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海关新定报风球式
粤海关新定报风球式 1908年 |
刊于《通问报》戊申九月第三百二十回。 |
粤督因鉴于前此风灾、曾商请香港天文台、遇有紧急风警、离港在三百英里以内者、即电知省城税务司、悬挂警球、以便船只戒避、港督已照准办理、现税司将悬球章程、申请张督、札行水巡总局及各分局、并鸭墩关、一律照式制备、并照请李军门于虎门炮台、遇警悬挂、俾船户知所警戒、兹将各款报风球式开列于左、 一笋形球其尖向上者、指明飓风在香港之北、离港在三百英里以内、 二笋形球其尖向上、其下并悬一鼓形者、指明飓风在香港东北、离港在三百英里以内、 三鼓形球、指明飓风在香港之东、离港在三百英里以内、 四笋形球其尖向下、其下并悬一鼓形者、指明飓风在香港东南、离港在三百英里以内、 五笋形球其尖向下者、指明飓风在香港之南、离港在三百英里以内、 六笋形球其尖向下、其下并悬一圆球者、指明飓风在香港西南、离港在三百英里以内、 七圆球指明飓风在香港之西、离港在三百英里以内、 八笋形球其尖向上、其下并悬一圆球者、指明飓风在香港西北、离港在三百英里以内、 九加紧警报、笋形球两个、其尖上下相对者、指明香港现有飓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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