一个一个的独立分子,乃是无时无地不带着一个上下文的。无论怎样容易混乱的字,连着上下文便不混乱了。譬如一个姓程的南方人,有人问他贵姓,他说姓程是不够的;人家要问他是禾旁程,还是耳东陈。但是我们说话时,“开一张路程单”的程字,决不会混作“陈年大土膏”的陈字。即如有人问先生的贵姓,先生一定须说“蓝颜色”的蓝,或是“青出于蓝”的蓝。但是我们若说“一个大姑娘穿着蓝布衫子,戴着一朵红花”,听的人一定不会误解了。语言文字全是上下文的。——这个道理若不明白,决不能讨论拼音文字的问题。即如英文里同音异义的字约有六十几个,这也不算少了。再加上同字异义的通用字七八千个,可不是等于七八千个同音异义的通用字吗?(如turn一个字可分作四十几种解说!)何以英文不觉得困难呢?这都是因为语言文字全靠上下文的作用,所以不觉得困难了。

  先生又说,“如果新造名词全用拼音拼成,那就有许多名词,除了创造者以外,没有他人可以懂得的了”。这一层自然是大困难。但是这种困难是各国文字所同有的。无论在那一国,新造的名词必须下详细的说明,方才可使人懂得;又须有许久的传播,方才可使他流传于世。即如英文“知识论”是Epistemology,语源出于希腊文,平常的英国人有几个人能懂得?有一天,一个美国大学的一年生去看一个四年级的朋友,他的朋友说这个学期最难弄的就是蒋生教授的Epistemology一科。那一年生摆出很聪明的样子,说道:“这不是学写信的工课吗?(Epistemology的上半截有点像Epistle[信札],故他猜错了。)那有什么烦难呢?”

  (丙)先生说中国方言的困难,我是很赞成的。先生说,“非等到教育普及以后,标准的音读成了公用的国语的时候,讲不到拼音文字能否应用的问题”。我们并不是要现在改拼音文字。我不过说“中国将来应该有拼音的文字,但是……必须先用白话文字来代文言的文字;然后把白话的文字变成拼音的文字”(《新青年》四卷三五七页)。又说,“保存白话,用拼音代汉字,是将来总该办到的,此时决不能做到。但此种主张根本上尽可成立”(五卷一六六页)。陈独秀先生也是如此主张(四卷三五六页)。钱玄同先生更不赞成用罗马字拼汉文(四卷三五二至三五三页)。我上文同先生讨论的话,不过是要辨明“这种主张根本上尽可成立”一句话。

  (丁)先生又说中国俗话不发达,所以离着讲拼音文字正远咧。这话我也极赞成。我们现在的要务,正如先生所说,“全在改造适用的言语”。

  (戊)(己)(庚)三条的大旨,我已在上文各条讨论过了,可以不再提出。但是先生屡次说中国文字“一字一音”、“一字一义”、“个个单字”等话,我颇不以为然。形式上中国的字一个一个的方块,其实很少一个一个的单字。即用上文(丁)条第一句话作一个例:“先生又说中国俗话不发达”,这十一个字其实只是“先生”、“又”、“说”、“中国”、“俗话”、“不”、“发达”七个字。这一层也是讨论拼音文字的人所不可不注意的。

  (原载1919年4月15日《新青年》第6卷第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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