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别十二 策别十三
省费用
作者:苏轼 北宋
策别十四
本作品收录于《东坡全集‎

厚货财者,其别有二。一曰省费用。

夫天下未尝无财也。昔周之兴,文王、武王之国不过百里,当其受命,四方之君长交至于其廷,军旅四出,以征伐不义之诸侯,而未尝患无财。方此之时,关市无征,山泽不禁,取于民者不过什一,而财有馀。及其衰也,内食千里之租,外取千八百国之贡,而不足于用。由此观之,夫财岂有多少哉!

人君之于天下,俯己以就人,则易为功;仰人以援已,则难为力。是故广取以给用,不如节用以廉取人之为易也。臣请得以小民之家而推之。夫民方其穷困时,所望不过十金之资,计其衣食之费,妻子之奉,出入于十金之中,宽然而有馀。及其一旦稍稍蓄聚,衣食既足,则心意之欲,日以渐广,所入益众,而所欲益以不给。不知罪其用之不节,而以为求之未至也。是以富而愈贪,求愈多而财愈不供,此其为惑,未可以知其所终也。盍亦反其始而思之?夫向者岂能寒而不衣、饥而不食乎?今天下汲汲乎以财之不足为病,何以异此。

国家创业之初,四方割据,中国之地至狭也。然岁岁出师以诛讨僭乱之国,南取荆楚,西平巴蜀,而东下并潞,其费用之多,又百倍于今可知也。然天下之士未尝思其始,而惴惴焉患今世之不足,则亦甚惑矣。

夫为国有三计:有万世之计,有一时之计,有不终月之计。古者三年耕必有一年之蓄,以三十年之通计,则可以九年无饥也。岁之所入,足用而有余。是以九年之蓄,常闲而无用。卒有水旱之变,盗贼之忧,则官可以自办而民不知。若此者,天不能使之灾,地不能使之贫,四夷盗贼不能使之困,此万世之计也。而其不能者,一岁之入,才足以为一岁之出,天下之产,仅足以供天下之用,其平居虽不至于虐取其民,而有急则不免于厚赋。故其国可静而不可动,可逸而不可劳,此亦一时之计也。至于最下而无谋者,量出以为入,用之不给,则取之益多。天下晏然无大患难,而尽用衰世茍且之法,不知有急则将何以加之,此所谓不终月之计也。

今天下之利,莫不尽取。山陵林麓,莫不有禁。关有征,市有租,盐铁有榷,酒有课,茶有算,则凡衰世茍且之法,莫不尽用矣。譬之于人,其少壮之时,丰健勇武,然后可以望其无疾,以至于寿考。今未五六十,而衰老之候,具见而无遗,若八九十者,将何以待其后耶?然天下之人,方且穷思竭虑,以广求利之门。且人而不思,则以为费用不可复省,使天下而无盐铁酒茗之税,将不为国乎?臣有以知其不然也。天下之费,固有去之甚易而无损,存之甚难而无益者矣。臣不能尽知,请举其所闻,而其余可以类求焉。

夫无益之费,名重而实轻,以不急之实,而被之以莫大之名,是以疑而不敢去。三岁而郊,郊而赦,赦而赏,此县官有不得已者。天下吏士,数日而待赐,此诚不可以卒去。至于大吏,所谓股肱耳目,与县官同其忧乐者,此岂亦不得已而有所畏耶?天子有七庙,今又饰老佛之宫,而为之祠,固已过矣,又使大臣以使领之,岁给以巨万计,此何为者也!天下之吏,为不少矣,将患未得其人。茍得其人,则凡民之利,莫不备举,而其患莫不尽去。今河水为患,不使滨河州郡之吏亲视其灾,而责之以救灾之术,徒为都水监。夫四方之水患,岂其一人坐筹于京师而尽其利害!天下有转运使足矣,今江淮之间,又有发运,禄赐之厚,徒兵之众,其为费岂可胜计哉!盖尝闻之,里有蓄马者,患牧人欺之而盗其刍菽也,又使一人焉为之厩长,厩长立而马益臒。今为政不求其本,而治其末,自是而推之,天下无益之费,不为不多矣。

臣以为凡若此者,日求而去之,自毫厘以往,莫不有益。惟无轻其毫厘而积之,则天下庶乎少息也。

本北宋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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